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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需求與制度探討:保險制、稅收制及服務優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0-26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會議聚焦於因應長照需求增加,探討我國長照保險制度的可行性與現行稅收制優劣。會議中,衛福部報告長照2.0執行現況、財源穩定性及服務布建成果,勞動部、財政部及金管會亦就相關業務進行說明。立法委員們針對長照財源、服務涵蓋率、人力困境、特定族群照護及政策溝通等問題提出質詢與建議,多項議題將由相關部會研議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因應長照需求增加,我國推行長照保險制度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因應臺灣人口高齡化導致長照需求逐年增加,本次會議主要探討我國應否推行長照保險制度以緩解醫療體系負擔,並檢視現行長照2.0政策的執行成效、財源穩定性、服務人力與品質等相關議題。
  • 同時也討論了流感疫苗假訊息澄清、早產兒家庭負擔、居家托育人員薪資與護理人力流失等相關民生與醫療照護問題。

相關爭議

  • 長照財源採稅收制或保險制:衛福部部長薛瑞元主張稅收制有利於資源布建彈性且國外保險制亦需稅收補貼;而部分委員及專家建議採保險制以確保財源穩定,避免稅收波動影響。
  • 長照基金財務穩定性:審計部報告指出長照基金稅收來源(如房地合一稅、菸稅)易受景氣及政策影響,財源穩定性不足;但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目前基金有賸餘且稅收超乎預期,暫無財源不足問題。
  • 長照服務涵蓋率:委員質疑長照2.0服務涵蓋率未達 100%,仍有約 23%有需求者未獲服務;衛福部解釋部分已透過其他管道服務,未涵蓋者多為不知訊息或不願使用。
  • 重度失能家庭照顧者支持:委員指出重度失能家庭照顧壓力大,現行喘息服務時數不足,且自費聘僱移工者無法獲得其他長照服務;衛福部表示勞動部有其他計畫支援移工請假期間,並承諾檢討相關限制。
  • 長照人力缺口與留任:委員關切住宿機構照服員缺口及居家托育人員薪資偏低導致人力高齡化與流失;衛福部部長薛瑞元承認計算方法差異,並提出優化住宿機構人力計畫及研議高齡者再就業擔任送餐員等方案。
  • 居家服務品質與管理:委員反映居服單位數量快速成長,品質參差不齊,部分評鑑不合格且申報查核有問題僅需繳回服務費無罰則,恐有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衛福部表示已啟動評鑑並訂定特約管理辦法,將逐步淘汰不合格單位。
  • 護理人員離職問題:委員指出護理人員因家庭照顧需求(尤其是育兒)而離職,建議研擬友善托育制度或彈性排班;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認同方向,但提及醫院空間限制及薪資平衡考量,同意研議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流感疫苗假訊息澄清速度過慢,應加強輿情蒐集。
  • 建議長照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應擴大至每年 24 萬元,以減輕民眾負擔。
  • 呼籲衛福部加速長照床位布建計畫,以因應高齡人口急遽增加。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關切逃逸移工人數持續增加,質疑移工政策問題,建議修正。
  • 質疑長照基金稅收制長期穩定性,主張應走向保險制。
  • 指出長照 2.0 仍有改進空間,特別是重症者自費聘僱移工後服務受限的問題。
  • 要求衛福部公布牙醫實習總量管制決議的時程。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分析長照保險制與賦稅制之利弊,呼籲衛福部用白話語言及具體數據與民眾溝通長照政策。
  • 建議衛福部應將長照保險制可能對受薪階級及雇主造成的經濟負擔具體試算,以利公共政策討論。
  • 強調目前長照基金並無赤字,應破除不實謠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社區關懷據點在長照基礎上的重要性,但質疑其業務費 18 年未調整,建議加碼補助。
  • 關切送餐服務費用多年未調整,志工招募困難,建議研議提高費用並鼓勵高齡者以時薪概念擔任送餐員。
  • 呼籲衛福部建立長照大數據資料庫,釋出資料供各界分析與檢討。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關切早產兒出生比例上升且死亡率高於 OECD 國家,指出早產兒家庭面臨沉重醫療支出,要求衛福部研擬支持政策。
  • 質疑 0 至 2 歲幼兒外送托率偏低,居家托育人員高齡化且薪資不足,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規劃與支持方案。
  • 建議衛福部應釐清國家對於機構與居家托育的目標比例,並保障居家托育人員的合理薪資。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 2.0 在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醫療長照網絡方面取得進展,並支持長照 3.0 打造居家、社區、機構、醫療、社福一體式服務。
  • 強調醫療界希望將疾病照顧好以降低長照需求,建議衛福部鼓勵醫界參與,並確保醫療與長照資源結合,而非混用。
  • 指出居家失能者醫師意見書開立仍有不順暢之處,建議改善以提升醫師參與意願。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關切家暴受害者個資保護,特別是直系血親可調閱戶籍謄本的問題,建議衛福部在《家暴法》修法時納入規範或研議保護註記方式。
  • 指出護理人員因家庭照顧需求(尤其育兒)導致離職,建議衛福部研擬友善護理人員托育制度或彈性排班,以緩解人力流失。
  • 強調應嚴罰重罰洗產地行為,而非將焦點轉移至萊劑標示問題。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 ABC 服務布建成長,呼籲加強宣導 1966 專線。
  • 建議放寬巴氏量表免評範圍,將癌症病友納入考量,以減輕家庭照顧壓力。
  • 指出小規模多機能社區照顧服務(小規機)夜間服務限制日照服務使用者,導致重度失能者無法使用,建議解決此限制。
  • 建議延長身心障礙者沐浴服務時間至 40 或 45 分鐘,並提高居服員費用,以符合實際需求。
  • 建議提高長照復能服務中 CA07、CA08 項目的給付點數,以區別其技術難度與資格取得不易性。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住宿機構照服員缺口數據的認定,強調目前仍有 2,000 人以上缺口,導致有床無人照顧。
  • 肯定衛福部優化住宿式機構人力計畫,透過訓練與加薪鼓勵長照科系畢業生投入,盼能彌補人力缺口。
  • 建議將住宿機構納入長照給付,而非僅限於每年 12 萬元的補助,並檢討重度失能者(7、8 級)的服務可近性。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 2.0 政策對家庭的幫助,但關切服務涵蓋率未達 100%,約 23%有需求者未獲服務,要求衛福部加強宣導與分析未涵蓋原因。
  • 質疑長照基金稅收制長期穩定性,擔憂未來財源不足,要求衛福部評估轉向保險制的可行性。
  • 認同衛福部部長薛瑞元目前稅收制對資源布建較有利的觀點,並期望長照政策永續發展。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強調應將醫療與照護合併討論,並引進民間資金(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推動長照產業發展。
  • 關切長照機構法人條例修法進度,指出壽險業者投入長照領域動機不強導致議題擱置。
  • 建議衛福部與金管會持續合作,推動長照產業 IPO,確保透明度與稽核機制,並消除社會對財團化壟斷的疑慮。
  • 質疑賦稅制長照財源不穩定,可能成為下一個勞退基金未爆彈,建議借鑒挪威、愛爾蘭等國主權基金經驗,並考慮公保制度。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儘速公告桃療副院長人事案,啟動公開徵選程序,避免職位空缺引發疑慮。
  • 要求衛福部公開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會議紀錄,以昭公信,避免黑箱作業質疑。
  • 強調加熱菸為新興菸品,健康風險評估應更謹慎,並提供相關資料。
  • 指出中醫參與長照據點比例過低,要求衛福部提供目前中醫參與長照的統計資料與未來推廣計畫。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肯定長照資源布建成長,但擔憂 B 單位(居服機構)過度成長可能偏離政策方向,並造成人力被居家服務吸走。
  • 質疑居服單位品質參差不齊,評鑑不合格者僅限期改善無罰則,恐有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要求加強品質管控與查核機制。
  • 建議衛福部重新檢視長照目標值設定,並確保 A、B、C 單位切割後仍能維持社區整合照顧的理念。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長照基金稅收來源的不穩定性,認為政府財政壓力將越來越大,要求衛福部研議稅收制轉向長照保險制的可行方案。
  • 質疑長照 2.0 服務涵蓋率不足,約 23%有需求者未獲照顧,要求衛福部提出詳細數據表格,釐清未被照顧到的原因與人數。
  • 強調長照政策應確保立足點公平,不應有民眾得不到照顧,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長照基金稅收來源(如房地合一稅)稅基減少且不穩定,強調未來高齡化社會對長照財源的嚴峻挑戰。
  • 建議衛福部應針對未來 10 至 20 年後可能實施的「混合制」長照財源制度,委託國衛院進行專案研究與設算。
  • 要求衛福部在一個月內提出因應房地合一稅可能轉挹注社宅政策後,長照財源如何籌措的評估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修正包裝食品素食標示規定,增列「Vegan」標示以符合國際接軌,並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公告。
  • 關切醫療爭議調解指引的具體操作流程,要求醫事司提供相關 SOP 或操作手冊供參閱。

高嘉瑜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加速《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保障單身女性及同性配偶的生殖權利,並與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
  • 建議衛福部考慮向下延伸凍卵補助,鼓勵年輕女性提早凍卵,並加強對醫療院所凍卵品質的稽核與監管。
  • 質疑中國醫藥大學 4 名學生未經選配分發即到醫院實習,恐損害本土牙醫權益及民眾權益,要求衛福部嚴格查證並釐清懲處機制。

游毓蘭 立法委員

  • 呼籲衛福部聆聽醫護人員心聲,解決護理人力不足問題,反對僅靠擴大招生名額解決。
  • 強調護病比過高導致病人死亡率增加,要求衛福部加速將合理三班護病比入法,並提出具體期程。
  • 關切癌友高額保費卻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問題,要求衛福部與金管會合作,確保保單內容與時俱進並明確說明。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醫藥司在長照計畫中對原住民文化健康站的參與度不足,要求衛福部提出文健站養生保健衛教宣導計畫。
  • 指出日本漢方藥在非處方藥市場發展蓬勃,但臺灣葛根湯、小青龍湯等中藥仍列處方藥,建議衛福部檢討中藥分類標準,促進中醫藥產業發展。
  • 呼籲中醫藥各界與食品業團體理性合作,衛福部應發揮智慧協調溝通,以利中醫藥法規與時俱進。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癌友醫療費用高昂,健保不給付部分多,商業保險理賠亦有困境,建議衛福部思考公私協力模式。
  • 提出「民辦公營」自費保險概念,建議健保署利用大數據資料庫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設計保單,降低行政成本,並區隔不同健康條件的保險給付。
  • 要求衛福部在 1 年內就「商保偕同健保分工」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澄清臺北市流感疫苗供應充足且品牌多元,施打率落後為事實,呼籲臺北市政府加速催打。
  • 說明長照基金目前財務穩健,有賸餘約 1,187 億元,現行稅收足以支應長照業務,並非赤字。
  • 解釋長照保險制可能面臨資源布建困難、隨收隨付易浪費、國外經驗顯示仍需稅收補貼等問題,現階段稅收制較有利於資源布建。
  • 承諾加速長照床位布建計畫,並將研議提高住宿式機構補助金額。
  • 表示將檢討社區關懷據點基本業務費多年未調整的問題,並研議送餐服務費用調整及鼓勵高齡者擔任送餐員。
  • 說明已啟動居服單位評鑑與特約管理辦法,將逐步淘汰不合格單位,並提出優化住宿機構人力計畫,透過訓練與加薪鼓勵年輕人投入。
  • 認同護理人員離職與家庭因素有關,將研議友善護理人員托育制度及排班彈性,並承諾年底前與團體討論護病比入法期程。
  • 表示將與教育部合作釐清中國醫藥大學學生實習爭議,並確保民眾能辨識實習生身份。
  • 回應《人工生殖法》修正案,原則不反對保障單身女性生殖權利,可與代理孕母議題脫鉤處理,將加速推動修法。
  • 說明凍卵補助需謹慎評估因使用率低,但監管措施一直有,會定期稽核保存機構。
  • 澄清美國在台協會聲明僅同意產地正確標示,美豬目前邊境檢驗均未驗出萊劑,強制標示萊劑恐引發社會恐慌。
  • 說明中醫進入長照體系有兩種模式,將檢討中醫藥司對原住民文健站的參與度,並研議中藥分類標準以促進中醫藥發展。
  • 同意將請國衛院進行專案研究,評估未來 10 至 20 年後長照財源可能採混合制的可行性。

陳明仁 勞動部常務次長

  • 表示移工失聯人數總數雖高,但失聯率相較去年已降低,將加強一站式服務的教育訓練內容。
  • 說明勞動部配合長照人力需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職前訓練,並提供就業獎勵津貼以鼓勵國人投入長照工作。
  • 表示已放寬長照機構聘僱看護移工條件,並放寬申請家庭看護移工資格,簡化評估流程。
  • 指出已要求來源國依衛福部課程辦理移工來台前訓練,並提供線上補充訓練課程,確保照顧品質。

陳慧綺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遺贈稅、菸稅及房地合一稅合計挹注長照基金達 3,770 億元,為長照基金主要財源。
  • 指出長照財源規劃與籌措由衛福部主政,財政部配合提供中長期稅收推估,並將視衛福部評估規劃配合推動。

蔡火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

  • 說明我國商業長期照顧保險市場概況,截至 112 年 6 月底有效契約件數達 101.3 萬件。
  • 表示金管會鼓勵保險業開發多元長期照顧保險商品,並提供績效優良業者優惠措施。
  • 指出已修正保險法相關法令,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長照產業的限額與範圍,以引導資金投入。

黃怡超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

  • 確認中醫藥司推動中醫進入長照體系,包括中醫師經營 C 據點及參與專業輔導試辦計畫。
  • 承認中醫參與原住民文化健康站的普及性不足,將加強推動文健站養生保健衛教宣導計畫。

李丞華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 說明健保署若要針對「商保偕同健保分工」進行可行性分析報告,考量需要外部專家學者與保發中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議給予 1 年時間來委託研究。

相關後續

  • 衛福部需研議社區關懷據點基本業務費調整方案。
  • 衛福部需檢討送餐服務費用,研議提高費用並鼓勵高齡者擔任送餐員。
  • 衛福部需建立長照大數據資料庫,並釋出資料供分析。
  • 衛福部需在 1 個月內提供早產兒家庭負擔的初步分析和可能的政策方向。
  • 衛福部需在 2 個月內提出國家對於 0 至 2 歲幼兒外送托率的目標、機構與居家托育比例規劃,以及如何保障居家托育人員薪資的方案。
  • 衛福部需在《家暴法》修法時,研議納入限制直系血親調閱受害者戶籍謄本的規範,並探討透過註記方式保護個資。
  • 衛福部需在 3 個月內提出友善護理人員托育制度或彈性排班的初步討論方案。
  • 衛福部需在 2 週內提供衛福部與金管會推動長照產業 IPO 的規劃書面報告。
  • 衛福部需在年底前修正公告包裝食品素食標示規定,增列「Vegan」標示。
  • 醫事司需在法規會通過後,提供醫療爭議調解的具體操作流程 SOP 供參閱。
  • 衛福部需在 2 週內提供中醫參與長照據點的統計資料,以及未來擴大服務的推廣計畫。
  • 衛福部需在 1 個月內提供針對凍卵品質的稽核資料,包括抽查不合格狀況。
  • 衛福部需在 1 年內就「商保偕同健保分工」提出可行性分析報告。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強制美豬標示萊劑成分,以維護國人食安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強制美國進口豬肉標示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成分,以確保民眾的知情權與選擇權,並避免因未標示導致消費者全面抵制美豬。

相關爭議

  • 萊劑標示的必要性與影響:提案委員主張應強制標示萊劑,以區分含萊與不含萊美豬,對未含萊美豬廠商更公平,並解決民眾因恐慌而全面抵制美豬及洗產地問題;衛福部則指出目前美豬邊境檢驗均未驗出萊劑,且強制標示可能引發社會恐慌,並提及美牛含萊劑但未強制標示的現況。
  • 標示方式與國際慣例:提案委員提及美國有自主標示有機或無萊劑豬肉的慣例,認為臺灣亦可採自主標示經國家認證的方式;衛福部表示美國的標示多為廠商自願性,並非政府強制要求,且目前法規並未阻止廠商自願標示。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強調應強制標示美豬萊劑成分,以符合政府當初承諾民眾的選擇權,並對未含萊劑的美豬廠商更公平。
  • 指出未標示導致民眾不敢購買美豬,造成洗產地問題,影響食安。
  • 建議可採美國標準,讓不含萊劑的美豬自主標示並經國家認證,其他則視為可能含合格微量萊劑。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美豬進口目的未達,強制標示萊劑成分反而導致民眾不敢購買美豬,影響美豬進口量。
  • 分享萊克多巴胺快篩片,表達民眾對萊劑的擔憂。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質疑提案委員是否曾向美方提出強制標示萊劑的建議,認為美方若關心公平性應會主動提出。
  • 指出美方也是自願性標示,且現行法規並未阻止廠商自願標示,強調應嚴罰洗產地行為,而非轉移焦點。
  • 提醒兩年前討論美豬進口時,立法院主要擔憂大量進口影響臺灣豬農,而非美豬廠商權益,質疑國民黨態度轉變。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指出美國豬肉有標示 Organic(無萊劑)和無標示的區別,認為臺灣應可比照區分,對美國豬肉銷量有利。
  • 強調美國人自己都能區分,臺灣沒有理由不區分。

相關人員回應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澄清美國在台協會聲明僅同意食品產地正確標示,而非強制標示萊劑成分。
  • 指出目前美豬進口邊境檢驗至今完全沒有驗出萊劑,強制標示萊劑成分的必要性需討論。
  • 提及美牛已含萊劑在安全標準下進口,但未強制標示,質疑是否需對豬肉採取不同標準。
  • 表示美國的萊劑標示多為廠商自願性,並非政府強制要求。
  • 不接受強制標示萊劑成分的臨時提案。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經表決,在場出席委員 10 人,贊成 4 人,反對 6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701
卷/期/冊
112/77/1
發布日期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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