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部預算凍結案及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08
LawTrace 法律歷程: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農業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涵蓋農業管理、畜牧管理及農業發展等3案,並聽取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報告。會議亦審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操縱價格及散播不實訊息的罰鍰上限進行討論。最終,農業部所有預算凍結案均獲同意動支,而「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正草案則因罰鍰金額爭議,保留送院會黨團協商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農業部113年度「農業管理」、「畜牧管理」及「農業發展」等預算凍結案,主要針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畜牧廢棄物管理、養牛產業升級轉型、畜產會功能強化及國內雞蛋產銷因應措施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質詢。
- 委員們高度關注進口雞蛋政策的總成本、銷毀數量及資訊公開透明度,以及極端氣候對農產品產量、農民收入和農村基礎設施的影響。
相關爭議
- 進口雞蛋政策成本與透明度:委員質疑進口蛋政策總花費及銷毀5,772萬顆過期蛋的4.7億元處理費,要求農業部公開詳細資訊;農業部則解釋政策目的為穩定供應,並承諾檢討執行過程。
- 乳品標示與酪農生計:針對臺紐自由貿易協定對酪農業的衝擊,委員關切進口乳更名為「長效乳」的進度以及29億元酪農產業升級轉型計畫的核定時程。
- 農產品假訊息遏止:委員指出農產品市場常受境外假消息干擾,現行罰則不足且難以追查源頭,要求農業部研擬更有效嚇阻機制。
- 農漁地目與養殖政策:委員批評農業部縮減陸地魚塭規模政策,未妥善規劃土地鹽鹼化後的轉作配套,且對既存但三年內無養殖事實的魚塭限制復養,影響漁民生計。
- 農產品外銷與貿易協定:委員質疑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對臺灣農產品輸美的實質效益,擔憂開放市場對國內農業的衝擊,並要求農業部積極爭取更多農產品輸美。
- 農試所新品種推廣與雜糧誘因:委員指出稻米品種選擇少、病蟲害問題嚴重,且雜糧種植收入偏低,缺乏誘因,要求農業部加速新品種推廣並檢討雜糧保價收購政策。
- 農產品檢疫與邊境管理:委員質疑農業部在禽流感疫區蛋品進口及境外寵物食品審查上的標準與效率,認為有失職之虞。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進口乳更名為「長效乳」的進度,認為應加速處理以保障酪農生計及民眾知的權利。
- 要求農業部加速核定29億元養牛產業升級轉型計畫,以因應2025年臺紐協定衝擊。
- 批評農業部農漁災損認定SOP,認為地方政府啟動查估過慢,導致農民人心惶惶,應明確權責並加速處理。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公布進口雞蛋政策總額,質疑8.2億補助及銷毀5,772萬顆過期蛋耗費4.7億元的合理性,認為是錯誤政策,要求政府向人民道歉。
- 建議農業部應針對1,800處養雞場的產銷狀況,透過入雛數量、養殖登記及屠宰數量交叉比對,以確保產銷資訊正確性。
- 關切廢棄農膜回收成效,要求農業部研擬統一回收機制,避免環境污染。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承諾今年不會再出現缺蛋狀況,並確保雞蛋去化影片完整公開透明,解決檔案太大導致無法上架的問題。
- 質疑農業部防檢局在判斷網際網路販售寵物食品是否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時,僅憑圖片相似就要求下架,忽略廠商證明,要求重新檢討判斷標準。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進口雞蛋政策在禽流感期間穩定蛋價與供應的政策目的,認為過程檢討應精簡而非模糊原意。
- 指出近三年農產品假訊息擾亂價格卻無開罰案例,要求農業部研擬更有效方法,加強追查源頭並成功開罰以產生嚇阻力。
- 建議農業部整體思考獼猴問題,鼓勵並指導地方政府有效改善獼猴對農產品的影響。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批評農業部在縮減陸地魚塭規模政策上,未顧及土地鹽鹼化農地轉作困難及既存魚塭地目不一的衝擊,導致漁民生計受損且土地閒置。
- 指出廢棄魚塭可能造成生態問題(如水母暴增),要求農業部針對廢棄魚塭提出配套措施,而非一刀切的剛性原則。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加速花蓮0403地震後農村旅遊振興計畫,將農遊券發放時間提前至6月,並儘速完成相關細節規劃。
- 要求農業部提供本次地震後農路受損及修復投入經費的詳細資料,以確保農路修復進度。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對臺灣農業的實質助益,認為應更重視關稅議題,並確保我國農產品能順利輸美,保障農民權益。
- 要求農業部加速辦理蜂農天然災害補助及農業保險,因應極端氣候變遷對蜂農的影響。
- 批評農業部不贊成提高公糧收購價格的理由不充分,認為應考量農民生產成本增加,並提出更好的稻農所得保障方案。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完整公開所有雞蛋去化影片至官網,並提供詳細的檔案分類(日期、倉儲、去化廠、數量),以取信於民。
- 質疑銷毀雞蛋數量與成本數據不一,要求農業部明確說明總計5,772萬顆雞蛋的銷毀成本及總體政策花費。
- 要求農業部提供2022年從日本專案進口雞蛋的採購廠商名稱、數額及合約,不應以營業秘密為由規避國會監督。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黨訪中對臺灣農漁業推廣的實質助益有限,強調農漁產品市場應分散,不應過度依賴中國市場,以避免被統戰或打壓。
- 關切玉荷包因高溫導致產量銳減,要求農業部研擬常態性補償措施,體恤農民靠天吃飯的困境。
- 要求農業部針對極端氣候造成特殊農作物常態性減產,在農業管理預算中編列相關改善計畫,並研擬妥適協助方案。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中,美國是否會要求臺灣開放高風險美牛、美豬進口,強調維護國人健康不應犧牲。
- 質疑農業部發放農遊券振興花蓮農產品的效益,建議改採市價收購農產品並協助銷售,給予農民更實質的幫助。
- 反對農業部茶及飲料農作物改良場遷址,強調桃園茶葉歷史悠久、文化多元、交通便利,應以「雙場、雙中心」概念保留其在北部茶產業發展的重要性。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加速推動國產學童乳政策,確認9月份啟動時程,並討論擴大至國中、高中,以及雙軌制供應(保久乳與冷藏鮮奶)的可能性。
- 關切學童乳政策的配套措施,包括乳糖過敏學童的替代方案(豆漿加鈣)以及弱勢與長者牛奶供應的規劃進度。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加速與衛福部協商,儘速確認進口乳更名為「長效乳」的進度,以保護酪農生計。
- 詢問29億元酪農產業升級轉型方案的核定時程,希望能在520前完成,避免酪農業者北上抗議。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指出雞蛋產地與批發價下跌,但消費端價格卻未同步下降,懷疑有人操縱價格,要求農業部監控並適時請公平會介入。
- 強調網路時代錯假訊息對農產品價格影響甚鉅,要求農業部在食安問題發生時,第一時間介入並提供正確資訊,避免農產業受損。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雲嘉地區稻米種植品種選擇過少(主要為台南11號與台農84號),導致病蟲害問題嚴重,要求農試所推出更多抗病性強且能繳交公糧的新品種。
- 批評雜糧種植誘因不足,玉米保價收購價格30多年未調整,導致農民收入低於成本,要求農業部檢討並提高雜糧收購價格,吸引農民轉作以提升糧食自給率。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儘速宣布將雲林受災西瓜田納入天然災害救助補助,並從簡、從寬、從速地進行相關流程。
- 質疑去年花生產期內有大量配額外花生進口,且關稅繳納數據與進口量不符,懷疑有免稅進口或走私情事,要求農業部嚴查並提出報告。
- 建議農業部研議提高花生基礎關稅額度,以保障農民收入並因應生產成本上漲。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控農業部拒絕提供進口雞蛋相關資料,質疑其護短行為,並要求未來提供資料應更配合。
- 質疑農業部在去年10月公告美國部分州為禽流感疫區後,11月及12月仍從疫區進口雞蛋,認為農業部嚴重失職,要求防檢署說明。
- 詢問去年9月86萬顆土耳其蛋檢驗合格卻未報關進口的原因及去向,以及是否對含致癌物質的土耳其蛋進行求償。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農業部代理部長
- 說明已將「長效乳」建議提交衛福部,並強調國產牛奶標示的重要性及酪農產業升級轉型計畫已報行政院核定。
- 解釋進口雞蛋政策目的為穩定供應量,並坦承執行過程有檢討空間,已於4月19日完成過期蛋銷毀,總花費約10億元。
- 表示將加強追查農產品假訊息源頭,並與檢調單位合作,精準打擊不法行為。
- 同意將檢討魚塭地目變更政策,輔導廢棄魚塭恢復養殖而非轉作農牧,並研擬獼猴防治及極端氣候下作物受損的協助方案。
- 承諾配合行政院儘速啟動花蓮地震後農村旅遊振興計畫,並持續投入農路修復。
- 說明臺美貿易倡議談判聚焦檢疫條件調和,而非關稅,並強調維護農民權益與糧食安全。
- 表示將要求農試所針對大糧倉產區推廣更多元稻米品種,並與企業協商提高玉米等雜糧收購價以增加農民誘因。
- 承諾查明花生進口關稅異常問題,並將檢討提高花生基礎關稅的建議納入研議。
- 回應禽流感疫區蛋品進口及土耳其蛋問題,表示將查明後向委員說明,並強調邊境把關嚴謹。
相關後續
- 農業部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管理、畜牧管理及農業發展等3案凍結預算,均同意動支。
- 農業部需針對極端氣候對作物影響研擬妥適協助方案。
- 農業部需將與農業廢棄物相關的作為,提供書面報告給經濟委員會委員。
討論事項二
審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主要討論提高對壟斷、操縱農產品價格,以及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謠言或不實訊息行為的罰鍰上限,以有效遏止不法行為並維護市場公平交易。
- 討論重點聚焦於罰鍰金額的合理性、比例原則的適用,以及與其他農業相關法規的衡平性問題。
相關爭議
- 罰鍰金額過高爭議:陳冠廷委員提案將罰鍰上限從30萬元大幅提高至3,000萬元或1,000萬元,但法務部認為級距過大,恐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與責罰相當原則,且可能造成個案處罰過苛。
- 罰鍰級距與衡平性:農業部建議維持6萬元下限,並將上限提高至60萬元(壟斷)或50萬元(散播謠言),以符合其他農業相關法規的衡平性;但委員認為此金額不足以產生嚇阻效果,特別是針對惡意操縱市場行為。
- 執行面問題:委員指出過去即使有假訊息影響農產品價格,也因難以追查源頭而未曾開罰,擔憂即使提高罰則也可能無法落實執行。
- 法案間的協調性:法務部建議農業部應一併考量修訂其他性質相近的農業法規(如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糧食管理法),以避免立法上罰則不一致的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35條罰鍰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或1,000萬元,認為現行30萬元罰鍰過輕,不足以嚇阻壟斷、操縱價格及散播不實訊息的不法行為,特別是在網路時代影響力巨大。
- 強調罰則應與罪刑深遠度相符,認為農業部建議的60萬元上限仍太低,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主管的法律相關罰則應具備衡平性與一致性。
- 提出可考慮將罰鍰下限提高至30萬元,上限提高至300萬元(10倍),以在嚇阻力與比例原則間取得平衡。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建議先就本法罰則進行實質討論並出委員會,再依今天討論原則修訂其他相關法案。
- 認為現行6萬元至30萬元罰則嚇阻率不高,若有心人刻意操縱價格謀取不正當利益,30萬元罰款無感。
- 詢問農業部對於不同違法情節(壟斷與散播謠言)的罰則級距考量,以及輕度違規的合理罰則下限。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認為罰鍰從3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差距過大,主管機關在裁罰時需考量。
- 建議法務部與農業部應早日商討,不應讓主管機關僅表示「尊重」,應有明確立場,特別是涉及巨額處罰。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贊成對不實散播影響產銷市場的行為進行規管,但對提案中3,000萬元的罰鍰比例原則及未來執行者如何認定與執行表示疑慮。
- 強調立法應有所本,不能便宜行事,且應考慮不同行為(如聯合壟斷與非聯合壟斷)的刑罰差異,不贊成將不同行為的處分一致化。
- 建議將本案送朝野協商,利用協商期間充分討論,並將此法與其他相關農業法規一併考量,避免修訂單一法條導致整體法規混亂。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農業部代理部長
- 建議維持罰鍰下限6萬元,因考量情節輕微者不應處以過重罰款。
- 針對違反第6條第1項(壟斷)建議罰鍰上限提高至60萬元,違反第6條第2項(散播謠言)建議上限提高至50萬元,以區分情節差異。
- 表示若委員同意,也可將兩項罰則上限一致化為60萬元。
- 強調重點在於後續執行面,如何落實查緝與裁罰,以避免罰則訂定卻無法執行。
林豐文 法務部參事
- 提醒罰鍰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與責罰相當原則,裁量範圍應適當,避免顯然過苛。
- 指出行為人所得利益若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可依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酌量加重,不受法定最高額限制。
- 建議罰鍰額度上下限差距倍數原則以3至5倍為宜,必要時可提高至6至10倍,但仍需設定適當裁處範圍。
- 強調各行政作用法之罰鍰應注意衡平性原則,特別是農業部主管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糧食管理法與本案性質相近,若僅修訂單一法案可能造成立法上的不一致。
相關後續
-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本案需交由黨團協商,就罰鍰金額等爭議點進行處理。
- 通過的條文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4101
- 卷/期/冊
- 113/41/1
- 發布日期
-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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