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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部與公平會113年度預算及附屬基金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1-2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部及其所屬單位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的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會議聚焦於農業各項基金的運作與挑戰,包括農業保險覆蓋率、農地利用、動物保護、漁業發展、農產品產銷調節及國際行銷等議題。公平會預算則主要討論物價穩定、數位經濟競爭及多層次傳銷管理。多數歲入歲出預算照列,但多項計畫預算被凍結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部分提案則改為主決議,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農業部主管,非營業部分:農業作業基金、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民退休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農業部及其所屬各基金的113年度預算案,涵蓋農業生產、林業保育、農村發展、水利建設、漁業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農業金融、農糧供應及科技研發等多個領域。
  • 核心議題包括提升農業保險覆蓋率、解決農業缺工、強化農產品產銷調節、推動永續農業發展、改善農地利用效率、以及確保各項基金運作效益等。

相關爭議

  • 農業科技園區出租率過低:陳明文委員質疑農業科技園區第二期出租率僅約20%,遠低於正常標準90%,恐影響基金永續經營,要求農業部不能僅依循過往每年10%的增長習慣,應積極提升出租率。
  • 國產乳品標示與進口鮮乳定義:陳明文委員指出臺紐經濟協定後進口鮮乳衝擊國內酪農,質疑進口保存期限長達30天以上的乳品是否仍應稱為「鮮乳」,要求農業部與衛福部儘速明確定義,並強化國產鮮乳標示以區隔市場。
  • 農田水利事業基金被占用土地處理:陳明文委員關切農田水利署非事業用不動產約124公頃被占用問題,質疑人為因素介入,要求農水署以公務機關立場雷厲風行處理,並評估排除占用後可增加的收益。
  • 公糧收購價格與政策效益:陳明文委員質疑公糧收購政策的效益,要求農業部提供詳細數據以評估「四選三」政策是否正確,並建議調高公糧收購價格以反映農民成本,避免農民轉作或影響糧食供應穩定。
  • 肥料價格平穩與補助對象:陳明文委員質疑國際原料價格趨緩但國內肥料價格未下跌,懷疑肥料商哄抬價格,政府補助恐流入肥料商而非農民,要求農業部監控並確保肥料價格合理反映市場變動。
  • 農業保險覆蓋率過低與保單設計:陳明文、賴瑞隆、翁重鈞委員皆指出農業保險覆蓋率(扣除水稻與豬隻後僅約6-8%)偏低,且部分品項覆蓋率不升反降,質疑保單設計嚴苛、宣導不足及理賠標準不一,要求農業部檢討改進。
  • 阿里山林鐵全線通車延宕與事故頻傳:陳明文委員對阿里山林鐵全線通車進度遲緩且事故頻傳表示「奇怪」,懷疑有人為因素或內部員工不滿,要求農業部積極調查並加強管理,以確保工程進度與營運安全。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科技園區第二期出租率過低,要求農業部積極提升,不能僅依循過往緩慢增長模式。
  • 建議農業部與衛福部儘速明確定義「鮮乳」,並強化「臺灣鮮乳」標示以區隔市場,保障國內酪農權益。
  • 關切農田水利署被占用土地問題,要求以公務機關立場積極處理,排除人為因素影響。
  • 質疑公糧收購政策的效益與成本,要求農業部提供數據評估「四選三」政策,並建議調高公糧收購價以反映農民成本。
  • 質疑國際肥料價格下跌但國內未反映,懷疑肥料商哄抬,政府補助恐未直接嘉惠農民。
  • 批評農業保險覆蓋率偏低、品項擴展不足,認為政府作為不積極,要求農業部擴大辦理農業保險品項,保障農民。
  • 質疑阿里山林鐵全線通車進度遲緩且事故頻傳,懷疑有人為因素或內部問題,要求農業部重視並積極調查處理。
  • 呼籲農業部積極解決農業缺工問題,特別是山區採茶工不足及外籍移工兼差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肯定農業部在小犬颱風後啟動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之2,全面公告災區,及時照顧農民。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針對蛋雞禽舍升級改建、冷鏈體系建置、本土種雞培育等提出評估與規劃方案。
  • 建議農業部改善「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的資料彙整與更新頻率。
  • 要求農業部提出「如何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及開拓新市場」書面報告,以改善出口量值降低及市場過度集中問題。
  • 要求農業部檢討加強各項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以提升農民所得並解決青年從農意願低落問題。
  • 要求農業部提出「如何提升農漁民參加農業保險之意願」書面報告,以改善農業保險覆蓋率偏低問題。
  • 要求農業部檢討整體雞蛋產銷結構問題癥結,確保穩定市場供需、保障農民權益,並兼顧民眾消費權益。
  • 要求農業部說明寵物管理發展計畫與友善動保第2期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執行人力經費的差異,並建立監督考核機制。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針對保安林地解編與宣導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檢討加強執行外來入侵種移除及復育計畫,以降低對臺灣生態的危害。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加強對森林護管員人身安全保護措施,並積極爭取護管人員員額。
  • 要求農業部漁業署提出「加強漁船監控強度及保障船員勞動權益」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漁業署提出「加強石斑魚內外銷市場拓展之長期規劃」及「未來6個月之石斑魚國內推銷活動規劃」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提出「如何優化冷鏈保鮮核心技術及長程貯運技術與國際市場擴展」書面報告。
  • 建議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持續撙節支出,並多與地方水利小組開會,聽取意見。
  • 建議農業部全面檢討農業保險,提出改善報告,並凍結相關預算1,000萬元,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建議農業部漁業署加強漁業教育及推廣,凍結漁業發展基金150萬元,待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建議農業部農村再生基金提出後續規劃報告,以達成創造就業、休閒旅遊、青農留農等目標。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針對蛋雞禽舍升級改建、冷鏈體系建置、本土種雞培育等根本性改革措施,提出評估與規劃方案。
  • 要求農業部針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之資料彙整與更新頻率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農業部針對「推動企業支持、優先採購低碳農產」提出相關規劃。
  • 要求農業部於3個月內針對「持續支持辦理茶展活動,並擴大至南投市、名間鄉、鹿谷鄉等鄉鎮」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檢討加強各項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以提升農民所得。
  • 要求農業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提升農漁民參加農業保險之意願」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檢討整體雞蛋產銷結構之問題癥結,確保穩定市場供需、保障農民權益,並且兼顧民眾消費權益。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檢討加強執行外來入侵種移除及復育計畫,以降低對臺灣生態之危害衝擊程度。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盤點南投縣內需修繕農路,惠予整修經費,協助整修路面,並加蓋擋土牆設施、確保排水溝渠暢通。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定期評估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成效,並滾動檢討工程推動作為。
  • 要求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檢討改善並加強進度控管「因應氣候變遷之耐逆境育種設施建置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
  • 要求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持續精進並落實各項禽流感防控措施,以保障我國相關產業穩定發展。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就瑞穗文旦產銷狀況,提出如何強化栽培管理及加工量能之檢討與改善機制。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對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的專利技術外流問題,制定防範外流機制與措施。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與相關單位合作,建立跨部會機制,防範國外劣質茶混充國產茶事件。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支持農業部的產銷調節計畫,但強調應照顧農民收益,確保農產品價格合理利潤,並減少中間商剝削。
  • 強調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應精進,縮短時效,並以公平公正方式評斷災損,避免基層公務員壓力過大。
  • 支持農再基金,但要求農業部堅持合理分配,有效執行,避免政治操作,並重視年青人返鄉務農。
  • 建議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應協助原住民族地區畜禽產業研究、技術、通路及行銷,增加原鄉經濟產值。
  • 關切農會總幹事遴聘過程,要求農業部避免過多政治操作,尊重委員意見。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就設立動物保護警察研議可行性,以有效預防及嚇阻虐待動物之行為。
  • 要求農業部儘速研謀有效減量對策,逐步落實農藥減半目標。
  • 要求農業部加強拓銷豬肉出口,以提升養豬產業永續競爭力。
  • 要求農業部加強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等建置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並滾動檢討辦理績效。
  • 要求農業部就我國蛋雞家禽產業結構調整及生物安全風險控管,提出檢討精進措施。
  • 要求農業部為發展養殖漁業,積極推動改善養殖環境之政策措施,並加強水產品內外銷市場之拓展。
  • 要求農業部應儘速就我國養殖漁業面臨之挑戰,通盤規劃具體政策,以強化養殖漁業發展。
  • 要求農業部研議智慧農業研發成果落實於產業應用之辦法,以促進農業升級轉型。
  • 要求農業部研議改善措施,澈底改善農業缺工問題。
  • 要求農業部全面性規劃推動相關工作及跨單位之監督考核,以有效提升青年投入農業比例。
  • 要求農業部衡量防護能力提升之指標,除以施工處所數量衡量外,允宜定期評估潛勢區處理改善前後災害減少程度。
  • 要求農業部針對農民健康保險虧損狀況提出具體因應措施,讓農民有足夠生活保障與醫療照顧。
  • 要求農業部積極檢討改善農產品貿易逆差問題,以鞏固深化既有市場並達成開拓新興市場之目標。
  • 要求農業部確實檢討雞蛋產銷問題癥結,有效穩定雞蛋產量及價格,避免以後年度再次發生。
  • 要求農業部應依預算法妥適表達跨年期執行之新興計畫內容及所需經費,以利預算審議。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加強管制不當之遊憩行為,以維護森林環境,減少塑膠微粒的危害。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研擬動物逃逸捕捉原則供地方政府參酌辦理。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積極執行市售產品的查驗,有效監督驗證農產品的管理。
  • 要求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儘速訂定合宜之績效管考制度,以健全其財務收支結構。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修訂後,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仍持續攀升,落實宣導並研謀對策因應。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視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推展狀況,詳實評估對台灣整體經濟效益,並向社會大眾公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應針對「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進行檢討,提升老農津貼每月額度調整至8,550元,並調整排除發放之門檻。
  • 要求農業部與教育部合作針對「擴大農業公費專班至高中職農校」提出相關規劃,以鼓勵年輕學子投入農業市場。
  • 要求農業部針對「推動農業資材回收系統制度」,規劃可行性方案。
  • 要求農業部於3個月內,針對「與地方政府合作清除山區非法捕獵工具,並加強對民眾宣導及提升對保育野生動物之認識」,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推動企業支持、優先採購低碳農產」提出相關規劃。
  • 要求農業部持續支持辦理茶展活動,並擴大至南投市、名間鄉、鹿谷鄉等鄉鎮。
  • 要求農業部針對「如何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及開拓新市場」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如何檢討加強各項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如何提升農漁民參加農業保險之意願」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雞蛋產銷問題提出檢討且具體可執行之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寵物管理發展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具以說明清楚。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3個月內,針對「與地方政府合作清除山區非法捕獵工具,並加強對民眾宣導及提升對保育野生動物之認識」,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3個月內完成「企業參與森林及自然碳匯ESG專案媒合平臺」建置,並強化原住民族參與自然碳匯措施。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邀集我國各野生動物救護相關機關、團體,共同研商我國未來野生動物救護能量與可能之花費再規劃相關預算。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林業試驗研究之目的與價值,並確保未來經費需求。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持續強化查緝象牙製品事宜。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積極辦理,於1個月內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可行性之書面改善規劃報告。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應積極與動物保護司通力合作,改善我國野生動物之生存環境,維護我國生物多樣性之完整。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加強管制不當之遊憩行為,以維護森林環境,減少塑膠微粒的危害。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持續加強辦理防範盜伐業務,以保護我國森林之生物多樣性。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研擬動物逃逸捕捉原則供地方政府參酌辦理。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盤點南投縣內需修繕農路,惠予整修經費,協助整修路面,並加蓋擋土牆設施、確保排水溝渠暢通。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於1個月內將檢討方案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改善大規模崩塌避難疏散路線及處所規劃問題。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積極努力督促地方政府依照相關法規進行相關管理與查緝,並建立有效能的管考機制,讓農地農用政策得以具體落實。
  • 要求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積極了解最新資訊,適時改進栽培技術,與農民協力研究,讓農民共同參與農業決策系統,使農民可以透過歷史氣象觀測數據和未來預測轉化為對農民有用的決策,了解氣候變遷所面臨的風險與問題因應,當中亦可提供農民指導及解決方案。
  • 要求農業部畜產試驗所如何協助全國原住民地區55個鄉鎮將畜禽產業研究、技術研究進而到通路、行銷,並積極協助原民部落社區透過自然、友善飼養動物方式,增加原鄉經濟產值。
  • 要求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妥予控管「建構高效智慧化農糧產品安全管理體系計畫」工程及計畫執行進度,以達成有效監測農糧產品安全品質之目標。
  • 要求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保護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不被剽竊,並確保其權益。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就具外銷潛力之標的品項,整合科研量能,優化冷鏈保鮮核心技術及長程貯運技術與相關設施設備,以升級產銷品質並拓展國際市場。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物價波動,研議是否應訂定專法,以有效打擊未來個別事業若涉及囤積居奇或散布不實資訊以影響民生物資交易價格之情事。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強化多層次傳銷事業擬具改善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持續攀升,落實宣導並研謀對策因應。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推展狀況,詳實評估對台灣整體經濟效益,並向社會大眾公布。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針對蛋雞禽舍升級改建、冷鏈體系建置、本土種雞培育等根本性改革措施,提出評估與規劃方案。
  • 建議農業部針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之資料彙整與更新頻率提出改善方案。
  • 建議農業部針對「推動企業支持、優先採購低碳農產」提出相關規劃。
  • 建議農業部於3個月內,針對「與地方政府合作清除山區非法捕獵工具,並加強對民眾宣導及提升對保育野生動物之認識」,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農業部於3個月內針對「持續支持辦理茶展活動,並擴大至南投市、名間鄉、鹿谷鄉等鄉鎮」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農業部檢討加強各項新農業政策輔導措施,以提升農民所得。
  • 建議農業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提升農漁民參加農業保險之意願」書面報告。
  • 建議農業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雞蛋產銷問題提出檢討且具體可執行之書面報告。
  • 建議農業部針對寵物管理發展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具以說明清楚。
  • 建議農業部應於113年起,訂定友善生產雞蛋之年度生產目標,並以一定比例逐年提升。
  • 建議農業部應將「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納入並修正「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並寬籌經費獎勵或補助新建、改建或擴建之蛋雞舍適用修正後之設置標準。
  • 建議農業部林業試驗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優化農林機具設備效能並強化氣象災害應對能力。
  • 建議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積極辦理,於1個月內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可行性之書面改善規劃報告。
  • 建議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持續加強辦理防範盜伐業務,以保護我國森林之生物多樣性。
  • 建議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應研謀檢討改進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並持續精進相關收回規劃作業。
  • 建議農業部農糧署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如何優化冷鏈保鮮核心技術及長程貯運技術與國際市場擴展。
  • 建議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制定相關防範外流機制與措施,以增進優良品種研發後所生之效益。
  • 建議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與相關單位合作建立跨部會相關處理與防範機制,減少國外劣質茶混充國產茶事件發生。
  • 建議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應審酌人事費相關支出,降低非必要開支以撙節預算使用,並檢討臨時人員員額及相關經費之支出使用情形。
  • 建議農業部漁業署儘速成立「促進漁獲追蹤追溯與漁業資訊透明」諮議小組,共同研訂短中長期行動計畫。
  • 建議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持續精進並落實各項禽流感防控措施。
  • 建議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處理地方零星隙地,若地方政府願意接管,可優先協助整理後移交使用權。
  • 建議農業科技園區蘭花園區整備應加速處理,要求行政院快速答覆。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針對農地流失與再生能源設施競合關係,提出相關檢討措施之書面報告。
  • 要求農業部針對糧食自給率偏低及國人飲食習慣變化問題,提出通盤檢討並研議改善之方案。
  • 要求農業部同意台糖公司供「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使用前,應研議附帶條件要求台糖公司應依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規定徵得部落同意或遵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精神,與當地原住民族達到共存共榮的關係。
  • 要求農業部通盤檢討並改善新農民培育計畫的執行方案,並考量花東地區農業的特殊性,建置相關基礎資料庫與改善專案。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加強對森林護管員人身安全保護措施,並積極爭取護管人員員額。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應積極與動物保護司通力合作,改善我國野生動物之生存環境,維護我國生物多樣性之完整。
  • 要求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積極努力督促地方政府依照相關法規進行相關管理與查緝,並建立有效能的管考機制,就執行績效落後且任由農地非農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給予相應之懲處外,並衡酌減少相關獎補助款,促使地方政府積極作為,讓農地農用政策得以具體落實。
  • 要求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應積極規劃相關節水措施,避免面臨旱季時無水可用之情況,並於1個月內將相關書面規劃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未來花東原住民地區如遇重大災害或需求,應積極協助相關農水路設施興建,以維護花東地區族人之權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物價波動,研議是否應訂定專法,以有效打擊未來個別事業若涉及囤積居奇或散布不實資訊以影響民生物資交易價格之情事。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強化多層次傳銷事業擬具改善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持續攀升,落實宣導並研謀對策因應。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應於6個月內會同衛生福利部,研議調修國產乳品標示相關規定,以完善市售乳品之標示、提供消費者清楚之產地資訊。
  • 要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積極督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落實相關的工程進度,讓阿里山林業鐵路能順利於2024年全線通車。
  • 建議農業部畜牧司邀集產業團體討論後,針對總乳品自給率之逐年提升目標及提升做法,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建議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應積極督促落實控管「因應氣候變遷之耐逆境育種設施建置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各工作子項工期進度,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以強化我國重要水產生物種原之維護。
  • 建議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持續落實各項防檢疫整備工作、強化豬隻場內衛生安全工作、持續強化疫情通報、持續管制跨境電商購買等各項防堵措施,以利台灣豬隻和豬肉產品提高國際競爭力。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檢討整體雞蛋產銷結構之問題癥結,確保穩定市場供需、保障農民權益,並且兼顧民眾消費權益。
  • 要求農業部就農漁民投保意願偏低原因積極研謀解方,俾促使更多農漁民願意參加農業保險以提升保障。
  • 要求農業部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達成鞏固深化既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之目標。
  • 要求農業部農糧署應從長遠宏觀角度綜合評估溯源農糧產品之消費者需求及生產者認同,強化生產者自主管理與產品安全責任,並審酌政府財政滾動調整以環境補貼擴大產銷履歷耕地面積之辦理方式,研議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適時檢討現有執法效率,並妥善運用各項產業市場研究成果,精進調查分析方式及主動偵查機制,以維市場競爭秩序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加速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並積極監督數位平臺競爭情形及網路不實廣告,俾維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經濟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調共同檢視盤整美商高通公司方案推展狀況是否確實達成各項行為承諾,對於未落實項目,應依法處置,以維法制,確保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代理部長 農業部

  • 承諾會後一個禮拜內提供委員所要求的公糧收購、銷售及四選三政策相關數據資料。
  • 表示將研議公糧收購系統與價格政策,以確保稻農穩定收入,並將做專案報告。
  • 承諾會後檢討農科園區招商策略,不能僅依循過往每年10%的增長習慣,應積極提升出租率。
  • 表示將與衛福部協商鮮乳定義,並強調臺灣鮮乳標示將有明確規定,僅限國產生乳製成。
  • 表示農田水利署會努力盤查爭議排水,並逐年編列預算完成改善。
  • 承認農業保險覆蓋率(扣除水稻及豬隻後)偏低,有改善空間,將加強保單設計與宣導,並精進農情調查精準度。
  • 承諾將在修訂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時,納入系統性檢討,包括公所勘災效率提升等議題。
  • 表示將與勞動部持續溝通,尋求在勞動法規框架下,解決農業缺工及外籍移工兼差問題。
  • 說明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旨在將高品質農產品銷往高端市場,而非低價補貼外銷,並將根據市場量能調整獎勵措施。
  • 回應朴子屠宰場進度問題,表示後續會加快拆除並動工,將其打造為旗艦肉品市場。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將用於人力培育及基礎建設,並強調吸引青年從農是核心精神。
  • 同意農業部所屬各基金預算照列或調整,並承諾針對委員關切議題提出書面報告。

謝勝信 主任秘書 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 說明農科園區管理費增加主要因廠商家數與污水處理量增加,尤其有兩家大食品廠進駐。
  • 解釋農科園區第一期出租率已達90%,第二期目前約20%,預計每年增加10公頃出租,達到90%約需6-7年,但承認此速度過慢。

蔡昇甫 署長 農田水利署

  • 說明農田水利署每年不動產收益約30多億元,目前有124公頃非事業用不動產被占用,將分級分類逐年處理,優先處理有公共危害者。
  • 回應委員關切地方零星隙地問題,表示已制定統一規範,地方政府若願接管,可整理後移交使用權,所有權不變。
  • 說明諮議委員費用編列是固定,111年因疫情會議停擺致決算數較少,112年已恢復,並承諾將增加諮議委員參與感,定期召開會議。
  • 說明旅運費因有17個分支單位互動及國際交流需求,111年受疫情影響較低,現已恢復正常;強調農水署積極撙節開支,短絀已逐年降低。
  • 解釋「推展費」是配合主計總處科目修正,用於水利小組推展節水、灌溉、抗旱等業務,因水利小組非職員,故以此科目編列。
  • 說明「掌水工」現定義為協勤人員,優先直接聘用,僅在找不到人時才委外,並會加強與地方小組長溝通,確保臨時狀況有人應對。
  • 說明113年度設備費用增加42億元,是因特別預算今年已開始執行70億元,且發包率高,有能力執行。

胡忠一 署長 農糧署

  • 說明公糧銷售分為國內(營養午餐、軍隊、加工業者)、外銷及飼料用,今年外銷約15萬噸,佔總處理量約25%。
  • 解釋舊米外銷價格約15-16元/公斤,飼料米價格參考進口玉米價格,目前約11.3元/公斤,若低於9元/公斤則政府補貼至9元。
  • 說明化學肥料與有機質肥料補助,慣行農法每公頃補助2萬元,有機農法補助3萬元,已將肥料包裝從40公斤降至20-25公斤。

廖一光 副署長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說明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遊客數受疫情影響,目前正逐步復甦,預計明年可突破100萬人次。
  • 表示將加強阿里山林鐵安全管理,調查人為惡意破壞事件,並積極推動工程進度,爭取提早全線通車。
  • 強調將多元行銷森林遊樂區,參加國際旅展,推出主題遊程及生態旅遊,以吸引更多遊客。

蘇文樹 處長 主計總處

  • 解釋「推展費」是配合主計總處科目定義修正,所有基金均一致編列。

陳俊言 司長 農業部

  • 說明農會總幹事出缺有法定遴聘期間,若未依規範將進行行政指導。

相關後續

  • 農業作業基金歲入歲出預算,多數照列;其中賴瑞隆委員建議增列500萬元獲同意。
  •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的租金及權利金收入,陳明文委員與蘇治芬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 種苗改良作業基金預算照列,陳亭妃委員與賴瑞隆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預算照列,賴瑞隆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 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預算照列,賴瑞隆、陳亭妃委員及主席提案改為主決議。
  • 農業作業基金部分,第13案至第26案照案通過,第27案修正通過,第28案、第29案、新增決議第29-1案均照案通過。
  •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第30案照案通過;第31案至第33案,其中第32案撤案,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照列。
  •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服務費用預算照列,其中第35案改為主決議。
  •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第38案至第40案預算照列。
  • 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主決議部分第41案照案通過、第42案修正通過、第43案、第44案照案通過,第45案修正通過,第46案至第53案及新增第53-1案均照案通過。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用途預算照列。
  • 農業發展基金預算照列。
  • 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農業發展基金產銷調節計畫預算照列,其中第63案改為主決議。
  • 農業發展基金農業保險計畫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農業發展基金第78案預算照列,本案改為主決議。
  • 農業發展基金農地生產環境整備等計畫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林業發展及造林基金第80案照案通過,增列服務收入4,000萬元。
  • 林業發展及造林基金森林遊樂及林業鐵路經營管理計畫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預算照列。
  • 漁業發展基金漁業發展補助計畫凍結1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預算照列。
  • 農村再生基金預算照列,其中第102案、第106案改為主決議。
  • 農村再生基金主決議部分第109案至第114案照案通過、第115案修正通過、第116案至第124案照案通過、第125案修正通過、第126案至第136案照案通過、第137案修正通過、第138案照案通過、第139案修正通過、第140案、第141案照案通過。
  • 農民退休基金投資業務成本預算照列。
  • 農民退休基金主決議部分第143案至第149案均照案通過。
  • 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並將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核心議題

  • 本議程主要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的113年度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重點關注其在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穩定物價、打擊不實廣告及管理多層次傳銷等方面的執法效率與政策成效。
  • 討論內容亦涵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的推動、國際競爭法合作,以及美商高通公司和解案的執行效益評估。

相關爭議

  • 物價波動與執法效率:多位委員質疑公平會對民生物價波動的執法效率不彰,裁罰案件數佔立案調查比率偏低,且介入時機緩慢,未能有效嚇阻哄抬行為,要求檢討精進調查分析與主動偵查機制。
  • 數位經濟競爭政策配套措施遲滯:委員指出公平會雖已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但部分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仍待完成,擔心數位平台規模過大影響市場公平競爭,要求加速推動相關措施並積極監督網路不實廣告。
  • 美商高通公司和解案執行效益:委員關切高通公司5年產業投資方案即將屆期,要求公平會與經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共同檢視行為承諾達成情況及整體效益,對於未落實項目應依法處置,並公開評估報告。
  • 多層次傳銷管理成效不彰:委員引述審計部報告指出傳銷事業違規情況仍多,且保護基金會輔導業者比率偏低,內部規範待修正,要求公平會加強督導,檢討行政作為效能,強化傳銷事業管理。
  • 網路不實廣告查察與追蹤:委員指出網路不實廣告案件持續攀升,且公平會多以行政指導結案,未追蹤後續改善,導致部分不實廣告仍持續販售,要求檢討相關作為與規定,並提出後續追蹤計畫。
  • 公平會職權與消費者保護整合:賴瑞隆委員建議公平會應主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單位研議,提出整併可行性之規劃及修法建議,以將競爭法與消費者保護併行。

立法委員發言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適時檢討現有執法效率,並妥善運用各項產業市場研究成果,精進調查分析方式及主動偵查機制,以維市場競爭秩序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會加速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並積極監督數位平臺競爭情形及網路不實廣告,俾維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會與經濟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調共同檢視盤整美商高通公司方案推展狀況是否確實達成各項行為承諾,對於未落實項目,應依法處置,以維法制,確保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美商高通公司六項承諾及台灣產業方案執行情況進行調查,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速落實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配套措施,以維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物價波動問題,提出精進或優化措施書面報告,強化執法效率。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增辦「國際競爭網絡(ICN)研討會」之必要性及效益提出書面報告。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適時檢討現有執法效率,並妥善運用各項產業市場研究成果,精進調查分析方式及主動偵查機制,以維市場競爭秩序及確保消費者權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監督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執行成效,並定期檢討其設置功能之完備性。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經濟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協調共同檢視盤整美商高通公司方案推展狀況是否確實達成各項行為承諾,對於未落實項目,應依法處置,以維法制,確保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速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並積極監督數位平臺競爭情形及網路不實廣告,俾維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物價波動議題,研議是否應訂定專法,以有效打擊囤積居奇或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之行為。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強化多層次傳銷事業擬具改善書面報告,以提升行政作為效能。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之執行成效與檢討提出書面報告,特別關注保護基金及年費運用問題。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之執行成效與檢討提出書面報告,強調強化執法效率。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修訂後,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仍持續攀升,落實宣導並研謀對策因應。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視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推展狀況,詳實評估對台灣整體經濟效益,並向社會大眾公布。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督導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進行修訂,並定期檢討其功能是否符合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所需,俾維產業之發展。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中尚未完成的部分處理原則及配套措施。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視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推展狀況,詳實評估對台灣整體經濟效益,並向社會大眾公布。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落實監督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要求加強輔導業者之作業流程。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調查效能提升作為書面報告,以改善電信產業等案件調查時程過長問題。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不實廣告後續追蹤計畫,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研討會預計達成之目標提出書面報告,以提升國際合作空間。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執行之各項目落實情形、對關聯產業之經濟效益進行通盤檢討評估,提出書面報告並公開。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通盤檢討現行法令,檢討對網路平台上利用虛偽不實評價,以此類不實訊息誘使消費者,影響市場競爭秩序與消費者權益之行為,如何擴大適用管理處罰。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主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等單位研議,提出競爭法與消費者保護整併可行性之規劃及修法建議。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的執法效率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美商高通公司投資台灣方案於112年執行結束,提出執行期滿後製造與測試中心是否有永續經營計畫,以及對台灣產業發展的影響等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國際競爭網絡(ICN)研討會的增辦計畫必要性及效益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的執法效率提出書面報告。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強化多層次傳銷事業擬具改善書面報告,以提升行政作為效能。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近年民生物價頻繁波動,但執法效率無法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檢討強化。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網路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持續攀升,落實宣導並研謀對策因應。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如何保障外籍漁工勞動權及確保申訴管道暢通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的執法效率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舉辦國際競爭網絡(ICN)研討會之規劃及效益。

相關人員回應

李鎂 主任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

  • 未有具體回應內容,僅列席。

邱碧珠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未有具體回應內容,僅列席。

黃小娟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未有具體回應內容,僅列席。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入歲出預算均照列。
  • 反托拉斯基金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反托拉斯基金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反托拉斯基金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針對網路交易所衍生之不實廣告問題,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法規宣導,以減少業者觸犯「公平交易法」之規定。
  •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會負責審查之公務預算均已審查完竣,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本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出席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29301
卷/期/冊
112/93/1
發布日期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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