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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事件處置與少年犯輔導機制專題報告及質詢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18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專題報告與質詢,邀請教育部、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就校園暴力事件處置、少年犯回歸校園輔導機制,以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等議題進行說明。會議聚焦於跨部會協調、輔導人力增補、中介教育基地建置、霸凌通報與認定、教師管教權限,以及少年犯再犯率等核心問題。多位立法委員提出質疑與建議,相關部會官員亦提出回應與承諾,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並要求各部會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列席就「校園暴力事件之處置、少年犯回歸校園之輔導機制及前科紀錄是否塗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聚焦於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處置與通報機制,特別是新北校園割頸案後,少年犯回歸校園的輔導銜接、中介教育措施,以及少年前科紀錄塗銷制度的檢討與完善。
  • 會議同時關注教師管教權限、校園安全檢查、輔導人力不足、新型態霸凌(如網路霸凌、Deepfake)的應對,以及家庭功能失能對少年偏差行為的影響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司法與教育機關橫向聯繫薄弱:立法委員指出司法單位(如少觀所)與教育單位在少年犯出所回歸校園時,訊息傳遞與輔導銜接存在落差,導致學校難以應對。
  • 中介教育基地建置時程與量能:教育部規劃的中介教育基地,其補助計畫發布與地方政府完成建置的時程過於緊迫,且對於收容學生的量能評估與招標缺乏明確指引。
  • 少年保護官人力不足:司法院坦承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影響對少年保護管束個案的實質輔導與追蹤,質疑在人力有限下如何發揮功能。
  • 校園霸凌數據與真實情況落差: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校安通報的霸凌確認率過低(萬分之1.1),與衛福部及科技部其他調查數據(5.8%至40%)有巨大差異,恐存在大量黑數或確認機制問題。
  • 教師管教權限與校園安全檢查:立法委員反映教師因擔心觸法而不敢介入學生衝突或檢查違禁品,質疑教育部「注意事項」法律位階不足,未能有效保障教師管教權。
  • 少年犯前科紀錄塗銷爭議:司法院規劃增設塗銷條件,但有立法委員認為應維持不塗銷,以避免少年輕忽犯罪後果,並確保警方在再犯時能掌握資訊。
  • 中華足球協會財務與球員權益問題:立法委員揭露足協長期積欠國腳出場費、集訓費,甚至在未支付款項的情況下發放扣繳憑單,嚴重損害球員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與教育機關在少年犯回歸校園的橫向聯繫薄弱,特別指出少觀所出所後通知學校時間僅有5天,學校難以應對。
  • 關切教育部規劃的中介教育基地建置時程過於倉促,且缺乏對收容學生量能的評估與招標細節。
  • 指出國小校園暴力事件通報數從111年到112年暴增近2倍,要求教育部檢討並增加校安與輔導人力。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呼籲教育部支持第一線社工人員,並與衛福部加強對話,共同面對兒虐及社工困境。
  • 強調學校在迎接觸法少年回歸校園時,應排除歧視氛圍並確保老師受到支持,積極面對不利於學生回歸的因素。
  • 提出「隱形特教」概念,建議教育部關注偏差行為少年可能未被發現的特教特質,並規劃相關支援。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各部會之間在少年保護方面的「對接」不足,導致案件「漏接」,並指出少輔會人力、資源、位階均不足。
  • 關切司法院報告中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問題,以及高風險少年案件的追蹤與安置。
  • 指出校園暴力事件數逐年增加,平均每天發生73件,並質疑教育部鼓勵通報導致數字增加的說法,強調應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校園霸凌通報數據與其他官方調查數據天差地別,認為校園霸凌黑數龐大,要求教育部主動調查真實情況。
  • 指出校園霸凌確認率逐年下降,顯示現行處理機制存在問題,要求教育部儘速修正並加強結案後對檢舉人的關懷追蹤。
  • 提醒網路霸凌與Deepfake等新興科技誤用問題,建議教育部針對國中、國小階段訂定生成式AI危險性使用指南及教材。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認為教育部在校園暴力事件上失職,並質疑部長對教育現場真實狀況的了解程度。
  • 指出教師在處理違禁品(如彈簧刀)時面臨困境,建議增加國中校安人員,並由少年隊介入壓制幫派勢力。
  • 主張少年犯前科紀錄不應塗銷,因寬鬆的法律可能讓少年輕忽犯罪後果,甚至以犯罪為榮。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引用民調指出近3成兒少認為學校不安全,質疑校園暴力事件數據上升是通報增加還是案件變多,要求教育部確認。
  • 關切公立體制崩壞導致私校報考人數激增現象,要求教育部重建公立學校信任。
  • 要求教育部針對校園霸凌影片的下架與後續心理輔導機制,以及教師搜查違禁品的SOP進行說明。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關切準公幼第三期契約條件即將上路,但退場機制可能影響幼兒園與家庭,要求教育部確保家長權益並提前公布細節。
  • 指出校園安全事件發生比例最高在高中,要求教育部增加輔導人力,並關注師資不足導致教師無法掌握學生特質問題。
  • 關切校長與教職員對學生的霸凌事件比例高達13.23%,要求教育部加速制定不適任校長法制化機制。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掌握保護管束少年回歸校園的確切人數,並評估其是否適合留在學校。
  • 質疑司法院少年保護官人力不足,影響輔導功能,並關切少年保護執行力不彰導致事件層出不窮。
  • 建議教育部在中小學加強情緒與溝通教育,並關注夜光天使計畫在台中的試辦進度。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認同校安事件通報數增加反映教育部鼓勵通報的態度,並關切國小校安事件數量屢創新高。
  • 要求教育部提供更細緻的校安事件分類報告,特別是「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事件」類型的詳細內容。
  • 建議教育部與警政單位合作,提供學校更多元的校安演練腳本,以應對常見的意外事故。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強調應避免標籤化,及早介入高風險或脆弱家庭少年,提供輔導協助,以防止偏差行為。
  • 提出專家建議,包括中介教育基地配置充足心理專業人員、強化觸法少年回歸校園轉銜會議,以及家庭教育中心提供諮商服務。
  • 關切準公幼第三期師生比調降及退場機制對家長與園所的影響,要求教育部掌握受影響學生數並建立預警機制。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釐清新北割喉案學校第一時間通報為「意外」或「暴力」事件,強調正確通報的重要性。
  • 關切校園暴力事件造成的學生集體創傷,要求教育部提供明確流程與外部身心精神醫療資源清單,協助學校應對。
  • 建議教育部加強青發署對「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的協助與跨部會橫向聯繫,將他們拉回教育體系。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伸港三姐弟車禍事件後,學校對在校學生是否啟動心輔機制,提醒教育部留意。
  • 要求教育部滾動檢討新版「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實施成效,並配合教學現場需求調整。
  • 指出國小暴力事件十年內暴增近10倍,且年齡層向下延伸,要求教育部正視此現象並將溝通與反暴力課程融入教育。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青少年犯罪率增加主要原因為詐欺,而非暴力事件,且青少年對詐欺後果認知不足。
  • 建議法務部將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導推廣至國中及高級中學,並加強矯正學校的修復式司法。
  • 肯定教育部提前至116學年度完成國小輔導人力配置的計畫,要求教育部提出整體增補計畫。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感謝教育部承諾對台東偏鄉教育資源的挹注,強調貧窮不應限制孩童發展。
  • 建議教育部研議合理授權校方管理權限,以維護校園安全,特別是針對學生攜帶違禁品的問題。
  • 呼籲教育部應出台更適合未來的管理方法,確保校園安全提升。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年犯從高結構環境轉銜回社區時,現行轉銜機制缺乏連續性與「關係轉銜」,導致再犯率難以降低。
  • 要求司法院少年調保官更積極協助轉銜工作,並建議教育部加速學輔法修法,強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功能。
  • 呼籲家庭教育中心應主動介入,協助改善失能家庭功能,以補足社會安全網的缺口。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認為教育部在校安問題上仍有不足,應持續檢討改進,特別是針對家長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等實務情境。
  • 要求教育部應針對各種校園安全情境進行模擬與討論,建立緊急應變SOP,並加強與警政單位的合作。
  • 提醒教育部持續關注校園毒品問題,並要求提供學生輔導法中輔導人力到位與落實的書面報告。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揭露中華足球協會積欠國腳2022年國際友誼賽出場費、集訓費等款項,質疑體育署監管不力。
  • 指出足協在未支付款項的情況下,卻發送扣繳憑單給球員,涉嫌偽造文書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要求教育部徹查。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在1個月內查明足協欠款及扣繳憑單問題,並給予明確償還期限。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近10年校園暴力事件(國小暴增近8倍,國中、大學增2至3倍)長期攀升,質疑與師長管教權無法施展有關。
  • 質疑學校教師檢查學生書包會被視為侵犯隱私權,但機場海關檢查行李卻因公共安全被接受,要求教育部檢討。
  • 指出教育部「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僅為行政指導性質,建議應提升至法律位階,保障學校自主訂定校規的權利。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校園暴力事件通報數據逐年升高,但教育部報告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或減少問題的因應措施。
  • 質疑教育部「校園安全四策略」中「事前預防」內容不足,且外部支援啟動過慢,未能有效解決老師在第一線的困境。
  • 關切教官將於2030年全面退出校園後,教育部是否有因應措施,以及是否考慮增加警力派駐學校協助維護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坦承校園安全與霸凌議題需持續努力,通報數增加是因要求學校不隱匿,讓黑數浮現。
  • 說明中介教育基地將強化對曝險少年與司法少年的過渡性安置,並將於3月底發布補助計畫,5月前完成建置。
  • 表示已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並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提供操作手冊。
  • 承諾將加強與司法院等跨部會合作,確保高風險少年回歸校園前有充分評估與安置,並增加輔導人力。
  • 回應準公幼第三期契約條件將於3月底公布,確保教保品質與家長權益,並保障既有幼兒園學生權益。
  • 同意研議針對國中、國小階段提供Deepfake相關教材,提升數位素養,並將在1個月內提出說明。
  • 針對足球協會欠款問題,已要求體育署澈底追討,並承諾在今年內解決積欠球員的款項。

謝靜慧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

  • 說明司法院已啟動「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針對六都高風險少年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並運用專業人力提供處遇。
  • 坦承少年法院調查保護室人力不足為老問題,但透過試辦計畫和未來成立專業少年法院,將能增補人力並強化輔導功能。
  • 指出少年犯出所後,保護官會與學校聯繫安排就學輔導計畫,並會與行政院、教育部召開會議強化跨院際合作。
  • 表示少年犯前科紀錄塗銷制度是司法院主管事項,目前規劃朝「增設塗銷條件」方向修法,以平衡少年保護與社會安全。

周輝煌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少年觀護所透過鑑別、基本生活教育、人際互動學習、社會生活態度培養等,對收容少年進行輔導。
  • 指出矯正學校實施三級輔導機制,針對學生個別需求提供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
  • 解釋少年出所(校)轉銜機制,包括通知原學校復學、轉介就業服務機構、連結毒品防制中心等,並承諾會儘速通知學校。

朱華君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

  • 說明少年事件依少事法分為曝險事件(由少輔會處理)與觸法事件(移送少年法院),檢察官偵查中發現少年觸法應移送少年法院。
  • 指出少年觸法事件被害人可依犯保法申請補償金及保護服務,且法務部已辦理新法宣導提升檢警對少事法認識。
  • 表示少年前科紀錄塗銷制度為司法院主管事項,法務部尊重其權責與修法方向。

林信雄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 說明少輔會人力已透過社安網增補社工,並持續努力增加,以承接少年輔導工作。
  • 表示地方縣市少輔會並未拒絕輔導工作,並會與地方法院定期召開聯繫會議。

鄭世忠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坦承中華足協仍有8,000萬元債務,其中約400萬元為選手及工作人員欠款,並承諾今年會優先償還選手欠款。
  • 說明足協已承諾作廢不平等合約內容,並將成立專案小組討論新的協議。
  • 對於未支付款項卻發扣繳憑單的問題,表示體育署已在查處。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並經確認。
  • 林倩綺委員等提案之「私校退場條例檢視與補強」案,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說明修正文字後通過。
  • 林倩綺委員等提案之「中華足球協會剝削式合約」案,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說明修正文字後通過。
  • 黃建賓委員等提案之「東海國中體育館興建經費補助」案,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說明修正文字後通過。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供報告,說明社區中介教育與司法院試辦計畫間的轉銜機制,以及性犯罪少年的輔導處置。
  •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承諾在3個月內提出至116學年度整體國小輔導人力的增補計畫。
  •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承諾在1個月內提供中華足協欠款及扣繳憑單問題的徹查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131701
卷/期/冊
113/17/1
發布日期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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