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監委資格、政治中立與廢存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4-29
LawTrace 法律歷程:監察院組織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監察委員資格限制、政治中立性及監察院存廢議題。委員們就提案刪除部分監委積極資格、增訂消極資格限制提出質疑與支持,並針對監察院的政治性辦案提出多項指控。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則就提案影響、監察院職權與案件調查程序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兩項臨時提案,要求監察院調查其院長及特定監委的行為,而主法案則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討論為修正監察委員的積極與消極資格,以強化監察院的政治中立性並避免政治性任命,同時也觸及監察院的廢存必要性及其職權行使的公正性。
- 討論內容涵蓋監察院組織法修正案對總統提名權、監委多元性及人民集會結社自由的潛在影響,以及監察院在特定案件調查中是否存有政治介入的疑慮。
相關爭議
- 監察委員積極資格的刪除:提案委員徐巧芯主張刪除曾任立法委員或直轄市議員,以及富有政治經驗或主持新聞文化事業聲譽卓著者的資格,認為這些資格易帶有政治色彩且認定主觀。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則認為,此舉將限縮總統提名權,減少監委多元性,並指出過去許多具備這些資格的委員(如前立委)對政府運作熟悉,有助於監察職權行使。
- 監察委員消極資格的增訂:提案委員徐巧芯建議增訂「10年內曾加入政黨或參與任何政治活動者不得為監察委員」的限制,以確保監委超脫黨派。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反對,認為此限制過長,侵犯人民集會結社自由,且「政治活動」定義不明,恐造成實務執行困難並進一步限縮總統提名權。
- 監察院長陳菊涉嫌輔選爭議:黃國昌委員指控監察院長陳菊於2023年12月30日赴高雄舊城教會為特定立委候選人輔選,違反監察委員自律規範,且其對行程說法前後不一。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回應陳菊院長已發新聞稿澄清當天未見候選人,非助選活動,並表示監察院未收到正式檢舉,故未啟動自律調查。
- 監察委員高涌誠政治辦案疑慮:多位立法委員(黃國昌、羅智強、林思銘、吳宗憲、牛煦庭)指控監察委員高涌誠在「曲棍球案」、「卡管案」、「林智堅論文案」、「侯友宜舊案」等處理上存在政治介入、追殺異己之嫌,違反監察委員應超出黨派、保持中立的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則強調監委獨立行使職權,案件皆依正當程序處理,並表示紀律委員會需有具體證據才會啟動調查。
- 監察院存廢與功能定位:黃國昌、羅智強等委員強烈主張監察院已淪為「盲腸」、「廢物」、「東廠」,應徹底廢除或凍結其預算。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則重申監察院在修憲完成前仍有憲法功能,並強調其調查公務員違法失職的職責。
- 立法院對涉密人員赴中管制疏失:鍾佳濱委員質疑立法院未依法對包括立法委員在內的涉密人員赴中進行列管,可能存在行政怠惰。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表示,若有公務員怠忽職守,監察院可啟動調查,但立法委員非監察院管制對象。
- 監察院自律機制有效性:委員質疑監察院內部自律機制不足,未能有效約束監委的政治性言行。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表示,監察院有紀律委員會,但需有具體證據才會啟動,且幕僚長無權約束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委。
立法委員發言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監察院組織法,刪除監委資格中擔任立委/直轄市議員及富有政治經驗等條款,因其帶有政治色彩且認定主觀。
- 認為監察院應由完全中立的人擔任,無需具備政治或新聞文化事業背景。
- 主張增訂監委10年內不得參加政黨或政治活動的消極資格,並認為政治活動的界定並不困難。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主張廢除監察院,認為其已失去人民信賴且無用。
- 質疑監察院在光電弊案(特別是林文信案)及蘇丹紅食安案中未能及時啟動調查或有效處理。
- 公開檢舉監察院長陳菊涉嫌為特定立委候選人輔選,要求監察院啟動自律調查,不應由院長自行發新聞稿解釋。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會議僅排審單一委員提案的議程安排不妥。
- 認為提案刪除監委積極資格的理由(主觀認定)不成立,否則所有資格條款都應被刪除。
- 指出增訂10年內不得參與政治活動的消極資格,將使過去許多聲譽卓著的監委(如王建煊、張博雅)無法擔任。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認為監察委員的表現應重於其擔任監委前的經歷,刪除特定資格條款不合理。
- 質疑監察院調查侯友宜35年前舊案的政治性與針對性,但認同追查真相。
- 呼籲監察院應加強調查林宅血案,並對其調查受阻表示關切。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釐清監察院在1992年修憲後已非國會,其委員應獨立行使職權。
- 要求監察院提供過去依組織法第3條之1第1款及第6款提名之監委名單。
- 質疑立法院未依法列管涉密人員赴中,並公開要求監察院調查立法院相關公務員的行政怠惰。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認為監察委員組成應具多元性,刪除第1款及第6款資格恐限縮總統提名權及監委背景。
- 質疑增訂10年內不得參與政治活動的消極資格,因「政治活動」定義不明且難以查證,恐過度限縮人民集會結社自由。
- 呼籲監察院人權會應在兒少性剝削議題上發揮更大功能,提出具體建議。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監察院為「廢物」且「東廠」,並指責秘書長李俊俋與院長陳菊曾主張廢考監卻擔任現職。
- 主張應透過修憲、凍結組織法或預算等「三路並進」方式廢除監察院。
- 指控監察委員高涌誠政治辦案,追殺異己(如陳隆翔、余正煌),卻對陳宗彥等案視而不見。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指控監察委員高涌誠利用職權進行政治打壓,包括卡管案、林智堅論文案、段宜康曲棍球案,言行舉止具濃厚政治色彩。
- 質疑高涌誠監委關於「司法獨立存在的價值在於反抗多數」的言論,認為其違背司法獨立的精髓。
- 呼籲監察院秘書長應約束監委的荒腔走板言行,以維護監察院聲譽。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認同秘書長李俊俋當年廢除監察院的理念,但認為在廢除前應處理監察院內的「害群之馬」。
- 嚴厲批評監察委員高涌誠在陳隆翔案、卡管案、林智堅論文案及侯友宜案中的行為,認為其為特定人士打擊異己,毀憲亂政。
- 質疑高涌誠監委在約詢時對被調查人施壓的言行不合理。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長陳建仁不應代表監察院就侯友宜案發言,認為行政機關與監察院應保持獨立。
- 指出監察院人民書狀案件及調查報告數量減少,並質疑其公信力不足。
- 關切泰源監獄弊案及陳宗彥性招待案等,認為監察院應更積極調查以重建人民信任。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認為本次修法旨在降低監察委員任命的政治色彩,是因監察院自律不成而需他律。
- 質疑監察院過去曾撤回監察法第26條修正案,導致監察權行使的公信力下降。
- 再次批評監察委員高涌誠政治辦案,並質疑監察院內部自律機制未能啟動調查。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還原民進黨長期主張廢考監,並指責國民黨過去杯葛修憲提案。
- 反對國民黨版監察院組織法修正案,認為其刪除監委資格條款將嚴重限縮監委任命的多元性,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 批評增訂10年內政治活動限制過當,牴觸憲法保障的參政自由,且政治活動難以定義。
- 質疑立法院正副院長未能做到議事中立,呼籲立委應先自律再要求監委。
- 批評兩項臨時提案為針對性、選擇性的政治鬥爭,意圖左右監委辦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俊俋 監察院秘書長
- 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的資格限制是因應1992年修憲後監察院非國會定位而訂定,旨在廣納賢士。
- 刪除第1款(立委/直轄市議員)及第6款(富有政治經驗/新聞文化事業)資格,將限縮總統提名權,減少監委多元性,約占總人數30%至40%。
- 認為擔任過立委對政府運作熟悉,轉任監委後能快速進入狀況。
- 反對增訂10年內不得參加政黨或政治活動的消極資格,認為這侵犯人民集會結社自由,且「政治活動」定義不明確,實務執行困難。
- 監察院在擔任監委後有嚴格的自律規範,禁止參與政治活動或輔選。
- 光電案監察院已調查8案,彈劾多位地方首長及局長,針對林文信案可由監委提出新證據調查。
- 蘇丹紅案監察院已啟動重大案件調查中,預計6個月內完成。
- 澄清監察院長陳菊赴教會為訪友行程,未見候選人,非助選活動,且監察院未收到正式檢舉,故未啟動紀律委員會調查。
- 強調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幕僚長無權干涉其辦案。
- 表示林宅血案調查因部分資料檔案被銷毀而遇到阻礙,但委員仍在努力調查中。
- 同意提供過去依組織法第3條之1第1款及第6款提名之監委名單。
- 表示監察院對立法院修憲廢院的權限予以尊重,但憲法釋字第632號規定不能因單一機關不行使職權而停止運作。
- 解釋陳宗彥案彈劾未過是因欠缺證據能力,但另有委員調查台南地檢署簽結部分。
- 表示監察院不是為人民觀感而設立,而是調查公務人員違法失職。
- 強調監察院與立法院皆為憲政機關,應共同努力建立人民信心。
- 對於立法院公務員涉密人員赴中未列管的行政怠惰,若有委員正式檢舉,監察院將會調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面報告
- 尊重立法院對於本次監察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的決議。
- 說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僅協助總統府辦理監察委員提名作業,推薦符合資格人選,不參與後續提名任命。
相關後續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第1案,建請監察院依《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啟動調查監察院長陳菊涉嫌違法輔選一事。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第2案,建請監察院依《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將監察委員高涌誠移送紀律委員會,調查其行使職權是否有政治介入之虞。
- 「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翁曉玲、王鴻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3501
- 卷/期/冊
- 113/35/1
- 發布日期
- 2024-05-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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