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2年度凍結預算解凍與113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勞保改革、移工政策與職安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0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動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20案,全數同意動支。會議並繼續審查113年度勞動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核心討論包括勞保年金改革方案的遲滯與撥補爭議、移工人力與管理問題、職業安全衛生強化,以及職場性別平等與彈性工時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多數同意解凍或改為主決議,部分則併案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以督促勞動部改進。
討論事項一
處理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20案
核心議題
審查勞動部所屬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及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共20項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被凍結的預算,檢視其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20案勞動部主管基金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公務預算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的2024年度公務預算歲入歲出項目,並處理立法委員提出的各項預算刪減、凍結及主決議提案。
相關爭議
- 勞保年金改革方案遲滯與撥補爭議 (第1案):林為洲委員提案刪減勞保預算並凍結以督促勞動部提出年金改革方案,認為撥補非長久之計;勞動部則強調改革需凝聚各方共識,且預算刪減會影響業務推動。
- 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內容與共識難度 (第9案):溫玉霞委員對勞動部遲遲未能提出具體改革方案表示擔憂,質疑僅靠撥補無法解決根本問題;部長則說明各類勞工意見分歧,凝聚共識困難,並強調基金穩定重要性。
- 勞保年金改革進程與資訊透明度 (第4案,併入第1案等凍結案):王婉諭委員要求勞動部定期提出勞保改革進程的具體書面報告,包含已辦理工作項目、溝通內容與方式,而非僅籠統表示「努力溝通」,認為專案報告內容太空泛。
- 彈性工時政策推動 (第40案):蘇巧慧委員強調彈性工時對育兒家庭的重要性及解決少子化的潛力,建議勞動部應蒐集並呈現社會各界對彈性工時的不同意見,以利共識形成。
- 企業併購勞工權益保障 (第22案):吳玉琴委員指出《勞基法》對企業併購導致失業勞工的保障不足,建議勞動部應與經濟部、金管會及工會研議強化相關保護指引。
- 職災通勤事故認定標準 (第75案):楊曜委員質疑勞保局對「上班途中」職災認定過於寬鬆,即使勞工明知司機酒駕或車輛超載仍搭乘,仍被認定為職災,認為認定標準有問題,要求檢討。
- 職業災害死亡人數攀升與降災策略 (第108案,併入第103案等凍結案):黃秀芳委員關切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持續攀升,質疑現有宣導與推動方式成效,要求勞動部提出更精進的降災措施。
- 公務人員職業安全保障 (第116案):吳欣盈委員指出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導致其職業安全在法律上處於弱勢,要求勞動部協助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修訂相關規範。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勞保預算並凍結,以督促勞動部提出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認為每年撥補非長久之計,將排擠其他預算。
- 強調勞動部應展現改革決心,提出方案方向,讓勞工安心。
- 最終同意調整為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0萬元,並要求專案報告後解凍,但不刪減。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建議勞保撥補應法制化,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才撥補,而非固定撥補。
- 建議勞動部在報告中列出各界對勞保改革的意見光譜,以利共識凝聚。
- 強調彈性工時對解決少子化及育兒家庭的重要性,建議勞動部蒐集社會各界意見,以促進政策發展。
- 同意第40案改為主決議,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王婉諭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勞保改革專案報告內容過於空泛,要求定期書面報告說明具體辦理工作項目、溝通內容與方式。
- 針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堅持併凍50萬元,認為10萬元太少無法有效督促。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對勞動部遲遲未能提出具體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表示擔憂,認為每年撥補將排擠其他預算且非根本解決之道。
- 同意第9案改為主決議,但仍希望勞動部能提出更好的方案,而非僅靠撥補延緩破產。
- 針對移工一站式服務,質疑其績效不彰,認為應改進以避免移工利用此服務作為跳板,並要求加強防範單方面無具體理由的轉換。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勞基法》第20條對企業併購導致失業勞工的保障不足,建議勞動部應與經濟部、金管會及工會研議強化相關保護指引。
- 提醒勞動部應開始重視企業員工的心理健康議題,研議鼓勵企業推動相關措施。
- 關切移工轉換雇主程序耗時,要求勞發署建立更清楚的處理流程與指引,避免權益受損。
- 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研議外籍看護工的技能提升與在職訓練。
- 對職安署預算凍結金額過低表示不滿,強調重點在於督促職安署做好勞工安全工作,而非預算金額。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勞保局對職災通勤事故認定標準有問題,尤其在勞工明知交通工具違規(如司機酒駕、車輛超載)仍搭乘的情況下,仍認定為職災。
- 要求勞動部及勞保局重新檢討職災通勤事故的認定原則,特別針對勞工已知違規事項的情境。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持續攀升,要求職安署提出更精進的降災措施。
- 建議勞動部針對中階技術人力轉任方案,應主動到工業區及公會進行說明,以提升廠商了解度與推動成效。
- 質疑農保資格清查時機,建議應滾動式檢討,而非在農民即將請領老農津貼時才清查,以避免喪失資格。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與教育部合作,積極提供青年學子學習淨零、數位技能的機會,以提升年輕勞參率及產業轉型。
- 指出公務人員不適用《職安法》,導致其職業安全保障不足,要求勞動部協助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修訂相關規範,特別是針對警消人員。
- 要求勞動部彙集國際資料與企業協商,針對差勤紀錄、彈性工時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勞資平衡。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關切社福移工人數與疫情前相比仍有3萬人落差,要求勞動部說明新移工來源國的談判進度。
- 質疑本國籍照服員自訓自用留任率及專班訓練就業率偏低,要求勞動部提出提升就業率與留任率的具體措施。
- 最終同意第83案凍結20萬元,並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范雲 立法委員
- 提案鼓勵企業參與托育服務,並要求勞動部思考加強誘因,因過去成效未達標。
- 關注性別平等及同志友善職場宣導,包括歧視申訴管道強化。
- 提出應評估雙親育嬰假及育嬰津貼比照北歐國家多一個月可行性。
- 要求勞動部解決假承攬真派遣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部長
- 回應勞保年金改革需凝聚各方共識,各類勞工意見不同,推動困難,強調目前以穩定基金財源(如撥補)讓勞工安心為優先。
- 表示新移工來源國談判進度非常順利,目前已有1個國家行政程序完成,正協調簽署備忘錄時間,但暫不能公開國家名稱。
- 回應王婉諭委員關於勞保改革進程報告的要求,表示可以接受,會具體說明已辦理工作項目。
- 回應林為洲委員的凍結提案,同意凍結100萬元並進行專案報告。
陳美女 司長
- 說明勞動部勞保業務費用僅624萬元,其餘為法律義務支出,減列50萬元將嚴重影響業務推動。
- 表示專案報告時程行政機關無法決定,可能影響撥補時機,建議改為書面報告。
- 承諾在專案報告中說明蒐集到的各界意見及政府因應作為。
- 同意將王婉諭委員提出的定期書面報告要求納入辦理。
蔡孟良 署長
- 回應社福移工人數已恢復至58%,但仍不滿意,將把留任率納入計畫評核指標,並與衛福部協商照服員訓練需求。
- 說明中階技術人力轉任方案已加速核可,最新數據已超過1萬6千人,預計年底可達目標值的2倍,並將成立專案服務中心入廠輔導。
- 承諾檢討移工轉換雇主程序,建立指引避免延宕,並會同衛福部研議外籍移工的補充訓練。
- 強調絕不允許移工片面、無具體理由的轉換雇主,若有此情況將會廢聘遣返,並加強防範一站式服務造成不良發展。
鄒子廉 署長
- 回應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攀升問題,表示已在努力降災,包括化學工廠檢討及跨部會減災行動,預計今年會穩定降低。
- 回應吳玉琴委員關於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園區職安監理問題,表示職安署會負起更大責任,並已參與保訓會法規修正,提供專業意見以協助公務人員職安保障。
白麗真 局長
- 說明勞保局職災認定依傷病審查準則,上下班通勤途中發生事故,若無重大違規事實則認定為職災,即使搭乘者明知司機酒駕或車輛超載,若自身無違規仍可能認定為職災。
- 承諾會檢討職災通勤事故認定原則,特別是涉及勞工已知違規事項的情境。
- 回應農保資格檢討問題,表示執行面會處理,若涉及政策將與農業部聯繫反映。
黃維琛 司長
- 說明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總額1億2千多萬,但實際業務費僅6百多萬,且需支應MeToo相關修法執行費用,預算拮据,希望併凍金額為10萬元。
- 同意遵照蘇巧慧委員建議,在書面報告中列出社會各界對彈性工時的各種意見。
相關後續
- 公務預算部分,歲入科目以項為處理單位,歲出科目以目為處理單位,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
- 第1案至第7案併勞動保險業務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定期提出書面報告。
- 第13案、第14案、第16案併綜合規劃業務凍結2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第18案、第19案、第20案、第24案、第25案、第27案併勞動關係業務凍結10萬元。
- 第21案、第22案改主決議,第23案、第26案撤案。
- 第29案、第30案併勞動福祉退休業務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第36案、第37案、第41案、第42案、第45案、第46案、第47案、第48案、第49案併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凍結10萬元。
- 第38案保留,待進一步協商凍結金額。
- 第52案、第53案併勞動保護業務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第64案、第65案、第68案、第69案、第70案、第71案、第74案併保險業務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第80案至第85案併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凍結20萬元。
- 第90案、第91案併勞動發展業務綜合規劃凍結1%。
- 第93案至第96案併勞動發展業務就業服務凍結10萬元。
- 第103案、第107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0案、第113案、第114案併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凍結20萬元。
- 第122案、第123案、第125案併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凍結10萬元。
- 第89案因委員撤銷連署,不予處理。
- 多項提案同意改為主決議,並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或精進方案,如第8案、第9案、第10案、第15案、第17案、第21案、第22案、第28案、第31案、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9案、第40案、第43案、第44案、第50案、第51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第63案、第66案、第67案、第72案、第73案、第75案、第76案、第77案、第78案、第79案、第86案、第87案、第88案、第92案、第97案、第98案、第99案、第104案、第105案、第106案、第111案、第112案、第115案、第116案、第117案、第119案、第120案、第121案、第124案、第126案、第127案、第128案、第129案、第130案、第133案、第134案、第135案、第136案、第137案、第138案、第139案、第140案、第141案。
- 第142案同意凍結2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基金預算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勞動部主管的202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包括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及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預算,並處理立法委員提出的預算調整及主決議提案。
相關爭議
- 移工一站式服務績效與管理問題 (第58案,併入第46案等凍結案):溫玉霞委員質疑勞動力發展署的一站式服務績效不彰,認為導致移工失聯或利用轉換雇主作為跳板的現象日益嚴重,要求勞動部改進管理方式。
- 中階技術人力轉任成效 (第47案,併入第46案等凍結案):黃秀芳委員質疑勞動部推動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方案成效不佳,轉任人數與目標有落差,建議應加強宣導及入廠輔導。
立法委員發言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推動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方案成效不彰,轉任人數與目標有落差。
- 建議勞動部應主動到工業區及公會進行說明,以提升廠商了解度與推動成效。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力發展署的一站式服務績效不彰,導致移工失聯或利用轉換雇主作為跳板的現象日益嚴重。
- 強調雇主與移工均應有人權,不應允許移工單方面無具體理由的轉換,並要求勞動部提出更確實的改善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蔡孟良 署長
- 回應中階技術人力轉任方案最新數據已超過1萬6千人,預計年底可達目標值的2倍,並將成立專案服務中心入廠輔導。
- 承諾將一站式服務的精進與檢討列為重點,絕不允許服務造成雇主與移工關係的不良發展,並會加強防範單方面無具體理由的轉換。
蘇郁卿 局長
- 回應勞工退休基金(舊制)第73案同意增列2億元收入。
- 回應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第78案同意增列3億元收入。
相關後續
- 基金預算部分,以各基金為處理單位,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
- 第1案同意改為主決議,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勞保財務改善書面報告。
- 第2案同意凍結5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 第3案同意凍結3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 第5案同意凍結35萬元。
- 第9案同意減列10萬元。
- 第10案、第11案併案減列綜合規劃業務20萬元。
- 第13案同意凍結100萬元。
- 第15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併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刪減50萬元,凍結30萬元。
- 第17案、第27案、第34案、第38案併促進國民就業凍結100萬元,並修正3個月提出說明報告。
- 第23案、第24案、第25案併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就業服務凍結100萬元。
- 第33案、第35案併青年就業服務凍結50萬元。
- 第36案同意減列50萬元。
- 第37案同意減列100萬元。
- 第39案同意凍結50萬元。
- 第40案同意凍結50萬元。
- 第41案、第42案併案凍結10萬元。
- 第45案同意凍結30萬元。
- 第46案、第47案、第48案、第49案、第50案、第52案、第58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 第53案、第54案併案凍結50萬元。
- 第55案同意凍結200萬元。
- 第56案同意刪減15萬元、凍結15萬元。
- 第57案同意減列52萬元。
- 第61案同意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62案、第63案併案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第65案同意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73案同意增列2億元收入。
- 第74案、第75案、第76案、第77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78案同意增列3億元收入。
- 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2案併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多項提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或遵照辦理,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或精進方案,如第4案、第7案、第8案、第12案、第14案、第16案、第21案、第22案、第26案、第28案、第29案、第30案、第31案、第32案、第43案、第44案、第51案、第59案、第60案、第64案、第66案、第67案、第68案、第69案、第70案、第71案、第72案、第83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7903
- 卷/期/冊
- 112/79/3
- 發布日期
- 2023-11-2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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