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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與犯罪防制成效報告及法務部預算解凍案審查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2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主要邀請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就「青少年法治教育與犯罪防制成效」進行專題報告及備質詢。會議也審查了法務部與矯正署多項預算凍結案。委員們就青少年犯罪趨勢、校園安全、矯正教育成效、司法保護人力、毒品防制及行政調查透明度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相關部會首長進行回應。最終,所有預算解凍案均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一

「青少年法治教育與犯罪防制成效」專題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台灣青少年犯罪趨勢、法治教育推廣與犯罪防制成效,以及司法、行政機關在少年矯正與輔導機制上的跨部門協作。
  • 核心問題涵蓋少年犯罪偵查策略、矯正學校法治教育與轉銜、校園法治教育、司法保護機制,以及預算凍結與司法改革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洩漏:立法委員質疑檢察機關洩漏吹哨者身分及秘密證人資訊,影響社會對吹哨者保護的信任。
  • 行政調查報告避重就輕:立法委員批評高等檢察署對「88會館案」的行政調查報告內容虛偽不實,有包庇之嫌。
  • 校園毒品氾濫與警方介入:立法委員指出校園毒品問題嚴重,但教育部堅持校園自主,阻礙警方進入校園查緝,導致防制成效不彰。
  • 少年矯正學校管理與成效:敦品中學短期內發生多次學生騷動事件,引發對矯正學校人力不足、管理疏失及教育成效的質疑,擔憂再犯率過高。
  • 少年法庭人力與專業設置:立法委員關切少年法庭人力短缺、少年調查保護官負荷過重,以及少年法官遴選機制與專業訓練的不足。
  • K他命管制過於寬鬆:立法委員認為K他命持有5公克以下僅行政裁罰過於寬鬆,助長青少年使用,要求法務部研議下修持有公克數。
  • 青少年詐欺集團利用與組織犯罪條例:立法委員指出青少年詐欺車手案件激增,現行組織犯罪條例難以追溯到集團主謀,處罰多集中在低階招募者,導致防制成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檢察機關洩漏吹哨者身分及秘密證人資訊,要求檢察總長徹查。
  • 批評高檢署對「88會館案」行政調查報告避重就輕、虛偽不實,要求部長查明。
  • 質疑新北地檢署對洗錢犯縱放案的行政調查進度緩慢,要求法務部明確權責與時程。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安案件量刑普遍過低,以及檢察官蒐證不足導致判決無罪問題,要求檢察官精進蒐證。
  • 要求法務部加強敦品中學教導員與輔導教師考核、警衛隊應變程序,並加強督導。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指出校園毒品氾濫與詐欺犯罪密切相關,批評教育部阻擋警方入校查緝,導致防制成效不彰。
  • 呼籲法務部、教育部與警政署跨部會合作,研提草案,採霹靂手段解決校園毒品問題。
  • 質疑少年犯輕判導致再犯率高,形成詐欺集團兵源不絕的現象。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擔憂少年矯正學校畢業生再犯率高,質疑感化教育與銜接輔導機制不足,要求法務部詳加研究改善。
  • 要求法務部深切檢討敦品中學管理疏失,避免滋事事件再發生。
  • 建議法務部持續落實查察賄選與選舉賭盤,並積極防範中國介選滲透。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關切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調查進度,要求檢察機關儘速查明死因與中毒原因。
  • 指出青少年詐欺案件逐年攀升,批評「打詐國家隊」成效不彰,要求法務部追蹤青少年犯罪再犯率。
  • 要求矯正署檢討敦品中學學生騷動事件原因,加強內部管理與教導員培訓。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強調學校教育在青少年人格養成的重要性,但批評現行法治教育教材缺乏對竊盜、詐欺、毒品、傷害等常見少年犯罪類型的具體內容。
  • 呼籲教育部應加強道德教育,將「禮義廉恥」等核心價值納入課綱,匡正青少年扭曲的是非觀念。
  • 質疑校園暴力事件通報機制與遏止成效不彰,要求教育部與警政署精進。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關切少年事件處理法中關於少年犯罪紀錄塗銷條款的修訂進度。
  • 質疑少輔會行政先行機制缺乏強制力,且缺乏明確的曝險少年分類與SOP,導致多頭馬車。
  • 要求少輔會提供偏差行為少年個案處理數據,以評估其主責偏差行為的適宜性。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司法院在直轄市設立少年法院的進度緩慢,並質疑其規劃僅成立北部少年家事法院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 指出少年法官人力配置不足,且專業訓練要求過於寬鬆,要求司法院檢討增補人力與加強培訓。
  • 關切學生自殺、自傷事件攀升,呼籲教育部儘速檢討並增加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員配置比例。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法務部將調查局資通安全處擴大為資訊安全防制中心,並引入科技專業人才以強化打詐能量。
  • 主張將動物治療(友善犬貓)制度化引入矯正學校及監獄,協助少年與受刑人情緒穩定、建立信任關係並學習技能,提升復歸社會成效。
  • 要求法務部評估導入動物治療計畫,並與屏東科技大學等專業機構合作,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關切敦品中學學生騷動事件,質疑矯正學校人力不足、執行成效不彰,要求法務部深入瞭解並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新制少輔會行政先行模式,實務上仍由警政單位負擔過重,且權責劃分不清,要求中央政府持續追蹤並檢討人力增補與權責劃分。
  • 詢問少輔會移送少年法院的標準,並關切少年法庭退回案件的情況。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批評法務部對青少年犯罪心理發展理解不足,現行預防與處遇方式落伍,無法有效應對青少年衝動、從眾及英雄化心態。
  • 質疑對於涉及殘酷暴力行為的少年,不應輕易放回學校,應有更專業的中介評估機制與處遇場所。
  • 強調青少年犯罪樣態日益殘酷化,要求法務部不應僅關注犯罪人數,更應深入分析犯罪樣態的變化。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指出K他命持有5公克以下僅行政裁罰過於寬鬆,導致青少年無懼使用,且行政裁罰繳納率低,形同變相鼓勵。
  • 要求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將K他命升級為二級毒品,或修法下修三級毒品持有公克數,以更嚴格管制。
  • 擔憂網路資訊及律師廣告可能成為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教戰守則,呼籲法務部積極應對。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年保護官與少年調查官人力嚴重不足,尤其在新北等案件量高地區,導致每人負荷過重,無法有效執行職務。
  • 批評司法院專題報告內容使用2019年舊文複製貼上,缺乏誠意,要求改進。
  • 質疑少輔會開案輔導率偏低,大量保護管束案件未能獲得少輔會輔導,要求釐清原因。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司法院、教育部在青少年犯罪防制成效不彰,犯罪率持續上升,特別是毒品問題向下延伸至國小。
  • 要求教育部重新落實道德教育,將「四維八德、禮義廉恥」等傳統價值觀納入教育,匡正學童品德。
  • 批評「14歲以下不罰」與「廢死」議題導致犯罪者無所畏懼,助長幫派吸收未成年人犯罪,要求法務部挺直腰桿依法執行死刑。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烈倡議將「監獄友善犬貓」計畫制度化,推廣至矯正學校及監獄,透過動物治療協助受刑人與少年情緒穩定、學習技能,並促進社會化。
  • 引用國際及國內成功案例,如臺北榮總治療犬Oba、校園友善犬、新竹監獄犬訓班,證明動物治療的正面效益與低再犯率。
  • 承諾協助法務部媒合農業部、獸醫師公會及動保團體等資源,克服經費與技術困難,要求法務部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計畫報告,推動此永續政策。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指出監察院曾糾正矯正學校對身心障礙學生輔導不力,甚至施以戒具拘禁,要求法務部與教育部說明後續改進進度。
  • 關切矯正學校師資困境與專業度不足,特別是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輔導人力將於12月底退場,要求教育部與矯正署積極協調,確保資源延續。
  • 建議矯正署應促進4所矯正學校間的經驗分享,並要求教育部與國教署大力支持,將資源帶入學校,加強對原生家庭匱乏兒童的關懷與陪伴。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敦品中學教師與心輔人力缺額問題,要求矯正署說明補足計畫與時程,並於1個月內提交詳細調查報告與最適切的心輔人力配比標準。
  • 指出青少年物質濫用呈現多元化趨勢,特別是咖啡包、笑氣等便宜、易攜帶且管制不成熟的新興物質,使用地點也更分散。
  • 要求法務部、教育部、衛福部、警政署於1個月內針對物質濫用多元化、使用地點分散及管制機制不成熟等問題,提出應對政策報告。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關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涉嫌對未成年女大生性騷擾案件,質疑其行為是否構成兒少性剝削。
  • 要求法務部對該「惡狼檢察官」嚴加管束,並研擬退場機制,以維護司法形象與社會信任,保護未來受害人權益。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逐年上升,特別是國小案件最多,質疑現行法治教育不足以有效防範。
  • 要求教育部檢討精進法治教育,並與學校老師討論,提出更有效、更貼近學生需求的防範措施。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倡導少年矯正後應實施「關係轉銜」而非僅「資料轉銜」,建議矯正機關放寬面會時間,讓社工與家長提早介入建立關係。
  • 關切少輔會人力不足、開案率偏低及偏差行為少年轉介機制不明確,可能導致兒童漏接,要求內政部儘速補足人力並檢討法規調整。
  • 質疑曝險少年問題比偏差行為更嚴重,但相關法規對曝險少年轉介資源卻使用「得」而非「應」,要求檢討調整。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指出黑幫吸收少年方式已轉變為利用通訊軟體,現行法制應納入考量以提升嚇阻效果。
  • 質疑組織犯罪條例第4條第3項對招募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成效不彰,因實務上難以追溯到集團主謀,僅能處罰低階招募者。
  • 建議法務部研擬修法,將犯罪集團主事者納入處罰範圍,並考慮將兒少福利保障法中部分行為態樣移植至組織犯罪條例,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障。
  • 要求法務部提供敦品中學課表、輔導人員與少年人數比例資料,並請偵查機關適度公開食安案件調查進度以安定民心。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承諾將要求高檢署瞭解洩密事件,並指示北檢徹查im.B案秘密證人資訊洩漏,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 承諾要求高檢署針對88會館行政調查報告內容虛偽不實的質疑進行瞭解,並要求新北地檢署在不影響刑事偵查下儘速完成行政調查。
  • 同意將研議加強敦品中學教導員與輔導教師考核、完備警衛隊應變程序,並加強督導。
  • 強調檢察機關積極查察賄選與選舉賭盤,並防範中國介選,已發揮遏阻效果。
  • 認同青少年犯罪問題應從教育教化著手,並承諾將與司法院、教育部共同檢討精進防制成效,尤其針對校園毒品問題。
  • 同意研議下修K他命毒品持有公克數,並將尊重毒品審議委員會意見,朝更嚴格的方向檢討修法。
  • 承諾將要求臺北地檢署嚴加管束涉嫌性騷擾的檢察官,並研擬相關退場機制,以維護司法信任。
  • 認同導入動物治療有助於少年與受刑人教化,承諾將結合社會資源,先從試辦開始,並於1個月內提出評估計畫報告。
  • 表示法務部將持續查緝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集團,並承諾研議修法,將犯罪集團主事者納入處罰範圍,以彌補現行組織犯罪條例的漏洞。
  • 承諾在不影響辦案情況下,適度公開重大食安案件偵查進度,以安定民心。

邢泰釗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 承認洩漏吹哨者及秘密證人資訊「當然不應該」,承諾將回去瞭解事件發生原因,並要求檢察系統改進。
  • 表示國安案件量刑普遍過低,但蒐證困難,因資金流、人流、資訊流多在大陸,呼籲國會支持法令完備。
  • 承諾將對何建華案判決無罪提出上訴,並與承辦檢察官研究蒐證突破方式。
  • 表示88會館案刑事調查持續進行,行政調查非職權範圍不便評論。

謝靜慧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

  • 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中前案塗銷條款正在審慎評估修訂,可能加設條件以確保矯正成效。
  • 說明司法院規劃成立北部少年家事法院,涵蓋北北基桃地區,並評估合設的可行性。
  • 指出少年法官人力嚴重困窘,全國調保官約200餘名,新北地區案件量最高,已提出增補380名調保官的建議,但需行政院修正總員額法支持。
  • 澄清少年法官專業訓練分為首次取得證照(1年60小時)與換證(3年60小時),並表示遴選辦法正在評估中。

吳林輝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

  • 認同法治教育應向下扎根,融入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教導孩子正確價值觀與情緒管理。
  • 表示教育與警政署每3個月定期召開聯繫會報,共同研討青少年犯罪防制問題。
  • 說明已製作反詐騙、反毒等懶人包與短影音,提供學校宣導運用,並強調新興毒品宣導。
  • 承認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員配置不足,已提出具體建議增補人力,並推動學生輔導法修法,將輔導人員比例從1:1200調整為1:900。
  • 強調品德教育、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將持續努力在課程中落實核心價值,如互相尊重、正義、公平。
  • 說明教育與地檢署有緊密聯繫,安排法律講座,並與警政署建立三級聯繫平台維護校園安全。

周幼偉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表示近年少年嫌疑犯增加主因是詐騙案件車手與三、四級毒品施用者增加,警政署全力查緝車手以追查上游。
  • 說明校園毒品問題因校園自治有困難,但警政與教育單位有三級聯繫管道,並非完全失效。
  • 說明新制少輔會行政先行旨在預防偏差行為,目前開案數1200多件,人力260餘人,剛開始實施,會與教育、社政、衛福單位配合。
  • 表示少輔會移送少年法院有一定標準,目前尚未遇過少年法庭認為移送不當而退回的案例。
  • 指出若少輔會能提升為縣政府一級單位,將能整合更多社會安全網資源,而非僅限於警察預防部分。
  • 說明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時,學校有作業流程通報分局,警方會立即介入處理,並強調此類個案發生率不高。

周輝煌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 說明敦品中學學生騷動事件是因學生對自習課安排有意見,要求外出打籃球導致,處理過程啟動區域聯防,約3小時平息。
  • 承認敦品中學教導員新人較多,管教技巧有待加強,將透過在職教育強化。
  • 表示少年矯正學校會強化個別化處遇,依學生意願加強職業訓練、考證照或學籍轉銜。
  • 說明矯正學校有引入監獄犬及陪伴犬的經驗,未來將評估朝高齡受刑人或身心障礙者方向推動,但需資源與經費配套。
  • 說明監察院糾正案後,矯正署與教育部國教署定期召開指導委員會,但心理師、社工師等12名新設人員將於12月底退場,希望能繼續獲得支持。
  • 說明矯正學校教師缺額55名,有聘用代理教師,將積極招募,並與教育部研商解決方案。
  • 表示敦品中學編制有3名輔導老師,並無缺額,但誠正與明陽中學有缺額,會優先處理。

葉信村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組長

  • 說明國教署自107年起持續支援矯正學校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力,若矯正學校提出申請,會視情況繼續協助。

相關後續

  • 法務部承諾將要求高檢署針對洩密事件與88會館行政調查報告進行瞭解,並要求新北地檢署在不影響刑事偵查下儘速完成行政調查。
  • 法務部承諾將與司法院、教育部共同研議校園毒品防制草案,並於3個月內提出。
  • 法務部承諾將於會後提供青少年犯罪再犯率的書面資料。
  • 法務部承諾將評估導入動物治療計畫,並與屏東科技大學等專業機構合作,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計畫報告。
  • 內政部警政署承諾將儘速請各縣市加強補足少輔會人力,並提供未開案原因報告。
  • 法務部、教育部、衛福部和警政署承諾於1個月內針對物質濫用多元化、使用地點分散及管制機制不成熟等問題,提出應對政策報告。
  • 矯正署承諾於1個月內提交敦品中學事件詳細調查報告,並盤點心輔人力資源配比。
  • 法務部承諾將提供組織犯罪條例第4條第3項成年人被起訴定罪的件數統計。
  • 法務部承諾研擬將犯罪集團主事者納入組織犯罪條例處罰範圍,並評估將兒少福利保障法中部分行為態樣移植至組織犯罪條例。
  • 矯正署承諾將準備敦品中學課表、輔導人員與少年人數比例的相關資料。
  • 委員劉建國、張雅琳、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最高檢察署決議(一)「檢察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法務部主管113年度預算凍結討論事項第1案至第5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132201
卷/期/冊
113/22/1
發布日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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