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司法體系負擔檢討:聚焦人力、訴訟減量與科技應用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4-2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司法官與輔助人力過勞、案件量激增、總員額法限制、以及死刑存廢的憲政爭議。司法院與法務部報告了多項減量與科技應用措施,並呼籲行政部門支持增補人力。多位立法委員對現行改革成效表達質疑,並要求提出更具體且時程明確的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與質詢主要探討基層司法體系面臨的沉重工作負擔,以及如何透過行政程序簡化、訴訟案件減量及資訊科技應用來提升司法效率並緩解司法人員過勞問題。
- 核心議題涵蓋司法官員額不足、案件量持續增長、裁判書簡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推動、以及科技輔助辦案工具的應用成效。
相關爭議
- 司法過勞與人力不足:立法委員普遍關切近期司法官過勞事件,質疑司法院在人力增補上的成效與總員額法限制。司法院則強調案件量與繁雜度大幅增加,現有員額已達上限,亟需突破。
- 改革成效與基層感受:立法委員質疑司法院過去推動的濫訴防杜修法及司法改革對實際案件量的減輕效果有限,認為基層法官的負擔並未顯著降低。
- 死刑存廢與民意:部分立法委員強烈質疑大法官會議若做出死刑違憲解釋將違背主流民意和立法權,法務部則重申死刑合憲立場,但表示將尊重解釋結果並預擬方案。
- 人力運用與缺額:人事行政總處指出司法院仍有751名平均缺額,暗示員額未充分運用;司法院人事處則解釋這些為因應考試、分發及委外人力等浮動缺額,並非閒置。
- 裁判書簡化與科技導入效率:立法委員質疑司法院在推動裁判書簡化和引入科技輔助辦案工具的速度過慢,未能及時有效減輕法官負擔。
- 民事強制執行案件暴增:立法委員關切民事強制執行案件(特別是保險單執行)數量激增導致地方法院執行處壓力過大,要求司法院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 司法改革方向與複雜化:有立法委員批評過去的司法改革會議將制度改得更複雜,導致司法官工作量增加,人民對司法信任度下降。
立法委員發言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質疑民事訴訟法關於個案濫訴防杜的修法成效有限,3年僅駁回288件、裁罰53件,未能有效降低案件量。
- 強調司法院應積極與人事行政總處協商,調整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上限,以解決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
- 要求司法院加速落實裁判書簡化措施,並加強宣導實施。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大法官提出「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嗎」的言論,認為大法官若廢除死刑將侵犯立法權且背離80%民意。
- 指出地方法院案件數在 2016 至 2023 年間增長 27%,而法官人數僅增長 6%,導致司法官嚴重過勞。
- 承諾將提案修正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提高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員額上限,以終結司法過勞。
- 建議法務部應考慮案件更精緻的分工以減輕檢察官負擔。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對司法人員過勞犧牲生命感到心痛,認為司法改革應更積極。
- 堅決反對大法官廢除死刑,強調此舉將加劇治安惡化並增加司法人員辦案壓力,且違背民意。
- 呼籲法務部部長在卸任前堅定表達死刑合憲的立場,並呼籲總統賴清德就廢死議題表態。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肯定憲法法庭大法官解釋的獨立性,不應受外部影響。
- 對法官、書記官過勞問題表達關切,指出刑事案件量 3 年內增長 22%,導致司法人力緊繃。
- 要求司法院和法務部對法官和檢察官過勞問題提出更積極有效的措施,並檢討以結案量為中心的管理考核機制。
- 指出台灣法官與其他國家相比人數嚴重不足,呼籲國會支持增加員額。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批評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建議法官多參加戶外活動的言論,認為其對基層法官實際工作狀況脫節。
- 要求司法院在 1 個月內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報告,並提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質疑司法院與人事行政總處在人力缺額統計上的差異,要求司法院提供完整的員額分配與運用資訊,包括調院辦事法官人數。
- 指出地方法院民事強制執行案件積壓嚴重,特別是保險單執行案件,要求司法院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書面報告。
- 呼籲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循 2016 年慣例,於 520 總統就職前請辭,以建立憲政慣例。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強調法官「我很累」的心聲反映長期高工時、高壓力工作環境,應重視司法官過勞問題。
- 要求司法院在 1 個月內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改善措施和時間表。
- 關切書記官過勞及難以留才問題,要求司法院檢討改善書記官勞動環境,並擬定留才措施。
- 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應竭盡所能,在總員額法框架下爭取人力,並極大化員額運用效益,以緩解基層同仁壓力。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引用大法官釋字第 419 號解釋,指出五院院長請辭是禮貌性而非強制性,且同黨執政下無此慣例。
- 提出五大建議以減輕司法人員壓力並提升司法品質:增補司法人力、調整待遇、有效解決濫訴、落實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優化員工協助方案。
- 指出司法人員近 10 年出走潮破千人,法官缺額近 500 人,攬才與留才機制面臨挑戰。
- 建議司法院應向教育部學習高教人才育才、攬才、留才的經驗,並增加多元進用即戰力。
- 指出民事訴訟裁判費基準 21 年未調整,導致訴訟成本過低,可能鼓勵濫訴,建議研議調整。
- 要求司法院在 2 個月內針對其提出的五大建議方向提交研議報告。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質疑蔡英文總統任內司法改革 8 年,法官過勞問題仍未解決,且司法改革滿意度低。
- 指出新收案件數大幅增長 25%,但法官人力增加遠不及案件量增速,導致人力不足。
- 建議司法院應從減量著手,包括將法人登記、票據公示催告、收養認可等程序性業務移出法院,或由其他專責單位處理。
- 呼籲最高法院應增加自為判決比例,減少發回更審,以減輕下級法院負擔。
- 要求司法院 1 個月內針對其提出的減量建議給予書面回應。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對法官過勞事件表示心痛,認為司法院「休息半天去走一走」的建議並非積極解決方案。
- 強調司法院應勇敢大聲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爭取突破總員額法上限,從根本解決人力不足問題。
- 呼籲召開公聽會讓社會大眾了解法務部與司法院的人力需求,以爭取支持。
- 指出司法是人民最後一道防線,政府應積極解決司法人員過勞問題,確保司法品質。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公共政策擬定應參考主流民意,而死刑作為法定刑是台灣現行刑事政策,符合民意。
- 指出大法官過去 3 次解釋均認定死刑合憲,質疑現任大法官推翻前例並違背民意是否正當。
- 呼籲大法官應尊重主流民意與現行刑事政策,避免越權做出違背民意的解釋。
- 建議司法院應加強與教育部合作,從源頭推廣法治教育,從小深植法治觀念,以減少案件源頭。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指出檢察官每月平均收案量高達 110 件,全國新收案件 4 年內增長 47%,已達不合理負荷。
- 認為司法品質下降與過勞問題主要源於制度缺陷,而非司法官本身能力,批評過去司法改革使制度更複雜。
- 呼籲應補足人力,但更重要的是改革制度,簡化案件處理流程,避免將複雜案件簡易化。
- 建議除罪化部分對人民無意義的罪名,提高訴訟費用標準,擴大訴訟救助,並對假性財產犯罪收費。
- 提及兵役延長導致軍事審判轉移至普通法院,加重法官與檢察官工作量。
- 批評政治力量介入司法,導致大量案件增加基層司法人員負擔。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澄清 2016 年司法院正副院長請辭是因任期將屆,而非新總統就任的憲政慣例。
- 指出保單強制執行案件暴增,特別在台北地院和士林地院,造成法院巨大壓力,建議修法或協調統一格式流程。
- 強調法官是「人」而非「判決產生器」,質疑現行月均辦結案件數長期躺平,無法應對案件量激增。
- 支持從源頭控管案量,透過加強行政處遇、律師諮詢強化調解、加強程序審查等方式減少訴訟量。
- 要求司法院評估訴訟減量與行政簡化措施對案量減少的實際成效,並評估科技引進的幫助。
- 要求司法院明天起召開會議,合理評量各類案件所需的不同工作量,而非以單一結案數量為準。
- 指出中央政府總員額縮減,但司法院員額仍有成長,只是增幅趕不上需求,建議爭取將優遇法官員額不計入總員額,並將空出員額適當配置給書記官等輔助人力。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在死刑釋憲辯論中捍衛現行法律制度的表現。
- 呼籲大法官應尊重職務分際,不應越俎代庖取代立法權,並批評部分大法官可能對憲法認知錯亂。
- 質疑法務部是否怠惰於廢死修法,法務部回應有研究計畫但未提修法草案。
- 批評司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未見減輕人力配置方案,質疑改革玩真玩假。
- 指出司法院在引入科技簡化工作方面效率緩慢,數位化程度不及其他行政機關。
- 質疑司法院人力運用效率不足,認為增加員額並非唯一解方,應檢討內部管理,並彈性運用人力將庶務性工作委外。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認為大法官在廢死辯論中幾乎一面倒支持廢死,可能做出違憲決定,將引發民怨。
- 質疑大法官可以一再釋憲推翻過去的合憲解釋。
- 表明若大法官解釋死刑違憲,將發動公投推翻,並質疑公投與大法官解釋效力孰大。
- 批評法務部不執行死刑是基於行政命令,與大法官唱雙簧,迎合總統廢死意圖。
- 要求法務部部長明確表態能否接受死刑違憲的解釋。
相關人員回應
吳三龍 司法院秘書長
- 承認民事訴訟法防杜濫訴的修法成效有限,僅為解決案件量增長的一部分。
- 指出司法院目前預算員額已達 14,508 人,僅剩 492 個名額,已「緊繃」,亟需修訂總員額法突破上限以增補 5,536 名人力。
- 表示司法院已於 3 月 25 日司法首長會議發布裁判書簡化原則及參考範例,將加強宣導落實。
- 承諾將在 1 個月內回應法官協會聲明,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包括合理結案量、研考調整及辦案期限延長。
- 解釋司法院院長建議法官多參加戶外活動是出於善意,提醒注意身心健康。
- 承認書記官工作勞累是離職主因,將努力減輕書記官不必要負擔,並爭取合理薪資。
- 強調人民的司法受益權是政府一體需面對的問題,司法院將與相關機關共同克服人力短缺。
- 同意將研議調整民事訴訟裁判費,但需全盤考量法律扶助等相關議題。
- 表示會評估訴訟減量及行政簡化措施對案量或成長速度的影響。
- 同意將舉行會議,對不同案件的合理工作量進行評估,而非僅以單一結案數量為準。
- 承諾將爭取優遇法官員額不計入總員額,並將空出員額適當配置給書記官等輔助人力。
周玫芳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
- 表示法人登記、票據公示催告、收養認可等業務若能修法移出法院,將是很好的減量方向。
- 指出民事強制執行案件暴增,特別是保險單執行,已對台北地院和士林地院造成巨大壓力,司法院已啟動與金管會、壽險公會協調統一格式流程的機制。
- 同意研議調整民事訴訟裁判費,但需考量法律扶助等相對議題,進行全盤考量。
陳美彤 司法院人事處處長
- 解釋許宗力院長任內法官增長人數不如前任,是因為法官養成需 3 年,其任內初期分發法官為前任提報,而其大量提報的法官名額將由下任院長「收成」。
- 說明人事行政總處報告的 751 名缺額並非閒置,而是因考試、分發、列管等因素造成的浮動缺額。
- 指出司法院現有 14,508 預算員額,僅剩 492 人可增補,預計到 115 年將僅剩 100 人,強調員額已達上限。
- 強調書記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核心工作無法被非現職人員取代,因此亟需提高中央機關總員額上限。
- 說明司法院所有同仁均適用員工協助方案,並有離職原因調查與檢討改進機制。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承認檢察官工作負擔日益沉重,新收案件與日俱增,輔助人力不足。
- 說明法務部已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從 109 年至 114 年共增加 897 人,並爭取檢察官助理法制化。
- 報告行政簡化措施,包括推動「幫助詐欺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成立「立案審查中心」與「試行調解中心」、精簡查扣案分案規定、精進書類簡化及成立「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研議小組」。
- 報告訴訟減量措施,包括推動修法遏阻詐欺犯罪(洗錢防制法修正)、改革再議制度、鼓勵偵查中運用調解、通盤檢討實體法除罪化或擴大告訴乃論罪可行性。
- 報告科技運用措施,包括發展 AI 智慧輔助系統(自動生成書類初稿、產製詐欺案件附表、辨識數位卷證等)、推動內勤人犯遠距視訊解送、建置司法聯盟區塊鏈及 RFID 科技化贓證物庫管理系統、導入科技偵查犯罪(科技偵查指揮中心、金融資料查調電子化平臺、科技偵查輔助平臺)。
- 強調法務部立場堅定,認為現行死刑規定合憲,但會尊重憲法法庭解釋結果,並已預擬各種應對方案。
- 指出檢察機關法定員額 6,900 人,目前僅剩 286 個員額,同樣面臨人力不足困境,需要修正總員額法提高上限。
古元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
- 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已在 108 年修正,調增司法機關員額上限 1,100 人,並核增檢察機關員額 1,000 人。
- 指出司法院及法務部檢察機關獲增員額後,108 至 112 年平均缺額仍偏高,已請兩院研議加速補實措施。
- 表示將持續協處司法院及法務部透過資訊化、行政程序簡化或委外化等措施降低工作負擔。
- 對於委員提出修法提高總員額上限的意見,表示事涉修法影響層面廣,會帶回審慎研議。
相關後續
- 司法院承諾在 1 個月內提出減輕法官工作負擔的具體措施報告,並提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司法院將提供完整的員額分配與運用資訊,包括調院辦事法官人數,給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司法院將針對地方法院民事強制執行案件積壓問題,特別是保險單執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書面報告。
- 司法院將在 2 個月內針對立法委員提出的五大建議方向(攬才、待遇、濫訴、金字塔型訴訟、EAP)提交研議報告。
- 司法院承諾在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合理評量各類案件所需的不同工作量,據以調配案量並評估未來需求。
- 司法院承諾在 3 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衡量 10 年內優遇法官空出的員額,配合人事總處爭取併入未來整體員額需求,並就法官與書記官等為適當配置。
- 委員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3301
- 卷/期/冊
- 113/33/1
- 發布日期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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