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4年度預算審查:監察權行使、人權業務及出國經費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1-2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察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聚焦於監察院政治獻金裁罰時效、出國旅費編列與其效益、國家人權委員會職能發揮及監察權行使範圍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預算浮編、個案介入、人權業務成效提出質疑,並要求監察院提供詳細說明與改善。會議決議預算案另定期繼續審查,並限期提交提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監察院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核心議題涵蓋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各項業務(如政治獻金裁罰、人權業務、出國考察)的執行成效與規劃,以及監察權行使範圍的爭議。
- 同時,會議也探討了虛擬貨幣納入財產申報、律師在場權保障、數位人權推廣及資安稽核等監察院職權相關的新興議題與挑戰。
相關爭議
- 政治獻金裁罰時效與司法偵查的關係:黃國昌委員質疑監察院在司法偵查中暫停裁罰,可能導致超過5年時效;監察院回應依行政罰法規定,時效會從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後重新起算。
- 出國旅費編列的合理性與效益:多位委員質疑監察院出國旅費連年攀升、平均單項費用高昂、考察主題與本務關聯性低(如考察日本黑熊保育),且報告內容空泛,認為預算浮編;監察院則辯稱計算基準不公、人權會業務需求及國際交流的重要性。
- 監察權介入司法個案的爭議:吳宗憲委員質疑監察院針對臺南地檢署、地院防逃機制的個案調查,認為已介入司法個案偵查,與監察院自身「事後權」原則及司法獨立精神不符,引起基層檢察官反彈;監察院秘書長則表示監委獨立行使職權,但內部確實有不同意見。
- 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功能與成效:多位委員質疑人權會業務宣傳費逐年上升、預算保留數偏高、活動成效不明顯,且在重大事件(如疫情期間人權保障、公部門職場霸凌)未能積極發揮主動引導作用;監察院則強調人權會積極推動人權教育與國際交流,並因業務轉移及案件標準調整導致數據變化。
- 虛擬貨幣未納入財產申報與政治獻金:沈發惠委員指出虛擬貨幣未納入相關法規規範是重大漏洞,監察院無法查核其政治獻金或財產申報,恐造成不法;監察院秘書長認同此為困擾,已向主管機關建議修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刊印製必要性:謝龍介委員質疑在網路資訊發達時代,紙本專刊印製的必要性,建議推動無紙化;監察院未直接回應,僅列入書面質詢待回覆。
-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對地方財政紀律的影響:吳思瑤委員擔憂財劃法修法若僅下放財源而未統一事權,將導致地方財政紀律惡化,增加監察院與審計部未來查核業務量;監察院秘書長認同此擔憂,並舉例說明地方財政不當運用的情況。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對陳歐珀政治獻金案裁罰因司法偵查而暫停,恐有超過5年時效之虞,要求釐清時效起算點。
- 引用立法院預算中心數據,質疑監察院出國考察(如日本黑熊保育)與本務關聯性低,且報告案件比例偏低。
- 質疑監察院出國旅費連年攀升,要求提供詳細書面說明,並強調審查預算應為人民看緊荷包。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關心監察院2025年主辦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APOR)的具體規劃內容、時間、對象與議題。
- 建議監察院應藉由主辦APOR年會,積極展現臺灣在監察制度和人權發展上的成果,發揮最大效益。
- 詢問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廣人權教材的形式與取得管道,並建議向下普及至高中職。
- 關切人權會調查報告涉及人權保障案件數量下滑趨勢,要求說明原因,並期待人權會能將人權議題深入大眾日常生活。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針對臺南地檢署、地院防逃機制的個案調查,認為已介入司法個案偵查,與監察院「事後權」原則不符。
- 比較立法院考察偵查不公開未遭檢察官反彈,而監察院調查個案卻引發劍青檢改抗議,批評特定監委介入個案。
- 建議監察院應道德勸說相關監委撤回個案調查,避免引起基層法官、檢察官不滿。
- 質疑監察院彈劾成立件數偏低,平均每位監委不到1件,顯示效能不彰。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監察院預算面臨大幅刪減風險,但若預算過低將影響監察院職權行使並可能違憲。
- 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應發揮更積極主動的功能,而非僅限於事後監督,以提升其在民眾心中的價值。
- 批評人權會在疫情期間未能及時發布人權指引,相較國際組織顯得不足,認為應更主動引導,而非僅事後檢討。
- 強調人權委員會的積極精進可為監察院在存廢爭議之外開闢新方向,並承諾支持人權委員會的合理預算。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黨委員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經濟部部長郭智輝個人財務狀況的不合宜性,認為應透過監察院檢舉。
- 擔憂財政收支劃分法若僅下放財源而未統一事權,將導致地方政府財政紀律惡化,增加監察院及審計部查核業務量。
- 指出審計部已提出1,760項地方財政問題,若財劃法修法不慎,未來業務量恐十倍百倍增加。
- 列舉花蓮、金門、雲林、嘉義、苗栗、臺中等地政府因蚊子館、非法定社福補助、不經濟支出等問題遭監察院糾正案例。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歲入預算執行率偏低(約81.78%),要求說明未執行項目與催收方式。
- 詢問114年度罰金、罰鍰預算大幅成長600萬元及沒入金減少400萬元的估算依據。
- 指出虛擬貨幣未納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政治獻金法規範,是重大漏洞,要求監察院積極推動修法。
- 建議監察院應檢討並法制化律師在場權,以保障受調查者的正當法律程序,即使目前實務上未禁止律師在場。
- 關切人權委員會在數位人權議題上的預算與工作重視程度,並詢問明年全球數位人權大會的籌辦情況。
- 再次要求監察院應基於獨立性,負起政府機關資安稽核的責任,並詢問研究結論。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114年度出國計畫平均單項費用最高,遠高於外交部與行政院,且出國預算總額高居五院之首。
- 批評監察院出國預算(110-114年成長1.54倍)、監委出國預算(82%)、正副院長出國預算(125%)增幅過大,而赴外專案調查預算卻減少21%。
- 批評監察院考察日本黑熊保育計畫,指出北海道僅有棕熊卻寫考察黑熊,質疑其考察目的與專業性。
- 引用數據指出監察院對動物及原住民權益保障議題的調查報告比例偏低(占1.2%),但出國考察卻相關主題,質疑其選擇性關注。
- 批評監察院2022年赴新加坡考察報告內容空泛,如「記得要用Siri」、「不要給人民電話陳情」等心得,認為預算浪費。
- 提案全刪監察院出國預算,以示對其預算浮編與效能不彰的不滿。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詢問政治人物舉辦演唱會收入是否屬政治獻金,並確認監察院認定標準與內政部函釋一致。
- 關切柯文哲市長演唱會獻金短報案,詢問監察院是否會持續調查政治獻金部分,不待司法偵辦結果。
- 質疑立法院能否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監察院對政治獻金的處理是否恰當,以審查監察院預算,但秘書長引用憲判第9號解釋反駁。
- 質疑民眾黨若全砍監察院預算(僅留財產申報),政治獻金查核業務恐無法進行,可能造成違憲。
- 關切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委員要調查經濟部部長郭智輝財產申報案,監察院秘書長已澄清郭部長已如實申報。
- 詢問監察委員與人權委員的職務分工,指出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偏向事前預防,與監察院的事後監督不同。
- 關切勞動部主管霸凌事件,詢問監察院及人權委員會是否會進行調查,並建議人權委員會應普查公私部門職場霸凌問題。
- 建議監察院在預算編列上應區分人權委員會的普查與調查經費,以及監察委員基於檢舉的事後監督經費,以更清晰呈現。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媒體及業務宣傳費逐年上升,但決算保留數偏高,且標案集中於特定廠商。
- 書面質詢指出人權會一般業務執行近乎為零,推廣活動成效不明顯,要求提供具體成果效益分析報告。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質疑監察院114年度出國考察預算近千萬,特別是考察黑熊保育與法定職掌關聯性,要求重新研議必要性。
- 書面質詢指出監察院彈劾資訊透明度不足,特別是彈劾未通過案件未公開理由,要求說明。
- 書面質詢指出「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上升,但決算保留數偏高且廠商集中度高,要求說明並提供招標明細。
- 書面質詢質疑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專刊印製必要性,建議推動無紙化並研議取消紙本。
- 書面質詢指出「國家人權業務」委辦計畫預算保留比率偏高且執行進度落後,要求說明原因與困難點。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監察院「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國外旅費逐年成長,且取得標案廠商集中度偏高,不符預算編列原則。
- 書面質詢質疑監察院考察北海道棕熊基地考察黑熊與業務關聯性及成效,並批評監察院若浮編預算如何作為公務機關模範。
- 書面質詢針對勞動部主管霸凌事件,質疑勞動部調查報告避重就輕,要求監察院啟動調查,確保真相,並督促建立健康職場環境。
- 書面質詢指出監察院每位監委每月平均調查不到1案,質疑其效率不彰、選擇性辦案,並要求檢討分案方式與提升辦案效率。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質疑監察院114年赴北海道考察黑熊保育與核心業務的關聯性,並諷刺是否也要考察北極熊、南極企鵝。
- 書面質詢質疑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功能,是否發揮應有功能,是否為酬庸、主張廢死、保護加害者,並質疑其預算與成果不符。
- 書面質詢關切國際人權公約落實,質疑監察院對政府未履行公約的監督是否有效,並指出「國家人權業務」預算執行率低、保留率高。
- 書面質詢探討監察院改革與時代需求,質疑其功能定位、是否符合憲政體制,並建議逐步整合以避免功能重疊與資源浪費。
- 書面質詢質疑糾舉與彈劾案件的公平性與效率,包括案件數量、成功率、積壓情況、選擇性處理及時效性。
- 書面質詢質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持續增加,但決算保留數及廠商集中度偏高,批評監察院將過多經費投入宣傳活動,成效不明。
- 書面質詢關切重大社會議題的監察成效,包括環保、弊案、公安、人口販運、食安等,質疑其力度、主動調查比例及調查能力。
- 書面質詢質疑民眾陳情案件的處理機制,包括受理與解決比例、積壓情況、基層重視程度,並建議建立公開進度追蹤系統。
- 書面質詢質疑監察院在國家人權保障中的角色,包括人權侵害案件受理數量、弱勢群體權益保障上的專案調查或政策建議。
- 書面質詢列舉近期彈劾案,並在預算編列不當部分,批評財產申報專刊印製不符節約原則、政治獻金查核限制、人權保障案件下降、國外旅費成長、一般事務費說明未詳實等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李俊俋 監察院秘書長
- 說明政治獻金裁罰會依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在司法偵查中暫停,但依行政罰法第27條,時效會從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後重新起算。
- 解釋監察院出國旅費(如日本考察黑熊保育)是職員選定題目,且認為預算中心計算比例有欠公允,因調查案件類型多且計算基準不同。
- 澄清監察院赴日考察法官懲戒制度報告,主要在於觀察日本限縮的懲戒範圍及懲戒與懲處的劃分,對我國制度有啟示。
- 說明院長陳菊2024年5月赴奧地利及荷蘭是參加國際監察組織(IOI)年會,並進行人權外交,花費約220萬元,由國際會議與人權訪視考察預算支應。
- 表示114年專案性訪視調查200萬元預算尚未確定具體目的地,因是看國家邀約而定,非計畫性,故未納入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 說明監察院主辦2025年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APOR)將規劃3天,討論議題可能包括臺灣陽光四法經驗分享,並安排與監察院或人權相關的參觀活動。
- 強調監察院積極參與國際監察組織(如IOI、FIO),今年已成為FIO區域外正式會員,有助強化國際參與度。
- 說明國家人權委員會積極推動人權教育,與國教院等合作編訂教材、開發網路課程、Podcast,並與大學、高中職合作培力計畫。
- 解釋人權保障案件數量下滑是因2020年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業務轉移,且人權案件界定標準趨嚴格,實際人權委員會案件量大幅成長。
- 重申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幕僚長不宜評論個案調查,但內部確實有委員對介入司法個案有不同意見,事後會討論。
- 同意人權委員會應積極主動,非僅事後監督,並指出人權會成立初期面臨疫情與人手不足挑戰,但未來將更積極扮演角色。
- 說明監察院歲入預算執行率未達100%是因部分裁罰款催收困難,但預估114年因總統立委選舉查核,罰金收入會增加,沒入金則會減少。
- 確認虛擬貨幣未納入財產申報與政治獻金規範是困擾,已向內政部、法務部建議修法,因其價值難以認定且無明確主管機關。
- 說明監察院從未禁止律師在場,但僅在調查注意事項中提及,尚未法制化,未來可再討論。
- 表示人權委員會已將數位人權列為中程計畫重點,並委託研究、舉辦國際論壇,明年預計舉辦全球數位人權大會,並可能納入APOR年會議題。
- 回應資安稽核問題,表示資安主管機關為數位部,監察院人力不足(僅7位資安人員),但未來會考慮建議增設資安專長監委。
陳美延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
- 說明政治獻金裁罰時效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會因司法偵查而中斷,從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後重新起算5年。
- 說明柯文哲演唱會收入被認定為政治獻金,是因其票價與一般演唱會不相當,且柯市長自己對外說明有募款性質,目前正在查核短報情況。
王增華 監察院監察業務處處長
- 說明赴日考察法官懲戒制度是因應111年憲判字第9號解釋,觀察日本懲戒制度的限縮性(僅針對法官及人事官),以供我國懲戒與懲處劃分討論之借鏡。
汪林玲 監察院綜合業務處處長
- 說明陳菊院長赴奧地利及荷蘭的費用,除了來自「參加國際監察組織會議」科目,部分也來自「人權訪視考察」經費,因其兼具國際會議與人權交流目的。
鄒筱涵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
- 說明114年200萬元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訪視調查預算,目前尚未有明確計畫,因人權會訪視需「遇案」規劃,但大致方向可能規劃去亞太區域國家,待確認後再說明。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 審查會委員針對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預算提案,請於11月25日中午12時之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翁曉玲、謝龍介、林思銘、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回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10201
- 卷/期/冊
- 113/102/1
- 發布日期
-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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