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總預算審查:聚焦電價漲幅、購水成本與漏水改善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4-29
LawTrace 法律歷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自來水公司113年度總預算,主要針對電價調漲對公司營運的衝擊、高額購水成本、逾千億元借款的利息負擔,以及無自來水地區接管與漏水率改善計畫進行深入討論。會議決議要求行政院支應電費增額、協助協調購水費用,並要求台水公司提出財務改善及漏水率降低計畫,多項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或照列。
討論事項一
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7案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共17項預算凍結案之書面報告,涵蓋投資促進、數位應用、產業技術升級、國際貿易、標準檢驗、水利建設及商業發展等多元領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1案至第17案的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均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4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億5,000萬元、經濟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1%、能源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等4項預算凍結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報告相關預算案。
杜汪濤 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副組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第1案至第4案均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 委員陳超明、鍾佳濱及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1項「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第22條、第28條之14、第29條、第31條及第39條的條文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捷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林思銘等人及委員鍾佳濱等人所提第22條條文,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28條之14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 委員林思銘等人所提第29條條文,不予通過,維持現行法條文。
- 第31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 委員黃捷等人所提第31條之一條文,不予通過。
- 第39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與行政院提案內容相同之各委員提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議瑩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審查台灣自來水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重點討論營業收入、服務費用、購水成本、利息支出、重大建設事業(如降漏計畫、無自來水地區改善)及相關預算凍結案。
- 關注台水公司因電價上漲、購水成本高昂及巨額借款導致的財務困境,並檢討漏水率改善成效及無自來水地區接管進度。
相關爭議
- 電價調漲造成的額外支出:台水公司因電價上漲預估至年底將增加5億6,000萬元支出,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表示需待明年預算才能爭取挹注,而立法委員則要求行政院直接支應,認為不應由台水公司獨自承擔。
- 高額購水成本的合理性:台水公司每年需支付水利署、農水署及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約38億元購水費用,立法委員質疑公部門間的購水機制不合理,增加台水虧損並可能導致水價上漲,要求行政院協助協調降低費用。
- 千億元借款利息負擔:台水公司借款餘額高達1,044億元且持續增加,立法委員質疑缺乏有效的利息談判機制,要求經濟部協助台水公司與銀行團洽談優惠利率以降低利息支出。
- 無自來水地區接管評比不公:立法委員指出目前無自來水地區接管評比機制,未對水源地、偏鄉或非都會區給予加權,且排除農舍計算,導致資源分配不均,要求水利署調整評比規則。
- 老舊管線漏水與監測不足:立法委員質疑台水公司老舊管線更新速度緩慢,且現有監測布點密度不足,導致漏水問題長期存在,造成水資源浪費及土方坍塌風險。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營業收入20億元,後尊重經濟部與台水公司說明,改為主決議,但仍希望台水公司持續努力改善財務狀況並爭取獲利機會。
- 支持台水公司預算,但希望持續撙節開支。
- 建議經濟部及部長全力爭取行政院支持,支應台水公司因電價上漲增加的5億多元經費。
- 建議經濟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購水成本的結果及後續計畫。
- 關切台水公司利息支出占比越來越高,建議經濟部協助與相關單位協調,爭取較低利率以降低利息負擔。
- 第23案、第25案、第17案、第19案、第20案、第33案改為主決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建議台水公司應專案討論如何運用資產進行異業結合,增加本業以外收入,並推廣台灣自來水歷程與之美。
- 質疑台水公司未主動說明電價上漲對預算的影響,要求公布真實增加金額及處理方式。
- 與多位委員共同提出主決議,要求行政院支應台水公司因電價上漲增加的5億6,000萬元經費。
- 與多位委員共同提出主決議,要求台水公司與水利署、農水署、北水處等單位協調調降原水費用。
- 與多位委員共同提出主決議,要求台水公司提供詳細借款資料,並請經濟部協助爭取優渥減免利率。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為台水公司及民眾打抱不平,質疑台水公司每年花費38億多元向農水署、水利署購水不合理,應由行政院直接補助,以減少台水虧損、利息負擔,並避免水價上漲。
- 建議行政院出面與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協商降低購水價格。
- 強調國營事業應站出來為自己及人民發聲,解決虧損問題,避免電價水價上漲轉嫁人民負擔。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萬元,後因台水公司說明汰換工料成本陡增而撤案。
- 支持台水公司預算照列。
- 擔任院會討論時的補充說明人。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台水公司提出短、中、長期自有水源供水量及比例的開源計畫,以降低外購水源成本。
- 建議台水公司與未來的海淡廠合作,取得便宜海淡水以提高自有率。
- 關切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計畫實際接水戶數未達標,特別是中南部及偏遠地區接水率低的問題。
- 要求水利署調整評比規則,對中南部非都會區、偏鄉或接管率不足的縣市給予加權或加分,以加速提升接管率。
- 提案凍結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計畫預算100萬元,要求台水公司與水利署商議評比機制。
- 第27案提案減列鳥嘴潭淨水場工程預算7.8億元,因台水公司坦承無法執行完畢而同意。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台水公司優先盤點並汰換沿海地區老舊金屬管線為防蝕管材,因該地區漏水率較高。
- 建議台水公司向經濟部及行政院反映,爭取專案計畫挹注預算,以同時提升接水率及防止漏水。
- 質疑無自來水地區接管評比機制,未對水源地接管率給予加分,且將農舍排除在戶數計算之外,對農業地區不公平。
- 第23案改為主決議。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水公司「材料及用品費」預算減幅,後經說明為購水費用而非管線汰換材料費。
- 關切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計畫經費不足,要求台水公司盤整所需資料提供水利署,確保預算能恰到關鍵點。
- 建議委員會作成主決議,要求台水公司與公股銀行洽談貸款利率,讓台水公司有武器去爭取。
- 關切台水公司老舊管線漏水問題,質疑監測系統布點密度不足,要求提供布點資料,並加速檢測系統布置以減少不必要損害。
- 第22案、第31案改為主決議。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說明購水費用涉及法律明定及水質水量保護區,建議台水公司先提供書面報告釐清來源。
- 第14案、第15案、第16案改為主決議。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期望政府部門能負擔台水公司因應電價上漲的部分,並關切未來再生能源導致電價高漲對物價的影響。
- 詢問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對於核電延役政策的看法,認為核電延役可能是養綠能的可行方式,也符合民眾共識。
- 第20案改為主決議,期望台水公司就財務健全提出具體計畫,並考量全球利率不明趨勢。
相關人員回應
李嘉榮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營業收入難以大幅成長,因水價未調整,已爭取離島虧損補助。
- 解釋服務費用主要用於動力費、管線修復、水量計汰換,且113年電價漲幅15%將增加5億6,244萬元動力費,預算已較112年減編,經費確屬業務需要。
- 承諾向行政院爭取公務預算挹注,以因應電價上漲增加的5億6,000萬元支出。
- 說明購水費用為向水利署、農水署、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購水之原料費,因水權歸屬及水資源作業基金機制,購水成本逐年增加。
- 表示部內正協助與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協調降低購水成本,並與農水署協調原水部分。
- 承諾提出短、中、長期自有水源供水量及比例計畫,並積極研擬伏流水開發計畫。
- 說明公司對降低漏水率計畫,要求各區管理處選用防蝕管材(如HDPE、HIWP)埋設於沿海地區,並盤點漏水率高的地方優先辦理管線更新。
- 說明鳥嘴潭淨水場用地已於去年6月取得,可加速趕辦,但今年預算編列20億7,000萬元確實過多,同意減列7.8億元。
- 說明無自來水地區改善計畫第四期進度超前,並已向水利署提出第五期計畫,會建議水利署將偏鄉與非都會區納入評比加權。
- 說明利息費用因借款餘額高達1,044億元且央行升息而增加,將強化資金應用以降低利息費用。
- 說明公司降漏計畫優於日本東京,規劃推動八年降漏計畫,預計121年底漏水率降至9.77%以下。
- 說明管網已有1萬多點監測點,會滾動式檢討並加強增設監控系統點位不足處,並提供布點資料。
王美花 經濟部部長
- 表示台水公司預算編列沒有問題,但降漏成本高於收益。
- 針對電價上漲增加的5億6,000萬元支出,表示會爭取行政院於明年預算編列相關經費挹注,但今年度該支出仍會支出。
- 解釋購水費用機制,因各單位有不同水權,台水公司需支付原料成本,目前與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協商降低價格,但此機制已行之多年。
- 說明水利署開發水源後會有水資源作業基金,農水署收費後也會扶植農民需求。
相關後續
- 營業收入部分,預算照列。
- 第5案至第1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9案撤案,第10案、第11案改為主決議。
- 第12案、第13案使用材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14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均改為主決議,第18案撤案。
- 第19案至第21案預算照列,其中第19案、第20案均改為主決議。
- 第22案改為主決議。
- 第23案至第26案預算照列,其中第23案、第25案均改為主決議。
- 第27案照案通過,減列7.8億元。
- 第28案至第30案預算照列,其中第28案、第29案改主決議,第30案撤案。
- 第31案至第34案預算照列,其中第31案、第32案、第33案均改為主決議。
- 新增第11-1案、第11-2案、第21-1案均照案通過。
- 主決議部分,第35案至第43案照案通過,第44案修正通過,第45案至第60案均照案通過。
- 本次審查結果擬具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彙整,院會討論前需交黨團協商,並由主席於院會討論時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3801
- 卷/期/冊
- 113/38/1
- 發布日期
-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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