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114年度總預算審查:聚焦海巡戰力、海洋保育與宣傳預算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1-2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114年度總預算案,主要議題涵蓋海巡署人力招募困境、洩密案防堵、海洋污染應變、海洋保育法子法制定進度、媒體宣傳預算大幅增長之合理性、以及預算流用爭議。會議最終就多項預算項目達成減列與凍結共識,並要求海委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說明相關業務。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部分 (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及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的114年度總預算進行審查,並聽取業務概況報告,重點聚焦於海域安全維護、海洋生態保育、產業發展及組織運作效率。
- 核心關切點包括海巡人力招募與待遇、國安情資洩密防堵、海洋污染應變能力提升、海洋保育法制推動進度,以及媒體宣傳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效益。
相關爭議
- 媒體宣傳預算暴增:多位立委質疑海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媒體宣傳預算(海委會本部從404萬增至1,609萬,國海院從94萬增至3,300萬)增幅過高,效益不彰,並可能排擠基層設備經費。主委則強調海洋議題需發聲,宣傳預算相對內閣其他部會仍低,且用於海洋文化、教育及政策推廣。
- 預算流用爭議:張智倫委員質疑海巡署在113年度將立法院統刪的經常門預算,透過挪用資本門(重大建設)經費來支應,違反預算法規定,且未實際節省公帑。海委會主計處與主委則解釋為「替代」而非「流用」,並強調資本門不會減少,承諾未來避免此類情況。
- 海巡人力不足與待遇:多位立委關切海巡署軍職人員人力缺口擴大(約1,272人),質疑招募成效不佳,歸因於薪資待遇(起薪3萬多元)及工作環境。主委表示已推動多項改善措施,並爭取起薪4萬元及加給,但涉及國防部整體政策。
- 海洋保育法子法制定進度:徐欣瑩委員質疑海洋保育法母法已通過並公布,但子法制定進度緩慢,影響法律施行。主委回應子法制定涉及利害關係人協調,需分階段完成,預計半年內有第一階段成果,一年內全部上路。
- 無人機採購與應用:徐欣瑩委員質疑海委會無人機試辦過久,未能有效採購成熟技術彌補人力不足,提升海岸巡防效率。主委表示已提案爭取建置無人機,但行政院優先核定國防部,承諾持續推動。
- 海巡署洩密案:多位立委對海巡署女下士洩密案表達高度擔憂,質疑中國滲透嚴重,要求海委會加強防堵措施、提振士氣。主委強調已主動移送案件,並透過律師團協助債務協商、法治教育及拍攝警示影片等方式防堵。
- 走私牡蠣與食安:張宏陸委員關切金門牡蠣走私問題,擔憂食安與臺灣養殖業可能受病毒影響,要求海委會與相關單位阻斷走私源頭。主委表示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強調對本土水產品質的守護。
立法委員發言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關切「鈺洲啟航輪」擱淺重油抽除進度與污染防控預算,質疑抽油效率慢且未見更好的應變設備。
- 質疑海委會媒體宣傳費暴增3倍,排擠基層設備預算,並指出海洋保育繪本花費600萬但網站瀏覽人數僅95人,宣傳效益不彰。
- 要求海委會優先增加基層設備,而非過度宣傳。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113年度將立法院統刪的經常門預算,透過挪用資本門(如「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計畫」、「海巡艦艇碼頭強化計畫」)經費支應,違反預算法規定,且未實際節省公帑。
- 批評此舉形同政府預算有「兩套帳」或「小金庫」,要求海委會改進預算編列與流用問題。
- 提案減列海巡署「海巡工作」預算4億元,以示對預算挪用行為的不滿。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海巡署女下士洩密案,質疑中國滲透與內部人員動機,要求嚴查並防範再犯。
- 肯定海委會主動移送案件,並建議海巡署加強同仁債務協商與法治教育,避免因經濟弱勢誤入歧途。
- 關切海洋保育活動在不靠海縣市(如嘉義市)的推廣不足,建議加強;並指出國海院國際法專業人才不足,建議增補。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金門牡蠣走私問題,擔憂中國牡蠣可能帶有病毒,影響人民食安及臺灣牡蠣養殖業的永續發展。
- 要求海委會與農業部、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合作,阻斷走私源頭,保護臺灣海洋資源與產業。
黃捷 立法委員
- 對海巡署女下士洩密案表達高度關切,強調中共滲透無孔不入,要求海委會加強防堵措施、提振士氣與國人信心。
- 關切海域管理法推動進度,確認「國土一體、海陸分治」原則,並肯定海委會將負責平均高潮線往海一側所有海域的納管與科研資料整合。
- 建議加速海域管理法立法,並探討海洋空間規劃法獨立或整合的可能性。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委會媒體宣傳費暴增3倍(海委會本部從995萬增至3,300萬),要求詳細說明細項與KPI,並認為應酌減或統一處理。
- 指出海巡署人力缺口擴大(約1,272人),實際員額不增反減,要求說明基層生涯規劃、薪酬待遇及工作不自由等問題,主張海委會應大膽向行政院爭取海巡起薪4萬元及加給。
- 關切救生救難裝備籌補計畫進度緩慢,要求加速裝備汰換,並對廳舍建設執行率偏低表示擔憂。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政府媒體宣傳預算暴增,海委會被點名為五大部會之一,要求檢討宣傳效果、觸及率及收視率,避免浪費公帑。
- 關切海廢國家隊成效與跨部會資源整合,要求計畫目標與作法更明確,避免疊床架屋。
- 對海委會出訪計畫名稱過於「度假勝地」化提出善意提醒,建議與臺東國際衝浪賽事等地方活動結合推廣海洋產業。
- 關切綠島重油污染清理與臺東海岸線海污防治協助,要求海委會加強支援地方政府。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肯定並支持海委會及海巡署的媒體宣傳費用,認為有助於國人了解其工作、國艦國造進度及捍衛國安的作為。
- 支持海委會增加預算以提升海巡署設備(如紅外線熱顯像儀、無人機、新式艦艇)及人員訓練(赴美海軍戰爭學院),以應對中國灰色地帶襲擾及偷渡事件。
- 建議海委會提出方案增加海巡人員薪資,以提升士氣與招募成效。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強烈支持海巡署預算,主張「要人給人、要錢給錢、要設備給設備」,肯定海巡弟兄在海防第一線的辛勞。
- 關切海巡署實際員額減少,缺口擴大,建議海委會與國防部協商提高海巡薪資待遇,以吸引新血投入。
- 關切海委會地方創生預算相對不足,建議精準投資於具潛力計畫,並結合多方資源(如漁業署、文化部),同時要求明確布達核心目標與審查標準。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人力缺額高達1,272人,要求儘速補足,並建議透過無人機等科技輔助彌補人力不足。
- 質疑海委會無人機試辦過久,未能有效採購成熟技術彌補人力不足,提升海岸巡防效率,要求加速運用國際成熟無人機技術。
- 質疑海洋保育法母法已通過並公布,但子法制定進度緩慢,要求海委會加速施行,預計半年內有第一階段成果,一年內全部上路。
- 關切海巡軍紀與情報管理問題(如女下士盜賣軍機案、快艇闖入淡水河),要求海巡署提出防止軍官盜賣軍機、更新偵查設備及改善通報機制的具體方案。
- 關切海巡署港區與聯外道路車牌辨識系統與警政署介接未完成縣市的問題,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高度肯定海委會出版的海洋保育繪本及「我的海洋DNA」讀本,認為其以故事性、科普性方式推廣海洋教育,而非硬塞知識,且符合教育專業。
- 支持海委會「海洋無障礙中長程計畫」,認為推動身心障礙者親海權利是正確方向,並建議未來可與運動部適應體育司合作。
- 感謝海委會將多項活動拉至花蓮縣舉辦,肯定其對東部地區的投入,並認為這些對的事情需要更多社會溝通與宣傳。
- 強調海洋不會說話,海委會應繼續努力為海洋發聲,推廣海洋文化與保育觀念。
相關人員回應
管碧玲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鈺洲啟航輪」擱淺案,表示重油抽除進度緩慢因海象不佳,但已24小時監控無油污溢出,將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並承認國家拖帶量能有待加強。
- 強調海委會媒體宣傳預算增長是因為海洋議題過去缺乏聲音,且用於海洋文化、教育及政策推廣,而非個人宣傳或集中特定媒體,在內閣中排名仍低。
- 承認海巡人力招募因少子化及軍職待遇限制面臨挑戰,但已透過增加士官編制、律師團協助債務協商、法治教育及警示影片等方式努力改進,並積極爭取起薪4萬元及加給。
- 說明海洋保育法子法制定因涉及利害關係人協調,需分階段完成,預計半年內有第一階段成果,一年內全部上路。
- 表示已提案爭取建置無人機,但行政院優先核定國防部,承諾持續推動海巡科技化監偵。
- 回應金門牡蠣走私問題,表示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強調對本土水產品質的守護與食安重要性。
- 承諾海委會媒宣將普遍化、不彰顯個人,並強調海洋文化、教育和科學普及等議題都需要發聲。
- 就預算流用爭議向張智倫委員致歉,並澄清為「替代」而非「流用」,強調統刪額度有還回,資本門不會減少,承諾未來將避免此類狀況並合理化經常門編列。
- 支持海巡人員執勤時全程開啟密錄器,並要求統一採購以降低成本,加速車牌辨識系統介接。
- 說明海委會地方創生計畫將採精準投資與眾山環繞並行,並結合海保署及漁業署等資源,提高補助效益。
房銘輝 海洋委員會主計處處長
- 解釋預算流用規定,指同一工作計畫內各一級用途別有20%可互相流用,並稱統刪項目有替代條件,公共建設資本門經費可用於替代,非流用至經常門。
- 說明114年總預算增加53億元,海巡署經常門經費比去年多,人事費增加1億元。
許靜芝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副署長
- 說明金門牡蠣問題仍在偵查階段,已對採收蚵進行安檢與紀錄,但需農業部與地方政府確認養殖事實。
- 解釋113年南沙工程因進度延後,付款節點安排在114年,預算將辦理保留,不會造成浮報或廠商無法收款。
- 說明海巡招募工作持續進行,但因策略未精進導致量能維持現狀,因此規劃委託研究以找出更好的招募策略。
- 回應國外旅費增加是因114年出國計畫從8案增至16案,交流頻次增加,旨在深化交流、情資分享、駐外輪調及新興計畫需求,使旅費正常化。
黃鍚璋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分署長
- 說明金門牡蠣走私案在媒體報導前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目前由金門地檢署指揮偵辦中。
王茂城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處長
- 說明海域管理法與現行《區域計畫法》及未來《國土計畫法》高度重疊,目前行政院確立「國土一體、海陸分治」政策方向,由海委會的海域管理法納管平均高潮線往海一側所有海域。
- 指出海域管理法將整合各部會涉海法律,並透過國家海洋研究院統合科研資料,建立國家海洋資料庫供各部會使用,作為海洋空間規劃的基礎資料。
陸曉筠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
- 說明海保署基本行政費用增加是因新增5個巡查站及14名巡查員,導致水電費、通訊費等基本開支增加,且保育人員薪資調升亦佔部分。
- 針對委員質疑媒體宣傳費用重複編列,解釋海保法相關宣導與業務推廣性質不同,前者偏向法規講習影片,後者為提升海洋保育意識。
- 說明海洋保育計畫涵蓋海域生態調查、生物多樣性維護、關注物種及野生動物保育計畫、友善海洋推動、藍碳生態系研究、海洋保護區管理及在地守護計畫等。
- 回應漂流木破壞珊瑚礁事件,表示該地非保護區,但若施工粗暴破壞硨磲貝棲地可依《野保法》開罰,並建議地方政府明定施工作業準則。
陳建宏 國家海洋研究院院長
- 說明國海院編列較高人事費是為聘請博士級與碩士級高階約聘研究人員,以與國際學者專家溝通並進行研究,薪資為該級最低標準。
- 澄清國海院的「媒體宣傳費」主要用於各縣市推廣海洋素養教育、招募種子教師及科普宣導,而非傳統廣告投放,與海委會科文處的計畫有分工互補。
- 說明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執行率已達80-94%,預計今年完成;調查船計畫因物價調整需修正計畫,部分預算將辦理保留至明年執行。
- 回應國外差旅費增加是因多簽署國際MOU(如與印度合作),增加與美國NOAA等國際組織的交流頻次及合作研究項目,導致出國案件數增加。
相關後續
- 海洋委員會「一般行政」整目凍結2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委員會「海洋業務」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減列300萬元,其餘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併案凍結1,0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巡署及所屬「一般行政」整目凍結3,5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其中牛煦庭委員所提第12案不予凍結,但海巡署需先提書面報告,處理完畢後再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海巡署及所屬「海巡業務」整目減列7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併案凍結3,5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保育署「一般行政」整目凍結1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育業務」減列30萬元,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研究業務」整目凍結2,0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洋污染防治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張智倫委員提案改主決議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10602
- 卷/期/冊
- 113/106/2
- 發布日期
-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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