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掛號費、電價、數位平台與不實廣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11
經濟委員會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衛福部取消掛號費上限後可能衍生的聯合漲價行為、電價調漲與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數位平台結合壟斷問題、網路不實廣告及詐騙、多層次傳銷查察效能、以及公平交易法修法方向等核心議題。委員們對公平會的執法效能、罰則輕重及應對新興挑戰的能力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公平會則就相關議題進行回應並承諾加強查處與政策研議。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質詢主要圍繞公平交易委員會在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業務執行情況,特別關注醫療掛號費、電價、數位平台壟斷、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等民生與經濟熱點議題。
- 會議也探討公平交易法規在數位經濟時代的適用性、修法方向,以及公平會的執法量能與國際合作。
相關爭議
- 掛號費聯合漲價認定:衛福部取消掛號費上限後,委員質疑公平會如何有效認定並查處醫療院所的聯合漲價行為,及其查處量能是否足夠。
- 公平交易法修法爭議:委員質疑公平會擬刪除贈品及營業誹謗的行政責任,認為此舉是自廢武功,將導致公平會無法有效監管相關不當行為。
- 多層次傳銷查察不力:委員批評公平會對直銷業者查察不夠積極主動,多為被動式查處,且對「以會養會」等變質傳銷模式的掌握度不足。
- 預售屋不實廣告罰則過輕:委員認為公平會對建商不實廣告的罰款金額過低,無法有效嚇阻不法業者,導致違規行為持續發生。
- 遊戲機率不實廣告罰款:委員指出台灣對遊戲機率不實廣告的罰款遠低於韓國案例,質疑現行罰則上限過低且處罰不夠嚴厲,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 網路詐騙監管權責不清:委員質疑公平會對臉書、IG等數位平台充斥的名人冒用投資詐騙廣告監管能力不足,公平會則回應其主要處理不實廣告,詐騙涉及刑事責任。
- 綠色轉型指引制定缺乏:委員要求公平會應比照日本制定中小企業綠色轉型指引,以協助業者避免觸法,公平會則表示需案例經驗,引發委員不滿。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掛號費取消備查制後,醫療院所漲價幅度難以控制,要求公平會密切注意不當狀況。
- 質疑公平交易法修法刪除不當贈品與營業誹謗的行政責任,認為是自廢武功,將導致公平會無法可管。
- 強調公平會作為主管機關,不應卸除行政責任,應有更大的權力與責任。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對醫療院所聯合漲價的定義及查處量能,並要求公平會向醫療院所善意提醒避免觸法。
- 關切多層次傳銷業者查察不力,指出「元真健康」與「168公司」以會養會、販售可疑產品等問題,要求公平會積極主動查處。
- 批評公平會不願擴大職權管理多層次傳銷,導致許多問題無法有效處理。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守住防線,密切瞭解雙北265家醫療院所漲價是否涉及聯合行為。
- 宣導民眾可透過檢舉電話(2351-0022)檢舉聯合漲價行為,最高獎金可達1億元。
- 肯定公平會對9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的勝訴,呼籲台電應積極與民營電廠重新議價,不應急於調漲電價,並要求公平會盡速確定罰鍰金額。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網路交易詐騙頻繁,主管機關權責不清,要求公平會檢討修法以因應時代變遷,加強網路交易秩序維護。
- 建議公平會應將網路交易相關宣導納入各縣市宣導範圍,並加強對《公平交易法》第25條「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的應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衛福部取消掛號費天花板後,雙北265家醫療院所可能漲價,要求公平會主動出擊,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遏止聯合壟斷行為。
- 關注大型數位平台(如影音娛樂)使用率倍增,但無需建設成本,可能造成產業間不公平競爭,要求公平會研討此議題。
- 認為公平會對預售屋廣告不實(如共有部分面積揭示錯誤)的罰金太輕(220萬元),無法有效嚇阻不法業者,要求公平會研議提高罰金並提交方案。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關切Foodpanda與Uber Eats外送平台若合併,市占率恐逾八成,要求公平會嚴格把關,審慎評估結合案,並附加條件以避免市場壟斷。
- 強調外送平台結合審查應保障供貨商家、外送人員及消費者權益,特別是外送人員的承攬/僱傭制爭議應有明確保障機制。
- 批評衛福部將掛號費聯合漲價的查處責任推給公平會,質疑公平會人手不足且權責被過度轉嫁,要求公平會向行政院提出抗議。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取消掛號費備查制後,公平會難以認定診所「跟漲」行為是否為聯合行為,認為公平會執法武器過小。
- 關切Meta平台充斥名人冒用投資詐騙廣告,要求公平會對國際數位平台採取有效監管作為,並落實與業者討論的結論。
- 建議公平會應關注融資公司不受金管會監管的問題,特別是金控公司旗下融資公司與銀行間的客戶資料共享,避免權力限縮過小而無法處理。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詢問公平會「寬恕政策」的具體執行方式與從寬程度。
- 關切慶云直銷公司案,指出公平會移送檢察官偵辦後,公司雖最終勝訴但已倒閉,提醒公平會應謹慎移送案件,避免國賠爭議。
- 質疑高通7億美元罰款以投資台灣產業代替,但高通在台裁員,且其研發中心與5G實驗室對台灣廠商的實質效益與專利分享存疑,要求公平會提供具體報告並加強監督。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應扮演更重要角色,積極處理消費者問題,提升功能以回應社會期待。
- 關切NEXON遊戲「新楓之谷」在韓國因機率不實被重罰,要求公平會加速調查台灣代理商是否涉及隱匿,並承諾3個月內給出報告。
- 批評公平會對遊戲機率不實廣告罰款過輕(200萬元),遠低於韓國案例,要求未來重罰,並考慮修法將罰款上限提高至3億元,以達嚇阻效果。
- 建議政府應重視建立「轉蛋法」或相關驗證機制,以確保遊戲機率透明公開,保障玩家權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公平會檢討「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的監測範圍,應納入漁產品等所有可能被操縱的農漁牧產品,並正面表列。
- 追蹤Google演算法與關鍵字廣告關聯性調查進度,要求公平會提供委員會討論細節與結論,並批評其處理態度消極。
- 要求公平會應在6個月內制定針對中小企業的「綠色轉型」遵法指引,以協助業者避免觸犯競爭法紅線,並參考國外經驗。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電信業合併案(遠傳併亞太、台灣大併台灣之星)的附加條件執行情況,特別是消費者抱怨服務品質下降,要求公平會與NCC溝通並提供結果。
- 質疑慶云案中,公平會先呼籲解約後法院卻判無罪,導致行政裁決與司法判決衝突,要求公平會說明後續因應及會員權益救濟方式。
- 質疑公平會處理個案(慶云案與永慶/信義案)時,對於「先司法後行政」或「先行政後司法」的標準不一。
- 詢問公平會對衛福部取消掛號費參考基準的立場,並要求公平會與衛福部溝通,避免民眾擔心掛號費大幅提高。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遊戲代理商因機率不實僅罰200萬元,遠低於韓國母公司被罰2.75億元,質疑台灣法令武器太弱且罰則不痛不癢。
- 要求公平會考量公司營業額、用戶人數及廣告宣傳方式,以更高標準裁罰違反公平原則的遊戲廠商。
- 關切行政院消保處與數位部推動的轉蛋中獎機率驗證機制,詢問公平會在此跨部會整合中的角色與查證能力,並強調公開透明資訊的重要性。
王世堅 立法委員
- 批評公平會對建商不實廣告(如分區使用不符)的查察與處罰「高舉輕放」,罰款金額(如50億銷售額罰150萬)過低,無法遏止業者欺騙消費者。
- 強調建商不實廣告對購屋者造成巨大經濟與心理損失,要求公平會應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重罰違規廠商,且不改善應加重處罰,而非任其持續違法。
- 指出許多不實藥品廣告充斥媒體,批評公平會不應以主管機關已裁罰為由而不介入,應獨立裁罰以遏止欺騙行為。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取消掛號費天花板後,將聯合漲價行為查處責任轉嫁給公平會,詢問公平會是否已準備好接手處理。
- 關切1月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上漲,醫藥保健類漲幅更高,詢問公平會是否會主動立案調查雙北醫療院所調漲掛號費的情形。
- 建議公平會應見賢思齊,針對台灣臉書、IG等數位平台Marketplace消費糾紛問題進行調查,並提出保護消費者措施,參考韓國公平會對Meta公司的審查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李鎂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公平會查處聯合漲價是指院所之間橫向勾結,個別院所依成本考量定價則無問題。
- 解釋刪除公平交易法贈品與營業誹謗行政責任是希望讓企業有較自由的贈品方式,且營業誹謗性質偏向私權爭執,但違反競爭秩序仍會嚴處。
- 表示已立案調查「元真健康」與「168公司」以會養會行為,並強調傳銷事業應嚴格管控傳銷商行為。
- 指出電信合併案有提升服務品質的條件,並與NCC合作觀察,若未履行負擔會有罰鍰或限期改正等處罰。
- 承諾已立案調查「新楓之谷」遊戲機率不實案,將儘量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朝重罰方向處理重大不實廣告。
- 說明高通案聯合行為事實已確定,但罰鍰金額仍在行政訴訟中,將依法院審理進度處理,並表示高通投資台灣的相關計畫仍持續進行。
- 回應不動產不實廣告是公平會重中之重,除行政處罰外,業者也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再犯者會重罰。
- 承認網路詐騙涉及跨機關權責,公平會參與打詐小組,主要處理不實廣告,並與平台業者討論解決方案。
- 同意檢討物價監測範圍,納入漁產品等可能被操縱的品項。
- 表示融資公司客戶資料共享若涉競爭秩序會處理,若為個資保護則適用個資法。
- 承諾將朝制定中小企業綠色轉型指引方向努力,並在6個月內訂定相關辦法。
- 說明遊戲罰鍰額度會考量個案案情、營業規模及業者處理態度,並將在委員會充分討論,朝符合大眾期待的方向調整。
陳志民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有關綠色轉型指引,日本的經驗主要是提供業者避免同業聯合行為的依據,台灣目前無具體guideline,但會朝此方向思考,並表示guideline製作需實際案例經驗。
林慶堂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
- 報告Google演算法與關鍵字廣告關聯性調查已完成並提到委員會討論,結論是廣告主購買關鍵字造成不法,Google有防免措施,將提供會議資料給委員。
沈麗玉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
- 說明慶云案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後,雖法院最終判負責人無罪,但公平會當時判斷為變質傳銷,且法院見解曾兩度支持公平會立場。
- 說明線上遊戲機率驗證問題,數位部已委請台科大試辦,台科大現已有驗證單位。
相關後續
- 公平會將密切注意並主動瞭解醫療院所掛號費調漲情形,並與地方衛生單位合作,遏止聯合漲價行為。
- 公平會已發文衛福部,請其轉知所有醫療院所應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不得有聯合漲價行為。
- 公平會已立案調查「元真健康」與「168公司」涉嫌以會養會的傳銷行為。
- 公平會已立案調查「新楓之谷」遊戲機率不實案,並承諾將儘量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
- 公平會將朝制定中小企業綠色轉型指引方向努力,並承諾在6個月內訂定相關辦法。
- 高通案中9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事實已確定,但罰鍰金額仍在行政訴訟中,法院預計3月將再開庭,等待審理進度。
- 公平會將檢討「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的監測範圍,納入漁產品等可能被操縱的品項。
- 公平會將提供Google演算法與關鍵字廣告關聯性調查的會議議程、討論情形及結論等詳細資料給委員。
- 公平會將研討對預售屋不實廣告的罰金是否太輕,並將研討方案提交給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1201
- 卷/期/冊
- 113/12/1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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