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核安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核能政策、核廢處理及含氚廢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0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首先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隨後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核能是否為綠電、核電廠延役可行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困境、日本含氚廢水排放應對措施、核融合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等議題,委員們對核安會主委的專業背景與立場提出質疑,並要求加強資訊公開與公眾溝通。

討論事項一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業務概況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改制後首次業務報告,聚焦於強化原子能安全管制、輻射災害應變、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日本含氚廢水排放監測、原子能科技創新推廣及社會溝通與參與等核心職責。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核能是否應定義為綠電、核電廠延役與重啟的法規與技術可行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進度與立法需求、日本含氚廢水排放的應對態度、核融合與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等新興核能技術發展,以及核安會的公眾溝通與資訊透明化問題。

相關爭議

  • 核能是否為綠電:委員質疑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部長對核電是否為綠電定義不一,主委則澄清核能是低碳能源而非歐盟定義的綠能,因其有核廢料處理及安全條件限制。
  • 核電廠重啟可行性:針對賴清德副總統若遇戰事可重啟核電的說法,委員質疑核一、核二廠已進入除役階段,燃料棒滿儲且部分設備已拆除,重啟需修法並經安全審查,技術上至少需12個月,實務上難以短期內緊急啟用。
  •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困境:委員指出核廢料問題是核電延役的最大瓶頸,台灣地質條件不適合深層處置,且缺乏地下實驗室進行評估,質疑台電選址規劃與公眾溝通策略不足。
  • 主委專業背景與含氚廢水立場:委員質疑主委土木工程博士背景與核安專業關聯性低,並對其在日本含氚廢水排放問題上未明確表態反對,僅強調政府已做周詳評估,認為其立場不夠堅定。
  • 核安會社群媒體定位:委員批評核安會粉專為日本含氚廢水排放解釋及宣傳政府其他政策,而非專注核安業務,要求改進。
  • 核融合與SMR發展:委員關切台灣在核融合與SMR等新興核能技術研究投入不足,與國際發展腳步脫節,認為核安會應加速相關研究與法制規範研議。
  • 核電廠降載解聯穩定性:委員質疑台灣特殊氣候與地質條件下,核電廠在颱風等天災時需降載解聯,影響其穩定供電能力。

立法委員發言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核電是否為綠電,並指陳建仁院長與王美花部長說法不一,要求主委釐清立場。
  • 詢問若遇緊急狀況重啟核電廠,核一、核二廠是否可行及技術上所需時間。
  • 關切台電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場潛在場址規劃,特別是新竹地區的涵蓋情況。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安會主委陳東陽的土木工程背景與核能安全專業關聯性低,並對其適任性表示疑慮。
  • 要求主委對日本排放含氚廢水明確表達個人立場,批評其迴避態度。
  • 質疑核安會粉專為日本解釋含氚廢水排放及宣傳其他政府政策,要求立即改正。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候選人提出的核電延役或重啟政見在2028年總統任期內不可行,因核廢料乾貯場建設進度緩慢,燃料棒無法取出。
  • 建議核安會應研究第四代核能技術與核融合技術,以因應2050淨零排放目標。
  • 關切國研院預算尚未提交,以及其在核融合、SMR等新興技術研究的計畫內容。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肯定核安會增加海水與漁產監測點與數量,但要求持續增加檢測密度與量能。
  • 提醒應加強對中國核電廠可能影響台灣西部海域的輻射監測,並公開相關資訊。
  • 要求核安會將核安、輻安資訊科普化、圖像化,並於2週內提出規劃報告,避免資訊被誤傳與扭曲。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核安會改制後維持專業與獨立性,並在含氚廢水應對上持續向日本要求資訊、建立跨部會團隊、打造資訊公開平台。
  • 期許核安會擴大國際科研貢獻,提供台灣在原子能與輻射研究上的量能,展現企圖心。
  • 建議核安會提升氚檢測量能並優化區域分布,與大學實驗室合作深化研究。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詢問核安會對發展核融合技術的立場及國原院相關研究進度,要求加快腳步研議法制規範。
  • 質疑核一、核二、核三廠延役的法規與技術可行性,指出國際上除役後再延役案例極少,且核廢料問題是關鍵瓶頸。
  • 確認核安會立場為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前未改變,並詢問未來有無可能改變。

范雲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委澄清歐盟潔淨能源標準,強調台灣現有核電廠不符合「不造成重大傷害」原則,因核廢最終處置設施尚無解方。
  • 指出台灣缺乏地下實驗室評估核廢最終處置場址,質疑台電將其延遲至選址完成後才建置的作法不妥。
  • 要求核安會蒐集專家學者意見與國際經驗,針對地下實驗室必要性及早進行具審議式民主精神的公民溝通,並於下會期前提交報告。

鄭麗文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委澄清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是因年限屆滿,而非核安或核廢料處理問題,強調過去核能運轉期間的安全性。
  • 質疑賴清德副總統「緊急啟用核電」說法,指出除役核電廠重啟需修法且技術上至少需12個月,無緊急啟動可能。
  • 呼籲台灣應拋棄故步自封的反核態度,積極追趕全球在核安、核廢料處理及新型核電技術(如核融合、SMR)的發展腳步,以保障國家安全。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委以專業提供未來執政者能源政策建議,而非僅聽命行事。
  • 質疑台灣在颱風等極端氣候下核電廠需降載解聯,核電是否仍為穩定能源。
  • 詢問主委對核融合商業化時程的認知,以及SMR興建成本飆漲與核安風險的看法,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關切核一、核二廠除役進度,特別是與地方政府在乾貯設施溝通上的僵局,質疑25年內完成除役的信心。
  • 建議核安會應主動協助台電與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核廢料處置問題,並加強科普資訊傳達。
  • 提醒應針對國際核武情勢緊張,加強核災應變模擬演習,並擴大醫療及護理人員培訓認證,普及全民國防避難知識。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指出核電發電成本低且為乾淨能源,建議政府應務實評估核能政策,並應有新核能技術的準備研究。
  • 關切核子事故應變基金在核電廠除役後財源問題,以及對國外核子事故(如中國核電廠)的演練情況。
  • 提醒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缺乏法源基礎,監察院曾指原能會怠惰,要求核安會積極推動立法與核廢料再利用研究,並在預算編列上展現未雨綢繆。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本含氚廢水排放期程與資料掌控,要求核安會確保資訊正確與透明,以消除民眾恐慌。
  • 建議核安會定期召開記者會公布海域與漁獲輻射檢測結果,讓不熟悉網路的民眾也能安心。
  • 詢問核安會作為行政院非核小組成員,對核能使用的立場,並要求審慎思考後書面答覆。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釐清核能並非綠能,因其非再生且核廢料處理仍是問題。
  • 詢問核安會解決核廢料問題的具體方案,並指出目前仍停留在社會溝通階段。
  • 要求核安所針對福島核廢水檢測,提供魚類(特別是秋刀魚)骨頭與魚肉檢測的具體資料,並加強採樣頻率與檢測。

相關人員回應

陳東陽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

  • 核安會已於9月27日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所屬核能研究所改制為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將秉持專業獨立性確保核安管制。
  • 核能是低碳電力,歐盟將其定義為潔淨能源,需在安全及核廢料處理條件下,確保環境永續。
  • 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是因運轉執照40年屆滿,並非核安或核廢料處理問題。
  • 若要重啟已除役核電廠,需修法並進行安全審查,核一廠部分設備已拆除,核二廠已停機一段時間,技術上需會內安全檢視,至少需12個月。
  • 核一、核二廠濕式儲存庫已滿儲,乾式儲存庫尚未啟用,核廢料處理是重啟核電的重大瓶頸。
  • 因應日本含氚廢水排放,已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加強輻射監測(海水監測點增至107個),並建立資訊公開平台,目前檢測結果均正常。
  • 國原院與國科會合作推動核融合及SMR等原子能科技研究,但距離商轉仍有距離。
  • 核安會將持續推動社會溝通及參與,努力將知識科普化、數據圖像化,並將檢討社群媒體內容。
  • 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由經濟部主責,核安會將從專業安全角度參與,並承認目前台灣無地下實驗室,但台電有其規劃考量。

陳鴻斌 核能安全委員會核物料管制組組長

  • 台電在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場選址上,目前採用排除法,排除人口稠密區與地質不允許區域,尚未明確點出特定場址。
  • 行政院非核家園小組指示台電推動中期貯存,目前台電正在執行核廢社會溝通計畫。
  • 經濟部已開始進行高放選址立法,核安會將從專業安全角度參與討論。

張欣 核能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已除役機組若要重啟,須考量機組狀況,一般延役最短需12個月,若已開始拆除則更複雜,非短期內可啟動。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核安會需就台電於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階段建置地下實驗室的必要性與可行性,蒐集專家學者、民間團體與國際經驗,並如何要求台電及早進行具審議式民主精神的公民溝通,於下會期前提交書面報告。
  • 核安會承諾將檢討社群媒體內容,並在2週內提出如何製作更親民、易懂科普圖卡的規劃報告。
  • 核安會承諾將與衛福部合作,研議透過專業團體培訓認證護理人員,以擴大核災應變普及性。

原始資料

公報
1127902
卷/期/冊
112/79/2
發布日期
2023-11-22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