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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糖台電預算及水利法修正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01

LawTrace 法律歷程:水利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13年度台灣糖業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預算案,並討論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聚焦台電虧損、離岸風電成效、電網韌性、國營事業調薪、電業自由化政策、台糖土地活化與閒置廠區利用等議題。水利法修正案主要為配合農田水利法實施,刪除水利法中農田水利會相關規定並調整處罰彈性。多項法案修正達成共識,台糖台電預算案則將另定期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預算審查主要聚焦於台灣電力公司面臨的財務虧損、能源轉型挑戰、電網韌性強化以及離岸風電運作效益等議題。
  • 同時也討論台灣糖業公司在穩定民生物資、綠電供應、土地活化利用及閒置廠區轉型等方面的經營策略與績效。

相關爭議

  • 台電離岸風機故障率高與預期發電量未達標:委員質疑離岸一期風機故障率高、發電量未達標,部長與總經理解釋為磨合期,預計明年3月改善,並說明未達可用率89%將罰款。
  • 天然氣管線圖資不符與工安疑慮:委員揭露台南山上淨水廠工程中天然氣管線圖資深度與實際不符,導致施工碰撞,質疑森霸監測與圖資準確性。
  • 國營事業調薪進度不明確:委員關切國營事業員工比照軍公教調薪4%的進度,經濟部表示將參照辦理,預計12月底有明確資訊。
  • 台電電業自由化與分割政策爭議:委員林岱樺強烈主張在國際情勢變動下,台電不宜分割,應維持綜合電業,以確保供電穩定性與國家能源安全,避免成本轉嫁全民。
  • 台糖太陽光電計畫造林地砍伐與程序不嚴謹:委員質疑台糖在七股農場為光電計畫砍伐造林地,標售程序不嚴謹、鑑價不實,造成公司損失與政策不連續性,台糖承認程序不完備並已改善。
  • SRF(固體再生燃料)是否為綠能及其管理爭議:委員陳椒華質疑以廢塑膠為原料的SRF是否屬綠能,並關切其製造與燃燒標準未明確、可能產生致癌物,要求經濟部與環境部釐清定義與配套管理。
  • 房東超收電費問題:委員洪申翰指出房東普遍超收電費,遠高於台電費率,造成租屋族負擔,並影響淨零排放目標,要求經濟部與台電研擬用電資訊透明化方案。
  • 台電虧損與電價政策:委員質疑台電巨額虧損與能源政策失衡,建議擴大核能使用以減少虧損;部長強調朝低碳發展,並將民生電價凍漲以考量通膨。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詢台電離岸風機一期是否為「孤兒風機」,故障率高且發電量未達標,要求明確磨合期與責任歸屬。
  • 揭露台南山上淨水廠工程中天然氣管線圖資與實際深度不符問題,質疑森霸監測資料的準確性與工安風險。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醒經濟部應加強綠電政策的對外溝通,避免不實資訊攻擊,並公布綠能減碳成效。
  • 關切台電「優化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推廣成效,建議台電主動出擊宣導,並確認是否加重虧損。
  • 建議台電研議在高風險、山區或搶修不易地區實施電桿地下化,提升電網韌性。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要求國營事業比照軍公教調漲4%薪資,並確認12月底前能有明確答案。
  • 強烈主張在國際情勢變動及台電財務不佳下,應重新評估電業自由化政策,台電不宜分割,以確保供電穩定及國家安全。
  • 指出電業分割後,能源成本增加的負擔歸屬將不明確,且可能影響偏鄉輸配電投入意願及民生、產業用電穩定性。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水利法修正案,以達到事權統一並兼顧河防安全及公共利益。
  • 質疑台糖公司為太陽光電計畫砍伐造林地,程序不嚴謹且鑑價不實,要求台糖改善程序並謹慎為之。
  • 關切離岸風電投資成效,要求台電提供詳實的精進計畫與未達發電量目標的處罰說明。
  • 要求台電提出具體作為以達空污二期方案,並強化物料管控與採購機制以降低成本。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小犬颱風造成雲林麥寮鄉嚴重斷電,要求台電優先針對麥寮鄉麥津、麥豐兩村進行電纜下地化專案規劃,並於半個月內提供設計圖。
  • 關切台糖閒置廠區活化進度,特別是虎尾糖廠11間倉庫及北港糖廠的修繕與規劃,要求台糖加快設計與發包期程,並請經濟部協助爭取專案經費。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對經濟部預測GDP成長率的準確性提出質疑,認為經濟前景悲觀。
  • 關切曾文-南化水庫聯通管工程進度,要求確保明年5月20日前完工,並承諾嘉義農民明年第一期稻作不會休耕。
  • 詢問嘉義縣山區自來水延管工程及大埔鄉簡易自來水工程的核定進度與經費。
  • 要求台電儘速拆除嘉義縣中埔鄉139線拓寬工程中的電線桿,並協調遷移中埔公館工業區高壓電塔,建議縣政府分期繳納配合款。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持續爭取台積電1.4奈米廠落腳高雄,強調高雄具備區位、交通、水電供應等優勢。
  • 建議台糖在岡山推動國際棒球村計畫,並在橋頭糖廠文化園區設立森林碳匯教育館。
  • 關切李克強去世對兩岸經濟的影響,特別是中國對台商政策可能趨於保守,要求經濟部主動關心並協助台商。
  • 詢問台電興達電廠燃氣機組延後商轉的因應措施,要求確保供電無缺口,並強調燃煤機組轉備用應備而不用。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台電嚴格查辦媒體報導的民意代表豪宅竊電、轉供問題,主張該移送法辦就移送法辦,該斷電就斷電,維護國家權益。
  • 支持國營事業員工比照公務員調薪4%,並希望藉此鼓勵基層員工及改善南北薪資落差。
  • 呼籲經濟部對不實言論及假訊息採取更強硬的處理方式,包括提告,以產生嚇阻力,並建議以短影音快速澄清。
  • 支持中鋼及台船的調薪計畫與台船增資案,肯定其配合國家政策的付出。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糖南靖、鹿草畜牧場現代化改建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台糖加強督促承包商,並確認明年完工。
  • 確認台糖義竹畜牧場將於114年退場不再養豬,要求台糖儘早規劃轉型利用方案,結合地方創生。
  • 肯定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的行銷效益,但指出蒜頭糖廠整體經營沒落,要求台糖提升園區吸引力並提出改善計畫。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釐清伏流水在水利分類上的歸屬,要求經濟部優先使用河川行水區內屬於地面水的伏流水。
  • 建議經濟部與農業部合作,釐清水權,優先保障農業用水權益,讓農民在取用伏流水時不需面對水利主管機關的壓力。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關切森霸電廠一期回饋金爭議及煙囪、天然氣管線老舊引發的環評疑慮,要求經濟部公開透明處理並解決問題。
  • 詢問經濟部對九崴天然氣廠另行選址的態度,強調地方意見關鍵。
  • 質疑漁電共生「假漁真電」亂象、單一地區負荷過重及小兩甲光電普及化問題,要求經濟部全面檢討並提出2.0版說服社會。
  • 建議綠電回饋金制度化,避免成為區長私房錢,並應有額外回饋機制減少負擔過重地區的民怨。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支持綠氫發展,質疑透過天然氣取得的「灰氫」是否與減碳目標本末倒置,要求提供藍氫與灰氫溫室氣體排放量資料。
  • 批評台電巨額虧損與能源政策失衡,主張「以核養綠」以減少虧損,並質疑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跳票。
  • 要求台電將永和豫溪街變電所納入檢討計畫,若無法遷移應進行屋內化或地下化,並回饋社區。
  • 關切台灣地緣政治風險升高導致外資疑慮,要求經濟部說明如何降低疑慮及全球招商論壇預計招募的外資亮點。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指出房東超收電費問題普遍,遠高於台電住宅電價,對租屋族造成剝削,並與淨零排放目標相悖。
  • 主張政府應有明確態度,房東不應在電價上賺取任何差價,應繳多少收多少。
  • 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在3個月內研擬用電資訊透明化方案,讓租戶能得知自身用電資訊,並積極與內政部研商解決契約問題。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彰濱工業區林之泉公司因經濟部規定變更導致無法購地問題,要求經濟部釐清並協助廠商。
  • 質疑SRF作為綠能的定義,特別是90%由廢塑膠製成的SRF,強調其非化石燃料,要求經濟部與環境部明確分類與嚴格管理標準。
  • 指出SRF製造標準與燃燒標準未通過,可能在住宅區製造致癌廢氣,要求經濟部在同意使用前確保所有配套措施完備。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糖租借土地予台南東門城足球俱樂部,促成地方運動發展的成功案例。
  • 建議台糖盤點公園用地,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拓展土地租借模式,結合民間團隊打造更多社區運動基地,顧及公益性。
  • 詢問台電協助清華大學校內斷電的機制,建議台電主動協助教育部提出的6所重點研究型大學進行校內用電體檢盤點,並研議私立大學的協助機制,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關切智慧電表布建進度,要求台電說明通訊系統與聯網運作規劃,並提供已可運轉地區的書面資料,以利推動節能與大數據分析。
  • 主張民生電價應持續凍漲,以穩定民心與經濟,並肯定台電推出更彈性、有折扣的批次生產時間電價協助中小企業。
  • 建議經濟部爭取更普及化的補助措施,協助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中小型加工廠,解決其申請困難及無感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回應離岸風機故障為新機組磨合期問題,已積極與維運廠商處理,今年狀況改善,明年3月可望正常運轉。
  • 表示將用科學角度看待再生能源發展,經濟部有責任第一時間澄清不實資訊,並以人民聽得懂的話語說明。
  • 指出國營事業員工調薪方向支持比照公務人員4%,但需依程序處理。
  • 同意將委員對電業自由化政策的意見提報行政院通盤考量,因應國際不確定性及電網韌性需求。
  • 承認台糖造林地轉光電案程序不周延,監察院糾正後已改善,後續契約規範更詳盡。
  • 表示將與環境部密切討論SRF的管理、分級、定義及使用問題,並明確說明哪些部分屬綠能。
  • 同意房東超收電費問題應更合理化與透明化,將與內政部討論技術面協助,提出可行方案。
  • 說明台灣GDP預估應以主計總處資料為準,但預期第四季經濟表現會比第三季好。
  • 承諾明年第一期稻作不會休耕,因水利工程準備充足。
  • 承諾伏流水取用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將與農業部討論水權釐清。
  • 回應九崴天然氣廠選址問題,表示若市府提出要求,地方許可將不容易取得。
  • 解釋歐洲CBAM 2026年課徵範圍不含間接碳排(用電),且將與歐盟協商不同國家碳費銜接問題。
  • 強調台積電在台擴廠顯示台灣仍是半導體發展基地,並承諾政府會輔導廠商因應國際經貿變局。
  • 表示只要是公益事業使用台糖土地都樂觀其成,將配合地方需求提供土地開發。
  • 支持中鋼與台船的調薪計畫與台船增資案,肯定其配合國家政策的努力與成果。
  • 承諾會要求部內署長、司長以短影音等方式,快速回應不實言論和假訊息,並考慮提告以產生嚇阻力。
  • 強調民生電價已凍漲,考量通膨,並透過電價機制細緻照顧弱勢;中小企業批次生產電價已實施,協助降低負擔。

曾文生 經濟部政務次長

  • 說明台電氫能發展方向非灰氫,而是藍氫或綠氫,將提供書面資料。
  • 指出台電財務虧損因國際燃料價格高漲,但非擺爛,政府增資是為維持穩健經營,確保電力建設。
  • 強調台電已積極推動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污防制設備加裝及以氣代煤計畫,將於2035年前將亞臨界機組換成天然氣。
  • 說明台電物料存貨增加受通膨影響,正建立資料庫管控,並提高線路庫存以因應災害搶修。
  • 回應森霸電廠回饋金爭議,表示森霸公司將檢討溝通狀況,未來電協金使用將更公開透明,並納入地方建議。
  • 說明森霸電廠特件變更審議主要比對環說書要求,目前符合安全規範,問題可解決。
  • 表示漁電共生「假漁真電」撤銷權在地方政府,經濟部持續聯合稽查;小兩甲農地種電已禁止新核准。
  • 強調綠電回饋金應透明化,並希望開發商在地共榮,研究對長者有益方案。
  • 說明興達電廠燃氣機組雖有部分延後,但會加緊趕工,並綜合考量大潭等機組進度,確保2025年供電穩定無缺口。
  • 指出燃煤機組轉備用是為維持戰備功能,備用容量率低於6%才會重啟,機會不高。
  • 承諾興達電廠防塵網將儘快復原,並加強室外煤場揚塵抑制,研究封存方法。

胡文中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代理司長

  • 說明國營事業調薪需待人事行政總處公文,預計12月多才會收到,收到後將參照公務人員調薪幅度辦理。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曾文-南化水庫聯通管工程正全力趕工,應可在明年5月20日前完成,完工後將減少枯旱衝擊。
  • 說明嘉義縣山區7件自來水延管工程中,已有4件核定113年經費,其餘待補件後儘快核定。
  • 說明大埔鄉西興村5鄰至7鄰簡易自來水計畫已規劃由水庫抽水至淨水場,待縣府送計畫書後儘快核定。
  • 說明大埔鄉茄苳村、永樂埔頂、南寮簡易自來水案尚在設計與地方溝通中,將協助台水公司提出初步設計。
  • 解釋水利法第96條刪除理由為與行政執行法重複規定,刪除後罰鍰仍由主管機關處罰並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不影響既有運作。
  • 同意與經濟部、農業部討論水權釐清,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確保伏流水取用不影響農民權益。

楊明州 經濟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糖公司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太陽光電,否認經濟部壓力,並表示監察院糾正後已改善程序不完備問題。
  • 說明台糖虎尾糖廠民族九路宿舍等11間倉庫已爭取文化部40%規劃設計補助,預計今年底發包,明年底完成規劃設計,並評估分期發包以加快進度。
  • 承諾將針對委員提出的麥寮鄉斷電問題,與台電合作提出精進計畫,並將評估麥津、麥豐兩村電纜下地化專案。
  • 說明嘉義南靖、鹿草畜牧場現代化改建工程進度分別為35%及32%,因地方政府證照許可及承包商能力問題導致延遲,預計南靖明年6月、鹿草明年12月完工。
  • 確認義竹畜牧場將於114年退場不再養豬,未來將配合地方需求進行規劃轉型。
  • 說明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後,10月份乘客數及營收顯著增加,未來將評估寒暑假增加班次。
  • 承認蒜頭糖廠近年來園人數下滑,將以更大的企圖心改善經營,並由國家設計學院協助規劃設計入口意象與車站景觀。
  • 表示只要是公益事業會用到台糖土地都樂觀其成,將盤點公園用地,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探討與民間團隊結合開發租借專案的可能性。

陳立人 經濟部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報告112年度台糖預算執行情形,截至9月底淨利30.18億元,較預算減少1.26億元。
  • 說明113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包括發展健康綠色產業、推動畜舍現代化經營、積極推動資產活化及發展再生能源。
  • 預計113年度總收入354億元,總支出304.52億元,淨利49.48億元,較112年度減少2.42億元。
  • 說明113年度可分配盈餘63.62億元,每股可分配1元股利。
  • 說明113年度購建固定資產投資14.38億元,主要由自有資金支應。
  • 回應北港糖廠西側細設預計明年結案,之後將進行工程發包,但未明確提供月份。

王耀庭 經濟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說明離岸風機故障為新機組磨合期問題,預計明年3月改善,今年發電量預估將超過3億度,可用率要求為89%,去年因未達標已罰款8,400萬元。
  • 回應天然氣管線圖資問題,表示將派員現場查看,若有竊電將移送法辦,若為轉供則要求剪除,並持續派人查緝。
  • 說明台電「優化批次生產時間電價」已於11月1日上路,詢問度高,預計不會加重台電虧損,因電價結構已調整。
  • 說明電桿地下化需考量淹水風險及搶修時間,對於颱風造成的停電,將強化樹修、輔導魚塭裝設發電機及更換礙子,並針對麥寮鄉提出短中長期專案計畫。
  • 承諾嘉義中埔鄉139線電線桿將於11月15日前完成下地拆除。
  • 回應中埔公館工業區高壓電塔遷移問題,經費約10億元,地方需負擔一半,台電可接受分期繳納,將主動與縣政府協調。
  • 報告112年度截至9月底供電量1,833億度、售電量1,738億度,預計全年仍虧損。
  • 預計113年度售電量2,445億度、供電量2,565億度,預計稅前虧損1,887億元,較112年度減少898億元,主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
  • 說明11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2,553億元,資金來源除自有資金外,其餘向國內外借款籌措。
  • 說明清華大學斷電為內部線路老舊問題,台電基於公用事業使命主動協助提供材料與人力,並承諾協助教育部提出的6所重點研究型大學進行校內用電體檢盤點,私立大學部分將與教育部討論機制。

蔡昇甫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署長

  • 說明農業用水會用到地面水與地下水,地面水優先,地下水為補充水源。
  • 說明陸上養殖實務上多用地下水,水權申請由水利主管機關辦理。
  • 同意與經濟部討論水權部分,確保伏流水取用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在水權上給予農民保障。

相關後續

  • 台糖公司及台灣電力公司113年度預算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經濟部承諾將委員對電業自由化政策的意見提報行政院通盤考量。
  • 台電公司承諾針對麥寮鄉斷電問題,將於半個月內提供麥津、麥豐兩村電纜下地化專案的評估資料。
  • 台糖公司承諾一個月內提供盤點公園用地與民間團隊結合開發租借專案可能性的評估報告。
  • 台電公司承諾一個月內提供與教育部討論國立、私立大學校園用電體檢及協助機制的評估報告。
  • 台電公司承諾將於11月15日前完成嘉義中埔鄉139線拓寬工程中的電線桿下地拆除。

討論事項二

審查「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及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主要目的為配合農田水利法於109年10月1日施行,將原屬水利法中關於農田水利會組織、灌溉事業管理及相關罰則等規定,回歸由農業部主管的農田水利法辦理,以釐清事權。
  • 同時,修法旨在增加河川管理機關的裁量彈性,針對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內違反許可內容的使用行為,在不影響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許限期改善而非一律廢止許可並限制申請。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水利法修正,認為應達到事權統一,同時兼顧河防安全及公共利益需求。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與農業部合作,針對伏流水取用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釐清水權,讓農民在取水時有所保障。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水利法第96條刪除理由,詢問為何現在才修,以及該條文刪除前後對罰鍰執行是否有實質影響。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確認本次水利法修正版本配合農水署,相關條文移轉或微調,不影響既有運作。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說明修法因應農田水利法實施,刪除水利法中農田水利會相關規定,並增加河川管理彈性以兼顧河防安全與公共利益。
  • 支持委員提出的水利法修正方向,並承諾將與農業部討論水權釐清,優先保障農業用水。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解釋水利法第96條刪除理由為與行政執行法重複規定,刪除後罰鍰仍由主管機關處罰並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效果一致。
  • 說明修法後,農田水利相關條文移轉或微調,不影響既有運作。
  • 同意與經濟部、農業部討論水權釐清,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確保伏流水取用不影響農民權益。

蔡昇甫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署長

  • 說明農田水利會已改制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設置之灌溉管理組織,不再具公法人性質,故水利法相關條文應予刪除。
  • 表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蔡易餘委員等人提案的刪除方向與農業部立場一致,建議併同行政院版草案審查。
  • 同意與經濟部、水利署討論水權釐清,優先保障農業用水,並確保伏流水取用不影響農民權益。

相關後續

  • 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
  • 提報院會時不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
  • 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水利法第12條、第63條之1、第63條之2、第63條之3、第63條之4、第91條之2、第92條之3、第92條之5、第93條之2、第93條之3、第93條之4、第93條之5、第96條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刪除或修正)。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802
卷/期/冊
112/78/2
發布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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