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人事總處業務報告:聚焦公務員權益、員額與組織改革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0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會議聚焦於公務人員職安、心理健康、員額配置、勞動節放假、軍公教待遇法制化、消防員人力及組工會、資安長專業性等多元議題。會中委員與人事長就多項政策提出質詢與回應,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人事總處就軍公教調薪法制化及AI運用與約聘僱人力檢討提出報告。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報告其組織調整、員額管理、公務人員培育、性騷擾防治、勤休制度、待遇調整及職務保障等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
  • 立法委員主要質詢焦點涵蓋公務人員職安保障、心理健康、員額配置、勞動節放假、軍公教待遇法制化、消防員人力與組工會議題、資安長專業性以及女性簡任官比例等。

相關爭議

  • 公務人員職安修法延宕:黃國昌委員質疑人事總處承諾修訂《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6年未果,導致多起消防員殉職悲劇重演;人事長則解釋與保訓會溝通困難及現正研議在《消防法》中強化職安規定,但基層警消對此方案不接受,要求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並爭取組工會。
  • 消防員組工會權:黃國昌委員指出基層消防員對行政院提出的《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不滿,認為其團結權門檻過高、協商權範圍太窄,無法真正行使爭議權;人事長則建議在現行《公務人員協會法》中規範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
  • 軍公教調薪機制法制化:黃國昌、羅智強委員質疑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長期缺乏法制化基礎,導致調薪過程不透明且基層缺乏代表;人事長原則上贊成法制化,並表示會前會聽取基層意見,但未給出具體時程承諾。
  • 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陳俊宇、莊瑞雄、謝衣鳳委員質疑五一勞動節勞工放假但公務人員上班,造成社會混亂與不便,呼籲全國一致放假;人事長說明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並提及2000年立法院決議每年放假天數上限115-116天,需跨部會協商權衡。
  • 檢察官助理與檢察事務官人力配置:謝龍介、吳宗憲、鍾佳濱、謝衣鳳委員質疑在檢察事務官缺額未補足且流失率高的情況下,增補檢察官助理的必要性,以及這對總員額的衝擊;人事長傾向優先補充檢察事務官,因其職權範圍廣,並建議透過增加訓練量能和檢討流失原因解決,同時指出檢察官助理增額將嚴重排擠公務員總員額。
  • 年金改革與退休保障:傅崐萁委員質疑年金改革背棄信賴保護原則,導致軍公教退休人員生活困境,並批評政府基金操作不善;人事長則強調年改是為世代公平及基金永續考量,屬不得不的措施。
  • 資安長專業性:林思銘委員質疑各機關資安長多由副首長或主秘兼任,缺乏資安專業,可能導致外行領導內行,建議應由具專業背景者擔任;人事長坦承不易人人具專業,但強調其下有專業同仁協助,並會將意見轉達數位部。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6年來未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導致消防員殉職悲劇重演,對不起第一線打火英雄。
  • 要求人事總處與基層消防員面對面溝通,並支持回歸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組工會。
  • 主張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應法制化,並納入基層員工代表。
  • 提案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針對軍公教調薪機制法制化進行研擬,並於2個月內提出規劃結果報告。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關切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員額檢討機制,強調不應因精簡而造成公務人員工作量暴增。
  • 關注公務人員心理健康問題,建議人事總處加強員工協助方案並提升關懷溫度。
  • 主張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放假,避免社會混亂與不便,並請人事總處與內政部研擬討論。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公部門托育設施推動進度與評比機制,建議加強實地勘查與效益評估,而非僅書面審查。
  • 詢問《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因托兒需求調任)實施1年來的成效,並建議滾動檢討法規便利育兒。
  • 要求人事總處在3月底前盤點並統計今年度預計增設的托育設施數量。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質疑在檢察事務官缺額未補足(達27.6%)的情況下,司法院卻提出增設高等法院司法事務官及檢察官助理,認為是本末倒置。
  • 指出檢察事務官缺額非薪水問題,可能與訓練量能及勞逸不均有關,要求人事總處協助法務部解決訓練場地問題。
  • 關切年金改革後軍公教退休保障不足導致機關老化,以及軍公教調薪與專業加給的黑箱疑慮。
  • 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不適用公務人員,導致性騷擾申訴管道受限,要求人事總處書面說明解決方案。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強調五一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的重要性,避免公務機關內部的混亂與不便,並要求人事總處明確表態支持。
  • 關切政府機關長期以約聘僱人力支撐公務體系,可能導致同工不同酬問題,特別點出海巡等高壓機關人力不足。
  • 詢問未來體育運動發展部成立後,人事總處如何確保人員進用能提升公務量能與效能,而非僅增加臨時人員。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認為運用AI科技能大幅增進政府效能,特別是在文書處理與輔佐行政方面,可精簡約聘僱人力。
  • 質疑人事總處不支持增補檢察官助理,應優先增加職權較廣的檢察事務官,並鼓勵運用AI處理簡易文書事務,減輕檢察官負擔。
  • 提案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於3個月內評估全國約聘僱人力分布及運用狀況,並評估部分業務運用AI提升效能的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關注公務人員辭職率攀升及自殺案件雙位數問題,認為人事總處對辭職原因的調查不夠細緻,建議與銓敘部強化溝通。
  • 參考教育部及司法院推動心理健康方案及大學設置心理假的經驗,倡議公務體系應研議推動「心理假」制度,以接住需要幫助的公務同仁。
  • 指出心理假不應扣薪,並建議人事總處與銓敘部積極研議修改請假規則以落實此制度。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消防機關普遍員額不足,服務人口比遠高於國際標準,導致消防人員超時工作。
  • 詢問人事總處如何改善消防人員錄取率低、訓練量能不足的困境,建議與考試院溝通調整考科並增加考試次數。
  • 質疑各級政府資安長多由不具資安專業的副首長或主秘兼任,導致外行領導內行,建議應調整體制,由具專業背景者擔任。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延續質詢檢察事務官缺額問題,指出其高離職率與制度缺乏尊嚴、升遷誘因不足有關,非僅訓練量能問題。
  • 建議人事總處與法務部討論,參考日本副檢察官制度,修法提供檢察事務官更多升遷機會與榮譽感,以留住人才。
  • 針對勞動節放假議題,認同院長贊同態度,但提醒人事總處需加強與勞工團體溝通,解決父母作息與子女就學的現實困擾。
  • 關切公務員簡任官階層男女比例懸殊問題,要求人事總處注意並落實男女平權。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稱讚人事長對花蓮祕境的了解,建議多推薦花蓮作為公務人員國旅選擇。
  • 質疑年金改革背棄國家信賴保護原則,造成軍公教退休人員生活困境,並批評政府基金操作不良,強調未來將修法撥亂反正。
  • 關切消防人員組工會及協商權問題,指出歐美國家多有類似制度,並批評消防署勤一休二與地方勤一休一的一國多制現象。
  • 質疑軍公教調薪與退休人員調薪時間差過長,要求待遇調整法制化,並建議人事總處將規劃結果以書面回應。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軍公教退休金調整進度,要求人事總處儘速與考試院會銜發布調高4%的決定,並追溯自1月1日生效。
  • 感謝人事總處同意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業加給比照地政人員,並要求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的專業加給問題,確保中央與地方一致。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指出最低工資法已法制化,但軍公教調薪機制仍停留在「恩賜」階段,倡議應儘速完成法制化,並要求人事總處預估今年底前完成。
  • 質疑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向立法委員傳訊提及「特別要求注意升遷上拔擢原住民同仁」的言論不恰當,認為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有歧視之嫌。
  • 關切108課綱上路後,高中教師員額未相應增加,導致教師負擔過重,影響教學品質,建議人事總處協調教育部解決。
  • 指出教師鐘點費調整僅針對下限,未及上限,導致實質效益不彰,並要求應比照勞工加班費計算基準法制化。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詢問人事長對於五一勞動節及行憲紀念日全國一致放假的評估與取捨,特別考量現行放假天數上限及經濟效益。
  • 關切檢察官助理增額是否會與司法院法官助理員額產生衝突,以及對公務人員總額造成的排擠效應。

相關人員回應

蘇俊榮 人事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承諾將執行危險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提高至1,000萬元,受傷慰問金調增1倍。
  • 解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法困難,正研議在《消防法》中強化職安規定,並已與消防基層溝通。
  • 建議在現行《公務人員協會法》中規範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以回應消防員組工會訴求。
  • 原則贊成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法制化,並表示會前會聽取基層團體意見,將朝年底前完成法制化目標努力。
  • 說明組織改造後員額秉持「當增則增、應減則減」原則,透過員額評鑑與資訊化協助機關合理配置人力,並持續滾動檢討。
  • 表示已建立員工協助方案,透過內部宣導、外部資源及關懷文化,協助公務人員心理健康。
  • 說明五一勞動節放假議題主管機關為內政部,需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考量放假天數上限及各界衝擊。
  • 指出公部門托育設施已累計194個,每3個月追蹤,並與教育部、衛福部及專家學者共同評比籌備周延性、推動積極性與設施效益性,包含滿意度調查。
  • 表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實施1年來已有73位同仁因托兒需求調任,肯定其對育兒的幫助。
  • 解釋檢察事務官缺額主因是訓練量能不足(場地限制),建議法務部增加訓練容訓量,並承諾與法務部討論檢察事務官流失原因及副檢察官制度的可行性。
  • 回應政府運用AI提升效能已在實踐,如RPA應用,並支持運用AI處理簡易文書事務,以降低核心人力負擔。
  • 同意檢討各級政府約聘僱人員分布及運用狀況,並評估部分業務運用AI提升效能的可行性,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承諾將與銓敘部積極研議公務人員心理假制度,認為可透過修改請假規則處理,並支持此進步政策。
  • 說明消防人力不足主要集中地方,已提供地方政府3,100位增員,並協助消防署增加訓練量能,同時與考選部溝通優化考科及增加考試次數以提高錄取率。
  • 坦承各機關資安長由副首長或主秘兼任,不易人人具資安專業,但有專業同仁協助,會將委員意見轉達數位部。
  • 表示簡任官男女比例正逐步改變,預計10年內女性將超過男性,強調用人唯才,會注意比例差距以落實平權。
  • 表示年金改革是為世代公平及基金永續考量,是不得不的做法。
  • 說明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同仁專業加給已比照地政人員,由表1調為表7,並承諾協調瞭解花東地區執行進度。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1: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針對軍公教調薪機制法制化進行研擬,並將規劃結果於2個月內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3:要求人事行政總處評估「檢討全國目前約聘僱人力分布及運用狀況」及「因應業務狀況調整及時代改變,部分業務運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提升效能」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 委員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羅智強、林思銘、鍾佳濱、翁曉玲、吳思瑤、陳俊宇、謝龍介、傅崐萁、吳宗憲、鄭天財Sra Kacaw、黃珊珊提出的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翁曉玲、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30701
卷/期/冊
113/7/1
發布日期
2024-03-27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