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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審查與預算解凍:聚焦虛擬資產與詐欺防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23

LawTrace 法律歷程:洗錢防制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各黨團提出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討論擴大洗錢定義、強化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業者監管、並加重相關刑責以打擊詐欺。會議同時處理立法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預算凍結報告。委員們就修法內容、境外公司管轄、資訊交換平台、防詐機制及國會擴建等議題提出質詢。最終,預算解凍案獲得備查,而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案針對立法院「一般行政」預算凍結74萬元,報告內容涵蓋改善空調系統與電梯維修、國會遷建計畫期程規劃、成本效益考量、資訊設備與入口網平台改善,以及IVOD系統影片檢討與改善辦法。
  • 核心議題是確保立法院運作環境與服務效能的提升,並推動國會擴建的前瞻性規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關心國會擴建進度,認為14至19年的期程過長,應加快速度。
  • 建議考慮就現址進行第一期簡單擴建,以符合現有空間使用需求。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呼籲委員理性問政,避免暴力行為,並指出公報資料對議事討論的重要性。
  • 關心國會擴建進度,提及前院長游錫堃曾親自考察各地潛在地點,並建議將臺中納入考量。

相關人員回應

周萬來 立法院秘書長

  • 說明預算編列旨在建立優質問政環境,提升委員效能,並請委員支持解凍。
  • 提及國會擴建計畫已呈報院長,需透過黨團協商推動。

廖烱志 立法院總務處處長

  • 報告立法院已編列預算,將待朝野協商決定新院址地點後,進行後續可行性評估。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案針對立法院「立法諮詢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報告內容主要探討國會助理法制化議題,比較我國與美、日、韓、德、英等國國會助理聘用制度及權利義務情形。
  • 核心議題是評估國會助理法制化的可行方案,以平衡用人彈性與制度規範,並持續檢討以提升助理工作環境與福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指出國會助理平均年資短,流動率高,建議法制化以保障待遇,避免投機行為與爭議。
  • 期望秘書長滾動式檢討,制定符合助理期待的新法,以留住優質助理協助立法院運作。

相關人員回應

周萬來 立法院秘書長

  • 認同國會助理在協助委員問政中的重要角色。
  • 指出助理流動率高除生涯規劃外,僱用費用提升亦是途徑,可透過組織法修正達成。
  • 承諾私下研議,讓助理工作有基本成就感。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三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案針對立法院「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凍結50萬元,報告內容說明建置「預算提案管理系統」及汰換「數位電話系統暨通訊設備」的規劃與進度。
  • 核心議題是提升立法院審查預算作業效率、確保通訊服務品質與安全,並防制電話監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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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四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三十七)第6目項下「公報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案針對立法院「公報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報告內容說明聘用原住民族語言通譯人員的困難、試辦同步翻譯服務機制,以及提供即時字幕服務的現況。
  • 核心議題是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問政權利,並營造友善的國會議事收視環境。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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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五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算凍結3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核心議題

  • 本案針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預算凍結350萬元,報告內容涵蓋勤休辦法宣導精進、特殊輪班輪休管理、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績效、軍公教調薪制度法制化、居家辦公標準、總員額法修正評估,以及警消勤務加給研議。
  • 核心議題是確保公務人員權益、提升人事行政效率,並因應社會變遷調整相關制度。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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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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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懷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報告勤休辦法宣導精進作為,包括數位課程上線與分區座談會。
  • 說明特殊輪休制度已進行實地訪視並納入人事主管考核。
  • 強調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已提供一站式服務,未來將持續推動跨機關整合。
  • 承諾軍公教調薪制度將朝法制化方向規劃,預計113年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 說明居家辦公試辦原則將持續推動至114年底,並鼓勵各機關實施。
  • 表示中央政府總員額法已滾動檢討,未來將優先調移員額,不足時再彈性調整上限。
  • 指出警消勤務加給已調增15%,但夜勤加成涉及財政負擔,需審慎評估。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六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併案審查「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案 (含各黨團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各黨團提出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旨在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建議、我國洗錢犯罪型態變化及新興詐欺手法,修正洗錢定義、構成要件、刑度,並強化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監管,以提升執法效能並接軌國際規範。
  • 核心討論聚焦於擴大洗錢防制範圍至虛擬資產與第三方支付、建立相關登記監理制度、加重法人罰金刑度、以及沒收範圍擴大等,同時檢討現行法規的適用性與執行效率。

相關爭議

  • 行業監管權責爭議:黃珊珊委員質疑法務部透過洗錢防制法來監管虛擬資產和第三方支付業者,認為這應是金管會和數發部訂定專法的責任,而非洗錢防制法的母法功能。
  • 虛擬資產專法進度緩慢:沈發惠委員和郭國文委員批評金管會對虛擬資產業者的監管不足且進度緩慢,專法仍需等到明年才能提出草案,擔心現行防制洗錢存在漏洞。
  • 洗錢定義的主觀要件:林思銘委員對行政院版草案刪除洗錢定義中「意圖」二字表示疑慮,認為可能使法律適用上不夠具體;法務部則解釋此為參考德國立法例,將其定性為抽象危險犯。
  • 境外公司執法困難:沈發惠委員質疑對於未在台灣落地登記的境外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公司,洗錢防制法修正後如何有效執行刑罰,擔憂存在執法漏洞。
  • 統一資訊交換平台需求:黃珊珊委員建議法務部應建立一個國家級統一平台,加速金融業者與檢警調之間的洗錢防制資訊交換,取代現行分散的聯繫方式。
  • 賭場洗錢數據不足:謝龍介委員指出法務部及金管會缺乏透過賭場洗錢的統計資料,認為這會導致修法無法有效打擊詐騙要害。
  • 匯款「冷凍期」機制:謝龍介委員提議設置2小時匯款「冷凍期」,讓受害者有時間反悔或報案以凍結帳戶,以減少詐騙得手金額,金管會表示將與檢調單位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提案擴大洗錢防制業別,強化虛擬資產及第三方支付登記制度,並建置洗錢防制資訊交換平台。
  • 批評金管會不願監管虛擬貨幣業者,將監管責任推給洗錢防制法,認為應由專法處理。
  • 質疑現行第三方支付業者登記制度不完善,實際經營者少,且多數資本額為零。

沈發惠 立法委員

  • 支持洗錢防制法修正,認為能彌補防制洗錢漏洞,但需儘速訂定相關子法。
  • 質疑境外未落地公司如何執行刑罰,指出可能存在法律漏洞。
  • 要求金管會加速虛擬資產專法制定,並儘快訂定相關辦法,避免僅以行政指導運作。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和金管會缺乏透過賭場洗錢的統計資料,認為影響打詐成效。
  • 建議設立2小時匯款「冷凍期」,讓受騙民眾有時間反應並凍結帳戶,以減少詐騙損失。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擔憂法務部與金管會、虛擬交易所的合作不足,呼籲加強跨部門合作。
  • 批評金管會僅發布行政指導原則,未能有效監管業者,導致詐騙案件持續增加。
  • 呼籲各部會加強打詐配套措施,避免法律修正後仍有漏洞。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對藝術品拍賣交易是否涉及洗錢有明確政策宣示,支持藝文產業發展,避免污名化。
  • 指出文化部已訂定子法規範藝術品交易金額達50萬元需申報,顯示已有管控機制。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版草案刪除洗錢定義中「意圖」二字的原因,認為可能使構成要件不明確,建議再研議。
  • 支持將調取資料權力法制化,並確認我國透過艾格蒙聯盟已與174個國家建立情報互惠機制。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批評金管會對虛擬貨幣業者監管不力,僅訂指導原則卻不願制定專法。
  • 主張洗錢防制法應管行為而非業別,呼籲金管會負起監管責任,勿將其推給法務部。
  • 建議法務部建立統一平台,以利業者與檢警調快速交換洗錢防制資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批評金管會對虛擬貨幣業者採取選擇性而非全面性納管,導致基層檢察官負擔重且洗錢防制功能受限。
  • 要求金管會應有積極作為,擴大納管範圍並實施差異化管理,以遏止詐騙猖獗。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強調洗錢防制法修正旨在嚴懲幫助洗錢者,並追回不法所得。
  • 指出行政院版草案將洗錢定義的主觀要件從「意圖」降為「知悉或可得知悉」(未必故意)。
  • 公開檢舉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涉嫌協助im.B詐騙集團首腦隱匿犯罪所得,並指陳歐珀立法委員亦涉入其中,要求法務部積極查辦。
  • 質疑監聽名單外洩事件的偵辦進度與真實性,要求偵查終結後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法務部應改善收容人假釋「更生計畫」的提出與執行,結合在監處遇及更生保護會資源,確保計畫落實而非虛偽形式,以預防再犯。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法務部是否認同將「線上遊戲點數業者」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以有效控管洗錢風險。
  • 書面質詢法務部行政院版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對虛擬貨幣洗錢的具體規範,以及與金管會虛擬資產專法間的協調與潛在扞格。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法務部針對近年來日益猖獗的詐騙案,其應對策略為何。

相關人員回應

徐錫祥 法務部政務次長

  • 說明行政院版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將未登記提供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服務者入刑化,新增特殊洗錢態樣,提高罰金刑度等。
  • 解釋洗錢防制法為跨部會業務,子法將由相關部會制定。
  • 回應刪除洗錢定義中「意圖」二字是參考德國立法例,將其定性為抽象危險犯,主觀要件為故意或未必故意。
  • 表示偵辦洗錢案件調取資料過去無困難,但修法旨在法制化以符合國際評鑑要求。
  • 確認陳歐珀委員部分已另案偵辦中,並表示監聽名單外洩案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中,偵查終結後會對外說明。
  • 強調法務部支持文化產業,藝術品拍賣不適用洗防法,個案涉洗錢則依證據處理。
  • 承諾會後提供跨機關整合與跨國合作的詳細書面資料。

黃組長錫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報告目前有25家虛擬資產業者完成法遵聲明,並已將7家有廣告招攬行為的境外業者移送法務部。
  • 說明虛擬資產專法已委外研究,預計9月底提出初稿,明年提出草案。
  • 表示在授權條文通過後,金管會將在6個月內完成虛擬資產相關辦法制定。

莊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說明金融機構現行已執行防制洗錢義務,與法務部調查局FIU定期進行教育訓練與資訊分享。
  • 承諾將與檢調單位、法務部共同研議設立匯款「冷凍期」機制的可行性與窒礙難行之處。
  • 表示若法案修正通過,將循現有金融機構溝通協調方式,進行資訊分享與訓練。

吳月萍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處長

  • 說明調查局洗錢防制處作為我國金融情報中心,透過艾格蒙聯盟安全網路與174個會員國進行情資交換,符合國際規範的平等互惠原則。

林俊秀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

  • 報告已啟動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審查通過53家業者,並建置虛擬帳號查詢平台供檢警調快速查找。
  • 說明已與金管會達成部會聯防共識,未完成登錄業者銀行將不予受理或視為高風險。
  • 指出針對遊戲點數詐騙已建立多項管理措施,案件量大幅下降,並將納入行政院詐欺犯罪防制條例草案規範,但遊戲KYC需社會共識。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併案審查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35001
卷/期/冊
113/50/1
發布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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