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113年度預算審查與業務報告:聚焦事故調查效能、公路安全及內部治理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02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13年度預算並聽取業務報告。會議聚焦於運安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進度、公路事故調查範圍、自駕車事故應對、太魯閣號事故遺骸處理爭議、以及運安會內部治理與獨立性等議題。多位立委對運安會調查時效、責任歸屬及預防措施提出質疑與建議,運安會主委則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與承諾,最終預算案擇期處理,委員提案截止收件。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針對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關於派員出國計畫、一般行政、運輸事故調查、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等6項預算凍結所提交的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提交的6份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均予以備查,並將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及113年度單位預算審查
核心議題
- 報告運安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進度、國際合作、技術提升及預算編列情況,同時審查113年度單位預算,並就運安會的獨立性、事故調查時效、公路事故標準、自駕車安全與內部管理等議題進行質詢。
- 討論太魯閣號事故遺骸發現事件的責任歸屬與處理流程,以及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計畫的暫緩辦理原因。
相關爭議
- 太魯閣號事故遺骸責任歸屬:立委質疑運安會未發現車廂內遺骸,運安會主委則認為主要責任在於臺鐵局未清理車廂,雙方對責任認定與檢討報告公開性存有分歧。
- 運安會內部治理與獨立性:立委質疑運安會存在人事紛擾、辦公室飲酒等負面新聞,影響機關公信力,並關切行政院是否干預運安會調查。
- 中捷事故調查時效與透明度:立委批評運安會調查進度緩慢,報告發布時間過長,且臺中市政府援引法規不公布行政調查報告,引發外界對真相釐清的質疑。
- 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計畫暫緩:立委質疑原規劃17.8億元的工程研究中心計畫突然暫緩,是否為浮報預算或不願承擔證物保存責任,運安會則解釋為時空環境變遷及與學術單位合作替代。
- 公路事故調查標準與主動性:立委批評運安會公路事故調查件數過少,標準過嚴,未能主動調查電動車自燃或自駕車等重要事故,運安會主委同意將放寬標準並主動調查。
- 大型車輛事故預防與業者課責:立委指出大型營業車輛事故頻傳,運安會過去提出的改善建議未見成效,建議參考日本經驗,強化業者連坐處罰與資訊公開,而非僅查核主管機關。
- 普悠瑪事故紀錄器時間爭議:立委再次質疑普悠瑪事故調查報告中紀錄器時間存在落差,影響調查公正性,要求運安會強化時間校準與風險盤點。
立法委員發言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疑運安會主委林信得在辦公室續攤喝酒的傳聞,並關切內部人事紛擾。
- 質疑太魯閣事故調查報告公布前,工程會副主委曾干預運安會調查方向,要求運安會承諾保持獨立性。
- 要求臺中市政府應盡速公布中捷事故行政調查報告,而非消極等待運安會統一發布。
- 擔憂臺鐵公司化後因專業人才流失,可能增加行車安全風險,要求加強標準化訓練。
- 質疑運安會未在太魯閣號事故車廂發現大量遺骨的責任,認為運安會對調查作業的解釋與外界認知有落差。
- 詢問太魯閣事故報告中風險評估數據(如站票風險)的取得方式。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運安會主委在太魯閣號遺骸風波中推卸責任,要求立即公布檢討報告。
- 要求運安會主委就辦公室飲酒爆料事件給予明確解釋,並擔憂運安會公信力受損,要求主委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否則應辭職下臺。
- 質疑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計畫暫緩辦理的理由,認為運安會可能藉口浮報預算或不願承擔證物保存責任。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嚴肅提醒運安會主委,運安會應深切檢討太魯閣號事故遺骸事件,強化證物處理流程、建立有效溝通機制與檢核機制,並整合各系統程序。
- 質疑普悠瑪事故調查中紀錄器時間落差問題,要求運安會強化各交通系統的時間校準,並將其納入安全改善建議。
- 嚴厲批評運安會內部管理與民眾期待有嚴重落差,要求深切檢討反省。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批評運安會中捷事故調查進度緩慢,報告發布時程過長,影響真相釐清與究責,要求提升效率。
- 質疑運安會調查報告發布時間缺乏法源依據,僅為內部手冊規定,彈性過大,導致效率不彰。
- 指出運安會對不複雜的鐵道事故調查時間也過長,要求針對不同事故樣態提高調查效率。
- 強調運安會作為獨立機關,應回應國人對其效率、專業與獨立調查能力的質疑,並加速報告發布以利究責。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安會內部亂象(如前主秘加班費、MOU爭議)的處理情況,要求主委說明如何讓運安會回歸專業。
- 質疑許代理主委處理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PATH MOU合作破局的原因,並詢問MOU重新簽署後的實踐計畫與負責窗口。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自動駕駛事故在美國日益嚴重,以及臺灣輔助駕駛系統事故率高的問題,要求運安會不能被動等待重大事故發生才啟動調查。
- 建議運安會應參考國外法規(如美國、日本、德國),主動分析並提供交通部政策建議,以防範自駕車事故於未然。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批評運安會事故調查分布不均,水路案件過多而公路案件過少,認為公路事故調查標準不合理。
- 質疑運安會未能主動調查如電動車自燃等重要公路事故,且過去公路事故報告內容存在湊頁數、結論不具實質意義的問題。
- 指出運安會母法賦予霸王條款,但子法卻自我設限,導致無法主動調查,要求運安會立即放寬調查範圍。
邱顯智 立法委員
- 指出大型聯結車、砂石車、遊覽車事故頻傳,且業者未落實司機訓練管理,質疑運安會過去的改善建議未見成效。
- 建議運安會參考日本經驗,對違規業者實施連坐處罰、違規履歷與行政處分連結、吊扣牌照甚至停業撤照,以強化業者課責。
- 要求運安會檢討高風險業者仍獲甲等評鑑的問題,建議改善安全資訊呈現與獨立安全評鑑制度,讓資訊公開透明。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要求運安會放寬自駕車事故調查標準,承諾一人死亡或事故起火即啟動調查,而非僅限3人以上死亡。
- 建議運安會與交通部加強宣導,讓國人了解輔助駕駛系統(Level 2)與自動駕駛系統的差異,避免誤用。
- 建議運安會舉辦科普展等教育宣導活動,提升國人交通安全意識,並改善運安會的公眾形象。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安會太空事故調查業務的人力挑戰與專業加強需求,要求健全相關程序、組織與人才培養。
- 質疑鐵道事故通報件數多但立案調查比例偏低(0.92%),要求運安會說明原因,並強調運安會應加強整體運輸安全預防效果。
- 期待運安會在臺鐵公司化後,能更確實扮演外部機構的角色,對臺鐵運安進行提醒與調查,提升整體運安水準。
相關人員回應
林信得 主任委員
- 回應辦公室飲酒傳聞為聚餐後泡茶,否認在辦公室喝酒,並承諾運安會內部管理已檢討改善,未來將不會再發生。
- 表示太魯閣事故遺骸檢討報告已完成並送行政院,可對外公布,並認為車廂清理責任主要在臺鐵局。
- 說明中捷事故調查分為工安、職安與運安,運安會的事實資料報告草案已完成,正彙整職安署資料,並強調調查報告需時嚴謹。
- 同意臺鐵公司化後恐有人才流失隱憂,運安會將在鐵道首長會議提醒臺鐵加強標準化訓練。
- 解釋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計畫暫緩是因時空環境變遷及與國內大學合作,將用委外方式進行調查科技研究。
- 表示運安會已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PATH中心簽署MOU,將進行人員訓練與資訊交流,並已擬定實踐計畫。
- 說明臺灣自駕車多為Level 2輔助系統,車商誇大宣稱導致事故,承諾未來將放寬公路事故調查標準,主動調查自駕車及電動車事故。
- 同意將強化駕駛疲勞教育訓練、健康檢查,並參考日本連坐處罰制度,建議交通部公布駕駛履歷與遊覽車考評資料,以課責業者。
- 表示運安會已定期與交通部召開會議,提出改善建議,並同意研議舉辦科普展等活動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曾仁松 公路調查組組長
- 確認與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PATH中心的新主任Dr. Moura聯絡,並由副主委負責主要聯絡。
相關後續
-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113年度單位預算審查報告及詢答完畢,將另擇期進行處理。
- 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運安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陳歐珀、傅崐萁、趙正宇、林思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28001
- 卷/期/冊
- 112/80/1
- 發布日期
- 2023-11-2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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