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延長配套、募兵精進與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審查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3-12-11
LawTrace 法律歷程: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國防部報告,聚焦兵役延長配套整備、國防學士班與人才招募精進作為,以及國民黨團與邱志偉委員所提「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會議就伙食費、3+1彈性修業、國防學士班停招、軍營安全條例、軍中諜案、無人機反制系統及志願役編現比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最終,部分提案經修正後通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則保留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兵役延長配套與整備現況及國防學士班與國軍現行各人才招募管道精進作為 (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報告與質詢焦點為1年期兵役延長的各項配套與整備進度,包括人事、後勤、訓練及福利待遇,以及國防學士班的執行成效與國軍現行人才招募管道的精進策略。
- 同時討論了國軍伙食費、3+1彈性修業方案、志願役編現比與留營率、軍營安全條例、潛艦國造後續艦、軍中洩密與共諜案等議題。
相關爭議
- 伙食費調整幅度不足:陳亭妃委員指出國軍伙食費調整追不上物價漲幅,影響役男營養;國防部回應辦伙有要領,採購量大且節約工本費,會逐年增加。
- 1年期與4個月役期役男混編:陳亭妃委員擔憂不同役期役男在同一營區作息與訓練不同,影響訓練品質;國防部表示入伍訓練後會分開,避免混編。
- 3+1彈性修業方案成效不彰:陳以信委員質疑此方案申請人數過低(僅5人實際申請),設計不良難以配合;教育部及國防部表示是提供多元選項,不設KPI。
- 國防學士班停招爭議:廖婉汝、羅致政委員質疑國防部因招生成效不佳而停辦國防學士班,認為應檢討制度設計(如退訓即退學)而非直接停辦,以保留培育頂尖人才管道;國防部則強調其與ROTC重複性高,且成效不彰。
- 軍營安全條例草案爭議:吳斯懷、劉世芳委員對軍營安全條例草案中攝錄影的界定與罰則表示擔憂,恐影響軍事迷及媒體自由;國防部回應將有子法與公告細緻規範,並非無限擴大。
- 軍中洩密與共諜案頻傳:蔡適應、林靜儀、邱臣遠委員對多起軍中洩密與共諜案(含駕機叛逃計畫、國防大學教授洩密)表示震驚,質疑軍方保防系統、內部管控漏洞及對核心機密的保護不足,要求國防部嚴查並補強機制。
- 志願役編現比與待遇:江啟臣、趙天麟委員關切志願役編現比持續下降(低於8成),尤其第一線戰鬥部隊人力不足,且薪資待遇未隨義務役大幅調整,恐影響募兵制與戰力,要求國防部檢討薪資結構。
立法委員發言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針對志願役留營率進行更細緻的交叉分析(依階級、地域、部隊),以提升留營率。
- 質疑五年兵力整建計畫中移除「無法速戰速決」的策略性描述,擔心縮小宏觀性。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建議國軍伙食費應隨物價指數調整,確保役男營養與家長安心。
- 提醒應避免1年期與4個月役期役男混編於同一營區訓練,以確保訓練品質與作息區隔。
陳以信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總統候選人「廣發AR-15步槍給台灣民眾」的提議,強調這並非台灣國防政策。
- 要求國防部提供新兵震撼教育的詳細書面報告,包括彈藥量、時間及安全措施。
- 質疑3+1彈性修業方案申請人數過低,要求教育部提交實際執行書面報告並檢討問題。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應強化自我防衛能力以嚇阻專制國家入侵,維護和平。
- 全力支持潛艦國造及國艦國造計畫持續進行,視為強化國防嚇阻力的關鍵。
- 建議經濟部將船舶研發中心多與南部(高雄)製造基地合作或移動,以提升整體效果。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研製下一代步槍時,應考慮採用與盟友趨勢一致的6.8mm口徑,而非維持5.56mm。
- 建議將光學瞄準鏡與握把列為現役主戰部隊步槍標準配備,以提升訓練實戰化與單兵作戰精準度。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3+1彈性修業方案申請人數僅46人,詢問教育部是否滿意此成效,並要求提供後續數據。
- 關切1年期役男訓練基地是否充足,確保9,000多名役男訓練需求。
- 支持國民黨團提出的「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0條修正草案」,要求落實技術移轉以扶植國內國防產業。
吳斯懷 立法委員
- 關切軍營安全條例草案對民眾拍照的限制,要求國防部在二讀前向民眾釋疑並細緻說明執法範圍。
- 要求國防部調查美國空軍上尉在台發表「台灣抵抗意願」言論的背景與邀請方。
- 建議國防部關注美國國防部中國軍力報告中提及對共軍情報掌握的盲點。
廖婉汝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學士班停招決策,認為儘管招生人數不如預期,但應考量其培育頂尖人才的潛力,並檢討制度設計(如退訓即退學)的誘因不足。
- 追問無人機反制系統的研發與部署進度,要求明確時間表。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確認軍購延宕裝備(如F-16V、反裝甲飛彈、刺針飛彈、M1A2T戰車)的最終交貨期程不再變動。
- 擔憂志願役編現比持續下降至7成2,加上編制員額調高至21.8萬,恐導致人力缺口擴大,影響新式武器操作與維護。
- 建議國防部應比照美國NDAA為軍人加薪,以提升志願役薪資待遇,解決募兵困境。
- 關切國軍與美軍事訓練合作的規模,並要求國防部針對中共可能封鎖台灣的徵兆與因應方案提交報告。
陳椒華 立法委員
- 質詢國防部政戰局遲未發函提供國安六村眷改戶資料,要求尊重人權並盡速處理。
- 要求國防部重新追認黃嘉雄先生的眷改戶權益,協助其解決因眷改程序爭議導致的困境。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針對高檢署公布的共諜案,儘速完成極機密資料的作廢與補強工作,並於1週內完成。
- 質疑國防大學葛明德教授洩密案的行政調查進度,要求國防部與國防大學加速查核其研究成果是否涉及核心關鍵技術外流,並確認已函送法辦。
- 建議國防部對外清楚說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與要塞堡壘地帶法之競合與差別,避免民眾疑慮,並考量將子法主管機關置於行政院以兼顧言論自由。
邱臣遠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對中共軍事動態的掌握,以及目前備戰作為是否足以爭取應變時間,保障台灣安全。
- 要求國防部針對葛明德教授與軍中共諜網案,痛定思痛盤點法制漏洞,嚴加管控現職及退離職人員赴大陸地區的申請,並強化內部管理機制。
- 關切兵役延長後義務役訓練內容是否調整為上戰場準備,以及少子化衝擊下國軍人才招募的具體作為。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明確無人機反制系統的部署時間點,尤其金門地區應在明年初完成4至6套的部署。
- 質疑軍中洩密案中校級軍官如何取得將級極機密資料,要求政戰局說明程序瑕疵。
- 建議國防大學及軍校應導入更現代化、擬真的兵推系統,從年輕階段培養軍官的戰略戰術思維與決策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邱國正 國防部部長
- 國軍致力於提升待遇、福利及權益以提高留營率,但部分人員離營是因職涯規劃或環境適應不良。
- 五年兵力整建計畫每年都會調整,會將委員建議納入考量,並確保所提執行面能做到。
- 國軍伙食辦理有要領,透過管制人數與大量採購降低成本,逐年增加伙食費,但追不上物價漲幅。
- 兵役延長的各項整備工作已同步進行,對明年1月徵集9,000多名1年期役男有把握,並親自視察營區整備。
- 強調國防政策不包含「廣發步槍」給民眾,國軍防衛靠自我力量,不仰賴外援。
- 表示全民皆兵定義為全民接受訓練以自我防衛,而非全民服役或每人持槍。
- 承諾提供新兵震撼教育的書面說明,並確保訓練在專用教練場進行且有安全防護。
- 同意國民黨團提出的「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0條修正草案」,認為有助國防自主及產業接軌。
- 對於美國空軍上尉在台發表言論,國防部不便評論,但會去了解其來龍去脈。
- 對於軍營安全條例草案,強調母法通過後將有子法周延規範,不會動輒法辦,旨在提供執法依據。
- 對軍中洩密與共諜案表示沉痛,強調不論新舊資料洩漏都是奇恥大辱,已指示將涉案人員移送法辦並進行行政調查。
- 承諾加速極機密資料的作廢與補強工作,只要取得檢方資料,1週內可完成。
- 國防部已指示中科院與國防大學理工學院針對葛明德教授洩密案進行調查,並將其移送法辦。
- 重申現役軍人不得前往大陸地區,退役人員依涉密等級有規範,將從嚴處理相關管理漏洞。
- 強調台灣防禦作戰一旦發生,槍砲一響沒有前方後方之分,處處是戰場,國軍將積極準備。
- 認同在軍校階段導入兵推系統的建議,認為有助培養年輕軍官的戰略思維與決策能力。
鄧克雄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
- 兵役延長配套與整備已成立專案編組,針對人事、後勤、訓練、福利待遇及彈性修業進行整備。
- 113年1年期義務役預計徵集9,127員,分月入營,並於116年起辦理義務役預備軍、士官考選。
- 後勤整備已完成營舍修繕、服裝經理品、武器裝備與彈藥籌補及調整。
- 訓練整備強化為核心,1年期役男將接受入伍、駐地、基地或聯合演訓等完整訓練,入伍訓練採新制8週課表。
- 福利待遇方面已核定1年期義務役薪資調整,並通過提繳退休金條例,彈性修業服役措施已訂定指引。
- 國防學士班招生成效不佳(招獲率33%),且多所大學表達終止招生,113年起將停辦招生,鼓勵學生循ROTC管道加入國軍。
- 說明3+1彈性修業方案是提供役男多元選項,不以數目多寡作為KPI指標。
梁學政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
- 說明3+1彈性修業措施依據學生自主意願、不影響專業養成與畢業學分,提供修業彈性,如增加學期修習學分數、暑修或跨校選修。
- 截至12月5日,有7所學校、46名學生表達有意願申請3+1方案,並表示學校已陸續完成學則與教務章程調整。
- 回應3+1方案目前實際提出申請的只有5位,但學校已預先調整課程因應。
林文祥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說明國軍現有T91步槍評價良好,但T91尚未全面換裝,後備部隊仍使用T65K2。
- 確認XT112下一代步槍口徑仍維持5.56mm,主要考量其對人體傷害的效能,符合美軍現行標準。
吳立平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表示潛艦國造後續艦目前仍在建案規劃中,將持續進行,目前沒有變數。
- 說明國艦國造計畫均按計畫陸續執行中,未來仍有繼續進行的計畫。
連錦漳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
- 同意船舶中心應加強與南部製造基地的研發合作,並已成立船舶特別處加強南部研發。
- 說明經濟部與國防部等跨部會共同評選出4家廠商推薦給國防部進行無人機反制系統研發,但國防部後續的採購方式由其主責。
- 建議無人機反制系統採購應除國內產製外,若採購國外貨品,應要求落實在地化組裝或與國內廠商合作,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劉沛智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國防學士班第一批畢業生(3人)目前在部隊服役狀況正常,仍在分科學校受訓。
- 解釋國防學士班設立目的在廣開軍官來源,學生主要誘因是國立大學文憑及專業發展。
- 承認國防學士班制度設計存在問題,如退訓即退學的規定,導致學生報名風險高。
- 表示國防學士班招募成效不佳(33%),而正期班、ROTC、專業軍官班招獲率均達100%以上,因此建議停辦國防學士班招生。
張俊志 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新兵震撼教育已在進行,4個月役期役男也會實施,模擬實戰狀況以TNT爆破和機槍空包彈進行。
- 表示震撼教育訓練場地在各新訓中心都有,全國約14座,且有防護規定要求。
陳建義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步兵守備旅將按期程編組,至117年完成11個旅,考量兵源不會一次性全部編成。
- 說明無人機反制系統的期程為113年完成13套、114年完成13套,總計26套。
- 針對軍中洩密案,表示獲悉保防安全報告後,因案件已進入檢調階段,初期未立即調整涉案人員職務,以避免影響偵查。
趙亞平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主任
- 說明無人機反制系統原型機研發採限制性招標,由經濟部評選合格廠商,但因廠商整合能力不足導致失敗解約。
- 表示後續量產案將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不綁定特定廠商組合,開放所有廠商參與,樂觀其成國內產業自主發展及技術移轉。
簡熒宏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
- 說明軍中洩密案是國安單位與本部於110年分別接獲線索後,報請國安局統合合併偵辦。
- 表示在調查過程中已進行損害管控,每個個案處理方式不同,可會後派員說明細節。
李教育長成中 國防部國防大學
- 說明國防大學的兵推系統使用JTLS系統,與國防部共用,並非獨立系統。
- 說明葛明德教授洩密案中,其經手68件研究案經查均屬初步學術研究範圍,技術備便水準在3級以下,與國家科技機密無直接關聯,目前未發現洩漏情資,但將持續查證其私人專利申請與大陸人士接觸爭議。
- 說明國防大學已於今日上午函送葛明德教授洩密案至法辦,並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行政調查。
崔怡楓 國防部國防大學理工學院院長
- 解釋學校承接的研究案多屬技術備便水準3級以下的基礎研究,不涉及原型機開發或科技彙整。
李兆明 國防部總督察長室總督察長
- 承諾針對共諜案洩密資料,將在取得起訴書證據後,做成清單並修訂所有洩密計畫,預計明年第一季完成作廢與補強工作。
沈世偉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說明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與要塞堡壘地帶法不同,前者規範營區範圍廣泛(上千個),後者僅限公告的22處要塞堡壘。
- 表示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對攝錄影的罰則原則上僅為行政罰,單純拍攝飛機或戰車過馬路不在規範範圍,將訂定子法與公告明確規範許可權限與管制區域。
張忠誠 國防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
- 表示中科院目前有6套無人機反制系統已完成,其中4至6套可於明年初(第一季)部署至外島,特別是金門,以應急需。
- 說明葛明德教授與中科院有14個合作案,經查均為基礎科學研究,不涉及機密。
白捷隆 全民防衛動員署署長
- 表示全動署有參與替代役所有精進方案及訓練會議,與各部會密切合作。
相關後續
- 國民黨黨團與邱志偉委員提案修正「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10條」及「第19條」條文,經討論後,原則上先保留,另擇期繼續審查。
- 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針對無人機反制系統採購,除國內產製外,若採購國外貨品,應要求落實在地化組裝或與國內廠商合作,經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建議國防部針對同意續辦國防學士班計畫的學校,研議繼續辦理國防學士班計畫,經修正後通過。
- 國防部承諾針對軍中洩密與共諜案,將在取得檢方相關資料後,1週內完成極機密資料的截止或作廢,並全面補強相關管理機制。
- 國防大學已於會議當日上午函送葛明德教授洩密案至法辦,並將持續進行行政調查及損害管控。
- 教育部應針對3+1彈性修業方案的實際執行狀況提交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 國防部應就新兵震撼教育的詳細作法提交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 國防部應就陸軍守備旅編成及其他新增部隊的具體規劃提交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 國防部應提供ROTC學生來源學校與人數清單給廖婉汝委員參考。
- 國防部政戰局承諾於本週內發函給國安局及國安會,提供國安六村眷戶資料。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0201
- 卷/期/冊
- 113/2/1
- 發布日期
- 2024-01-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