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朝野就議事程序與法案實質內容激烈攻防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4-2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查多項國會改革法案,包括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修正草案。會議焦點迅速轉為朝野間對議事程序、散會動議使用時機與主席權限的激烈爭論,尤其針對上次會議主席「休息」期間的處理方式。儘管民進黨團強調其提案旨在強化國會自律與資安,國民黨團仍提出散會動議,最終以 6 票贊成、5 票反對、1 票棄權通過散會。
討論事項一
審查「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二、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民進黨黨團及部分委員所提之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旨在提升立法院問政職能、強化立委自律與課責,並確保議事安全。
- 核心議題涵蓋鬆綁立法院幕僚人事、增設資通安全處與資安長、推動國會遷建或擴建、明定性騷擾防治條款,以及強化秘密會議資訊保密規範。
相關爭議
- 議事程序爭議:翁曉玲委員與羅智強委員批評主席鍾佳濱於上次會議中宣布休息後「神隱」3小時,導致議事空轉,並質疑主席濫權。
- 散會動議使用爭議:羅智強委員指控民進黨團上次會議提出 40 次散會動議,卻反過來譴責國民黨團提散會動議,認為民進黨雙重標準。
- 主席權限與議事中斷:翁曉玲委員提案要求主席宣布休息時應明訂起訖時間,若超時 20 分鐘未到場即自動散會,以避免議事中斷及主席恣意濫權。
- 委員會審查權限與黨團協商:柯建銘委員批評國民黨團以散會動議阻撓法案實質討論,不願讓所有版本併案審查,形同「沒收委員會」的審查權。
- 國會改革誠意:翁曉玲委員質疑民進黨團未將賴瑞隆委員關於召委無法主持會議時代理主席的提案納入審查,顯示民進黨團並無改革誠意。
- 少數黨議事攻防權利:沈發惠委員與柯建銘委員強調,散會動議是少數黨對抗多數黨人數優勢的唯一議事武器,符合議事規則,可避免肢體衝突。
- 法案實質內容討論意願:民進黨團吳思瑤委員強調其提案具高度社會共識且無政治爭議,如資安處、反 #MeToo、秘密會議保密等,質疑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為何反對審查並提散會動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旨在提升立法院問政職能,強化立院自律與課責,包括鬆綁幕僚人事、增設資通安全處與資安長、推動國會擴建或遷建。
- 提出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明定防治性騷擾與歧視行為,杜絕 #MeToo。
- 修正立法院議事規則,確保秘密會議內容不外洩,禁止攜帶通訊產品並簽署保密切結書。
- 強調民進黨團的國會改革提案具有高度社會共識,沒有政治性爭議,呼籲朝野理性對話與支持。
- 支持主席依議事規則第 25 條行使權限,酌定時間宣告休息,反對在野黨試圖阻撓討論的散會動議。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對上次會議主席鍾佳濱宣布休息後長時間未到場,導致議事空轉與延宕表示不滿。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主席宣布會議休息時應明訂起訖時間,若主席超時 20 分鐘未到場,會議應自動散會,以避免主席恣意濫權。
- 引用賴瑞隆委員提案,指出召集委員因故無法主持會議時應指定代理主席,質疑民進黨未將此案排入審查,缺乏國會改革誠意。
- 批評立法院委員會議出現主席神隱 3 小時的狀況不正常,認為這是不好的示範,讓民眾認為有立法委員是薪水小偷。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團在議事規則上雙重標準,指控民進黨上次會議提 40 次散會動議,卻譴責國民黨團提散會動議。
- 指責主席鍾佳濱上次會議「神隱」3 小時,稱其為「薪水小偷」和「神遁局局長」,支持翁曉玲委員提案補強議事規則漏洞。
- 主張國民黨團有權依照議事規則提出散會動議,以行使程序權利,不應被民進黨指責。
- 提及賴瑞隆委員的提案預言了主席「神遁」事件,並建議若主席再次「落跑」,可請沈發惠委員代理主席。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解釋散會動議是少數黨運用議事規則進行議事攻防的唯一武器,符合會議規範,不應被視為會議障礙或「亂搞」。
- 指出主席宣布休息協商是正常議事手段,尤其在爭執不下時,旨在促成協商,而非個人發明。
- 澄清民進黨團譴責吳宗憲主席是因為其在上次會議中未經委員會決議,逕自裁決保留條文,而非針對其主持權力。
- 強調少數黨使用議事規則可避免肢體衝突,放諸全世界議會皆然。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批評國民黨團以散會動議阻撓審查,不讓所有版本併案討論,形同「沒收委員會」,並指責其「不敢讓版本見天日」。
- 解釋民進黨團提散會動議是為凸顯國民黨團強行輾壓、不給討論的荒謬,是少數黨的議事武器。
- 指出過去立法院主席(包括韓國瑜、劉松藩、王金平)在議事衝突時宣布休息或停止開會以進行協商,是行之有年的議事手段,並非恣意濫權。
- 警告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的「國會多數暴力」與「毀憲亂政」行為將引發民意反撲,甚至可能導致「第二次 318 運動」。
- 呼籲國民黨團面對問題,針對法案內容實質討論,而非進行人身攻擊或模糊焦點。
傅崐萁 立法委員
- 批評柯建銘委員「時空錯亂」,指控民進黨過去 8 年執政時霸權輾壓在野黨,無申訴管道。
- 舉例民進黨過去阻撓疫苗採購調閱委員會的成立,指控其踐踏全民生命,無資格談民主。
- 反駁柯建銘委員發動群眾運動、霸佔立法院的說法,強調新民意將反撲,國民黨團是按照議事規則行事。
- 指責柯建銘委員以「王權思想」統治立法院,並對其人身攻擊言論表示不滿。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批評程序發言淪為「恣意自由搏擊」,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中對發言秩序的規範未被遵守,有人在台下隨意按麥克風進行人身攻擊。
- 公開請求兩位召委排審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的「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修正案,認為僅立法院卸任首長享有禮遇荒謬。
- 呼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正視基層司法人員過勞問題,應排定專案報告,回應法官、書記官因過勞而離世的司法體系震動。
相關人員回應
鍾佳濱 主席
- 回應上次會議休息是為維持各黨團版本能實質討論,讓不願討論的委員自行離開,他本人則在院內靜待會議推進。
- 說明議事規則中散會動議的性質與效力,指出其為「原子彈」,一旦通過,當日所有議程將無法討論;若表決失敗則為「空包彈」,僅延宕議案處理時間。
- 強調主席在議事規則第 26 條下有權酌定時間宣告休息,並非恣意濫權。
- 承諾將於星期三排定基層司法人員負荷問題的專案報告,並將盡可能排審更多國會改革相關法案。
- 提醒委員遵守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7 條規範,避免插言干擾、發言超時、辱罵或人身攻擊等行為。
相關後續
- 國民黨團提出的散會動議,經舉手表決,以 6 票贊成、5 票反對、1 票棄權通過,會議隨即散會。
- 所有原排定審查的「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均未進行實質討論。
- 主席承諾將於星期三排定基層司法人員負荷問題的專案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3201
- 卷/期/冊
- 113/32/1
- 發布日期
- 2024-05-1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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