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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審查:聚焦居留、社福與攬才策略

經濟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22

LawTrace 法律歷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立法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聯席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放寬僑外生永久居留年限折抵、提供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身心障礙與長照服務,以及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攬才政策成效、人才缺口、社會福利負擔等提出質疑與建議,國發會、勞動部及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則就各項提案與政策方向進行回應與說明。最終,多項議題要求相關部會評估並提交報告,部分修正草案待後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含羅美玲委員等、王定宇委員等、邱志偉委員等、邱議瑩委員等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修正,核心議題包括放寬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折抵,以及增訂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適用我國身心障礙及長期照顧服務的權益。
  • 會議亦觸及現行攬才政策的整體成效、各產業人才供需失衡、少子化對勞動力的影響,以及能源政策、性別平等、地方創生等國家發展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社會福利財政負擔與適用門檻:王定宇委員提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適用身心障礙及長照服務,衛福部則考量社會福利經費為稅收制度,原則以照顧國民為基本方向,並建議居留資格應與馬偕計畫一致,需累計居留20年,以平衡貢獻與福利使用。
  • 攬才政策成效與速度:多位委員質疑現行攬才政策(如就業金卡、僑外生留臺)的實際成效不如預期,認為政府動作慢半拍、條件不夠具吸引力,且距離2030年40萬人才目標仍有巨大差距。
  • 外國人才對本土就業市場的影響:有委員關切大量引進外國人才(包括移工)是否會排擠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特別是基層勞工與原住民勞工。
  • 外國社會工作師薪資門檻:勞動部規定一般專業人才月薪須達47,971元,但社工師起薪僅約37,000元,范雲委員質疑此規定導致開放外國社工師的政策與實際薪資現況產生矛盾,形同僅對在臺就讀的僑生開放。
  • 能源政策與產業發展:多位委員質疑政府能源轉型政策的成效與可行性,特別是面對AI及半導體產業用電需求激增,以及核能政策的檢討,認為電力供應將面臨嚴峻挑戰。
  • 未成年跨國運動員勞動權益:針對學校或球隊以工作簽證聘請未成年外籍球員來臺參賽,陳培瑜委員質疑其勞動權益、教育權益及居住安全未受保障,並批評體育署僅以《勞動基準法》回應,未從兒少人權角度全面檢討。
  • 攬才領域不均與法規僵化:委員指出就業金卡核發主要集中在經濟領域,其他如體育、文化、數位等領域比例偏低,且企業聘僱僑外生的資本額/營業額限制以及「首次來臺」才能享租稅優惠的規定,皆被認為過於嚴苛,不利於人才多元化發展與再延攬。

立法委員發言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第21條之1,建議在臺累計居住達10年以上並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應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 強調外國朋友年輕時為臺灣貢獻,年老生病時國家應照顧,這也是吸引人才的重要誘因。
  • 指出此案經與行政部門溝通近2年,已達共識,沒有窒礙難行之處,且有時間賽跑的壓力。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14條,放寬僑外生申請我國永居時得以折抵居留期間,特別針對取得副學士學位者可折抵1至2年,並建議曾從事專業工作者亦可折抵。
  • 提出4項訴求,要求國發會、勞動部、僑委會、教育部跨部會通盤研擬,包括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新增個人工作許可制、放寬企業資本/營業額規範並簡化申請流程、研議僑外生畢業尋職期間工讀方案且不限專業性工作。
  • 指出臺灣少子化問題嚴重且面臨各國搶才競爭,應鬆綁移民法規以強化攬才誘因,避免政府投入資源培育僑外生後卻無法留臺的浪費。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支持國發會放寬博士學位折抵2年、碩士學位折抵1年,並增加學士學位折抵1年的提案,認為應「開大門、走大路」以吸引人才。
  • 質疑臺灣目前攬才條件不足以與全球競爭,呼籲國發會應全面性檢討修法,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 建議修法應考量人才本身、眷屬及家庭生活,讓外國人才安心立足臺灣,才能全心投入職場。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攬才政策消極被動,導致高階人才流失,並引用世界人才競爭力排名指出臺灣逐年下降。
  • 對比新加坡與臺灣的移工政策,認為臺灣引進外籍人力多為本國人不願做的工作,而非新加坡引進本國人不能做的人才,影響國際競爭力。
  • 建議國發會比照新加坡攬才政策,大幅度放寬投資者、專業經理人或專業技術人員的課稅、居留等條件,並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12條,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刪除重複規定,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
  • 質疑衛福部馬偕計畫門檻過高,不符攬才誘因,要求衛福部於1個月內提出修法或降低馬偕計畫門檻的利弊評估報告。
  • 建議國發會Talent Taiwan及勞動部直聘中心應在北高雄設點,以服務南部科學園區及產業,並要求3個月內啟動評估。
  • 呼籲勞動部應調整《就業服務法》中移工政策目標,將缺工視為國安問題,突破保守思維,因應少子化、高齡化帶來的人力需求。

萬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少子化對策總經費高達4,851億元,但6年來生育率持續下降,臺灣成為全球倒數第一,要求國發會提出具體檢討報告。
  • 指出審計部報告提及不婚、晚婚無明確主責機關,國發會應承擔人力資源發展政策中因應少子化的責任。
  • 質疑國發會2030年攬才40萬人目標難以達成,並指出就業金卡發放6年僅吸引6萬餘人,且持卡者留臺意願低,僅3成準備申請永久居留,要求提出解決方案。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表達對《藐視國會法》通過後,可能對公務員及外國專業人才來臺意願產生負面壓力的擔憂,呼籲立法應謹慎小心。
  • 要求衛福部儘速推估王定宇委員提案若通過,將增加多少社會福利預算支出。
  • 建議國發會應研議旗津「類離島」政策,給予交通不便地區居民發展機會,並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答復。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應優先培養本土專業人才,引進外國人才應作為補充性,需審慎評估,並呼籲國發會與企業、學校共同推動本國人才培育。
  • 指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勞動部開放移工政策應整體考量對原住民基層勞工的影響,避免薪資競爭。
  • 建議國發會應整體考量少子化因應策略及缺工問題,並保障現有人員的就業。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強調少子化是國家發展最根本的問題,影響教育、勞動力、財政及國防,並指出高房價、高物價、高工時、低薪及育兒成本高是主因。
  • 批評國發會少子化對策僅編列預算,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且對2023年出生人口數低於低估值表示不滿,質疑評估失準。
  • 質疑就業金卡執行6年僅發放9,664張,距離2030年延攬7萬名國際專業人士的目標遙遠,要求國發會跨部會統籌建立合作機制,增加生育率以解決人才根本問題。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報告」延遲發布,並指出2022年報告顯示許多重點產業缺工問題嚴重,特別是觀光遊樂及IC設計。
  • 批評國發會雖有首長會議討論人才及移民政策,但會議成果並未產生具體解方,導致缺工問題和少子化問題持續惡化。
  • 質疑國發會2024年屆期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未能具體幫助改善生育率,要求提出2025年以後的因應對策。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6年內留下19萬僑外生以填補人力短缺的目標,並指出目前留臺工作人數比例不高,要求說明如何達標。
  • 批評《就業服務法》對企業聘僱外國人規定嚴苛,例如公司資本額及營業額門檻過高,不利新創及中小企業聘僱,且程序繁瑣。
  • 呼籲勞動部應從企業角度思考,協助企業延攬更多人才,而非僅站在保護本國勞工立場,應重新考量並檢討相關法規。

葛如鈞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際AI人才短缺嚴重,臺灣AI人才缺口達3,000人且持續擴大,批評政府培育速度不足且人才外流。
  • 要求國發會協同教育部、國科會、數位部等相關部會建立跨部會AI人力資源現況調查機制,並於3個月內提供調查結果。
  • 提出案例質疑現行法規限制外國留學生畢業後無法立即以正職聘任,實習經驗不被認定為工作資格,導致人才流失。
  • 要求勞動政策應讓來臺就讀完整學制的學生有更多就業彈性,並將鬆綁計畫納入考量。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指出AI產業每年至少有3,600人的人力缺口,質疑現有教育體系和攬才政策是否能有效提供所需人才。
  • 建議在學期間的實習經驗或產學合作經驗,應一併納入永久居留年限折抵的考量,以解決攬才與留才困境。
  • 提醒政府在考量政策負面效應的同時,不應因此阻礙擴大AI及其他科技人才的引進與培育。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華語中心教學人員多為兼任制、無勞健保、三個月一聘的待遇問題,以及外派華語教師面臨時間不長、薪資不穩定的情況,要求教育部完善華語教師制度。
  • 指出國發會規劃2030年僑外生需淨增20萬人,但目前留臺工作比例不高,許多僑生因企業聘僱資格限制或工作許可申請繁瑣而無法留臺。
  • 要求國發會與勞動部應加強宣導,並研擬放寬企業資本額限制,簡化聘僱僑外生程序,以提升留臺意願。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支持放寬外國專業人才永久居留門檻,並認同修讀學位居留期間可折抵,但建議外國專業人才與特定專業人才的折抵標準應有差異。
  • 關切國發會設定2030年新增延攬7萬名外國專業人才的目標,詢問目前進度及明年目標,並強調應提供國際人才更多誘因。
  • 提醒勞動部應積極開發中高齡、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潛在勞動力以因應缺工,而非僅靠引進移工,並強調應以合理薪資為前提。
  • 提醒勞動部應因應未來引進印度移工可能面臨的語言翻譯問題,提前做好準備。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指出4月份產業用電量較去年同期成長6%,用電量持續增加,質疑臺灣電力供應是否足夠因應AI及半導體產業的龐大需求。
  • 要求國發會於2週內評估並提供AI及半導體產業未來一年可能增加的用電量調查報告。
  • 質疑政府能源轉型八年來再生能源占比僅成長4.8%,無法追上用電成長,且核能機組將停役,恐導致電力不足,呼籲重新討論核三廠延役及核能政策。
  • 指出電動公車計畫將增加7.83億度用電,且充電樁不足,要求國發會協調交通部、經濟部等單位,並於1個月內提出充電場設置改善報告。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支持王定宇委員提案,認為延攬人才應提供更友善、有利的政策,重視身障及長期照護,以吸引人才長居臺灣。
  • 批評衛福部將王委員提案與馬偕計畫比較,認為馬偕計畫門檻過高且不衝突,並引用兒權、身權公約精神,強調應保障外國人才子女的照顧權益。
  • 要求衛福部於1個月內精算王委員提案可能產生的預算支出,並提供評估數據。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新政府言必稱AI,但臺灣AI產業人才缺口高達2.5萬人,詢問國發會如何具體培養及引進AI人才,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 關切碳費費率延遲公告,詢問國發會是否有信心在今年6月訂出費率,並指出碳費徵收時程應按既定規劃進行。
  • 質疑2050年再生能源占比60%至70%的目標是否務實可行,並指出G7已承認核能環保地位,呼籲能源政策應滾動檢討。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勞動部預告開放外國人從事社會工作師,但目前僅30人取得執照,詢問勞動部及衛福部預計有多少人會投入此工作,並批評勞動部未做評估。
  • 質疑開放外國社工師是否能解決社工工作環境與待遇問題,或造成排擠效應,並指出新北市等六都社工進用率未達85%標準。
  • 提醒衛福部應針對保護性社工人力吃緊問題,評估外國人力是否能填補不足,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關切跨國未成年運動員的勞動權益問題,指出有學校或球隊透過工作簽證聘請外籍未成年球員,質疑其就學、居住、安全等權益是否受保障。
  • 批評體育署僅以《勞動基準法》回應,未從兒少人權角度全面檢討,並指出國際規範多規定年滿18歲才能進行國際轉會。
  • 要求體育署於1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針對未成年運動員勞動政策進行盤點,並納入兒少、人權及勞動專家參與。
  • 要求國教署於3個月內瞭解高中以下外籍學生來臺就讀、參與運動賽事狀況,並研擬更完善的法規制度。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2030年雙語政策計畫中英語師資人力缺口,指出國中小全時及部分工時外籍師資距離目標仍有差距,要求教育部提供具體計畫。
  • 指出臺灣對外籍師資要求高(需教師資格),但提供的吸引力不足,建議將外籍英語教學師資認定為「特定專業人才」,以提供更好就業條件及就業金卡。
  • 呼籲國發會與教育部合作,共同規劃吸引外籍師資的福利條件,使其能長期留臺貢獻。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質疑就業金卡持有人仍有5%在找工作,認為成效有待加強,要求國發會提供更細部資料。
  • 指出有62%外國人有意願歸化我國國籍,但實際增加人數不多,質疑申請條件門檻過高,要求國發會與移民署討論放寬可能性。
  • 指出僑外生招收學門與國內產業人才需求(工程、資通訊)存在落差,商業及管理學門占比過高,要求國發會與教育部協調調整招生方向。
  • 關切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比例最低(不到40%),要求勞動部說明原因並研擬改善方案。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詢問國發會吸引專業人才來臺的重要因素,並指出待遇、居住環境及長期居留意願是關鍵。
  • 提出個案質疑現行法規對外國專業人才的成年子女無法申請長期居留,只能每6個月辦理探親簽證,不符留才政策精神,要求國發會協助處理。
  • 指出就業金卡發放領域過度偏頗,經濟領域佔48%,其他領域相對少,要求國發會檢討條件並鼓勵各主管機關合理化攬才規定,以吸引各領域人才。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永久居留權仍有「五年內未曾入國」即廢止的規定,與「永久居留」概念背道而馳,要求國發會說明其合理性。
  • 建議國發會應放寬專業移民條件,讓長期在臺工作、薪資達一定水平的資深移工(即使非就服法1-6款專業人員)也能申請專業移民或就業金卡,避免人才流失。
  • 質疑租稅優惠僅限「首次來臺」外國特定專業人士,認為此限制不合理,只要願意來臺工作,就應適用優惠,並要求國發會與財政部檢討「首次」定義。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際人才延攬是國家級戰略計畫,但質疑Talent Taiwan的「一站式服務」是否能真正解決跨部會問題,並舉例法國專業人士學歷認證困難。
  • 指出失聯移工人數衝高,形成「缺工之所在,黑工之所在」,要求國發會以更高魄力協調各部會,解決產業缺工問題,並訂出各產業移工聘僱率。
  • 要求國發會針對Talent Taiwan的服務細節、外國學校認證簡化,以及移工聘僱率等議題,提供細部說明與評估報告。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人口結構快速轉變是最大挑戰,質疑國發會缺乏上位性的因應計畫。
  • 比較臺灣與日本攬才成效,指出日本專業技術高端外國人才已達60萬人,而臺灣2030年目標僅40萬人,且居留5年以上比例極低,質疑目標達成可行性。
  • 批評中央推動攬才政策未能與22縣市具體合作,缺乏地方政府連結機制,導致外籍人才散落各縣市未能得到良好照顧與融入環境。
  • 要求國發會於1個月內提供全面思考的規劃期程,說明如何加強中央與地方在攬才方面的鏈結,以提升外國人才留臺意願與成效。

相關人員回應

高仙桂 副主任委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

  • 支持邱志偉委員刪除第12條重複規定的提案,並支持羅美玲委員、邱議瑩委員放寬僑外生永久居留年限折抵的提案。
  • 表示國發會支持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博士學位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可折抵1年,並建議外國專業人才取得學士學位亦可折抵1年。
  • 回應王定宇委員提案,表示尊重衛福部意見,但若不增加太多財務負擔,國發會樂觀其成。
  • 承認臺灣在國際人才競爭中仍有改進空間,承諾將持續檢討修訂相關法令,並規劃今年底前進行全面修法。
  • 說明國發會已規劃透過擴充高教培育能量、產學共育及鼓勵企業自育等3面向培養AI人才,並將於3個月內提供AI人力資源調查結果。
  • 承諾將評估委員提出的南部Talent Taiwan據點及直聘中心設置建議,並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說明2030年攬才40萬人目標包含特定專業人才、一般專業人才、僑外生及中階技術人力,雖具挑戰性但會全力達成。
  • 回應少子化對策已編列1,292億元用於減輕育兒負擔,並持續滾動檢討,承認2023年出生率低於低估值,承諾提供具體檢討報告。
  • 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已讓2.8萬人留在臺灣,符合條件的移工(工作6年以上、薪資、技能證照)可申請永居,並會輔導其技能檢定。
  • 回應租稅優惠「首次來臺」限制,表示未來修法時將參考委員意見,與財政部協商檢討「首次」定義。

陳世昌 主任秘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原則上支持羅美玲委員放寬學士及副學士僑外生永久居留年限折抵的提案,但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推估資料。
  • 說明雇主聘僱僑外生的資本額/營業額限制,主要考量保障僑外生勞動權益,但新創企業及特定製造業不受此限,服務業可透過跨部會個案會商處理。
  • 表示勞動部已針對中階人力引進鬆綁並擴充,與日本作法接近,並持續滾動檢討移工政策,不再特別強調補充性人力。
  • 回應開放外國人從事社工師,表示此案源於衛福部建議,但目前尚無預估有多少人會投入,主要目的是保障已取得證照者的執業權益。
  • 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適用對象為在臺工作滿6年或累計11年半的移工,目前已有2.8萬人申請,會持續宣導並檢討擴充免評制適用範圍。
  • 回應薪資門檻設定47,971元是為確保專業服務符合市場認定,但社工師可透過評點制適用,不需符合此薪資門檻。
  • 表示會注意勞動政策的衡平性,並持續滾動檢討移工政策,配合產業發展與需求。

吳希文 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 回應王定宇委員提案,表示衛福部希望吸引更多專業人才,但考量社會福利經費有限,對於長照給付對象範圍以國民為優先。
  • 建議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適用身心障礙及長照服務的居留資格,宜與馬偕計畫一致,調整為「經許可永久居留,合法累計居留2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者」,以衡平對臺貢獻與福利使用。
  • 承諾於1個月內評估並提交馬偕計畫調整或修法利弊分析報告,以及王委員提案可能產生的預算支出精算數據。

廖高賢 代理司長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 說明華語教師制度正在完善中,已責成學校華語文中心改善華語老師的契約、聘僱及勞健保等保障,並調增對外輸出華師的生活費補助。
  • 回應外籍英語師資需求,說明目前全國高中以下有857位全時及606位部分工時師資,將持續努力達成目標。
  • 解釋外籍英語教學師資原則不適用就業金卡,因金卡多要求月薪16萬元以上或在特定研究機構服務,且英語教師多為協助性質。
  • 承諾會後盤整相關資源,提供更詳細的規劃以吸引外師,並與國發會合作解決相關福利條件問題。

賴靜婷 專門委員 教育部體育署

  • 回應未成年跨國運動員問題,表示勞動基準法對聘僱年齡有規定,體育署沒有特別意見,但已召開相關會議研議。
  • 說明未成年運動員來臺可能申請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私校反映學生簽證困難,會用工作簽證方式,但希望回歸申請學生簽證,透過獎學金吸引學生。
  • 承諾於1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針對未成年運動員勞動政策進行盤點,並邀請兒少、人權及勞動專家參與。

王燕琴 簡任視察 衛生福利部社工司

  • 說明開放外國人從事社工師,旨在保障已依法取得社工師證照的30位外國人能在實務上執業,而非解決社工人力不足問題。
  • 強調衛福部正全面檢討與改善社工職業環境,包括提高薪資、補助民間薪資調整、增加公部門資深社工職務及社安網計畫增加人力。
  • 表示社工人力進用率已納入社福考核指標,各縣市平均進用率接近九成,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加強進用。

謝佳宜 處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

  • 說明Talent Taiwan提供從有意願來臺到簽證、工作、諮詢等一站式服務,並會協調相關部會處理。
  • 解釋外國人歸化國籍意願雖高,但實際入籍需符合條件,一般專業人才需居留滿5年且需放棄原國籍,高階專業人才可免放棄原國籍,將與移民署討論放寬可能性。

相關後續

  • 國發會承諾於3個月內提供AI人力資源現況調查結果。
  • 衛福部承諾於1個月內提交王定宇委員提案相關的預算支出精算數據及馬偕計畫調整或修法利弊分析報告。
  • 勞動部承諾於1個月內提出南部設置直聘中心的可行性評估。
  • 體育署承諾於1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針對未成年運動員勞動政策進行盤點,並邀請兒少、人權、勞動專家參與。
  • 國教署承諾於3個月內瞭解高中以下外籍學生來臺就讀、參與運動賽事狀況,並研擬更完善的法規制度。
  • 國發會承諾於2週內評估並提供AI及半導體產業未來一年可能增加的用電量調查報告。
  • 國發會承諾於1個月內提供電動車充電場設置的改善報告。
  • 國發會承諾於1個月內提供關於少子化對策的具體檢討報告。
  • 國發會承諾於1個月內提供關於中央與地方在攬才方面相關鏈結的規劃期程。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本日討論事項所列議程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針對各提案委員或委員詢答過程中所提建議,也請相關單位一併列入考慮。

原始資料

公報
1134901
卷/期/冊
113/49/1
發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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