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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赴陸旅遊團停招決策與影響評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0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政府暫停赴陸旅遊團的決策過程與後續影響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兩岸觀光對等原則、M503航路變更、反間諜法風險、以及對台灣觀光產業的衝擊與補償措施。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政策反覆、法源依據及溝通成效,要求政府提出更明確的解決方案與賠償措施。最終,委員會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要求陸委會與交通部積極推動國際及兩岸團客觀光,並整建台東機場。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行政機關提交專案報告時間過晚:徐欣瑩委員質疑陸委會與交通部報告提交過於急促,內容空泛,影響委員準備質詢時間,建議未來應提前提交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行政機關提交專案報告時間過晚,影響委員準備,要求將來報告應提前送達。
  • 批評行政單位報告內容越來越空泛,字體放大、頁數減少。

相關人員回應

鄭雪梅 主任秘書

  • 說明會議通知單載明資料提交期限為 3月5日下班前。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主席裁示未來各部會應儘早提交報告資料,議事人員將紀錄此要求,並觀察行政官員態度,若未改善則將訂定明確提交時間。

討論事項二

「赴陸旅遊團停招:決策過程與後續影響評估」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探討政府暫停赴陸旅遊團的決策過程、其背後考量因素(如兩岸觀光逆差、M503航路變更、中國反間諜法),以及對台灣旅遊產業、國人權益的後續影響評估與因應措施。
  • 會議亦關注兩岸關係現況、溝通管道、政策合法性與對等原則的實踐,並討論政府對受影響業者與民眾的補償與協助方案。

相關爭議

  • 政策反覆與決策透明度:多位委員質疑政府去年 8月宣布規劃恢復赴陸團,並於今年 1月31日重申 3月1日解禁,卻在 2月7日突然宣布停招,政策反覆且決策過程不明,造成業者損失。
  • 法源依據的合法性:委員質疑交通部引用《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及《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作為停招依據,認為該條款原意非禁止組團赴特定區域,恐無限擴張法令且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遷徙自由。
  • 兩岸觀光對等原則的實踐:政府強調因中國未對等開放陸客來台,且造成觀光逆差,故我方也調整政策。但委員質疑此舉是「打自己小孩給別人看」,未能有效促使中方開放,反而損害台灣業者利益。
  • 停招理由的合理性:委員質疑政府以中國反間諜法造成人身安全風險為由,但又允許 3月至 5月團出發,且過去斷交或M503航線變更時未禁止團客赴陸,認為理由前後矛盾或不具說服力。
  • 對旅遊業者的衝擊與補償:委員指出停招對專營大陸團的旅行社造成巨大損失,政府提出的緩衝措施(如併團、改團、退費)不足以彌補,要求政府提供具體賠償方案或紓困措施。
  • 兩岸溝通管道的實效性:委員質疑陸委會與交通部未能有效與中方溝通,導致政策僵局,且政府內部不同調的說法也加劇外界對政策的混淆。
  • 對國安影響的解釋不足:委員認為政府對 M503航線變更對國安及飛安的影響解釋不夠充分,未能有效向國人傳達其重要性。

立法委員發言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政策反覆,質疑以觀光逆差、M503航路變更及反間諜法作為停招理由的合理性。
  • 指出反間諜法早於去年 7月生效,但政府 8月仍宣布開放,質疑邏輯矛盾。
  • 要求政府積極與中國溝通,邀請陸客來台,並解決 M503航路問題。
  • 質疑政府決策未考慮民間損失,要求賠償受影響業者。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支持政府基於對等原則及國家利益暫停赴陸團,特別強調 M503航線變更對國安與飛安的嚴重影響。
  • 指出中國不對等開放,導致台灣觀光業 739億元損失,而台灣赴陸消費達 805億元,若單方開放將加劇逆差。
  • 建議政府應加強向國人解釋 M503航線變更的國安重要性。
  • 呼籲政府應有更多配套措施協助受影響的旅遊業者轉型,將雞蛋分散到其他市場。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決策反覆造成旅行業重大傷害,要求檢討政策疏失。
  • 質疑陸委會對兩岸溝通管道及成果掌握不清,認為中方 9月已無意開放,政府卻遲至 2月才喊停。
  • 強調兩岸交流應維持對等、互利、尊重,不能單方面讓利或熱臉貼冷屁股。
  • 要求政府對受損業者進行補償,並提出紓困方案,同時加強國旅品質改善。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間交流應基於對等原則,不能矮人一截,並應保護本國產業利益。
  • 指出若中國不開放陸客來台,台灣一年損失 739億元,若我方單方開放將嚴重損害本土業者。
  • 支持政府以對等原則作為與中國談判的籌碼,保護台灣觀光產業。
  • 要求政府向國人清楚說明停招原因,避免誤解。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政策影響地方觀光發展,特別是台東縣,呼籲政府不應「從台北看天下」。
  • 質疑政府停招導致陸客不來,影響台灣觀光客恢復速度,且連日本客成效也不亮眼,打臉賴清德副總統「觀光立國」政見。
  • 要求政府積極溝通,不能讓兩岸交流斷裂,並應升級台東機場,爭取更多國際包機,提升觀光客量。
  • 指出台灣鐵路交通時間成本過高,影響台東觀光發展,要求改善。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兩會報告移除「和平統一」是否代表對台態度更強硬,呼籲陸委會作為全民政府應降低兩岸惡意螺旋。
  • 質疑政府以反間諜法為停招理由的合理性,認為該法早已生效,且政府應著手建立有效機制處理風險而非禁止人民出遊。
  • 批評政府以觀光逆差為停招理由不合理,指出台灣赴日觀光逆差更大,若以此邏輯應禁止赴日旅遊。
  • 要求陸委會與交通部提供停招決策過程的會議紀錄、參與成員,以及全面性的損害評估報告,認為現有報告粗糙、交代不清。
  • 譴責政府粗糙政策將旅遊業者當作兩岸對抗的「炮灰」,認為此為「故意的」不願收回錯誤政策。

黃捷 立法委員

  • 明確指出兩岸觀光交流的「對等」原則,強調中國在政策、產值及人次上均未對等開放,且對台灣存在差別待遇。
  • 列舉中國片面改變現狀的行為,包括以九二共識干預觀光、獨漏台灣開放其他國家團客、擅改 M503航路等。
  • 要求政府在釋出善意的同時,必須維持對等原則,並呼籲中方給予明確回應。
  • 提醒政府應向業者和旅客明確說明赴中風險,特別是反間諜法帶來的安全疑慮。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政策 7天內大轉彎,從宣布解禁到停止招攬,質疑決策者與會議紀錄透明度。
  • 質疑政府對中國反間諜法造成人身安全風險的說法,指出過去未有台灣旅客因此被拘留,勿恐嚇人民。
  • 質疑交通部引用《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作為停招法源的適法性,認為該條文並無禁止團客赴陸的授權,屬引用錯誤。
  • 要求政府全額賠償觀光旅遊業者的損失,認為現有緩衝措施不足,對業者不公平。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支持政府基於維護台灣主權、對等原則及 M503航線變更對國安的影響而做出停招決定。
  • 要求政府對受影響的旅遊業者提出具體協助方案,特別是針對 6月後無法出團且已收取訂金的業者。
  • 批評觀光署對 6月後受影響團數沒有具體統計,要求會後提供資料並提出規劃,避免外界誤解政府不作為。
  • 強調政府應大聲向國人說清楚停招原因,並在保障主權的前提下,積極協助業者解決問題。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旅行業者進行限制的法令依據,認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恐被無限擴張,逾越法令規定。
  • 指出旅行業者因政策變化導致 6月後團體損失巨大,要求政府提出補償金額與經費來源,並擔憂業者將於 5月20日上街抗議。
  • 建議交通部長與陸委會主委共同組團赴大陸觀光,作為兩岸破冰之旅,主動出擊促進交流,而非被動等待中方回應。
  • 強調疫情前兩岸觀光順暢,希望政府努力恢復疫情前狀況,並保障台灣人赴陸旅遊安全。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失信於民,重大政策(如開放赴陸團)在選舉後才宣布停招,質疑決策時機。
  • 指出組團赴陸與自由行雖不同,但政府應保障國人旅遊自由,不應因中方不對等回應而全面禁止團體旅遊。
  • 提及雲林宗教交流團返台後遭調查事件,認為政府應明確保障國人文化交流權益,避免政治干預。
  • 呼籲陸委會與交通部以國人權益為優先,拋開政治立場,完成國人赴陸旅遊願望,並促進兩岸交流。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政策急轉彎,從去年 3月1日解禁到今年 2月7日停招,造成旅遊業虧損與民怨,且禁團令解除遙遙無期。
  • 批評陸委會與交通部對赴陸團人數限制說法不同調,造成業者無所適從,要求兩部會應同調溝通。
  • 認為政府在選前說要解禁,選後卻禁止,淪為政治買票。
  • 要求政府透過有效官方管道與對岸溝通,達成共識,保障旅遊業者和消費者權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指出 108年兩岸觀光逆差已超過 66億元,強調政府應堅持國家整體利益及平等互惠原則,與對岸進行良善溝通。
  • 建議政府嘗試與對岸開通熱線溝通,並指出我方已釋出善意允許 3月至 5月團出發,希望對岸也能釋出善意。
  • 強調 M503航線變更對國家安全及人民出團安全性的影響,呼籲政府堅持立場。
  • 要求交通部和觀光署充分溝通,保障台灣旅遊業者的經營權益,避免對其造成過大衝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作為民主法治國家,應保障人民的自由遷徙與觀光權利,不應因兩岸政治因素而倒退。
  • 指出過去台灣在台海危機期間也未停止自由行,質疑現在因 M503等因素而禁止組團赴陸,認為政府應說服國安單位不應倒退。
  • 呼籲觀光署作為事務官,應向政務官反映人民權益優先,提供說服資料,避免政治因素過度干預觀光產業。
  • 強調觀光業是重要產業,在人民安全無虞下,應拋開政治立場,推動兩岸交流。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對台採取軍事、資訊、經濟、地緣政治等多層面灰色地帶作戰,認為政府應綜合考量而非單一手段反制。
  • 建議政府應預想中國未來可能只開放承認「九二共識」的特定縣市或金門,並準備好應對策略,避免形成新的框架。
  • 建議政府應研擬保險機制,以應對業者與中國進行經濟往來可能面臨的風險,並釐清政府與市場機制在補償上的責任。
  • 呼籲政府應建立更概括性的反制措施法源,以應對中國的經濟壓迫,避免每次都需尋找特定法條,造成國人疑慮。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禁陸團令的決策者與會議紀錄,批評陸委會主委未親自參與重大決策,有逃避責任之嫌。
  • 指責政府在總統大選期間承諾開放觀光,選後卻政策轉彎,有欺騙選民之嫌。
  • 批評兩岸溝通管道幾乎中斷,海基會功能停擺,政府未能有效解決僵局。
  • 譴責政府將兩岸政治衝突轉嫁給旅遊業者,認為此舉違憲且無法律依據,猶如「兩個大人吵架,把小孩拿去撞」。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指出陸委會在金廈撞船事件與赴陸團停招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認為其應擔起責任。
  • 批評政府政策反覆,去年 8月宣布 3月1日開放,選後卻改為只開放到 5月31日,導致旅遊業者義憤填膺,準備 5月20日上街抗議。
  • 質疑交通部禁止組團赴陸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以及大法官釋字相關解釋,認為限制人民權利需符合必要性與法律授權。
  • 認為政府以禁團令「打自己小孩給對方看」是奇怪的邏輯,未能促使中方妥協,反而損害台灣業者生存權益。
  • 呼籲陸委會主委應積極協調,找出兩岸和平交流的機會,而非讓兩岸惡意螺旋持續升高。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署今年千萬人次來台旅客目標能否達成,指出目前僅恢復疫情前一半,且日本客成效不彰,擔憂目標將持續下修。
  • 強調陸客過去是台灣觀光業重要收入來源,佔航空業 4成營收、旅行業 1/3到 1/4營收,停招對業者衝擊巨大。
  • 批評政府將國旅不振歸咎於旅館價格高,而非提升觀光品質與性價比,導致國人寧願赴國外旅遊。
  • 呼籲觀光署應加強國內旅遊品質,提高性價比,以吸引更多國內外旅客,避免「墾丁改日本」的諷刺現象。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與交通部報告結論均為等待中方善意,要求明確中方需展現何種善意才開放。
  • 指出中國大陸近期有多個宗教、文化、經濟、體育團體申請來台,但多數未獲准,要求陸委會提供相關數據及駁回原因。
  • 批評政府單獨針對旅行業者實施禁令,卻未對其他領域採取行動,質疑其公平性。
  • 認為旅行業者因政策突襲導致機票、住宿等損失,應可向國家求償,並要求政府研議補償機制。
  • 擔憂兩岸惡意螺旋持續升高,金門事件與中國兩會報告移除「和平」恐加劇緊張,呼籲陸委會努力解開僵局,促進兩岸交流。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將觀光逆差納入業務考量,認為其主要職責應是政策統合協調,而非觀光經濟評估。
  • 批評政府政策變更為政治宣示大於政策發展,且引用旅行相關法令限制業者,缺乏直接關聯,形同「找片面法令限制業者」。
  • 指出政府在 6月後禁止組團赴陸,導致許多國人可能轉為地下旅行團,缺乏保障,最終受害的仍是國人。
  • 要求陸委會與交通部直接面對問題,停止「鬼打牆」或「鸚鵡學舌」式回應,並了解旅行業者的心聲,提出實質解決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邱太三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政府自去年 8月起即依「對等原則」處理兩岸團體旅遊,我方開放時間點取決於中方開放時間點。
  • 解釋暫停團客赴陸考量因素包括:疫前兩岸觀光消費逆差 66億元,若單方開放將嚴重影響國內觀光產業;中國片面改變 M503航路運行方式損害國家利益;以及中國反間諜法增加國人赴陸人身安全風險。
  • 說明政府已釋出善意,包括開放第三地陸客來台,並歡迎中方踩線團來台勘查。
  • 澄清政策並非反覆,而是依整體情勢調整,且 3月至 5月已成團者仍可出團,作為權宜措施。
  • 表示陸委會職責為協調各部會涉及兩岸政策,各單位評估報告均會送至陸委會進行統合討論。
  • 指出兩岸溝通管道多樣,包括既有協議窗口、台旅會/海旅會,以及委員和台商等熱心人士。
  • 強調政府未禁止國人自由行赴陸,但旅行業組團涉及消費者權益及產業政策,需由交通部依規訂定。
  • 表示會持續觀察中國兩會後政治走向,與國際連結,並將觀察報告提供交通部參考。

林國顯 交通部常務次長

  • 說明我方恢復兩岸團體旅遊規劃係依對等原則,並設 1個月準備期,視陸方回應確定實施日期。
  • 解釋因中國持續不開放陸客來台、片面改變 M503航路運行方式等不善意舉動,損害國家利益,經跨部會協商後調整政策,觀光署於 2月7日請旅行業暫停招攬赴陸團。
  • 指出為保障旅客權益及協助旅行業,同意 3月1日至 5月31日出發的已成團團體仍可出團。
  • 強調 M503航路變更(取消偏西 6海里、開放 W121/122/123航線)未經溝通,增加飛安不確定因素,影響金門、馬祖終端管制區。
  • 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範旅行業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行為,第66條授權交通部訂定管理規則,觀光署依此提醒業者暫停招攬。
  • 說明台灣有 4,038家旅行社,其中約 404家(10%)業務量 50%以上為大陸旅遊,政府會考慮出境與入境業者權益。
  • 表示政府歡迎兩岸對等開放觀光,若陸方釋出善意,兩岸氣氛良性發展,不排除提早調整政策。

周廷彰 交通部觀光署副署長

  • 說明 3月1日至 5月31日已成團約 4,000團可如期出團,降低衝擊。
  • 針對 6月後團體,提供三個處理措施:可併入 3月至 5月出團、改往其他國家旅遊、或解約。
  • 澄清業者已加入品保協會,保障消費者權益,旅客亦可保旅行社責任險或旅遊平安險。
  • 表示觀光署今年目標是恢復千萬人次來台旅客,將加強東北亞、西南向國家及印度市場宣傳。
  • 說明旅館價格屬市場機制,平日仍有便宜選項,觀光署也努力提升國旅品質,去年國旅人次已超過 108年度。

相關後續

  • 委員黃建賓、徐欣瑩、牛煦庭、高金素梅所提臨時提案,經修正後通過,要求陸委會及交通部應積極推展國際及兩岸團客觀光行程,並建請交通部編列預算整建台東機場,完善起降大型客機能量。
  • 委員王鴻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所有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 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主席要求陸委會、交通部針對本次專題報告的決策過程、會議紀錄、後續影響評估,以及對觀光業者與國人損失的解決處理方案,於會後 1週內提供更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所有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130701
卷/期/冊
113/7/1
發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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