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聽會:年金改革停砍與政府責任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2-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法案」公聽會,聚焦於是否停止逐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政府應負的撥補責任及基金永續議題。多位學者專家及團體代表主張應立即停砍以保障退休人員生存權,並強調政府應負雇主責任足額撥補;部分學者及政府官員則警告停砍將提早基金用罄,並強調改革的必要性與世代公平。會議未形成結論,主席建議再排公聽會深入討論。
討論事項一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法案公聽會 (討論提綱)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改革的重要性、正當性與必要性,特別聚焦於是否停止退休所得替代率的逐年降低及其財務影響,以及恢復退休人員月退休所得隨現職待遇或CPI調整的機制。
- 會議也探討了退除役官兵軍職年資合併計入退休年資、84年前已退休人員適用法扣減退休金的公平性,以及單獨提高特定類別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是否違反制度一致性原則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年金改革是否應「停砍」:許多退休公務人員團體主張應立即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降低,認為現行政策是「惡法」、「凌遲」,嚴重影響退休生活及生存權,且政府財政狀況良好足以撥補。然而,銓敘部及部分學者則警告停砍將提早基金用罄,導致財務失衡,並強調改革的必要性。
- 政府雇主責任與基金撥補:公務人員團體普遍要求政府應負起雇主責任,足額撥補退撫基金,並質疑政府對勞保與軍公教基金撥補存在「大小眼」與「雙重標準」。銓敘部則指出年改已節省並挹注基金逾2,774億元,某種程度上已是政府撥補,但承認112新制後政府應再爭取撥補。
- 財務影響與世代公平:銓敘部估計停砍將使未來50年基金挹注減少2,800億元,導致提早用罄。支持改革者如涂景亮研究員及何昀峯理事長則強調基金自給自足精神,避免排擠其他社會福利預算,並關注世代間財政負擔不均的問題。
- 退休所得調整機制:討論應否恢復月退休所得隨現職待遇調整,或僅隨CPI調整,以及現行CPI調整機制是否合適(例如是否應採用高齡者CPI或降低調整門檻)的問題。
- 年金改革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退休團體認為2017年改革政策不當、不公不義,假借「政府破產」恐嚇民眾,且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施能傑部長及劉侑學助理教授則強調改革的延續性與必要性,旨在解決基金破產及退休所得過高問題。
- 特定群體(警消)待遇:有委員及團體主張應特別提高危勞人員(如警消)的退休保障,因其工作特殊性與高風險,但林宏陽教授則從代間公平性角度反對單獨提高特定職業別年金給付。
- 基金管理績效:吳南嬿理事長批評退撫基金自1996年成立以來弊案不斷、績效不彰,主張政府應退出管理,改採私營模式並概括承受所有缺口。
立法委員發言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主張公務人員退休待遇「砍得夠了吧」,應停止進一步削減,並應重視警消、海巡、空總、移民署等危勞勤務人員的退休保障。
- 質疑政府以「國家財政困難」為由削減公務員退休金,但同時卻出現首長購置高價公務車、稅收超徵及預算浪費等現象,認為政府說詞難以服眾。
- 指出政府對勞保承諾最終保證責任,卻對軍公教人員宣稱政府會倒,質疑其標準不一。
- 強調政府應重視危險勤務人員的退休保障,他們的貢獻與辛勞應獲得合理回應。
相關人員回應
高誓男 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 認為107年公務人員年改是政策不當、不當比擬、嚴厲苛扣、違法違憲及惡意污名的不正當、不公義政策。
- 指出政府假借年改財務問題,用「政府破產」恐嚇民眾,但年金破產不等於政府破產,且台灣財政良好,財政理由是假議題。
- 強調公務人員退休金逐年遞減已達5年(7.5%),加上物價膨脹(每年約3%)及提高提撥率,導致實質薪水減少,影響公務人員生存權,許多退休人員因重病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 主張應立即停止逐年遞減,並建議政府加強基金經營績效,以及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教育人員236億即可維持基金50年不破產,不會影響世代公平性。
- 批評媒體報導「停砍政府少挹注2,800億」是造假,實際為50年影響2,800億,平均每年56億,政府有能力負擔。
林碩杰 理事長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 主張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降低,因年改已砍7.5%,加上物價指數上漲逾9.24%,合計影響超過16%,對基層公教人員退休生活影響嚴重,是「雙砍」。
- 批評銓敘部關於停砍將減少2,800億元挹注的說法是「唬人」,認為2,800億元除以50年,平均一年只需撥補56億元,政府應推動撥補。
- 質疑政府對勞保基金撥補2,670億元,卻對退撫基金撥補額度遠低於勞保,是「大小眼」及「不公平」待遇。
- 認為勞動部長「撥補就是改革」的表態,間接認證2017年「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年改是錯誤政策。
- 強調政府應依照精算報告,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元、教育人員236億元,以維持基金50年永續發展,而非目前僅撥補50億元或194億元。
李來希 前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 卑微要求在物價指數飆漲、退休金已被大幅削減後,讓軍公教朋友「喘一口氣」,暫緩停止遞減給付,並澈底檢討過去執行的成果。
- 批評媒體公然造假,將「50年政府少挹注2,800億」誤報為「5年政府少挹注2,800億」,意圖鼓動民粹鬥爭軍公教。
- 質疑「國家財政困難」是假議題,指出國家預算逐年增加、稅收超徵,卻大撒幣於前瞻、新南向、核四封存、離岸風電等,並舉債發放消費券,卻不願撥補軍公教退休金。
- 強調台灣公共債務占GDP比例遠低於多數國家,財政狀況良好,且軍公教退休福利非舉債項目,卻被汙衊為「米蟲」。
- 駁斥「基金要破產」是假議題,指出84年前舊制年資者無基金問題,且退撫基金已從五千多億成長至近一兆,公保基金亦成長,總計超過1兆5,000億元。
- 強調退休老人已為年金改革付出超過5,000億元(含補基金漏洞及年終慰問金減少),基金績效良好賺取大量資金,卻未回饋軍公教,仍持續削減退休金。
羅德水 監理委員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 認為年金檢討報告缺乏對年改方案的檢討和反省,並提出年改的幾個缺失,包括政府規避雇主責任、選擇性改革(軍公教勞脫鉤,軍公教又脫鉤)、雙重標準(軍人保留年資補償金,公教刪除)。
- 指出年改邏輯是先設定替代率再倒推,造成混亂現象,例如40年以上年資不採計、36年以上年資打折給付,違反年資與給付均等原則。
- 批評年改是「穿著衣服改衣服」,導致公保費率出現五種,且新制人員公保年金補償,現職人員公保卻被迫一次給付。
- 強調撥補是當務之急,因公教退撫基金已改革過,新制上路後的財務缺口需趕快撥補,並呼籲採用10年撥補方案,因其總金額比20年方案少710億元,且基金會更健全。
- 提醒112新制(確定提撥制)將導致長壽風險、保障不足及難以抵禦通膨等問題,宣告政府放棄對新進公教人員的雇主責任。
- 結論是應儘速完成舊制足額撥補,並針對新制缺失提出未雨綢繆方案,以吸引優秀國民投入公職。
洪維彬 執行長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集體協商中心
- 認為公教退撫修法應關注世代公平正義和基金永續,基金財務健全影響全體公教人員權利,政府應提出配套措施。
- 指出106年年改目的為延後基金用罄年限,但改革責任完全落在公教人員身上(少領、多繳、延後退),政府雇主責任不見,與軍人退撫每年獲政府撥補100億元形成不公平。
- 強調停止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有助穩定退休公務人員生活,但會出現新的財務缺口,應由政府負雇主責任填補,而非再由退撫基金承擔,以免基金用罄年限再提前。
- 呼籲政府應儘速依照精算數字,採10年撥補計畫補足退撫基金新舊缺口,而非目前20年撥補方案,因10年撥補可節省710億元且能快速補足缺口。
- 建議公教退休金調整機制應更完善,不應僅依CPI達5%才調整,應降低指數門檻並考慮使用「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以反映退休人員實際生活水平。
- 提出三點呼籲:討論停砍時,國會與政府應提出保障基金健全的相對方案;撥補法制化後,政府應儘快完成撥補;退休金調整應使用重要物價指數。
侯俊良 理事長 全國教師會
- 澄清106年年金改革過程,全教總/全教會被誣衊為推動助手是「嚴重的誣衊」,強調全教會一直秉持雇主責任給付與理性改革有完整配套的主張。
- 指出銓敘部資料顯示政府迴避雇主責任,84年後改革、112新制加劇財務負擔,以及節省挹注經費皆來自受雇者,政府應負擔其65%的撥補責任。
- 樂見停止所得替代率下降,認為有助穩定現場及退休公教人員生活,但強調必須有精算且明確的法律撥補條文,將政府撥補責任入法並寫清楚,否則將加劇財務負擔。
- 主張年改「改過頭」的部分應檢討修正,特別是年資補償金(屬公務預算,與退撫基金無關)被刪除,軍人卻保留,此為不公不義,應回復正義。
- 要求112新制產生的缺口也應立即處理,並採用10年撥補方案,而非20年,因10年撥補可更快補足缺口並節省開支,避免基金接近破產年限。
- 呼籲在總預算會期中加入主決議,要求114、115年足額撥補,並以10年精算為準,強調政府不應迴避雇主責任。
吳南嬿 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 批評政府利用挑撥職群、世代鬥爭和國際數據編織管理退撫基金不當的「遮羞布」,認為政府管理導致退撫基金無法擺脫破產危機。
- 主張應採「加拿大模式」,即政府退出管理、改為私營,並透過撥補壯大資金池及改善投資績效,像加拿大及智利一樣成功擺脫破產危機。
- 質疑政府為何已知加拿大模式成功卻不選擇,並指出退撫基金自1996年弊案不斷、績效不彰(如投資中環、茂矽、勝華科技虧損),管理者應概括承受所有缺口。
- 反對將勞保、勞退與公教退撫相比,因其性質不同(社會保險與職業退休金),且提撥金額差異大,公教人員月提撥金額是勞保的4.6倍,不應被指責「領很多」。
- 結論是政府經營績效不彰且弊案連連,應依國際慣例概括承受缺口;勞保勞退與退撫制度不同,不應相比;政府應負完全支付責任。
涂景亮 研究員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
- 認為本次修法是年改的「倒退嚕」,沒有必要性,並強調年改旨在解決基金虧損問題,基金破產雖不等於政府破產,但會違背基金精神並排擠其他福利預算。
- 主張退撫基金制度立法精神是共同提撥制,應自給自足,政府給付是補充手段,核心應是如何維持基金永續。
- 質疑若將預算補貼退休金,勢必限制政府在租金補貼、學貸、公共托育、長照保險等其他福利支出的財政能力,在高齡化社會下,這將是嚴重問題。
- 指出通膨和物價上漲是普遍問題,現行制度已有因應措施(例如2022年、2024年分別提高2%及4%),若有醫療問題應討論醫療保險,而非透過修退休金解決。
- 強調年金改革核心問題是社會期待的分配正義、基金永續及避免世代間財政負擔不均,呼籲立法院慎重思考,不應支持年改「倒退嚕」。
林宏陽 教授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
- 指出很少有國家以撥補作為主要改革手段,更重要的是制度有完整思維後進行改革,以確保財務永續及制度可調整性。
- 提及世界各國公務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普遍調降,如德國、瑞典公務員所得替代率朝60%趨勢改革,以因應現代社會變遷與女性勞動參與率提升。
- 強調台灣少子女化、平均餘命延長及人口結構改變,將對財政預算支出造成壓力,應整體思考建構涵蓋全體勞動者的年金保險制度,並納入所得重分配機制。
- 建議退休金調整機制應有必要,但各國經驗多採薪資與CPI兩者之間一定比例的調整方式,且給付下降時也應相應扣減。
- 認為職業別之間轉換應可累計投保年資,但需同時考量請領年齡設定及足額、減額、增額與部分年金給付機制設計。
- 主張民國84年以前退休者(恩給制)應相應調整給付水準,因恩給制有其成本考量,政府受雇者不應有「危險的財政幻覺」。
- 反對單獨提高特定職業身分別的年金給付制度,認為從代間或代內公平性考量皆不適合,將造成財政負擔或世代不公平。
游毓蘭 理事長 中華民國警察及眷屬關懷協會
- 主張現行修法提案是「務實的停損」,因年改導致國考報名人數雪崩式銳減,公務人員延退,造成公務員無法新陳代謝,尤其警消高齡化難以面對危險繁重治安環境,已「動搖國本」。
- 舉例警大招生級分大幅滑落,許多優秀警員因年金改革而選擇離職或提早退休,導致人才流失。
- 指出警察在職亡故平均年齡低,退休後平均死亡年齡也低於一般國人,警政署及銓敘部應提供更精準資料。
- 建議若退休金隨CPI調整,應使用針對高齡者消費習慣編製的「高齡者CPI」,而非現行CPI,以更準確反映退休族群生活開銷。
- 主張軍人年資應依法合併計入退休年資,並呼籲對警消等危勞人員給予特殊貢獻的合理回應,如同軍人年改單獨提高所得替代率,不應視為違反公平正義。
何昀峯 理事長 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
- 對資深前輩的發言感到遺憾,認為世代對立並非政黨輕易挑撥,而是前輩們留給年輕世代的問題,強調年輕公務人員更在意職業尊嚴、工作分配與合理待遇。
- 反駁「退休制度不好導致人才不進政府」的說法,認為台灣各行各業不乏人才,關鍵在於找到適任性人才,並非為拿退休金而進入公職。
- 指出年金改革方案雛形在馬英九前總統任內已開始規劃,蔡英文總統執政後延續,改革已超過10年,不應再打掉重練,增加現職公務人員負擔。
- 建議若生活困難,可討論新的「平衡基金」或「跨世代平衡基金」來縫合傷痕,而非在已精算好的制度上處理。
- 呼籲執政黨政府應打造友善職場,招募有志於公共服務的人才,給予合理報酬待遇,並重建跨層級、跨世代溝通機制,解決第一線管理問題。
劉侑學 助理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 質疑若停止改革且未將節省經費挹注基金,對財務影響有多大?現職公教人員費率及天花板是否需調整?呼籲銓敘部提供完整評估。
- 認為應就物價(給付後)調整機制進行討論,包括CPI調整機制是否合適(核心物價或平均CPI),以及調整腳步是否太慢,應一併納入修法考量。
- 提醒給付後制度調整(正負5%規定)是比照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設計,若修法應考量衡平性,避免單方面改革特定族群造成不公平。
- 批評中國國民黨在年金改革立場上「三心二意」,從支持改革到反對停砍,態度反覆,嚴重傷害公共政策討論的理性道路。
- 批評民主進步黨在勞保改革上「撥補就是一種改革」的說法帶來不利影響,導致軍公教族群也要求比照辦理,預計未來勞工保險改革將非常困難且悲觀。
孫友聯 秘書長 台灣勞工陣線聯盟
- 強調年金改革議題應放在整體年改脈絡來看,包括勞保年金改革,認為撥補是解決問題方法「之一」,而非全部。
- 指出馬英九前總統在2013年提出的年改問題(財務不足、世代不均、行業不平)仍存在,若回頭修正,將使社會付出成本後又回到原點。
- 認為政府有義務討論「基本生活」與「基本保障」的明確政策看法,且應適用於所有台灣工作者,而非僅軍公教,以避免基本生活需求變成「因人而異」。
- 主張應將更多資源分配於現役公務人員的勞動條件改善、整體薪資提升及未來退休生活制度改善,以穩定公務機關運作及留住人才。
- 強調倒回去修法將違背過去十幾二十年社會多方討論與衝突後所做的決定,呼籲立法院在討論相關議案時應多所考量制度公平性問題。
施能傑 部長 銓敘部
- 建議年金改革「列車應該要繼續走下去」,但對於退休者生活調整(如CPI調整、調整週期)可討論,但不應停止改革進程。
- 指出高考報考人數減少是景氣循環現象,不必然完全歸因於年金改革,且近年公務人員需求名額仍在增加。
- 回顧年改歷史,強調橫跨藍綠執政,主要為解決基金破產及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甚至超過在職所得)兩大問題。
- 說明年改後,節省的經費全數挹注回基金,已達3,068億元,某種程度上已是政府撥補,承諾將繼續爭取行政院對112新制部分進行撥補。
- 警告若停止改革,基金將提早用罄,年度收支將從平衡轉為失衡,基金可投資金額減少,且會造成退休者平均月退休金與現職工作者月薪差距更小,失去衡平。
- 指出目前約81%公務人員及91%教育人員的月退休所得減少是來自優存,而非月退休金本身,強調未來月退休金減少是因應當初未足額提撥的責任分攤。
- 強調退休金設計應照顧個人「基本生活需求」,而非涵蓋奉養父母、養育子女或高額醫療費用,這些應由其他國家政策處理。
- 認為基金永續應由投資績效、提高費率及政府撥補三條路共同努力,並強調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的原意是建立在自給自足基礎上,不足時政府再處理。
相關後續
- 本次公聽會所有發言內容及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將製成公聽會報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本日出席人員參考。
- 主席期待並建議由另外一位召委再排定一場公聽會,以提供更多學者專家代表表達意見,並討論如何達成公平的年金給付等議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11102
- 卷/期/冊
- 113/111/2
- 發布日期
- 2024-12-3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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