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業務報告:聚焦碳費、空污、能源與勞動法案審查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22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日會議,除確定上次議事錄外,主要聽取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內容涵蓋氣候變遷、碳費、空污、能源政策等。會議同時完成多項勞動相關法案的審查,包括「工會法」、「勞動基準法」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草案,部分通過並將提報院會討論,部分則擇期繼續審查或要求相關部會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工會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工會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的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消防人員與警察人員的結社權問題進行討論。
- 核心議題涉及公務人員體系適用範圍、團結權與協商權的保障,以及將消防員、警察人員納入工會法後可能衍生的罷工權與社會成本問題。
相關爭議
- 消防人員與警察人員結社權的適用範圍:討論將消防員、警察人員納入「工會法」適用對象,與其公務人員身分及現行「公務人員協會法」修訂方向的衝突。
- 潛在罷工權的社會代價:委員擔憂若消防員、警察工會獲得罷工權,可能對社會付出高昂代價,影響民眾認同度。
- 修法方向與社會共識:行政院與考試院傾向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擴大公務人員結社權,但委員提案則直接將其納入「工會法」,需凝聚社會共識與配套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代表國民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旨趣。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說明提案旨趣。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說明勞動部對提案的看法。
蕭煥章 消防署署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朱楠賢 銓敘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並於5月15日再行補充說明。
倪麗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陳永利 警政署副署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汪南均 法務部參事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許孟智 內政部人事處簡任視察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工會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將擇期繼續審查。
- 通過提案要求內政部消防署於1個月內將「消防法」修正案(含職安衛專章)送立法院審查。
- 通過提案要求考試院於2個月內將「公務人員協會法」送立法院審查,以保障消防員、警察人員團結權與協商權。
- 提案指出消防人員與警察人員結社權因涉及公務人員身分,制度調整牽連廣泛,應先凝聚社會共識並規劃配套機制。
討論事項二
審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的彈性化,特別是針對危險或需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者的退休年齡調整機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已審查完竣,將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王育敏召集委員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 第五十四條修正通過,規定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 第八十六條維持現行條文。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強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就業保障與促進措施。
- 討論重點包括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訂定就業計畫、提供職場指引手冊,以及雇主對符合退休條件者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協助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已審查完竣,將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王育敏召集委員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 第七條修正通過,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內容應包括職務再設計、職場友善、職業安全、職業訓練、僱用獎勵、延緩退休及再就業、銀髮人才服務、權益宣導、部分時間工作模式等10項。
- 第九條修正通過,規定主管機關應提供職場指引手冊,並至少每2年更新一次。
- 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修正通過,規定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時,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 第三十六條照委員邱若華等20人提案通過,第二十六條維持現行條文。
- 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勞動部每年依勞動情勢適時精進與調整「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措施,以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提升勞參率。
討論事項四
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首次列席立法院報告業務概況,內容涵蓋氣候變遷因應、溫室氣體減量、碳費推動、空氣品質改善、資源循環再利用、市場減塑、毒化災防制及環境人員培育等面向。
- 立法委員就碳費徵收時程與費率、核能政策、空污改善、電動運具轉型、光電環社檢核、PFAS化學物質管制及綠領人才培育等議題,向部長進行廣泛質詢。
相關爭議
- 碳費徵收時程與費率爭議:委員質疑碳費定價與上路期程延宕,且扣除額與折扣機制恐影響減碳效果。環境部表示費率審議委員會正收斂意見,預計6月底或7月初召開會議討論,並強調碳費只是減碳工具之一。
- 核能與非核家園政策分歧:委員質疑政府堅持非核家園與全球轉向核能減碳的趨勢相悖,且核能延役公投結果未被採納。部長表示遵守《環境基本法》非核家園目標,但認核能為潔淨低碳能源,並強調需全民共識及核廢料妥善處理。
- 空污改善與標準爭議:委員關切中部及桃園地區空污嚴重性,質疑PM2.5標準未達WHO建議,且中期目標與法規設定存在落差。部長承諾加強污染源控制與跨部會協調,並解釋臺灣背景值高導致難以達到WHO標準。
- 光電設施與環社檢核不足:委員批評光電設施選址不當導致生態破壞,且環社檢核機制不足。部長承認過去發展過快有亂象,將研議擴大環評範圍至敏感區位。
- PFAS化學物質管制落後:委員指出臺灣對PFAS化學物質的管制遠落後國際公約及各國標準,對人體健康及環境造成嚴重威脅。部長表示已關注水庫水質檢測結果,並承諾將研議加速列管與完善管理政策。
- 環境部跨部會協調權限不足:委員質疑環境部作為平行部會,在推動淨零碳排等跨部會政策時,缺乏實質權力協調交通部等其他部會。部長則強調將以熱忱與影響力積極推動跨部會合作。
- 電動運具推動與補助成效不彰:委員指出電動機車新售比目標達成困難,質疑政府補助政策逐年遞減甚至取消。部長回應誘因不足、充電設備與價位問題,並承諾在內閣會議中提出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排碳量增加與核能為綠能的認定,並提及核電廠延役公投結果與地方民意支持。
- 批評光電設施破壞山坡景觀與土地利用,質疑其發電效益及弊端。
- 關切屏東地區空污嚴重性,要求改善中南部火力發電廠及工業區造成的污染,並關注醫院碳排問題。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質詢碳費定價公布時程、2.5萬噸扣除額與碳洩漏風險係數對減碳效果的影響。
- 關切碳費開徵前房價因預期心理被哄抬,建議成立聯合稽查小組。
- 詢問減塑時程規劃、示範區設置及對配合商家的減稅補貼政策。
- 關切垃圾焚化爐歲修導致垃圾堆積問題,建議加快推動隨袋徵收政策。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關切總統就職演說對環境議題篇幅甚少,並承諾協助環境部爭取淨零減碳資源。
- 質疑電動機車新售比目標達成困難,要求檢討補助政策不足及跨部會協調問題。
- 支持環境權入憲,並關切光電環社檢核不足導致生態破壞,要求將屋頂型光電納入環評。
- 要求環境部在一週內提出將屋頂型光電板納入環評的具體辦法。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部地區空污問題,要求環境部提出具體改善目標與跨部會檢討方案。
- 詢問NASA空氣污染實驗後,環境部未來在數位轉型與監測網建置方面的具體規劃。
- 要求環境部加速碳費課徵期程,並提出賦稅抵減或氣候債券等多元減碳誘因工具。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上任前拜訪環團的意見與初步政策建議。
- 關切PM2.5分佈不均問題,要求具體改善地方空污,並建議發布空品不良細胞廣播門檻應比照韓國150。
- 肯定環境部在突發空污事件應變機制的改進,並要求未來環評委員組成應納入更多環團代表。
- 提醒部長應作為環境部同仁的後盾。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對核能是否為綠能的看法,並質疑堅持非核家園與增加火力發電機組的政策矛盾。
- 關切桃園地區因大潭火力發電廠擴建導致的空污問題,並要求部長為地方環境正義發聲。
- 支持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要求環境部增加預算與設備以打擊噪音車。
- 要求環境部嚴格管制SRF排放標準,並重新訂定以保障民眾健康,特別是針對桃園觀音地區的SRF設廠爭議。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碳排未能有效減少的原因,並要求部長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關切運輸部門碳排不減反增,要求環境部與交通部協調,並建議行政院指派政委協助環境部協調跨部會政策。
- 質疑碳費制度延宕未決,要求部長展現決心,明確碳費費率與徵收時程,不應再次退縮。
- 提醒部長在碳費議題上的歷史定位,並強調環境部應展現公權力與溝通身段以達成目標。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環境部確認第四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議時程,並將不同費率的衝擊影響評估納入討論。
- 肯定部長提出多元減碳工具(如租稅抵減、氣候債券)的方向,但要求務實執行,並規劃與產業對話時程。
- 質疑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是否應重新檢討,並強調中部地區不應再承受火力發電的空污負擔。
- 要求部長將總統指示的淨零轉型五大策略與綠色成長策略的具體執行方向提供書面資料。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安計畫環評進度嚴重落後,要求環境部善盡說明義務,讓環保人員理解工程技術與環境保護可兼顧。
- 要求環境部若公路總局提早補正資料,應提早召開環評大會。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自詡為政府永續長,並詢問碳費上路後碳稅的規劃時程。
- 主張碳費徵收應搭配「胡蘿蔔」策略,建議成立氣候轉型基金,並爭取財政部提供減碳投資的租稅抵減工具。
- 要求將電力評估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並鼓勵企業自主發電,以避免電力衝擊由民眾承擔。
陳瑩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專業與理念,提醒推動政策需仰賴文官執行,並建議必要時進行人事調整以選用對的人。
- 建議部長特別留意環境管理署業務,比較升格前後績效與預算執行狀況。
- 支持從環境經濟學角度推動碳費,並建議環境部進用經濟專業人才,運用原住民智慧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強調淨零碳排是新政府重大施政目標,要求環境部長在能源政策討論中扮演更積極角色,務實檢討現行政策。
- 為桃園選區鄉親申冤,反對火力電廠擴建增加環境負載,要求部長為區域環境正義與淨零碳排發聲。
- 關切噪音車管制,肯定修法抓改方向,但要求環境部不能因此降低對噪音偵測的力道,應增加科技執法預算與人力。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提醒G7承諾2035年前淘汰燃煤發電,質疑臺灣燃煤電廠(如林口)的碳排問題。
- 關切碳費徵收延宕,要求部長明確碳費上路時程與預期費率區間,並提供與產業溝通的會議紀錄。
- 主張碳費收取應讓企業感到「痛但做得到」,以有效降低碳排,並強調發電方式的選擇應基於價值而非污名化。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質疑環境部公布的碳費三個子法合理性與完備性,並詢問碳定價政策對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的貢獻度。
- 要求環境部提供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三個參數的計算依據與期別條件,以確保機制透明與公信力。
- 要求環境部承諾減量額度的外加性定義應接軌國際標準(如Verra、Gold Standard),避免碳權市場浮濫。
- 質疑高洩漏風險打折與優惠費率可能導致企業費率過低,要求明確加速轉型計畫的稽核機制,避免外界認為放水。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前部長薛富盛承諾的碳費費率公布時程跳票,要求彭部長明確承諾6月底能否兌現。
- 關切碳費原訂2024年開徵,但費率未定恐難達成,要求部長明確今年底費率能否出爐及明年開徵信心。
- 強調碳費是淨零工作的重要工具,要求部長儘快掌握時程,不應以「儘快」等政治用語回應。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關切企業宣告碳中和恐淪為宣傳噱頭,要求環境部制定指引,並明確虛偽不實的揭露行為之主管機關與跨部會討論方向。
- 詢問金融機構防漂綠指引與環境部標準的商討進度,並要求部長於2個月內提供更細部的指引方向。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上任後最大的困難與挑戰,並肯定其公開首長行程的理念。
- 關切塑膠公約對臺灣的影響,質疑業務報告未提及,並要求環境部啟動國家計畫及加速「資源循環促進法」立法進度。
- 質疑PM2.5標準下修至12微克仍未達WHO建議,且中期目標與法規設定存在矛盾,要求部長務實檢討並提出更積極的改善方案。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切交通噪音標準過高問題,建議環境部研擬改善機制,考量長期持續性噪音對民眾的影響。
- 關切河川污染長期查無來源,建議中央補助地方設置感測器即時監控,並要求解決新竹工業區下游茄苳溪污染問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對PFAS化學物質的管制遠落後國際公約,食品包材等民生用品普遍含有PFAS,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
- 要求環境部明確制定PFAS管理政策,完善定義與判定方式,並指引執法人員審慎審查新的PFAS申請登錄,避免未經管制進入市場。
- 要求環境部將所有尚未列管的PFAS公告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並將PFAS納入飲用水常規檢測項目,進行人體健康風險調查。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環境部升格目的,並質疑部長推動數位轉型、高階主管一年後能力可被民間挖角的目標與公務人員離職潮的衝突。
- 建議環境部應廣泛針對基層人員提供數位學習資源,改善升遷環境,並鼓勵約聘僱參與高普考以留住人才。
- 關切民間永續管理師、碳資產管理師等認證課程亂象,要求環境部立即面對並納管,避免民眾受騙,並於1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
- 質疑環境部所頒發的結業證書與民間證書的差異性及公信力,要求部長思考如何建立良好的綠領制度。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醒臺灣2030年減碳目標與聯合國示警的42%差距大,要求環境部務必努力達成。
- 關切再生能源發展不足,影響淨零碳排目標,要求部長積極與各部會協商,推動淨零碳排中長期目標。
- 指出澎湖資源回收率長期居後段班,要求環境部協助輔導地方政府,增加設備與人力以提升回收率。
- 建議環境部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示範場協力計畫時,應考量離島人力問題,研議由離島先行推動作為示範區或試驗區。
相關人員回應
彭啓明 環境部部長
- 表示遵守《環境基本法》非核家園政策,但認核能為潔淨低碳能源,需全民共識及核廢料妥善處理。
- 說明碳費費率審議委員會組成多元,正收斂意見,預計6月底或7月初召開會議討論費率,並強調碳費只是減碳工具之一。
- 承諾加強中部及南部空污成因瞭解,控制固定與移動污染源,並研議降低空污標準。
- 承認光電發展過快有亂象,將加強生態環境檢核,研議擴大環評範圍至敏感區位。
- 回應PFAS化學物質管制問題,表示已關注水庫水質檢測結果,並承諾將研議加速列管與完善管理政策。
- 強調將以熱忱與影響力積極推動跨部會合作,解決淨零減碳的長期問題。
- 說明電動機車推動誘因不足、充電設備與價位問題,將在內閣會議中提出討論。
- 支持環境權入憲,並承諾環評委員將以開放政府方式讓更多環團參與。
- 表示將積極爭取預算,推動全國聲音照相設備,以解決噪音陳情問題。
- 承諾嚴格管制SRF(固體再生燃料)的原料溯源、燃燒過程及排放有毒物質,並會重新檢視排放標準。
- 認同應有氣候轉型基金協助企業轉型,並將研究美國租稅抵減、日本氣候債券等多元減碳工具。
- 支持將電力評估納入環評,並研究企業自主電力要求。
- 表示將努力學習環境部各項業務,並推動數位轉型與AI課程,提升同仁能力。
- 同意將PFAS管理政策納入處理,並定期向委員回報進度。
- 承諾將積極與各部會協商,推動淨零碳排中長期目標,並協助輔導離島提升資源回收率。
- 同意研議由澎湖先行推動公共污水下水道示範場協力計畫。
- 解釋PM2.5標準設定考量臺灣背景值高,難以一步到位達到WHO標準,但會持續努力進行情境模擬。
施文真 環境部政務次長
- 說明碳費費率審議會預計6月底或7月初召開,將計算不同費率方案供委員討論。
- 表示碳洩漏風險係數是參考新加坡、韓國、日本及歐盟,並與費率逐期上升連動。
- 說明碳洩漏風險係數與優惠費率的設計前提是鼓勵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指定目標,以加速轉型。
蔡孟裕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司長
- 說明屋頂型光電板的景觀與生態檢核由能源署負責,環境部將擴大環評範圍至敏感區位(如濕地、野生動物區、國家公園、山坡地),預計6月底前預告草案。
張順欽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
- 說明環境即時通App已修正為AQI大於150會提醒民眾,但細胞廣播仍維持200以上。
- 解釋PM2.5中期目標設定為13微克,是因達到12微克需付出更高成本,預計2030年可達成。
賴瑩瑩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
- 說明減塑政策將嘗試找寧夏夜市等示範點,並考慮用評比方式鼓勵商家。
- 說明塑膠公約國家計畫草案大綱已出,將盤點國內現況並找各部會研商。
- 表示「資源循環促進法」仍在與利害團體溝通,將加速預告草案並送行政院審查,但無法保證本會期送立法院。
楊良彬 環境部人事處處長
- 提供環境部公務人員、聘用人員及本部文官人數等數據。
蔡玲儀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
- 說明碳洩漏風險係數參考歐盟期別規範,並將與費率及實施情況連動,條件將於子法預告討論。
- 說明國際碳中和多為自願性,環境部將與金管會等部會合作,針對企業宣告碳中和進行規範,參照ISO 14068標準。
謝燕儒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署長
- 說明PFAS家族中的PFOS、PFOA、PFHxS列管種類,並表示正在研議擴大列管範圍。
劉宗勇 環境部國家環境研究院院長
- 說明環境部開設的綠領人才培訓課程為2到5天,費用為1天1,000元,大學生憑證免學費,結訓後可獲結業證書。
- 表示民間補習班競爭造成亂象,環境部開班旨在平衡市場,並將與有口碑的機構研商建立良好綠領制度。
相關後續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5001
- 卷/期/冊
- 113/50/1
- 發布日期
- 2024-06-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