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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採購、品質、碳排及職安挑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0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政府採購制度精進、公共工程品質確保、工程進度加速、管理健全、永續發展及問題協調等核心業務。立法委員們針對基隆東岸商場OT/ROT爭議、雞蛋採購案適用採購法疑義、數位身分證政策失敗賠償、道路品質評鑑落差、公共工程組改定位、工程流標與延遲付款、營造業缺工及保險、公共工程碳排放管理、職安問題、循環經濟、以及地方重大建設推動等議題提出質詢,吳主委逐一回應並承諾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業務概況,涵蓋政府採購制度精進、公共工程品質管理、工程推動加速、管理健全、永續發展推行及工程問題協調解決等六大面向。
  • 委員質詢內容廣泛,包括公共工程採購爭議、法規適用性、工程品質與安全、碳排放管理、閒置設施活化、營造業缺工及保險困境,以及地方重大建設推動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OT/ROT合約變更合法性:林沛祥委員質疑基隆東岸商場OT案實質變更為ROT案未經法定程序,吳澤成主委則回應促參業務屬財政部管轄,但契約變更需依程序辦理。
  • 政府採購法適用範圍:黃健豪委員質疑畜產會等法人機構接受政府補助卻不適用採購法,規避監督,要求工程會釐清「自有資金」定義並檢討採購法規,吳主委表示正在檢討中。
  • 道路品質與民眾觀感落差:黃健豪委員指出工程會評鑑道路甲等率高達86%且丙等為0,與實際車禍自摔數據及民眾感受嚴重不符,要求工程會更確實查核。
  • 數位身分證政策失敗究責:廖先翔委員質疑數位身分證政策喊卡,政府需賠償廠商2.8億元,卻無高層官員負責,吳主委解釋為政策變更所致,並表示相關部會會檢討。
  • 公共工程委員會組改定位:徐富癸、林國成委員關切工程會在行政院組織改造中定位不明,恐成「組改孤兒」,影響跨部會協調功能,吳主委認同其必要性並表示會向行政院反映。
  • 閒置公共設施認定標準:林俊憲委員質疑全國閒置設施僅剩3件,認為是地方政府自行認定導致數字失真,工程會授權地方自審缺乏監督,吳主委承諾加強抽查。
  • 公共工程碳排政策實施困境: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委員均質疑碳排放資料庫建置、第三方驗證能量、公務員填報指引及對成本、流標的影響等配套措施不足,實施時程過於倉促,吳主委承認需與環境部合作並規劃具體執行方案。
  • 營造業缺工及保險危機:魯明哲委員指出營造業面臨「大缺工、大缺錢、高風險無保險」困境,保險公司不願承保,影響公共工程推動,吳主委表示會立即了解並協調。
  • 公共工程職災嚴重性:李昆澤委員指出公共工程職災死亡及違規件數居高不下,要求工程會加強職安查核與分級管理,並納入ESG永續報告廠商優先考量,吳主委承諾會加強督促並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監督行政院工程及協助審定契約的功能。
  • 提醒工程會注意物價浮動及公共工程棄標問題,並建議以最有利標促進進度。
  • 質疑基隆東岸商場OT案實質改為ROT案未經法定程序,其合法性有待商榷。
  • 對基隆市政府與大日開發簽訂5加3年合約,大日公司再與NET簽訂10年租約的合理性提出質疑,擔憂開創私人企業擅自認定政府產權的先例。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採購法第4條第1項中,法人或團體接受補助辦理採購的適用性,特別針對畜產會雞蛋採購案,要求工程會釐清「自有資金」定義及採購法適用範圍,並承諾本會期內提出檢討說法。
  • 批評工程會的道路品質評鑑結果與民眾實際感受有巨大落差,指出丙等道路為0但機車自摔事故頻傳,要求工程會檢討查核方式以符合實務狀況。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質詢數位身分證政策失敗導致政府賠償廠商2.8億元,要求釐清責任歸屬及懲處機制,並承諾後續追蹤。
  • 關切籃球國手保險制度問題,要求工程會協助追蹤採購法中保險部分的窒礙難行之處。
  • 支持在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增加印度作為公共工程採購申請移工的來源國,以增加選擇彈性。

徐富癸 立法委員

  • 感謝吳主委長期對屏東縣建設的幫助。
  • 關切公共工程委員會在行政院組織法中定位不明確的問題,希望未來能有更專業性的考量與明確定位。
  • 指出地方政府公共工程進度落後及流標案件數量大幅增加,特別是偏鄉與原鄉地區,建議工程會針對偏鄉工程單價編列及廠商能量不足問題提供更積極的協助。
  • 關切主管機關拖延工程款案件數量多,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及政府公信力,要求工程會加強督導改善。

林國成 立法委員

  • 堅信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存在必要性,呼籲吳主委在組改過程中為同仁爭取,表態工程會不應成為「組改孤兒」。
  • 建議工程會專家介入研究基隆NET案,釐清合約本質及財產權歸屬,確保基隆市民財產權益。
  • 要求工程會釐清採購契約中「廠商請領價金應提出支付派駐勞工薪資證明」的勞工範圍,是否包含下包廠商。
  • 指出多個重大公共工程流標次數過高,要求工程會提供流標原因研究結果及通案解決方案供委員參考。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國列管閒置設施僅剩3件的數據,認為是地方政府自行認定標準改變所致,要求工程會加強主動抽查。
  • 對公共工程減碳政策的推動速度和實施細節表示憂慮,認為碳排放資料庫不健全、查驗機構能量不足,且廠商缺乏參考數據,要求工程會跨部會協調並加速配套措施。
  • 建議工程會加速建立碳排放資料庫,並與環境部合作,以利廠商填報及政策落實。

魯明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工程經費大幅上漲的問題,要求工程會督促加速計畫經費調整。
  • 指出疫情後營建業面臨「大缺工、大缺錢、高風險無保險」的困境,許多保險公司不願承保,要求工程會協助瞭解並協調解決。
  • 建議工程會透過會議結論提升工程品質,並將公共工程的經驗推廣至民間工程,提升整體營建安全。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在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後,將減碳經費納入工程估算手冊,但認為仍可更有效率。
  • 質疑公共工程減碳政策實施細節不足,包括第三方驗證單位能量、專業人員培訓、碳含量估算標準及各行政機關進度時程要求等。
  • 關切政府電子採購網新增減碳欄位強制填寫的執行方式,要求工程會釐清誰來填、如何填、是否有規劃模型及能否如期上路。
  • 建議工程會與各部會加強溝通輔導產業界,並可從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平台的小額採購開始推動減碳資訊揭露,務實落實政策。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推動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指出其對達成2050淨零碳排目標的重要性。
  • 質疑電子採購網新增減碳欄位可能對成本及流標率造成影響,要求工程會詳細說明政策實施程度及評估潛在衝擊。
  • 關切水庫淤泥去化過程中,因規定需經堆置場轉運而增加碳排放量,建議工程會協助內政部修正不合理規定,以符合循環經濟政策。
  • 指出彰化縣政府公共工程流標率偏高,要求工程會輔導並瞭解流標原因,並防範碳排要求成為新的流標因素。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公共工程職災死亡人數及違規件數居高不下,要求工程會加強落實職安查核,並與勞動部、內政部合作分級加強查核。
  • 建議工程會將永續發展與勞工職業安全納入廠商評選考量,優先採用有編製永續報告書、具體規劃勞工權益與職安的廠商。
  • 關切碳強度宣告政策忽略「隱含碳」(原料提取、運輸、養護及停止使用後碳排放),要求工程會與內政部、建研所合作,透過評估模型從設計階段計算完整碳排放,並促進永續報告資訊揭露。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土地上堆積如山的465萬噸瀝青混凝土刨除物,認為應從「產業發展」而非「垃圾處理」角度思考,並要求工程會統籌建立產業鏈平台。
  • 建議工程會應主導而非僅協辦,整合內政部、環保署等單位,透過研發、管理及制度面改革,將廢棄粒料轉化為產業資源,並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推動最有利標的成果,決標件數和金額比例持續提高。
  • 認同政風、主計參與最有利標的正面作用,建議工程會持續鼓勵其參與,以確保採購效率與防弊兼顧。
  • 關切營造業勞動力短缺及人口老化問題,建議工程會透過金質獎增設年輕職人獎項(如「最佳男模」、「最佳男鐵」),提升年輕人投入營造業的榮譽感與價值感。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感謝吳主委對宜蘭縣重大工程及建設的關心與付出。
  • 建議中央政府應全額支付宜蘭縣鐵路高架化工程中15公里內的費用,以減輕非直轄市的財政負擔。
  • 懇請吳主委重視宜蘭鐵路高架化工程,協助解決環評卡關問題,加速推動計畫,並一併規劃高鐵東延及台62線等重大交通路網。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高度肯定吳主委及顏副主委在政策推動及協處選民陳情事項上的協助,讚揚其為國家人民服務的模範。
  • 感謝吳主委協調解決高雄綠環境館閒置問題,成功活化為智慧化冷鏈物流中心。
  • 關切興達港情人碼頭長期閒置未能活化,要求吳主委與國產署、漁業署及高雄市政府協調,共同規劃振興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報告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要任務為精進政府採購、確保工程品質、加速工程進行及健全管理,並推動永續發展及解決工程問題。
  • 說明已修訂採購法規範本,強化資訊服務採購資安防護、防制借牌圍標、推廣工程履歷及電子化採購,並精進稽核業務及多元爭議處理機制。
  • 強調確保公共工程品質措施,包括落實檢驗停留點檢查、釐清品質缺失原因、提升施工查核成效、推動全民督工及金質獎鼓勵優良工程。
  • 指出加速公共工程進行策略,包括修正經費估算手冊、掌握公建計畫執行進度、主動協處公建計畫、管控停工終解約工程及延遲付款案件。
  • 說明健全公共工程管理措施,包括確保公共工程安全衛生、強化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有效管理活用公共設施、加速地方災後復建工程及強化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管理。
  • 回應推行工程永續發展,包括推動公共工程節能減碳、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及強化生態檢核作為。
  • 說明協調解決工程問題,包括源頭解決營建材料及缺工問題、釐清流標原因與因應協處、訂定道路塌陷及高空作業防範指引,並透過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解決地方建設問題。
  • 回應林沛祥委員關於OT/ROT合約變更需經法定程序,但促參業務由財政部主管。
  • 回應黃健豪委員關於採購法適用法人問題,表示「自有資金」認定有不同看法,正在檢討釐清,並承諾加強道路品質評鑑與實際吻合度。
  • 回應廖先翔委員關於數位身分證賠償,表示調解已成立,賠償金額約2.8億元,歸因於政策變更,將由主政機關檢討責任歸屬;支持增加移工來源國以利工程業選擇。
  • 回應徐富癸委員關於工程會組改定位,認同其存在必要性,會向行政院反映;承諾加強對偏鄉與原鄉流標案件的個案輔導及預算編列協助。
  • 回應林國成委員關於基隆NET案,表示合約本質與合理性可由工程會專家研究;承諾釐清「派駐勞工薪資證明」的勞工範圍;將通案提供流標原因研究結果。
  • 回應林俊憲委員關於閒置設施數量,否認數字造假,表示會加強抽查地方政府申報的真實性;碳排資料庫正在規劃建置,將配合環境部推動,從價值工程切入。
  • 回應魯明哲委員關於桃機T3/R3經費上漲,表示因物價關係增加,會督促加速調整計畫經費;承諾立即瞭解並處理營造業缺工及保險問題。
  • 回應何欣純委員關於碳排政策,同意碳排是新趨勢,將從價值工程連結,並規劃清晰的執行分工與可行方案,目前處於宣導與資料庫驗測階段,建材碳強度資料庫預計今年6月上路。
  • 回應陳素月委員關於碳排政策對成本與流標的影響,表示會全盤考量並防範;認同水庫淤泥去化應減少轉運,內政部已在修正規定;承諾對流標較多的縣市進行個案輔導。
  • 回應李昆澤委員關於職安問題,表示職災數字增加很遺憾,會加強宣導、查核,並檢討分級查核機制;同意將永續報告書及隱含碳納入考量。
  • 回應蔡其昌委員關於瀝青混凝土刨除物,同意政府應解決歷史累積問題,全面檢視數量並消化,從源頭設計解決,而非僅提供堆置場所,並承諾努力推動相關法規修正。

陳韻石 執行秘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回應廖先翔委員關於數位身分證採購履約爭議,表示廠商原請求10億多元,經調解後,整體調解金額約在2.8億元以下,並已於今年1月調解成立。

葉哲良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回應何欣純委員關於碳排政策實施細節,表示從現在到116年為過渡期,資料庫正在驗測,預計今年6月開放廠商填報,初期鎖定鋼筋水泥等碳排大戶,並與內政部建研所合作開發建築類碳計算模型。
  • 說明八大類工程中,建築與水利兩類已具備減碳指引設計,其他類將在2年內努力推動。
  • 同意加強與產業界的溝通與輔導,並建議從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平台的小型設備採購開始推動減碳資訊揭露。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工程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工程會將檢討「自有資金」定義及採購法適用範圍,並承諾在本會期內提出完整說法。
  • 工程會將加強對道路品質的查核,確保評鑑結果與實際狀況吻合。
  • 工程會將追蹤數位身分證政策失敗的責任歸屬問題。
  • 工程會將向行政院反映組織改造中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定位問題。
  • 工程會將加強對閒置公共設施的抽查,確保地方政府如實申報。
  • 工程會將規劃公共工程碳排政策的具體執行方案,加速碳排放資料庫建置,並加強與環境部及產業界的溝通輔導。
  • 工程會將立即瞭解營造業及運輸業「高風險無保險」的問題,並進行協調。
  • 工程會將澈底檢討公共工程職安問題,加強查核,並將永續發展及勞工安全納入廠商評選考量。
  • 工程會將全面檢視瀝青混凝土刨除物累積問題,並研議修正相關法規,從產業發展角度加以解決。
  • 工程會將針對流標較多的縣市(如彰化縣)進行個案輔導。

原始資料

公報
1130901
卷/期/冊
113/9/1
發布日期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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