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業務報告:聚焦不在籍投票、選務改革與財產申報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1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不在籍投票的推動策略與範圍、選務流程的缺失與改善、電子連署系統上線與資安問題、原住民投票權益保障,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規範爭議。多位委員強調選務改革的重要性與便民性,中選會則重申穩健推動原則並承諾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辦理情形,並就選務概況、缺額補選、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建置、不在籍投票法案研擬及國際交流等進行說明。
- 立法委員質詢內容涵蓋不在籍投票的推動與適用範圍、選務作業缺失、身心障礙者投票權益、原住民投票率低落與秘密投票問題、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範等議題。
相關爭議
- 不在籍投票推動範圍: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一步到位,將不在籍投票擴及至一般選舉,以保障公民參政權益並降低投票成本;中選會則堅持穩健推動原則,建議先從公民投票的移轉投票開始實施,累積經驗後再逐步擴展。
- 不在籍投票風險:部分委員擔憂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特別是針對中國地區的通訊投票或電子投票,恐影響投票自由意志、秘密性及資安,進而損害民主制度。中選會認同此為重大風險,強調選制改革需極度審慎。
- 選務作業缺失:多位委員指出2024年總統大選仍有投開票所無障礙設施不足、選務人員訓練不確實導致報錯票或程序不符(如先整票再唱票)、票匭底部未封條等瑕疵,質疑中選會的檢討與改善成效。
- 原住民投票權益:高金素梅委員反映原住民選票漏發、錯發,以及山地原住民投票所因人數過少導致秘密投票權難以保障,進而影響投票率的問題,要求中選會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公投電子連署系統使用限制:徐欣瑩委員質疑電子連署系統僅限使用自然人憑證,而非更普及的健保卡,認為限縮民眾便利性;中選會解釋是因法律規定電子簽章效力所致,需修法才能納入健保卡。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範:黃國昌委員質疑中選會對未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或稅籍登記的建物(如賴清德萬里老家)不需申報的解釋,認為這曲解法律原意,形成包庇,要求中選會與法務部廉政署確認標準。
- 選政選務分立:徐欣瑩委員主張選政(內政部)與選務(中選會)應合一,以提升效率並符合國際趨勢;中選會則認為現行運作順遂,無扞格之處。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清楚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4月10日上線後的「測試」性質與期間,避免民眾誤解。
- 指出無障礙投票問題持續存在,如板橋埔墘國小投開票所設於階梯上,剝奪身心障礙者投票權利。
- 批評選務人員訓練不足,導致開票出現報錯票、數據不符等疏失,要求加強精實訓練。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主張公投與選舉同等重要,不在籍投票應一步到位,不應將公投視為實驗。
- 建議中選會研擬選舉不在籍投票版本,並提高選務成本以提升公信力、降低社會質疑。
- 提議公投電子連署系統應擴及提案階段,並將正副總統候選人連署納入電子連署機制。
- 倡議逐步增加公費選舉比例,如增加公辦政見發表會場次,以降低參選門檻。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指出總統大選投票率下降與返鄉距離遠、交通成本高有關,尤其花東及離島地區投票率更低。
- 呼籲儘速完成不在籍投票立法,並建議公投不在籍投票作為前期實驗時,應納入通訊投票、提前投票等多元方式。
- 質疑中選會對通訊投票的公平性及私密性風險考量過於保守,應參考國際經驗克服。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強調民主不應有城鄉差距,偏遠地區選民返鄉投票成本高昂,影響投票權益與意願。
- 主張應加速不在籍投票實施,以保障因就學、就醫、就養而異地生活者的投票權。
- 提及染疫者與受刑人投票權受限問題,認為不在籍投票可減少此類情況發生。
- 堅決要求中選會落實公職不在籍投票,而非僅限公投,以保障偏鄉及離島鄉親的權利。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擔憂實施不在籍投票,特別是海外通訊投票,可能因境外勢力介入而影響投票公平性及自由意志。
- 強調選務穩定性與人民信任基礎的重要性,認為若無信任基礎,不在籍投票恐引發混亂。
- 再次呼籲中選會應重視身心障礙者投票權利,檢討無障礙設施不足問題,並持續改進。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主張選政與選務應合一,質疑目前分立制度造成溝通成本浪費,並引述學者與副主委曾認同此方向。
- 質疑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僅限自然人憑證,要求納入更普及的健保卡,並認為行政命令不應限縮法律未規定的方式。
- 要求中選會正視身心障礙者參選政見發表時間不足問題,應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修正相關法規,保障其權益。
黃捷 立法委員
- 支持中選會從公投先行、選舉後行的不在籍投票推動策略,認為應循序漸進、穩健推動。
- 指出境外通訊投票存在高度風險,尤其在威權國家實施,恐難確保投票人自由意志與秘密性。
- 強調選務改革應以不降低臺灣人對選制信任為前提,尤其考量中共介選威脅,須更加小心謹慎。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指出本次大選仍有漏發、錯發原住民選票情事,批評中選會選務工作未落實,要求1個月內提出有效改善措施。
- 揭露山地原住民投票所因人數過少導致秘密投票權難以保障,造成高達22.2%投票率為零的狀況,要求中選會解決原住民投票率低落與秘密投票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 反對不在籍投票「逐步施行」的策略,認為以臺灣科技能力,2年內即可全面實施。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質疑過去不在籍投票修法未能通過的原因,並要求中選會主委明確表態是否支持不在籍投票。
- 批評中選會推動不在籍投票進度緩慢,並質疑政府是否不願推動,僅提出簡化版公投不在籍投票。
- 強調中國實施不在籍投票不可能,但可考慮其他國家的臺商,並要求中選會就一般選舉不在籍投票提供意見。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針對公投電子連署系統上線後,應召開記者會清楚說明其「測試」性質,避免民眾誤解。
- 強調應加強改善身心障礙者投票的便利性,例如更換不適合的投票所,以保障公民投票權。
- 關切選務人員在選舉當天因工作而喪失投票權益的問題,支持新草案開放跨縣市移轉投票以保障其權益。
- 質疑網路錯假訊息偵查速度慢,要求中選會積極蒐集並移送檢調,以維護選舉公正性。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以印尼在臺實施不在籍投票為例,質疑臺灣民主化程度不如印尼,且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遲未實施。
- 強調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選區為全國性,實施不在籍投票相對單純,應列為優先推動項目。
- 指出原住民與非原住民投票率差距懸殊,呼籲中選會正視此問題並加速推動不在籍投票,以保障原住民族參政權。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存在嚴重選務瑕疵,如大量手印未核章、投票箱內有空白紙、開票過程異常中斷及電腦計票數據多次修改等。
- 批評中選會將這些問題歸為「小瑕疵」,要求中選會正視並積極調查,確保選舉公正性。
- 指控中選會拒絕提供電腦計票的LOG檔,阻礙司法調查,認為其中可能存在舞弊行為。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支持中選會提出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特別是移轉投票方式,認為其已部分實施且未出現問題。
- 指出在野黨提案的通訊投票存在諸多亂象與風險,如美國2020年大選計票延遲、無法監票、秘密投票難保障等。
- 擔憂在中國等非民主國家實施通訊投票,可能影響投票人自由意志與秘密投票原則,要求中選會本於職權說清楚風險。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提出2024年總統大選的選務檢討與精進改善報告,指出多項選務異常,包括領票數與得票數不符、先整票再唱票、投開票報告單填寫不實、票匭底部未封條等。
- 強調開票時民眾有權錄影,不應被警察驅趕,並要求中選會調查相關個案。
- 主張臺灣身為科技大國,應推動數位投票,例如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投票,以解決民眾因工作、距離等因素無法投票的問題。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提供1月13日大選爭議事件的統計數據、處理狀況及後續處理報告,批評業務報告缺乏此關鍵資訊。
- 質疑中選會推動不在籍投票進度緩慢,認為已落後國際許多國家,批評其「當為而不作為」。
- 主張總統大選移轉投票有其必要性,能降低交通成本並兼顧公平性,不應僅限於公投。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引用賴清德總統當選人言論,指出青年因求學工作、交通成本高而錯過投票機會,質疑中選會以「穩健」為由剝奪公民參政權。
- 強調開放不在籍投票是時勢所趨,符合國際潮流,批評中選會「立法怠惰」與「執行不利」。
- 支持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但認為不應與選舉不在籍投票衝突,並質疑中選會推動公投不在籍投票的時程與決心。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關切2024年大選仍有多起家長帶6歲以下小孩進入投票所遭拒事件,要求中選會加強教育訓練與宣導,並研議獎懲辦法。
- 建議中選會檢討選務人員教育訓練內容與方式,確保教材公開透明,並加強對警務人員的宣導。
- 要求中選會持續追蹤並完善保障參選人攜帶孩子登記參選的措施,確保各地選委會明確執行。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擔憂任何缺乏信任度的不在籍投票方式,尤其在短影音充斥混淆資訊的時代,可能降低民眾對選舉制度的信任。
- 強調對中國地區的不在籍投票需更加嚴謹,因中國政府可干預公民隱私權,恐傷害我國民主制度。
- 要求中選會針對選舉期間混淆式文宣(如候選人假借他黨推薦)提出如何精進反應時效的書面報告,以有效遏止不當行為。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大選期間部分電視台新聞報導與政論節目不公正、不公平,例如對特定候選人負面報導極少、正面報導極多。
- 要求中選會加速處理民眾黨於1月9日提出的檢舉案,並催促臺北市選委會儘速回覆調查結果。
- 再次指出本次選舉的選務瑕疵,如領票數與投票數不符、未公告領票數、先整票再唱票、票匭底部未封條等,要求中選會檢討並提出補破網方案。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肯定保障人民投票權的重要性,指出臺灣約有200萬人異地工作或求學,需要不在籍投票制度。
- 質疑中選會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先事後人」策略,認為其邏輯矛盾且進度牛步化,不符民主趨勢與人民期待。
- 批評中選會以「困難重重」為由拖延,並提及「政黨問題」的說法讓外界質疑中選會預設立場,要求中選會廣納聲音並提出具體且全面的研擬方案。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賴清德總統當選人萬里老家僅申報土地而未申報建物,是否構成財產申報不實。
- 挑戰中選會政風室關於不動產申報以「有權狀跟稅籍資料」為限的解釋,認為這會讓未登記建物免於申報,形成法律漏洞。
- 引用法務部廉政署操作簡介,指出未登記房屋應填寫門牌號碼並加註,質疑中選會的解釋與廉政署標準不符,要求中選會確認並貫徹法律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李進勇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將於4月10日正式上線,初期會開放民眾測試至4月底前,並將召開記者會清楚說明,以避免誤解。
- 承認選舉無障礙設施檢核合格率雖達93%以上,但仍有極少數個案需人工協助,承諾會再要求地方選委會注意投開票所選擇及輔助設施。
- 承認選務人員訓練不足導致個別疏失,但強調現場有複核機制,不會影響選舉結果,並承諾加強訓練。
- 解釋不在籍投票推動採取「穩健、次第」策略,從對事(公投)開始,再逐步推廣至對人(選舉),因選舉牽涉因素更複雜,過去也曾因意見分歧未能立法。
- 指出通訊投票存在投票人自由意志難保障、秘密投票風險等問題,尤其在海外(如中國)實施更具挑戰,需審慎評估。
- 承認原住民選舉曾有選務疏失個案,但否認歧視,承諾加強訓練與宣導,並會研究高金素梅委員提出的讓原民局處及原民中心人員參與選務的建議。
- 解釋原住民秘密投票困難是技術性問題,需尊重原住民意願,但承諾會提出解決方案。
- 表示選務機關會忠實反映選務意見給內政部,作為選政研議參考,但認為選政選務分立運作順遂,無扞格之處。
- 強調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僅能使用自然人憑證是因《電子簽章法》規定,健保卡不具同等效力,需修法才能納入。
- 表示中選會會正視身心障礙者參選政見發表時間問題,將兼顧權益保障與選舉公平性進行研議。
- 肯定臺灣選舉制度在國際間評價高,但承認有選務瑕疵存在,承諾虛心檢討並提出精進方案。
- 說明針對網路錯假訊息,中選會會及時掌握、澄清並採取反制措施,與社群平台建立通報管道,但移送檢調案件仍在偵查中。
- 回應電視台新聞報導公正性問題,表示會將檢舉案交由地方選委會調查,再送中選會審議,並會催促進度。
張銘耀 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風室主任
- 說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規定,不動產申報係指有權狀及稅籍資料的土地與建物。
- 回應黃國昌委員質疑,表示未登記建物依現行法規規定,若無稅籍號碼,不在申報範圍之列,並承諾會再與廉政署確認相關標準。
相關後續
- 徐欣瑩委員、許宇甄委員、黃建賓委員、牛煦庭委員所提第一案臨時提案(關於身心障礙者政見發表時間),將「1個月」研處書面報告時間改為「2個月」後照案通過。
- 徐欣瑩委員、許宇甄委員、黃建賓委員、牛煦庭委員所提第二案臨時提案(關於選政選務分立與合一態度),照案通過,要求中選會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委員張智倫、許宇甄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針對高金素梅委員提出的原住民選務與投票率問題,中選會主委承諾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措施與解決方案報告,並可至辦公室交流。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1001
- 卷/期/冊
- 113/10/1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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