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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業務與預算審查:移工政策、職災預防及勞權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16

本次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動部業務報告與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並討論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會議核心議題涵蓋印度移工引進爭議、失聯移工對策、中高齡及女性勞動力運用、綠領人才培育、職災預防與重建,以及改善低薪問題。勞動部針對各項質詢提出回應,並承諾對部分議題進一步研議。所有凍結預算最終獲同意解凍。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勞動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就業安定基金項下「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及「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等4案預算凍結案,勞動部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及解凍理由。
  • 勞動部部長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內容涵蓋勞動力概況、青年就業、中高齡就業、移工政策、基本工資、職場性騷擾防治、勞工退休金、職業安全以及未來重要法案與措施。

相關爭議

  • 印度移工引進引發資訊混亂與社會疑慮:委員質疑10萬印度移工引進的假訊息、引進產業、數量及對社會治安的潛在影響;勞動部澄清MOU未簽、數量未定,並強調嚴謹審查與反對歧視。
  • 失聯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委員關切失聯移工人數暴增至8.5萬,質疑遏止措施成效;勞動部歸因於疫情影響及供需失調,並提出停權機制、修法提高罰則等對策。
  • 仲介公司向雇主及移工收取非法費用問題:委員提出仲介向雇主及移工收取選工費、買工費等非法費用;勞動部承諾加強查處並宣導雇主索取收據。
  • 中高齡及女性勞工因家庭照顧大量離職:委員建議參考日本經驗,對僱用中高齡勞工的資方提供減稅等更積極鼓勵措施;另關切33萬女性因家庭照顧離職,勞動部在提出具體、積極的再就業方案方面被質疑進展緩慢。
  • 企業獲利成長但員工薪資佔比下降:委員指出企業盈餘成長但員工薪資佔比下降,凸顯低薪問題未有效解決,且總統候選人提出的上市櫃公司最低薪資要求引發可行性爭議。
  • 明揚事件後職安消防稽查敷衍問題:委員關切明揚事件後職安消防稽查敷衍問題,以及危險物品分開存放規避稽查;勞動部回應將加強督導並跨部會合作。
  • 逃逸移工積欠醫療費用造成醫療機構呆帳:委員關切逃逸移工積欠醫療費用對醫療機構造成呆帳;勞動部表示衛福部已提案討論解決機制,並將研議國外仲介公司連帶保證制度。

立法委員發言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質詢印度移工MOU進度,並要求勞動部澄清10萬移工引進為假訊息,同時建議調查散布假訊息的來源。
  • 關切中高齡失業勞工僱用獎助機制,建議參考日韓經驗,對資方提供減稅等更積極鼓勵措施,以促進中高齡勞工再就業。

溫玉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關於特別休假NG態樣的新聞稿內容複雜,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避免雇主誤解。
  • 關切重大傷病患者申請外籍看護工的等待期問題,強調黃金治療期不應等待6個月。
  • 質疑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的首間「重建之家」設於高雄而非勞工總數較多的北部,要求勞動部說明評估依據。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動部澄清印度移工MOU進度、引進方向、期程及網傳歧視性言論,強調引進移工經過嚴謹國安審查與循序漸進。
  • 建議勞動部應完備勞動市場人力供需基礎資料,作為跨部會人才政策推動依據。
  • 指出僑外生是重要人才庫,但目前限額過高,建議調整相關規定。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仲介公司向雇主及移工收取非法費用問題,建議勞動部與財政部研議要求仲介開立發票,並加強對雇主宣導。
  • 建議勞動部仲介評鑑委員應納入更多雇主團體代表。
  • 強調臺灣與印度簽署MOU有助雙邊關係及解決缺工,呼籲社會理性看待,反對種族歧視言論。

吳欣盈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基金應積極參與AIGCC等氣候變遷投資團體,運用資金加速臺灣ESG轉型,提升收益並降低風險。
  • 建議勞動部主動協調國發會提出綠領人才供需調查,並擴大碳盤查、永續管理師等產業新尖兵課程,培訓更多青年。

張育美 立法委員

  • 質詢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協定的具體期程和細節,關切引進產業、數量及對社會的影響,並要求澄清10萬移工為假訊息。
  • 關切逃逸移工積欠醫療費用對醫療機構造成呆帳,要求勞動部、衛福部、內政部、外交部共同研議解決方案,並建議建立國外仲介公司連帶保證制度。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職安署辦理智慧化生產安全論壇,並關切新興產業職災風險樣態的預測、分析與因應措施。
  • 要求勞動部具體說明如何透過「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長程個案計畫」降低新型態產業職災嚴重度,並支持中小企業。
  • 肯定職安署、勞研所、重建中心在職災防制到診治網絡的建立,並詢問推動上遇到的困難及需分享之處。

莊競程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對職災專責醫院復健器材補助的承諾,建議未來編列相關經費並訂定行政規則。
  • 關切勞動部與職災專責醫院的具體配合及資源整合方式。
  • 質詢引進印度勞工的優點及外界對治安、女性安全、社會成本的擔憂,要求勞動部說明權衡機制與管制措施。
  • 詢問勞動部如何在本國勞工權益與移工擴大進用之間取得平衡。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感謝勞動部快速處理大捷法適用、工會成立補助及國營事業球隊球員勞健保問題。
  • 要求勞動部勞動關係司主動邀請相關部會說明勞保投保不等於終身僱用,協助國營事業球員投保勞健保。
  • 建議勞動部在1個月內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工會,重新研商勞基法排除適用「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的定義與適用對象。
  • 建議勞動部鼓勵職籃聯盟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健全勞動環境。
  • 關切未成年外籍兒少運動員來臺打球的工作許可問題,要求勞動部協助教育部釐清年齡限制,避免臺灣成為兒少運動員買賣的化外之國。
  • 要求勞動部儘速與體育署會商,重新檢討E02運動員工作許可之申請條件、流程,包含薪資要求及逕行核發問題。
  • 建議勞動部滾動檢討相關實施辦法,當部分勞工因職業特性以職業工會行使團結權時,提供補助。

張其祿 立法委員

  • 質詢勞動部如何評估引進印度移工的產業別優先順序及數量,建議應更科學化,並蒐集印度移工在各國各產業的應用經驗作為參考。
  • 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供引進印度移工的決策過程書面報告,包括國安評估及對社會衝擊的因應配套。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建議勞動部應在跨部會會議中扮演助攻角色,協助解決護理人力荒,尤其在友善職場方面。
  • 指出護理人員執業率低、30歲後離職率高,建議勞研所啟動針對護理人員勞動待遇與留任困境的調查研究。
  • 要求勞動部發展護理人員跨科支援的指導原則,以改善勞動習慣改變帶來的困境。
  • 承諾勞研所針對護理人員勞動條件與留任困境的研究計畫將於明年執行,並在1個月內回復跨科支援指導原則的發展進度。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提醒勞動部移工政策不應僅將移工視為勞動力,而應以「人」為本,提供社會支持與文化包容,減少衝突。
  • 關切33萬婦女因家庭照顧離開職場的問題,質疑勞動部在此議題上進展有限,要求勞動部在3個月內提出育嬰留停彈性化等具體方案,並主動協調跨部會解決。
  • 強調勞動部應主動出擊,解決職場畸形狀況,避免勞動力流失與缺工問題持續惡化。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詢外籍移工政策是否有人數上限,並關切失聯移工人數暴增至8.5萬的原因及遏止措施成效。
  • 指出仲介在機場直接帶走移工的問題,要求勞動部從源頭處理,包括對來源國仲介停權及提高非法僱用罰則。
  • 強調不希望失聯移工暴增,要求勞動部積極解決問題,並參考管理較佳國家的經驗。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關切明揚事件後職安消防稽查敷衍問題,要求勞動部確保稽查到位,並掌握地方稽查執行情形。
  • 指出危險物品分開存放規避稽查的問題,要求勞動部在跨部會檢討時納入,並落實全面性稽查與抽查。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候選人提出要求上市櫃公司員工最低薪資3萬元以上的方案可行性,指出可能造成兩套標準,並關切勞動部對此的態度及解決低薪問題的方案。
  • 指出企業獲利成長但員工薪資佔比下降的趨勢,要求勞動部說明如何解決企業不願加薪的問題。
  • 要求勞動部在12月底前提供引進印度移工的決策過程書面報告,包括國安評估、社會衝擊及配套措施,作為解凍預算的條件。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澄清10萬印度移工引進為假訊息,MOU尚未簽署,後續工作層級會議將討論行業、數量、條件等細節,並強調嚴謹審查與反對歧視。
  • 回應中高齡就業是重要人力來源,勞動部透過獎助、獎勵及輔導協助中高齡勞工留任,並將跨部會提出減稅等鼓勵資方措施建議。
  • 回應重大傷病患者只要醫院鑑定即可申請外籍看護,無需等待6個月。
  • 回應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的首間「重建之家」設於高雄是經專業評估,未來若成效良好且北部有需求,會再推動。
  • 承諾將召開會議向國營事業說明勞保投保不等於終身僱用,要求國營事業帶頭守法,協助球員投保勞健保。
  • 同意研議勞基法排除適用職業運動業教練、球員、裁判規定,並鼓勵職籃聯盟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 承諾將請勞研所針對護理人員勞動條件與留任困境進行研究,並請發展署儘速與體育署會商未成年外籍兒少運動員工作許可及運動員工作許可申請條件流程。
  • 回應引進印度移工的產業別優先順序將在工作層級會議中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印方共同討論,並強調補充性原則與循序漸進。
  • 回應逃逸移工積欠醫療費用問題,衛福部已提案至移工人權小組討論國內解決機制,勞動部將研議建立國外仲介公司連帶保證制度。
  • 回應總統候選人提出的上市櫃公司最低薪資要求,認為方向是好,但權責在金管會,勞動部立場為鼓勵企業分享經濟果實。
  • 回應失聯移工人數暴增主因是疫情造成供需失調及抓到難以遣返,強調已實施來源國仲介停權、國內仲介不予換證及修法提高罰則等措施,並認為疫情趨緩後問題將逐步解決。
  • 回應職安消防稽查不會敷衍,勞檢部分會嚴格執行,並與經濟部、消防署等跨部會合作處理危險物品稽查問題。

黃維琛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

  • 說明特別休假計算方式,強調滿6個月給3天,滿1年再給7天,兩者獨立,雇主不應將已休的3天從7天中扣除。

蔡孟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 說明移工聘僱期為3年,若因病情好轉無聘僱需求,可合法轉換雇主。
  • 說明勞動部在移工來源國評估上,考量產業需求、移工素質(專業能力、語言溝通、文化適應)、社會安定(良民證、無犯罪紀錄)及防疫健康安全等指標。
  • 承諾將提供引進印度移工的決策過程書面資料給委員會,並解釋印度移工簽署MOU後續將有跨部會工作層級會議討論細節。

何俊傑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執行長

  • 說明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的首間「重建之家」設於高雄,是經過內部評估後,考量南部現階段在醫療資源分布及相關重建資源上需求較大。

蘇郁卿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局長

  • 回應勞動基金已與ACGA(亞洲氣候變遷投資團體)接洽,並受邀參加年會,預計未來年度將編列預算加入會員。

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 說明職安署持續關注產業變化,蒐集國外資料,並修訂工業用機器人防護辦法,要求風險評估,以因應新興產業職災風險。
  • 說明勞動部已核定「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長程計畫」,透過安全衛生設施補助與輔導,與經濟部合作協助高風險中小企業降低職災。
  • 說明職業傷病認可專責醫院有15家、網絡醫院89家,職能復健專業機構31家,並強調職安署、勞研所、法人三位一體合作,持續精進職災預防與重建機制。
  • 說明明揚事件後,職安署已要求檢查機構對25家有機過氧化物工廠進行初查與複查,並確保勞檢同仁參與聯合稽查時,會依照職安法仔細處理,對違法者處分或停工。
  • 說明職安署對全國化學品有分級管制手法,針對危險性化學品(如甲類260家、乙類27家工廠)列管監督檢查,並透過風險分級與跨部會合作處理工廠稽查問題。

相關後續

  • 勞動部主管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經討論後同意解凍,並提報院會。
  • 勞動部需於12月底前提供引進印度移工的決策過程書面報告予委員會。
  •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將召開會議,邀請國營事業說明勞保投保不等於終身僱用,協助球員投保勞健保。
  • 勞動部將研議勞基法排除適用職業運動業教練、球員、裁判規定,並鼓勵職籃聯盟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 勞動部發展署將儘速與體育署會商未成年外籍兒少運動員工作許可及運動員工作許可申請條件流程。
  •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將滾動檢討相關實施辦法,以利職業工會行使團結權。
  • 勞動部承諾在3個月內提出解決33萬婦女因家庭照顧離開職場問題的內部方案。

討論事項二

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並聽取其業務計畫與重點報告,包括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技術服務、職場健康與職能復健服務、個案管理、專業人員培訓及職業病案件評估等。
  • 討論該中心113年度業務收入、支出及餘絀編列情形,主要因擴大推動業務及成立四區勞工健康服務據點、重建之家等,導致預算大幅增加。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業已審查完竣,預算均照列,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邱泰源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28802
卷/期/冊
112/88/2
發布日期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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