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聯席審查運動部組織與相關法案:聚焦全民運動、產業發展與教育分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1-28

LawTrace 法律歷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教育部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繼續併案審查多項關於「運動部組織法」及其所屬機關(如全民運動署)、周邊機構(如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設置與修正草案,以及「教育部組織法」的相關修正案。多位立法委員就運動部成立的契機、運動資源整合、身心障礙運動、運動博物館、運動場域建置與社區俱樂部推廣等議題進行提案說明。會議最終決議,所有討論事項均另定期繼續審查,並要求相關機關提供資料或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運動部組織法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旨在將體育署升格為獨立的運動部,以整合運動資源、推動全民運動、培育競技人才及發展運動產業。
  • 討論內容涵蓋新興運動資源與政策支持、運動科學訓練、基層運動員保障、運動場地建置、少子化對運動發展的影響,以及運動俱樂部與產業升級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強調在世界棒球賽奪冠後,應把握時機將體育署升格為獨立運動部,展現國家對體育的支持與決心。
  • 主張運動部應有獨立機關與預算,全面支持新興運動發展,搶佔國際先機。
  • 認為應建立完善的運動員培訓與退役後轉任教練團的機制。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呼籲積極調整運動投資,除人才培訓外,應強化運動科學訓練和後勤支援,並將其推廣至基層體育班。
  • 建議建立協會端、體育班及學校內的監督機制,保障運動員權益,避免過度訓練、霸凌或性侵等悲慘遭遇。
  • 指出少子化導致運動人口減少,應重視運動場地建置,解決年輕選手無處練習的問題,並促進新興運動發展。
  • 主張強化俱樂部系統與產業升級,提供體育班以外的多元運動發展選擇。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強調運動部獨立成部的重要性,能整合運動科技、情蒐、後勤等跨領域資源,提升競技賽事成果。
  • 期望新部會能透過專責專業能量,整體規劃運動資源,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並厚植各運動項目基底。
  • 提出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以配合運動部成立後,將部分運動教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等業務移撥至運動部,並釐清學校體育教學仍由教育部辦理的分工。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提案版本與行政院版存在本質差異,主張將「帕拉運動」擴大調整為「身心障礙運動」,以照顧所有身心障礙者從0歲到99歲的運動需求。
  • 建議明文將「運動博物館」納入運動部業務,以保存運動文物,形塑全民運動文化。
  • 認為應進一步釐清「全國性運動團體」的定義,並將「競技運動全民化」調整為「運動發展現代化,形塑全民運動文化」。
  • 強調修法時需共同面對體育班歸屬及適應體育分工等重要議題,釐清教育部與運動部之間學齡階段的分工。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強調體育、身體活動及競技運動是人類基本權利,人人應享有運動機會與權利,並透過運動促進健康。
  • 主張成立專責且專業的運動機關,整體規劃運動資源,推廣全民運動,落實健康臺灣,以壯大臺灣運動發展。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呼籲重新檢視國內運動環境與政策資源,除競技運動外,更應重視全民運動的推廣與運動文化的深耕。
  • 特別關心兒少運動權益,倡議提供青少年合法安心的休閒場域,而非將其驅趕。
  • 建議新建運動中心應照顧6到18歲兒少權益,並參考冰島模式,提供更多休閒運動空間,採納兒少代表意見。
  • 鼓勵借鑒日本經驗,推動社區俱樂部,讓運動文化從學校社團逐步移植到社區,由下而上帶動全民運動發展及相關產業人才養成。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關於「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以及委員萬美玲等提案的「運動發展部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草案」,確立運動部下屬機構的組織架構與職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三

繼續併案審查「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關於「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以明確國家級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設置目的、職權範圍與運作機制,促進運動產業的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四

繼續併案審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關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以修訂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相關法規,優化其組織功能與運作,提升競技運動訓練成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五

繼續併案審查「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五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關於「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修訂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相關法規,強化運動科學研究與應用,支援運動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六

繼續併案審查「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六案)

核心議題

本案旨在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關於「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以配合運動部成立後的職權劃分,調整教育部在運動相關業務上的權責,確保兩部會分工明確。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六案均已完成提案條文宣讀,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310801
卷/期/冊
113/108/1
發布日期
2024-12-25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