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核電延役、核廢處理及溝通挑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3-28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核電廠延役與除役、核廢料儲存與最終處置、日本含氚廢水監測、輻射防護、原子能科技發展及社會溝通等議題。多位委員關切能源政策、核安會職責及核廢處理困境,要求核安會強化專業評估與民眾溝通。陳主委則強調核安會獨立管制職責,並說明各項業務進度與挑戰。
討論事項一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東陽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核能安全委員會改制後之業務概況,包含核電廠運轉與除役安全管制、輻射災害整備、輻射醫療品質提升、放射性廢棄物安全管制、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監測、原子能科技創新推廣及社會溝通與參與等重點。
- 質詢環節則深入探討核電廠延役可行性、核廢料(濕式與乾式貯存、最終處置場)處理進度與困境、核能發電成本評估、國際核能趨勢與臺灣能源政策、核安會溝通效能及核能人才培育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核電廠延役與能源政策: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核電延役以解決電價上漲及能源需求,引用國際趨勢及核能低成本優勢;陳主委則強調延役涉及國家能源政策、社會共識、法規修正及個別機組安全評估,並非單純技術問題。
- 核廢料最終處置與乾式貯存:委員普遍質疑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遙遙無期,且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卡關(水土保持爭議及擔心成為永久處置場)而無法啟用,導致燃料棒無法移出,影響除役進度,陳主委承認此為最大困境。
- 核能安全定位與溝通:委員質疑陳主委對「核能是否安全」的回應過於模糊,認為核安會應明確表態以建立民眾信心;多位委員批評核安會的社會溝通(如科普活動、警報識別率、網站資訊揭露)不足,未能有效傳達專業資訊與解除民眾疑慮。
- 核能發電成本:郭昱晴委員指出目前核電成本計算未完全納入核廢處理及除役成本,導致其「便宜」的印象可能被低估,陳主委對此表示同意。
- 核能人才培育與薪資:柯志恩委員和張雅琳委員關切核工人才斷層及國原院研究人員薪資競爭力不足問題,憂心影響未來原子能科技發展。
- 日本含氚廢水監測量能:萬美玲委員和陳秀寳委員質疑臺灣生物氚檢測量能(每年2,000件)與食品輻射檢測量能(每年7萬多件)差距過大,且碳14、碘129檢測能力仍在建置中,呼籲提升監測技術與頻率。
- 兩岸核安交流中斷:翁曉玲委員指出自2015年起兩岸核電安全交流中斷,對中國沿海核電廠安全資訊不透明表示擔憂,呼籲核安會儘速重啟交流。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引用英國、Amazon及美國重啟核電等國際趨勢,主張臺灣應考慮核電延役,以降低電費並確保能源安全。
- 質疑核安會對核二、核三廠延役在安全專業上的可行性判斷,並指出美國半數核電廠皆已延役且安全無虞。
- 呼籲核安會應超前部署,為核電延役進行規劃與安全體檢,不應受政治意識形態影響。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核二廠除役進度因環評爭議而技術性延宕,並批評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小組在核廢料中期貯存規劃上消極無效。
- 指出核電延役執照申請期限(5到15年)應配合國際趨勢縮短,並修法因應未來緊急使用核能的可能性。
- 關切臺灣核融合技術與國際差距遙遠,以及核工人才培育不足,認為政策導致優秀核工人才流失或發展受限。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與核安會對核電延役準備的態度,認為雙方互推責任,且核安會尚未啟動具體修法研擬。
- 關切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槽水土保持計畫因新北市政府卡關的協商進度,批評主委掌握資訊不足。
- 對日本福島含氚廢水排放的生物氚檢測量能不足(僅2,000件/年)表示擔憂,要求提升檢測量與技術(碳14、碘129)。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質疑主委對「核能是否安全」及「核廢料能否安全處置」等基本問題回答猶豫,認為核安會應堅定確保核能安全。
- 強調國際社會仍擁抱核電,核能具穩定發電、零碳排及成本最低等優勢,呼籲核安會排除意識形態,提供客觀專業資訊。
- 關切核電廠除役與延役僅差修法,並呼籲加速核廢料深層掩埋等永久處置機制的評估與建置,不能一再拖延。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批評主委對核安問題的回答模糊不清,並引用核四前廠長王伯輝觀點,認為核四廠設計安全,可考慮由半導體業者接手。
- 指出目前核一、核二、核三廠內核廢料貯存現階段安全無虞,但乾式貯存槽啟用延宕,影響除役進度。
- 質疑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進度緩慢,原定115年完成調查評估的期程恐延至118年,呼籲加速確定選址方向。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關切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因地方政府卡關,影響燃料棒移出,並詢問室內乾貯設施的招標進度。
- 質疑核電發電成本(1.65元/度)未計入核廢處理與除役成本,可能被低估,呼籲重新檢視。
- 對COP28氣候峰會「核能三倍」倡議持保留態度,指出德國已駁斥此說法,認為核能並非最便宜、方便或安全。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堅決反對核三廠延役,因臺灣尚無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且核一、核二廠濕式貯存已超載,乾式貯存場亦無法啟用。
- 反對取消核電廠延役申請期限,強調延役應務實考量核廢料處置問題,而非僅修法。
- 要求核安會澄清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需符合地質、工程及社會溝通等多重嚴苛條件,澄清「核廢料放我家」的不實說法。
- 呼籲核安會持續更新烏克蘭核電站安全資訊,以供國人掌握。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關切全球核能高峰會共識及鄰近國家核電廠興建計畫,要求核安會掌握國際趨勢並評估對臺灣的影響。
- 指出臺灣在NTI核材料安全指數評比中,安全防護分數高但未見核安會積極宣傳,要求加強資訊揭露。
- 建議核安會加強民眾溝通,特別是針對日本含氚廢水排放的疑慮,並提升碳14及碘129的檢測能力。
- 批評核安會YouTube頻道訂閱數與觀看次數低迷,宣傳力道不足,未能有效取得民眾信任。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強調社會溝通與科普活動的重要性,質疑核安會新年度全民參與事務諮詢委員會及科普活動規劃資訊不足。
- 建議核安會與民間或政府機構合作推廣科普資訊,提升活動能見度。
- 關切心導管攝影醫護人員環境曝露風險評估研究進度,並追蹤游離輻射防護法修法作業進度。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指出核電廠延役需耗費大量時間進行老化評估與安全分析,且核一、核二廠燃料池已滿,乾式貯存池卡關,導致延役不切實際。
- 質疑歐盟將核電視為綠能的前提(3.5代機組、2050年前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臺灣皆不符合,認為核電非務實解方。
- 關切國原院研究人員薪資低於業界,可能影響人才招募與留任,要求檢討敘薪標準。
- 質疑日本含氚廢水監測數據更新頻率不足且部分資料已超過一年,要求提升監測即時性與頻率。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引述外交家雜誌報導臺灣能源不安全,並質疑核安會對半導體業者自建核電廠的態度。
- 主張SMR小型核能模組適合臺灣,但主委提及美國Idaho國家實驗室停止相關計畫因不符商業利益。
- 關切日本進口香菇檢出微量輻射銫,並質疑日本大熊分析研究中心是否具備ISO認證,要求核安會提供第四次赴日查證報告。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反對核電廠延役,強調臺灣地狹人稠、處地震帶,核廢料處理艱難,延役將帶來巨大風險與成本。
- 指出中國沿海核電廠氚排放量遠高於福島,且資訊不透明,要求核安會提升西岸海流場分析能力,並將中國氚水監控納入科普推廣。
范雲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低放核廢料遷出進度緩慢及核一、核二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卡關而無解,要求核安會強化監督。
- 批評核子事故緊急警報識別率低,且缺乏針對新住民的多元語言警報,要求提升普及率並改善警報系統。
- 要求核安會提供書面報告說明核子事故警報的改善方式。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子事故警報缺乏辨識度,無法發揮實質疏散作用。
- 強調核能發電成本低、排碳少,是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工具,批評政府「非核家園」政策導致電價上漲、火力全開,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 質疑賴清德準總統「核電備用」說法,在核電廠停擺後如何實現備用功能。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主張核電廠延役必須先解決核廢料處理問題,指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18年來仍未定案,高放更難。
- 指出新北市政府不核發乾式貯存槽執照,導致核一、核二廠燃料棒無法移出,被迫提前關廠,存在安全風險。
- 強調核電廠延役必須以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並獲得在地居民同意。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糾正主委關於新北市不核發乾式貯存槽執照原因的錯誤說法,強調是水保計畫未通過,而非擔心成為最終處置場。
- 引用Amazon購買核電等國際趨勢,主張核電延役是為發展AI產業提供便宜、穩定、符合綠能定義的電力來源。
- 指出總統大選中兩位候選人支持核電延役的得票率達60%,認為社會已有共識,呼籲政府檢討核能政策。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引用Amazon購買核電廠案例,指出許多國家擴建核電,臺灣反其道而行,導致電價上漲。
- 關切中國大陸沿海55座核電機組的安全問題,強調其對臺灣安全影響重大,呼籲核安會儘速重啟兩岸核安交流。
- 指出現行原子能相關法規(如原子能法、核子損害賠償法)年久失修,不符世界潮流,要求核安會儘速研修。
相關人員回應
陳東陽 核能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核安會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將秉持專業、安全,確保核安管制獨立性,做好核安守護、核廢處理工作。
- 表示核電廠延役涉及國家能源政策、乾貯、核廢、法規及社會共識等多個面向,需個案檢視。
- 承認臺灣目前沒有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且中期貯存設施進展緩慢,乾式貯存設施因地方政府訴訟與審核卡關。
- 回應核能安全是複雜問題,不能簡單以「是」或「否」回答,強調發生事故則不安全,目前運轉中核電廠在安全條件下是安全的。
- 說明日本福島含氚廢水監測結果均在歷年變動範圍內,並將提升生物氚檢測量能至每年2,000件,推動碳14、碘129檢測能力建置。
- 承認核電發電成本若計入核廢處理及社會成本則可能被低估。
- 表示核安會是獨立安全管制機關,偏重專業、技術、安全,能源政策應由經濟部發言。
- 承諾將加強核安資訊宣導與民眾溝通,更新網頁並檢討YouTube影片品質,提升科普活動能見度。
- 同意核電廠延役若無法處理安全及燃料棒問題則相對困難。
李綺思 核能安全委員會綜合規劃組組長
- 說明全民參與事務諮詢委員會已修正組織設置要點,將頻次改為一年三次,首次會議預計4月召開,主題將著重輻射防護、醫療防護等與民眾相關議題,並關注輿情反應。
張淑君 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組組長
- 說明游離輻射防護法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預計3個月內有機會送回行政院,完成審議後將送立法院並進行溝通。
高梓木 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院長
- 說明國原院改制行政法人後,研究人員薪資部分來自自籌款,會謹慎評估,但去年招募103名額錄取82位,顯示仍具市場競爭力。
- 表示公務人員加給屬法人營運限制,不便公開,但承諾私下報告,並說明今年院聘薪資調漲5%,逐年檢討。
- 說明公務人員與院聘人員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制度不同。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2201
- 卷/期/冊
- 113/22/1
- 發布日期
- 2024-04-2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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