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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及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同意權審查:聚焦司法改革與死刑議題

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2-10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於113年12月10日審查總統提名之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會議主要聚焦於張文貞的司法改革理念、死刑存廢立場、大法官資格、司法行政監督、以及國際人權法與司法實務接軌等議題。委員們對其專業背景、憲法解釋立場及司法政策規劃提出質疑與建議,張文貞則闡述其改革願景並強調遵守憲法法庭判決。審查將持續至12月12日,下午將繼續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

討論事項一

總統咨,提名張文貞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的資格與適任性,討論範疇涵蓋其司法改革願景、對死刑存廢的立場、學術著作權威性、司法行政監督效能、以及國際人權法與國內司法實務的結合。
  • 核心關切點在於被提名人如何提升司法信任度、解決法官過勞問題、推動訴訟程序金字塔化,並確保司法獨立性與政治中立。

相關爭議

  • 死刑存廢立場與社會民意:多位委員質疑張文貞被認為支持廢死,與80%反對廢死的民意相悖,並批評其迴避正面回應,僅強調遵守憲法法庭判決,未能展現道德勇氣。
  • 大法官問卷回復問題:黃國昌委員質疑張文貞未及時回復民眾黨團問卷,認為其增加法律所無之要件,自認在法律之上,且在國會審查前一日才提交,影響審查效率。
  • 大法官資格與著作權威性:陳玉珍委員質疑張文貞的學術著作是否符合司法院組織法所稱「有權威著作者」,認為其多為編著或論文,與前任院長翁岳生、許宗力等著作等身者有落差。
  • 司法獨立與政治中立:楊瓊瓔委員質疑張文貞在蔡英文總統任內參與多個政府機關職務,恐無法排除政治干預,獨立行使職權。
  • 憲法法庭死刑判決的立法者角色:黃國昌委員質疑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要求各審級死刑判決一致決,是大法官扮演立法者角色,獨步全球,壓縮立法形成空間。
  • 司法改革措施的實務成效:林淑芬委員質疑少家法院設置、法官職務評定不彰、交通事故簡易庭審理犧牲人民權益、醫療糾紛鑑定停擺、勞動事件法強制調解等改革措施的實務成效與合理性。
  • 憲法法庭判決對人民權益的影響:陳玉珍委員質疑張文貞聲稱憲法法庭判決不會直接影響人民權益的說法,認為其對國家重要政策或法律的裁決實質上會對人民權益產生重大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集會遊行法違憲,且民進黨政府8年來未修法,被提名人過去曾連署主張違憲卻未積極表態。
  • 批評被提名人未依法及時回復民眾黨團問卷,認為其態度傲慢,自認在法律之上。
  • 質疑被提名人迴避對死刑存廢議題表達個人立場,認為大法官應有道德勇氣面對困難議題。
  • 批評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要求死刑各審級一致決,是大法官扮演立法者角色,創設獨步全球的制度,壓縮立法空間。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張文貞不卑不亢的備詢態度,強調司法應捍衛民主、人權、法治,並與全球合作。
  • 支持張文貞成為臺灣首位女性司法院長,並期待其推動司法領域的性別主流化。
  • 認同大法官應將個人政治觀點與專業判斷分離,並維護憲法法庭判決的權威性。
  • 呼籲捍衛司法預算獨立性,反對惡修憲法訴訟法,並支持持續推動司法改革以減輕司法人員壓力。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期許張文貞擔任司法院長能秉持公平正義,並強調女性擔任重要職務應基於專業而非性別保護傘。
  • 質疑張文貞的「權威著作」是否符合大法官資格要求,認為其學術成就未達著作等身標準。
  • 批評張文貞迴避對死刑存廢議題表達個人看法,認為學者應勇於創新和評論。
  • 質疑憲法法庭對死刑判決要求各級法院一致決,但自身釋憲卻採多數決,有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之嫌,並認為釋憲判決會影響人民權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少家法院的設置導致人民可近性變差、花費預算多且效益不彰,建議應檢討減法思維。
  • 批評現行法官法下法官職務評定「不良好」比例極低,司法行政監督不彰,導致不適任法官難以淘汰。
  • 質疑司法院簡化民事訴訟程序(如交通事故案件改簡易庭審理),犧牲人民權利以解決案量,造成簡易庭法官負荷過重。
  • 指出刑事訴訟法醫療糾紛鑑定規定導致案件停擺,損害當事人訴訟權益,要求司法院積極解決。
  • 批評勞動事件法強制調解成效不彰,浪費勞工時間,且勞方不能主動喊調解不成立,不符當事人中心主義。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詢問大法官在死刑釋憲中應扮演引導社會改變或忠實解釋憲法條文的角色,並關切如何防止司法過度政治化。
  • 質疑外界對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是「實質廢死」的聲音,並認為張文貞過去主張廢死立場明顯,不理會多數民意。
  • 關切死刑判決限縮導致姦殺女老師嫌犯改判無期徒刑,對被害家屬造成傷害,並詢問張文貞是否支持該釋憲判決。
  • 要求張文貞承諾擔任大法官後將依法行事,而非依個人理想與立場推動完全廢死或終極廢死。
  • 質疑張文貞參與多個政府機關職務,恐影響司法獨立性與政治中立,要求其說明如何確保行政部門的適當距離。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張文貞在憲法與國際人權法領域的專精,詢問如何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精神融入司法判決,強化對國人保障。
  • 關切持續司法改革的重點,以及張文貞如何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認為這是其最嚴肅的挑戰與責任。
  • 支持推動訴訟程序金字塔化,詢問張文貞如何確保人民訴訟權益下,落實優化司法程序的具體作法。
  • 關切法官過勞問題,詢問張文貞具體政策,包括爭取員額、優化資訊系統、傳承辦案經驗等。
  • 詢問對生成式AI應用於司法實務的看法,以及如何確保資訊安全、個人隱私和正當法律程序。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質疑南韓戒嚴事件後,我國憲法及戒嚴法對緊急狀態下國會權限的規定不明確,恐導致台灣無法迅速解嚴。
  • 質疑國會議員對女性穿著的言論構成性別歧視,呼籲國家應維護婦女人格尊嚴,消除性別歧視。
  • 質疑NCC關閉中天電視台的作法侵害新聞自由,認為行政權濫權,法院應作為最後一道防線嚴格審查。
  • 再次詢問張文貞對死刑的立場,質疑其在「台灣死刑報告」中的主張,並強調被害者家屬的痛苦。
  • 詢問學生因抗議活動被學校處分是否可獲司法救濟,以確認其對學生權利的保障立場。

相關人員回應

張文貞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

  • 身為司法職位被提名人,將遵守憲法法庭判決,並捍衛民主、人權、法治,迎向未來與全球司法合作。
  • 指出集會遊行法中偶發性、緊急性集會遊行未明定,以及大法官解釋要求明確化要件,均有待修法。
  • 解釋未及時回復問卷是因問卷涉及具結及罰鍰條文,當時憲法法庭裁定暫停適用,並已在法定10天內提交第二次問卷。
  • 強調其著作包含牛津大學出版的《Asian Courts in Context》及《Constitutionalism In Asia》等國際專書,並為國際憲法學會全球學者,符合權威著作資格。
  • 說明死刑在憲法法庭判決中是合憲的,但需嚴格適用程序與實體要求,作為被提名人不能表達個人理念,應尊重憲法法庭裁判。
  • 承諾上任後將召開「司改成效評估及推動委員會」,檢討過去司改措施,以實證基礎推動,並引入減法思維。
  • 認同司法預算獨立性,承諾將積極爭取司法資源擴大與法官員額增加,以提升司法效能。
  • 表示憲法訴訟法實施不到2年已見效能提升,希望立法院給予更多機會,不宜惡修。
  • 承諾檢討少家法院設置、法官評鑑效能、交通事故簡易庭、醫療糾紛鑑定停擺、勞動事件法強制調解等問題,將採取務實方法解決。
  • 說明戒嚴法規定給予立法院政策形成空間,不希望遇到戒嚴,但修法權責在立法院。
  • 強調國家應維護婦女人格尊嚴,消除性別歧視,任何對女性穿著的指控都是不可接受的。
  • 重申新聞自由保障非常重要,大法官對言論自由採嚴格審查標準,法院也會嚴格審查行政權對新聞自由的限制。
  • 認為生成式AI在司法實務運用仍太早,將優先推動對法官有實質幫助的辦案小工具、知識系統及資訊系統優化,以提升效率。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進行對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的詢答。
  • 下午2點30分將繼續開會,進行對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的詢問。
  • 本次全院委員會審查將於12月10日、11日及12日合併為一次會進行。

原始資料

公報
11310902
卷/期/冊
113/109/2
發布日期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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