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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基礎設施韌性強化與國安威脅因應報告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0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邀請國家安全局與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就「如何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韌性,以因應國安新型態風險威脅」進行報告並備質詢。討論聚焦於關鍵基礎設施的定義與防護範圍、資安攻擊、人員滲透、電磁脈衝攻擊等多元威脅,以及總統維安、假訊息應處及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等議題。會議要求相關部會針對質詢內容提供書面答復,並通過一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及相關救補助精進作為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主要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的服務照顧及相關救補助措施的精進作為進行說明。
  • 委員質詢內容廣泛,涵蓋退輔會現行服務的各個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馮世寬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厲以剛 綜合規劃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曹東發 服務照顧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周興國 就養養護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池玉蘭 就學就業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仁義 就醫保健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長政 事業管理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延君 人事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威明 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金順 高雄榮民總醫院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羅智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二

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調整案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提案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研議並爭取,將上校階以上領俸人員子女教補費納入補助對象,以促進退伍袍澤權益。
  • 此提案考量行政院已通過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使退伍軍人學費補助與政府補助公私立大學學費間差距大幅減少,並在整體預算不增加的情形下進行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至上校階以上領俸人員。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黃仁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林憶君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擴大退伍軍職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對象。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韌性強化及新型態國安風險威脅因應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旨在探討如何強化我國關鍵基礎設施的韌性,以因應天然災害、人為危安、資安攻擊等國安新型態風險威脅,並提出政策建議與精進作為。
  • 質詢內容涵蓋核電廠安全、總統維安、假訊息應處、通訊網路韌性、國防設施防護、中國製機具資安疑慮、電磁脈衝攻擊及AI科技應用等多元面向。

相關爭議

  • 關鍵基礎設施定義與納管範圍:委員質疑軍機場、馬祖海纜等重要設施未被明確納入關鍵基礎設施範疇,主管機關(國土辦、數位部)對此認定不一,影響防護密度與演練頻率。
  • 海纜斷裂頻繁與防護措施:馬祖海纜多次遭中國船隻破壞,自動警告系統效能受質疑,委員擔憂現有防護措施不足以應對惡意破壞。
  • 假訊息與認知作戰應處:委員關切針對準副總統的虛構假訊息未被有效處理或下架,質疑國安局通報後權責單位未有後續處置,恐影響國家聲譽與民心。
  • 機敏資訊保護與人員控管:委員質疑立法委員接觸機密會議資料後赴中國的規範不足,可能成為洩密漏洞,呼籲應比照行政部門建立更嚴謹的管制機制。
  • 中國製機具資安疑慮:委員擔憂港口起重機、全民防衛動員徵用機具等中國製設備可能存在遠端監控後門或資安風險,建議全面禁止國營單位及軍事單位使用。
  • 國家級警報標準不一:委員質疑國家級警報發布標準混亂,選前飛彈誤報為衛星,地震警報卻未普及,可能造成民眾恐慌或麻痺,影響國安。
  • 能源基礎設施過度集中:委員擔憂火力發電廠與天然氣儲存槽過度集中,一旦遭受攻擊將嚴重衝擊國家能源安全,建議分散風險。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關切核電廠及核廢料安全,特別提及烏俄戰爭中車諾比核廢料被竊事件,提醒國土辦需嚴格督促相關單位防範。
  • 質詢國安局關於元首出訪維安工作,特別關注中國駐外武官尾隨及動員僑民騷擾事件,要求加強維安與情資掌握。

陳永康 立法委員

  • 強調通訊網路韌性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借鑒馬祖海纜斷纜事件,建議建立網格化網路、機動與固定中繼載台並行。
  • 呼籲政府統籌規劃通訊頻寬分配,確保政府與國軍通聯,並建立低軌衛星運用框架。
  • 建議國土辦建立關鍵基礎設施共同圖像軟體,標註能源、電力等重要設施精準位置,以利討論與防護。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安局關於網路上影射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的虛假訊息,內容涉及台美外交與不法利益,質疑國安局通報後未獲處理。
  • 要求國安局針對此類嚴重假訊息重新通報國安會,並建議進行處置或下架,以維護國家聲譽。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立法委員接觸機密資料後赴中國的限制,呼籲比照行政官員建立更嚴謹的規範,避免成為國家機密外洩的漏洞。
  • 建議國安局應提供專業意見,支持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補強民意代表出入大陸地區的申請審查機制。
  • 提醒媒體作為關鍵基礎設施,易受紅色資訊戰攻擊,呼籲國土辦協助媒體強化資安防護。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鐵鐵道系統實體破壞事件的後續防範,強調低科技、高影響威脅的應對。
  • 提醒520前夕中國可能對電網進行駭客攻擊,並搭配假消息散布,呼籲特別注意此類複合式威脅。
  • 建議借鏡關島應對「伏特颱風」攻擊的經驗,強化我國關鍵基礎設施的紅藍對抗演練,並廣納民間組織參與。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潛艦國造案機密洩漏問題,要求國安單位查明洩密者,並應對所有洩漏國家機密的行為一視同仁,不限於針對中國。
  • 反對意識形態的立法提案,認為應將所有間諜行為納入查察,並往前追溯,呼籲立法委員應自律,避免自我閹割。
  • 關切中部中寮超高壓開閉所等重要電力基礎設施的防護,強調農業縣承擔國家重要設施的同時,政府應做好配套與回饋。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質詢關鍵基礎設施的定義與更新頻率,建議國土辦應更頻繁地更新其正面表列,納入半導體等新興戰略設施。
  • 要求國土辦公布對民間關鍵基礎設施的指導規範、獎勵與罰則,並提供落實執行的具體報告。
  • 關切520前夕中國對台的脅迫作為,特別是聯合戰備警巡的擴大與灰色地帶操作,要求國安局精準判斷並強化應處。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質疑馬祖海底電纜多次遭破壞,自動警告系統未能有效防範,要求國土辦檢討並提出更有效的防護作法。
  • 關切國土辦人員編制與幕僚角色,強調應強化對水資源、電力、天然氣等部門的督促與情境演練,特別是低科技、高效能的實體破壞威脅。
  • 建議從烏克蘭戰爭中學習,強調台灣應增加侵略者戰爭成本,並有效遏止不肖企業提供重要零組件給北韓及俄羅斯。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質疑馬祖海纜多次斷裂為非意外事件,可能為中國灰色地帶侵略手段,不認同數位部不將其列為關鍵基礎設施。
  • 強調馬祖海纜具備CI定義,列入CI將可提升防護義務、巡檢與演練密度,要求國土辦與國安局提出解析報告,並與數位部溝通。
  • 關切微波通訊頻寬不足以完全替代海纜功能,擔憂戰時民用通訊可能面臨混亂。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外交機敏資料外洩事件,質疑行政部門調查結果不明,要求國安局對外說明有無外洩及懲處情況,避免以認知作戰為由輕輕帶過。
  • 質疑國家能源基礎設施(如台中火力發電廠及天然氣儲存槽)過度集中,從國安角度來看存在風險,建議分散部署以提升能源韌性。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準總統賴清德多次喊錯國安局長姓名,關切國安高層交接準備與默契,並擔憂元首健康狀況。
  • 質疑國家級警報發布標準不一,選前誤報飛彈為衛星,地震警報卻未普及,認為這也是國安危機,可能造成民心紛擾。
  • 關切保二總隊擴編維護基礎設施,卻導致其他警察機關員額不足,可能影響社會治安,建議國安局應評估其影響。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我國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範圍不足,軍機場未納入關鍵基礎設施或要塞堡壘地帶法公告範圍,呼籲借鑒美國經驗檢討改進。
  • 強調捍衛國家安全不應僅限於口號,應在法律設計與行政作為上具體落實,要求國安局與國土辦針對軍機場土地周邊規範提出具體規劃與時程。
  • 對國安局及國土辦對軍機場相關法規不熟悉表示驚訝與不滿。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港口起重機安裝可疑通訊設備的報導,質疑台灣港口中國製起重機具的資安疑慮,要求國安局與航港局深入徹查。
  • 建議研議對國營單位、公共工程及軍事單位全面禁止中國製機具進場施作,並要求在產品上標示產地,確保資訊安全。
  • 擔憂全民防衛動員徵用中國製機具(如起重機、怪手)可能存在戰時無法運作的國安疑慮,要求研議排除所有中國製機具的規範。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安局在國際情報合作管道的暢通性,強調情資取得對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資通工具攻擊關鍵基礎設施的應對。
  • 肯定行政院導入關鍵基礎設施「雙備援」系統及院級巡檢措施,建議擴大巡檢點,提升安全性。
  • 提醒美國已成立AI安全顧問委員會,整合政府與產業應對AI科技對關鍵基礎設施的威脅,呼籲我國國安局應學習國外經驗,全面評估AI應用風險並與產業串聯。

林憶君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安局在國土安全政策會報中的角色與具體成效,關切面對快速變化的國際局勢與新型態威脅,每年一次的政策會報頻率是否足夠。
  • 關注無人機威脅問題,特別是小型商用無人機的蜂群攻擊,質疑我國對其事前偵測、事發察覺意圖及事後追查來源的反制困難。
  • 擔憂電磁脈衝攻擊對我國公部門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不足,呼籲國安局向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說明潛在風險,並強化相關防護措施與國安演練。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明彥 國家安全局局長

  • 說明國安局在國土安全政策會報中擔任成員,負責統合情資、預警通報及提供專業意見,並參與專案小組運作。
  • 回應元首維安工作皆會進行前置現勘、安維整備與當地警政安全部門密切聯繫,並掌握情資,確保萬全。
  • 表示國安局有注蒐網路上的各種爭議訊息,會初步篩濾並通報權責單位進行判定與處理,已通報國安會及行政院關於蕭美琴準副總統的假訊息案。
  • 認同國家機密保護的重要性,行政部門已有嚴格規範,若立法部門能有相關討論或自律機制,國安局樂意提供意見。
  • 說明中共對台採取和戰兩手策略,520後可能擴大聯合戰備警巡規模、夜間進行、運用空中加油機及登陸艦等新樣態,並透過灰色地帶操作施壓。
  • 表示美國對中國政策著重「管理紛爭與行為」,透過畫紅線避免誤判,有助於穩定台海情勢。
  • 強調國際情報合作非常緊密,與友盟交換情資,精準判斷中共戰略意圖與軍事動態。
  • 說明國安局已針對AI技術應用公布作業規範,並關注其帶來的風險,將學習國外經驗進行全面評估。
  • 指出電磁脈衝攻擊與石墨彈對通訊裝備傷害大,國安局將在內部討論中多加注意,並結合國防部合作,強化平戰結合的防護演練。
  • 強調商用無人機技術擴散,對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需加強空中防護,特勤維安已部署反制裝置,可應對無人機攻擊。

林傑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

  • 說明行政院訂頒「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建立八大主領域、次領域及CI提供者的三層防護架構。
  • 表示以提升CI耐災韌性為目標,透過災前預防(風險管理、預警通報、巡檢演練、加重罰責)、災中應變(啟動應變機制、行政國安合作)及災後復原(檢討改善營運韌性)三階段策略執行。
  • 回應核電廠作為能源設施一環,有相關防護計畫,國土辦會定期督導訪視,並將核廢料管理納入注意事項。
  • 說明馬祖海纜斷裂案已處理,臺鐵光纖網路配置為迴路型,可快速偵測破壞點並準備搶修,已盤點全國類似案例地點加強防護。
  • 指出國土辦編制人員16位,主要為院層級幕僚機關,負責制度建立、執行監管與協助,透過團體戰與各部會協作。
  • 說明通訊韌性防護採海、陸、空三面向組合,海纜有備援與增建計畫,陸上通訊業者有基地台互用、緊急救援及頻寬分配規定,空中則運用低軌衛星等。
  • 坦承馬祖海纜自動警告系統主要針對善意船隻,惡意破壞需其他多元防衛手段,並承諾檢討防護作法。
  • 表示媒體設施是關鍵基礎設施一環,受《資通安全管理法》規範,有內外稽核及應變處置機制,政府會提供資源協助。
  • 說明外國人取得國內土地有《土地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採許可制,並經內政部會商程序辦理。
  • 承諾將與數位部溝通確認馬祖海纜是否納入關鍵基礎設施,並將溝通結果向委員報告。
  • 承諾針對中國製機具的資安疑慮,將召集各單位會商瞭解,並研議禁止國營單位、公共工程及軍事單位使用中國製機具及排除戰時徵用中國製機具的可行性。

相關後續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需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
  • 國土安全辦公室需針對軍機場納入關鍵基礎設施、中國製機具資安疑慮、馬祖海纜列入關鍵基礎設施等議題,進行研議、會商,並向委員會提出說明或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133601
卷/期/冊
113/36/1
發布日期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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