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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預算審查與執法質詢:聚焦物價、數位經濟及傳銷管理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09

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度總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並處理112年度預算凍結案。會議主要針對公平會的物價操縱防制、數位經濟政策、多層次傳銷管理、不實廣告查處、高通案執行及電信業結合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多位立委對公平會的執法效率、政策配套及管理態度提出質疑,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或加速調查進度,以維護市場秩序與消費者權益。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反托拉斯基金「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及「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兩筆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
  • 確認公平會已提交書面報告,以解除預算凍結,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兩案預算准予動支。
  • 將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詢答)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包含單位預算與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
  • 委員針對公平會的執法成效、政策推動、市場監管及消費者保護等議題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公平會物價操縱防制執法效率:立委質疑公平會對民生物價波動的介入時機過慢,裁罰案件比例偏低,未能有效維護市場秩序。
  •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配套措施進度:立委關切公平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中部分配套措施(如處理原則、修法)尚未完成,恐影響數位平台市場公平競爭。
  • 網路不實廣告案件持續增加:立委指出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逐年增加,質疑公平會現行處理原則與作為不足以應對挑戰,要求加強預防與宣導。
  • 多層次傳銷管理制度爭議:多位立委主張應將多層次傳銷管理由「報備制」改為「許可制」,以遏止詐騙及吸金亂象,但公平會傾向維持報備制,認為詐騙屬刑法範疇。
  • 雞蛋囤積與聯合行為調查:立委質疑公平會對雞蛋囤貨造成黑市的調查僅限於「聯合漲價」,未能深入查明是否有「聯合囤積」或不正當競爭行為。
  • 外送平台聯合降低報酬調查進度:立委不滿公平會對外送平台涉嫌聯合降低外送員報酬案的調查進度緩慢,要求加速處理並於年底前提出初步結果。
  • 電信業結合後市場競爭疑慮:立委擔憂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國內寬頻服務市場將高度集中,可能導致價格上升及不利競爭,質疑公平會的審查與附帶負擔是否足夠。
  • 數位平台新聞付費協商角色:立委質疑公平會雖表態支持新聞有價,但未實際協助新聞媒體業者與數位平台進行分潤協商,態度消極。
  • 音樂著作權壟斷與文化傳播:立委關注數位時代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的壟斷現象,特別是兒歌版權不明及費率爭議,影響本土文化內容製作與傳播,呼籲公平會從通案角度介入防制壟斷。

立法委員發言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執法效率不彰,裁罰案件比例低,要求公平會調整腳步並提供書面方案。
  • 關切公平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中未完成的配套措施,要求提出具體完成時程。
  • 指出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逐年增加,質疑現行措施不足,要求公平會加強預防宣導並提供研謀對策。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加速調查外送平台涉嫌聯合降低外送員報酬案,並於年底前提出初步結果。
  • 質疑公平會對水泥業者聯合行為裁罰的嚇阻力不足,要求持續追蹤業者是否改正,並將報告提交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會提供高通公司和解投資承諾的完整報告,確保其執行到位,維護台灣權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詐騙案件的處理態度消極,主張應將「報備制」改為「許可制」以加強管理。
  • 批評公平會不願承擔管理責任,導致民眾受害層出不窮。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雞蛋囤貨的調查結果,認為未充分查明是否有聯合行為,並指責其護航廠商。
  • 質疑公平會對TW QR Code沒有聯合行為的認定,並關切其操作方式及責任歸屬。
  • 批評公平會未實際協助新聞媒體業者與數位平台進行廣告分潤協商,態度消極。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指出數位時代音樂著作權專屬授權存在壟斷問題,特別是兒歌版權不明與費率爭議,影響台灣影視音內容創作。
  • 呼籲公平會應從「通案防制壟斷」角度,與文化部、經濟部等跨部會合作,協助解決著作權授權困境,促進本土文化傳播。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主張多層次傳銷管理應改採「許可制」,以解決詐騙頻繁、紛爭眾多及業者違規比例高的問題。
  • 質疑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事業的管理與輔導成效不彰,要求政府拿出管理態度。
  • 要求公平會確認高通公司7億美金投資承諾已於年底前確實到位,以保障國家產業價值。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詢問公平會對關鍵字廣告涉嫌「搭便車」或「不實廣告」的認定標準與處分原則,特別是針對競爭同業的行為。
  • 關切多層次傳銷中,消費者因行銷手法購買不需要商品的問題,詢問公平會如何認定並介入處理,避免僅歸類為消費糾紛。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詢問World Gym合約爭議調查進度。
  • 要求公平會調查建商在環境敏感區超蓋房屋並增加銷售數量,是否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的不實銷售行為。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的主動性與成效,要求提供除雞蛋外其他民生物資的異常調查狀況。
  • 不滿公平會官員對Google關鍵字廣告調查進度及其他服務業、製造業聯合行為案件數的掌握度,要求加速處理並明確結案時間。
  • 對事業結合申報從「雙門檻」改為「單門檻」的修法方向表示疑慮,擔心恐縱放「殺手併購」,要求公平會審慎研究。
  • 要求公平會深入調查中國「台胞返鄉團購機票」方案是否涉及中國航空公司聯合定價行為,而非僅推給台企聯為非營利事業。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認為公平會目前在民眾記憶中只剩下「打廣告不實」,缺乏其他政策亮點,要求舉例特別成就。
  • 詢問公平會對Android手機預裝Google應用程式是否構成限制競爭的調查結果,以及對醫療法禁止醫師刊登廣告修法的看法。
  • 對台灣大哥大吸收合併台灣之星案通過後,電信市場高度集中可能導致價格上升表示疑慮,要求公平會說明如何處理未來可能發生的聯合壟斷事件。
  • 詢問高通案和解條件的執行狀況,並確認是否順利達成。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通公司7億美金台灣和解方案提前執行完畢後,公平會是否持續監督其執行情況與近期裁員事件。
  • 對高通案業界滿意度問卷回收率低於4成表示質疑,認為無法代表業界普遍心聲。
  • 關切高通公司在投資台灣計畫執行完畢後,是否仍會持續協助各部會需求。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傳保會)在調處、代償及訴訟協助案件成效不彰,每年有大量結餘卻未能有效保障傳銷商權益。
  • 要求公平會加強督導傳保會調整內部規範,並定期檢討其功能是否符合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所需,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關切關鍵字廣告違法案件數量及公平會如何積極查處。
  • 要求公平會積極保障通訊業市場公平競爭,特別是在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後。
  • 建議公平會應積極宣導傳保會新增的檢舉違法傳銷獎金發放方式,以有效打擊不法傳銷行為。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詢問公平會對於美國、日本調查Google搜尋涉嫌不當壟斷市場的回應與準備措施。
  • 關切美商高通公司「台灣產業方案」的執行進度與承諾履行狀況,以及其裁員事件是否違反和解條件。
  • 指出反托拉斯基金「數位經濟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預算大幅減少,質疑公平會查察網路不實廣告的積極性與成效,要求提出改善對策。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未對市場上關於進口蛋品的不實訊息採取具體查緝行動,要求建立明確機制防止及應對市場謠言。
  • 詢問「二○二四年台胞返鄉團購機票」方案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要求公平會展開調查並與中選會協調,防範政治介入選舉。
  • 指出「遊戲橘子」公司因遊戲寶箱機率不實再次遭罰,要求公平會加強對遊戲業者廣告宣傳行為的監管與法規教育。

相關人員回應

李鎂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承認物價問題受大眾關切,公平會設有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小組並配合行政院聯合稽查,但聯合行為查證困難,已提高檢舉獎金至最高1億元。
  • 說明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計畫分短期、中期、長期,處理原則已逐步完成,長期修法部分因各界意見分歧仍在整合。
  • 解釋網路不實廣告案件增加是因形式多元化,公平會投入更多資源監控,並強調預防重於治療,將加強宣導並研擬對策。
  • 表示外送平台聯合降低報酬案仍在調查中,案件及證據需要時間,將請同仁加速處理。
  • 認為對水泥業者裁罰除了罰鍰外,發布新聞稿對業界有警示作用,若業者未改正將有更重處罰,會持續追查。
  • 確認高通公司和解條件的執行有跨部會檢視,目前都照合約進行,投資承諾已達成,裁員是全球性人事調整不影響和解。
  • 說明多層次傳銷管理採「報備制」而非「許可制」,因其販售多為一般商品,詐騙行為多屬銀行法或刑法範疇,非許可制能完全解決,但會積極查核傳銷事業行為。
  • 指出雞蛋囤積與聯合行為是不同概念,公平會查的是有無「橫向勾結聯合漲價」,目前未見聯合外觀,囤蛋部分由其他權責單位處理。
  • 解釋TW QR Code為共通支付媒介,各電子支付公司與消費者間的優惠、收費、定價由各自談判,彼此間無橫向談判,故未認定為聯合行為。
  • 說明關鍵字廣告若造成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來源混淆,或涉及不實廣告,公平會將依公平交易法處理,主要依個案判斷。
  • 指出Google預裝應用程式案經調查,考量國內消費者習性及Apple的存在,市場集中度不如國外,且消費者認為可替代,故未認定違法。
  • 說明醫師刊登廣告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政策考量,公平會關切的是廣告有無不實。
  • 解釋電信業結合後市場客觀上競爭變小,公平會在審查時已通盤考量限制競爭與經濟利益,並附帶負擔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競爭秩序。
  • 表示中國「台胞返鄉團購機票」案經瞭解,台企聯為非營利事業,僅洽談優惠條件,各航空公司各自定價,從外觀未見聯合行為。

林慶堂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外送平台薪資調整結構複雜,需較長時間比對,兩家公司已答辯,將進一步對照。
  • 指出除了公平會內部的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小組,按月按季向立法院報告民生物資物價資料,目前物價相對平穩,僅水果批發價漲幅較高。
  • 說明服務業競爭處目前受理案件中,專門技術職業公會的聯合定價行為案件較多,處理時間依案件複雜度而異。
  • 報告Google關鍵字廣告服務案進度,目前在彙整資料,將於2個月內送委員會討論。

沈麗玉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

  • 說明今年度移送檢調的8件吸金詐騙傳銷案均為民眾檢舉,所有收辦的傳銷案件數為143件,包含民眾檢舉及本會主動立案。
  • 解釋多層次傳銷若有行銷話術造成欺罔或顯失公平,可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處理。

胡光宇 公平交易委員會製造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製造業各科手上約有十多件案件,調查時間依案件複雜度而異,快則一個月內可處分。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被要求就物價波動應對調整方案、數位經濟政策白皮書未完成配套時程、網路不實廣告研謀對策、外送平台聯合行為調查進度、水泥業者違法行為追蹤、高通案執行報告、中國返鄉機票案調查等議題,提供書面資料或加速處理。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公平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副知經濟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案詢答結束,將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28502
卷/期/冊
112/85/2
發布日期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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