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投入公共建設與社宅政策、打詐及物價波動報告與質詢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4-0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財政部、金管會、內政部及國發會就「如何積極推動金融業投注國內公共建設,並達成社宅百萬戶之政策目標」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亦報告上次會議有關打詐策略、電價上漲對物價影響等議題的討論結果,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針對虛擬貨幣管理、詐欺查詢管道、信用卡掛失、公益彩券佣金及壽險資金投資社宅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研議。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宣讀並確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的議事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討論行政院主計總處、金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內政部、數位發展部就「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的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
- 重點關注虛擬貨幣詐騙、移工人頭帳戶問題及詐欺電信網路金融帳戶查詢整合。
相關爭議
- 移工人頭帳戶問題: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勞動部對離境移工結清帳戶持保留態度,認為移工仍可能有金融服務需求,導致防堵詐騙管道受阻。
- 虛擬貨幣管理與詐騙:顏寬恒委員指出虛擬貨幣市場知識不足導致投資人損失,且淪為詐騙目標,要求金管會研議有效市場管理、投資人保障及反詐騙宣導。
- 詐欺相關帳戶查詢整合:伍麗華委員、李坤城委員、王世堅委員提案要求金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及內政部應整合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查詢管道,以利民眾使用。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注移工人頭帳戶成為詐騙溫床,建議移工離境應結清帳戶以有效防堵詐騙。
- 要求金管會儘快與勞動部協商移工離境帳戶處理機制,並一個月內提供結果。
- 提案要求金管會研議虛擬貨幣市場管理、投資人保障及反詐騙宣導。
- 提案要求財政部國庫署加強違禁菸品查緝,防止逃漏稅捐。
- 提案要求財政部召集交通部、衛福部清查自由貿易港區儲存電子煙、加熱菸元件的目的用途及後續措施。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指出虛擬貨幣市場知識不足導致投資人損失,並淪為詐騙目標,要求金管會研議有效市場管理、投資人保障及反詐騙宣導。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及內政部應整合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查詢管道,以利民眾使用。
- 提案要求金管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成立信用卡單一掛失窗口。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及內政部應整合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查詢管道,以利民眾使用。
- 提案要求金管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成立信用卡單一掛失窗口。
王世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金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及內政部應整合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查詢管道,以利民眾使用。
- 提案要求金管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成立信用卡單一掛失窗口。
相關人員回應
莊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回應移工離境帳戶結清建議,表示勞動部持保留態度,認為移工仍有金融服務需求,將持續與檢調及勞動部協商。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已從檢調單位獲悉移工人頭帳戶問題,正與移民署討論規範方式。
- 指出若帳戶涉犯罪,檢調單位指示後即可列為警示帳戶凍結。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陳玉珍、王美惠、陳冠廷、黃健豪、葉元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虛擬貨幣市場管理、保障投資人並加強反詐騙及相關宣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以及內政部針對涉及詐欺之電信、網路及金融帳戶應有一整合之查詢管道。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研議成立單一掛失窗口提供民眾便捷金融服務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電價大漲及央行升息對物價波動的影響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討論電價大漲及中央銀行升息對物價波動的影響。
- 探討政府各部會對物價上漲率的預估差異以及其對民生經濟的影響。
相關爭議
- 物價上漲率預估差異:顏寬恒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央行及國發會對全年CPI年增率預估值不同,要求釐清以何者為準。
- 電價調漲對物價影響:委員關切電價調漲對物價的連帶影響,特別是房租上漲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央行、國發會對今年全年CPI年增率預估值不同,要求釐清應以主計總處數據為準。
- 提醒電價調漲對物價指數的影響,過去預測未納入調漲設計。
相關人員回應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解釋物價上漲率預估差異來自模型參數設定不同,但預測值皆在合理區間。
- 表示物價預估會以主計總處數據為主,央行與國發會亦有各自預測需求。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顏寬恒、陳玉珍、徐巧芯、吳春城、葉元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如何積極推動金融業投注國內公共建設,並達成社宅百萬戶之政策目標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探討如何引導金融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及社會住宅興建,以達成政府百萬戶社宅政策目標。
- 討論議題涵蓋公股金融事業投融資、促參模式、保險業資金運用、永續發展債券發行、社宅興建進度與土地取得、租金補貼政策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等。
相關爭議
- 社宅興建進度與目標達成疑慮:林德福、賴士葆、郭國文、李彥秀、張啓楷等委員質疑蔡政府20萬戶社宅目標未能如期達成,質疑內政部將興建中、待開工納入計算有「糊弄」之嫌,並對賴政府百萬戶社宅目標的實現性表達擔憂。
- 金融業投資公共建設意願低:多位委員指出壽險業等金融機構投入國內公共建設的資金比例偏低,傾向投資國外,質疑現有誘因不足,要求金管會和財政部提出更具體的引導措施和KPI。
- 永續發展債券發行規劃模糊:王鴻薇委員質疑內政部規劃發行1兆元永續發展債券以支應社宅資金,但未與央行、財政部、金管會正式開會討論,且發行時程、金額及對金融市場影響不明。
- 社宅土地取得與標籤化問題:郭國文委員指出新開發區抵費地興建社宅常遭周邊居民反對,導致推動困難;黃珊珊委員關切新區開發預留土地數量不明。
- 包租代管誘因不足與租金上漲:李彥秀委員指出包租代管免稅額度(15,000元)在都會區誘因不足,建議應依縣市差異或提高額度以鼓勵房東參與;羅明才委員及李彥秀委員關切租金持續上漲對年輕人的影響。
-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停滯:黃國昌委員及陳玉珍委員批評財政部對財劃法修法承諾跳票,導致中央與地方財政垂直分配不均,且金門等離島地區稅收貢獻與分配不成比例。
- 委員餐敘與金融監理公正性:郭國文、李坤城、林楚茵委員質疑財委會召委透過保險局邀約壽險業者餐敘,恐影響金管會金融監理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民間金融業參與社宅興建聯貸案的誘因不足,導致參與度低。
- 詢問財政部引導金融業投資公共建設需考量收益性、安全性及流動性,並建議擴大租稅優惠。
- 關切金管會調降保險業投資公建風險係數後成效不如預期,認為問題可能出在公共建設標的收益率不足。
- 指出2023年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件數及金額創近年新低,要求檢討誘因。
- 提案要求財政部會同內政部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案,提出擬發行金額、銷售對象等相關問題,並於2個月內提報財政委員會。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支持政府以抵費地成本價向地方政府購買土地興建社宅,並要求擴及各縣市。
- 建議政府可彈性運用容積率,以容積獎勵換取建商興建社宅,節省國家資源。
- 要求財政部將都更後公有土地分回的房屋優先納入社會住宅,而非標售。
- 關切都更時程獎勵即將到期,建議內政部考慮延長政策以避免趕掛建照亂象。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ETF 00940變質為當沖工具,要求金管會調查並加強對投資人宣導長期穩健投資理念。
- 批評蔡政府20萬戶社宅目標跳票,認為新完工戶數遠低於宣稱數字,並質疑賴政府百萬戶社宅目標的實現性。
- 關切住都中心規劃發行1兆元永續發展債券,要求財政部說明發債規劃、時間表及與財政部協商進度。
- 提案要求財政部國庫署加強違禁菸品查緝,防止逃漏稅捐,並於1個月內提報財政委員會。
- 提案要求財政部召集交通部、衛福部全面清查自由貿易港區儲存電子煙、加熱菸及載具的數量、目的用途及後續處理方式,並於1個月內提報財政委員會。
- 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分配比例,並研擬依物價指數連動條款作為未來調整給付依據。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宅完工數緩不濟急,房租物價指數、房價所得比及房貸負擔率均創歷史新高,社宅中籤率低,顯示供不應求。
- 質疑內政部對賴政府8年25萬戶社宅興建目標的達成信心,認為土地取得困難及標籤化問題會拖慢進度。
- 建議財政部應發動跨部會討論,如何透過促參模式加速公共建設(包括社宅)的推動。
- 質疑財委會召委透過保險局邀約壽險業者餐敘,此風不可長,恐影響金管會金融監理公正性。
- 建議國發會成立專案小組,統籌協調財政部、金管會及內政部,解決國內資金過剩但投資管道不足的問題,引導壽險資金回流投資國內公共建設。
- 提案要求國發會邀請金管會、財政部、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研議透過增加促參紅利,鼓勵壽險業資金回流投資社會住宅等公共建設,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證期局在財政部不知情下召開當沖證交稅減半延長公聽會,認為此舉茲事體大,應充分溝通以避免影響股市。
- 關切證期局建議當沖證交稅減半延長5年,認為此恐成為「天條」,未來難以取消,建議應思考是否違反納保法。
- 肯定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要求新光金增資以達資本適足率200%上的強硬立場,認為對保戶權益有正面影響。
- 支持包租代管政策,但認為現行15,000元免稅額度在都會區誘因不足,建議可依縣市差異或提高額度,以鼓勵更多房東參與。
- 強調對於立法委員來說,傾聽業者與員工意見,並為合理權益提案爭取,是正常問政行為。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反對刪除預算法中關於特別預算的條文,認為可能導致國家在面對重大災害或政事時缺乏即時財源。
- 關切社宅興建進度緩慢,以臺南市為例,認為與經費來源無關,主要問題在於招標困難及缺工缺料。
- 建議政府應考慮以BOT、OT、ROT等促參模式,引導民間游資投入社會住宅興建,以實現三方共贏。
- 提案要求內政部評估各類民間參與模式投入社宅興建的可行性,檢討社宅入住標準並提出弱勢優先方案,以及要求財政部評估公股行庫統籌募集建設資金的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年輕人居住問題,指出20歲至40歲年輕人自有住宅比例偏低,且租金持續上漲,對年輕人生活造成巨大壓力。
- 建議政府應有效引導國內龐大超額儲蓄及保險業資金(約35兆元)投入公共建設,創造更多投資管道,並參考新加坡組屋經驗。
- 要求金管會參考新加坡作法,加強與金融業者良性溝通,並鼓勵其提高員工薪資,以改善國內薪資長期凍漲問題。
- 關切ETF 00940上市首日下跌,憂心影響廣大投資人權益,建議投資人應著眼長期投資。
- 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分配比例,並研擬依物價指數連動條款作為未來調整給付依據。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成為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主管機關的適當性,認為此舉恐鬧國際笑話,因全球多由金融主管機關監管,關切國發會是否具備金檢權及防範內線交易的能力。
- 關切ETF 00940上市首日跌破淨值,以及市場上對其名稱誇大宣傳的諷刺現象,認為金管會應加強控管誇大不實的行銷話術。
- 指出國內超額儲蓄龐大但民間投資率偏低,建議行政院應整體思考如何將龐大資金導入公共投資,提升民間投資率。
- 質疑內政部規劃發行1兆元永續發展債券以支應社宅資金,但未與央行、財政部、金管會正式開會討論,且發行時程、金額及對金融市場利率波動影響不明。
- 強調立法委員聽取業者及員工意見屬正常問政,並為合理權益提案爭取,不應被惡意操作或質疑公正性。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反對在野黨提案刪除預算法中關於特別預算的條文,認為這將導致國家在面對天災地變、重大經濟事故時,財政部無法籌措即時財源。
- 關切新光人壽及三商美邦人壽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詢問金管會解決方案,並傾向大股東現金增資。
- 質疑國民黨召委羅明才透過保險局邀約壽險業者餐敘,認為此舉不恰當,恐影響金管會監理公正性,並要求公開參與業者名單及討論內容。
- 指出壽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比例極低,甚至低於投資俄羅斯國債,要求金管會定出KPI,引導壽險資金留在國內投資公共建設。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促參成效不佳,指出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總額佔比不到一成,且壽險資金投入公建金額創近年新低,要求提出具體吸引誘因。
- 建議財政部應開發更多案源,完善法規,並透過招商大會等方式吸引民間資金,特別是保險業資金投入長年期、穩定報酬的民生公用事業等公共建設。
- 關切內政部對20萬戶社宅目標的達成時程,以及未來百萬戶社宅目標的實現性,特別是臺中市中央與地方社宅進度差異。
- 詢問租金補貼金額是否會因物價上漲而提高,以因應萬物齊漲的現況。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銀行電話行銷應遵循原則,並約束網路廣告誇大不實、誘騙民眾貸款的行為。
- 關切公股銀行在辦理重大公共建設專案貸款上,臺灣銀行僅投入1件但金額龐大,詢問財政部對件數與金額的看法。
- 指出公股行庫人壽部門未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且臺銀人壽在配合政府政策公共投資中為零,要求財政部督導公股行庫積極投入。
- 建議財政部應將公股行庫董事長、總經理的績效評鑑納入配合政府政策達成目標的獨立計分,以提供誘因。
- 提案要求國發會邀請金管會、財政部、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研議透過增加促參紅利,鼓勵壽險業資金回流投資社會住宅等公共建設,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關切內政部達成12萬戶社宅興建目標的進度,憂心營造業缺工導致趕建影響品質,並要求社宅興建不應排擠其他公共建設。
- 質疑內政部未來8年13萬戶社宅興建目標的土地來源規劃不明確,要求提供具體計畫細節。
- 指出住都中心融資利率可能高於中央政府公債,建議應確保發行債券利率具競爭力。
- 批評保險業雖法規放寬但未投入社會住宅興建,要求金管會及內政部提出更多誘因,將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
- 建議財政部應建立公有土地清冊平台並定期公開,供民間查詢申請興建社會住宅,鼓勵民間參與,並研議將社會住宅及長照納入PPP模式。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關切金門養生健康照護產業專區及工商綜合專區開發案久未進展,要求國發會檢討並提供會後報告,釐清業者、銀行或離島基金不配合的原因。
- 指出金門離島地區開發建設貸款計畫執行率低,詢問國發會及財政部原因。
- 強調金門縣課徵菸酒稅金額遠高於中央分配款,每年流血輸出約29億元,導致金門財政困難,要求財政部支持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中菸酒稅分配條文,將80%稅收回歸金門縣。
- 建議財政部可先就財劃法中菸酒稅分配條文進行修正,以彌補金門長年來的財政損失。
王世堅 立法委員
- 批評中租迪和等租賃公司,在金管會約談時態度傲慢,要求金管會加強監管,維護政府威信。
- 批評ETF名稱誇大不實(如「臺灣價值高息」),認為是欺騙菜籃族、媽媽族等升斗小民,要求金管會應正名並加強控管行銷話術。
- 關切REITs引導資金進入公共建設,但擔憂其餘資金恐流入不動產市場炒作房價,要求財政部和金管會明確「一定比率」的公共建設投資比例。
- 指出捷運等具穩定現金流的公共建設缺乏資金,而壽險業資金卻不願投入,要求財政部和金管會積極規劃,引導資金投入,避免社會成本增加。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指出本國銀行對社宅放款金額與1兆元政策目標差距大,詢問金管會與內政部如何拉高放款數字。
- 建議內政部應加速規劃發行永續發展債券(如社會責任債券),以降低社宅資金成本,並提供具體時間表及額度。
- 建議內政部與國發會應設計獎勵機制,鼓勵民間企業興辦員工宿舍,參考台塑長庚醫護新村模式,透過都市計畫等政策工具要求企業配套,以解決員工居住問題並符合ESG精神。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嚴正譴責財委會召委透過保險局邀約壽險業者餐敘,認為此舉恐損害金管會金融監理的公正性,並造成不必要的聯想。
- 關切憲兵特勤人員意外團保連續4次流標,詢問保險局是否曾接獲國防部協助請求,並質疑公股行庫為何不願承保,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提供政策協助。
- 呼籲金管會及財政部應在必要時給予政策協助,而非僅以營運自主為由推託。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蔡政府8年12萬戶社宅目標確定跳票,並引用賴清德說法,要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明520前社宅達成率,批評其說法與事實不符。
- 指出內政部社宅興建進度圖顯示無法如期達標,要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停止硬拗,正視年輕人與弱勢團體對社宅的需求。
- 關切臺南市社宅完工戶數僅200多戶,遠低於預期,要求內政部加速興建進度。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批評賴清德準總統承諾修訂財政收支劃分法持續跳票,導致中央與地方財政垂直分配不均。
- 指出中央稅收佔88%,地方稅收僅佔12%,要求財政部針對擴大統籌分配款規模提出具體規劃方向。
- 建議財政部應以過去各政黨版本共識(如營業稅100%、菸酒稅81%納入統籌分配款)作為修法地板,並試算其對地方政府財政的影響(約增加3,000億元)。
- 批評財政部面對財劃法修法問題時持續打太極拳,不願面對跳票事實,並強調會主動推動修法。
相關人員回應
莊翠雲 財政部部長
- 鼓勵公股金融事業將ESG精神納入投融資考量,截至113年2月底,公股銀行辦理公共建設專案貸款餘額2,536.15億元,社宅聯貸授信金額3,849.42億元。
- 說明公共建設可採促參方式辦理,社宅已列為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可享租稅優惠,並以新北市青年住宅BOT案為例證實其加速興建成效。
- 表示金融業投資公共建設需考量收益性、安全性及流動性,民生公用事業、污水處理、焚化爐、物流中心及綠能、數位建設等具吸引力。
- 指出促參法本身已提供營利事業所得稅免徵減徵、關稅免徵等租稅優惠,並將擴大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以吸引投資。
- 回應社宅融資方面,表示政府部門會努力推動興建,若民間投資亦是好事,促參法已備齊相關法制。
- 回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表示地方政府意見分歧,會保障既有財源,但整體分配機制需綜合考量,難以單一調整。
- 回應金門離島基金及建設問題,表示公股行庫在金門地區貸款核准比例高,並無不願支持,金門促參案件可獲前置作業補助。
- 回應憲兵特勤團保流標問題,表示公股行庫依營運自主原則,未參與低價招標,但會尊重其金融專業及成本效益分析。
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金管會已開放銀行業透過授信、投資、證券化等多元管道,及保險業透過專案運用、不動產、有價證券等管道投資公共建設及社會住宅。
- 指出已修正保險法放寬保險業派任被投資公共事業董事席次比例,並發布獎勵方案鼓勵保險業投資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及公共建設。
- 強調已調降保險業投資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投事業的RBC風險係數,以鼓勵其間接投資國內公共建設。
- 規劃研議基金架構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開放一定比率資金投資公共建設,以引導資金投入。
- 回應ETF 00940問題,強調商品中性,業者應讓投資人了解風險,投資人也需了解任何商品都有風險,將研究ETF市場集中度問題。
- 回應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意願低問題,表示已盡力放寬法規,但仍需公共建設主政機關提供具誘因的標的、適當期間及報酬率。
- 回應與立委餐敘爭議,表示是應召委要求安排,若有不同意見,未來處理會更周延,強調金管會作為監理機關會關心產業但保持距離。
- 回應壽險業資本適足率問題,表示新光及三商美邦不足,已多次溝通,傾向主要股東應優先展現增資承諾。
- 回應壽險業投資國外多於國內公建,強調非強迫,因國內固定收益市場不足,若國內有適合標的,資金自然會留在國內,主管機關不宜定KPI強制投資。
花敬群 內政部政務次長
- 說明內政部推動只租不售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截至113年2月底,直接興建社宅9萬6,510戶,包租代管媒合9萬9,240戶,預計今年底皆可達標20萬戶。
- 提出未來8年(114-121年)住宅政策新目標為100萬戶(直接興建及包租代管各25萬戶,租金補貼50萬戶),將透過生活圈規劃、整體開發區納入社宅專區及都市更新等方式達成。
- 表示已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協助地方政府取得融資,國家住都中心亦採聯貸,未來將研議發行永續發展債券以降低利息負擔。
- 回應社宅進度問題,強調20萬戶目標今年底可達標,未來每年可決標近2萬戶,並表示社宅興建主要靠資金融通,民間銀行參與較少。
- 回應容積率問題,表示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由地方政府決定容積率、建蔽率,中央可撤銷超越都市計畫法授權的公告,並正在發展社宅與都更相容方案。
- 回應社宅興建速度慢,表示主要原因為招標困難、缺工缺料,但現在組織已建立,速度正在加快,並強調土地取得才是關鍵。
- 回應租金持續上漲,表示是常態,但強調政府有TPASS及多元協助方案,且租金補貼今年將達標50萬戶。
- 回應包租代管免稅額度,表示現行15,000元免稅額已相當具誘因,將持續觀察並滾動檢討額度,但齊頭式平等有其複雜性。
- 回應社宅入住標準與弱勢優先,表示完工數將近3萬戶,包租代管有7萬5,000戶可入住,租金補貼更具彈性,鼓勵民眾多元思考,未來數量增加後會調整遊戲規則,確保資源用在刀口上。
- 回應社宅發債規劃,表示仍處於評估、詢問與討論階段,住都中心目前無發債權力,需與金管會、財政部研究,即使發債也是分年陸續發行,資金管道多元是好事。
- 回應民間企業興辦員工宿舍建議,表示住宅法有獎勵民間興辦社宅條文,正在重新檢討可行性,但若投報率高恐有租金壓力,強調土地是政府蓋社宅最缺乏資源。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國內投資率上升但超額儲蓄持續累積,政府積極引導金融體系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及社會住宅。
- 介紹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由國發基金及公股銀行出資成立保證專款,降低銀行融資風險,已通過11個融資保證申請案,累積保證金額91.36億元。
- 指出金管會已調降保險業投資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投的風險係數,以引導保險資金。
- 說明內政部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協助地方政府及國家住都中心取得低利率融資,並研議發行永續發展債券。
- 表示財政部已將一定面積社宅列入促參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適用融資及租稅優惠。
- 回應私募股權基金主管機關問題,表示國發會基本上是PE Fund的主管機關,並會協同金管會進行相關管理。
- 回應國內超額儲蓄每年約3兆元,保險業總資金約35兆元,贊成將其引導至國內公共建設,如增加促參案件、發展綠色永續債券市場及REITs等商品。
施瓊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回應與立委餐敘爭議,表示是應召委要求讓財委會新進委員認識業者,到場才發現無民進黨立委,餐敘內容為純粹交流,未談及資本適足率等議題。
- 回應憲兵特勤團保流標問題,表示保險局未收到國防部請求,但了解該案已由新光產物得標,原公司洽再保時因再保成本墊高導致金額提高。
李建賢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
- 說明透過促參模式,民間融資將更活絡,易取得資金投入建設,且興建與營運可由一家特許公司統一經營,提高效率。
- 表示促參案公共建設內部投資報酬率至少有5%至6%,其他公共建設可能更高,可吸引民間資金,實現政府、企業、民眾三贏。
徐燕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副署長
- 回應國有土地撥用給地方政府後納入都更並出售房屋問題,表示撥用土地僅限於社宅使用,並會進行管制,確保權變後分回房舍作為社宅。
- 表示會注意地方政府將公有土地都更後出售樓上房屋的情況。
彭英偉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報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的查緝成果,煙彈約84萬個,吸食器約49萬多個,數量龐大。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委員牛煦庭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會同內政部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發行永續發展債券案,提出擬發行金額、銷售對象等相關問題,並於2個月內提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國庫署加強違禁菸品查緝,防止逃漏稅捐,查緝成果及因應檢討精進措施,於1個月內提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召集交通部、衛福部針對電子煙、加熱菸及載具等項,全面清查目前儲存於自由貿易港區保稅倉庫數量、目的用途及相關後續措施因應處理方式,並於1個月內提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公益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分配比例,並研擬依物價指數連動條款,作為未來調整給付之依據。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國發會邀請金管會、財政部、內政部組成專案小組,研議透過增加促參紅利,以鼓勵壽險業資金回流投資社會住宅等公共建設,並於2個月內提出研議之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2401
- 卷/期/冊
- 113/24/1
- 發布日期
- 2024-04-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