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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健保補助與陪伴者優惠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5-30

LawTrace 法律歷程:老人福利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多項「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由中央統一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多數提案設排富條款)及提供老人陪伴者大眾運輸與文教設施優待。多位立法委員提出提案要旨與質詢,衛福部及相關部會進行回應。由於衛福部部長缺席且需進一步精算財政影響,委員會決議擇期繼續審查所有相關草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 (計7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聚焦於由中央政府統一補助65歲以上長者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多數提案建議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之排富條款),以解決各縣市補助標準不一及地方財政壓力問題。
  • 另一重點為增訂老人因需人陪伴時,其必要陪伴者於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進入康樂、文教設施時,得享有與老人同等之優待措施,以鼓勵長者外出活動。

相關爭議

  • 健保補助的財源與世代公平性: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指出,若全面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每年將增加約359億元支出,並預估至2054年可能達627億元,恐排擠長照3.0等其他政策,且恐造成月收入3萬7,500元的年輕人補助月收入12萬元長者的不公平現象,強調社會保險應量能負擔。
  • 地方與中央權責劃分及補助標準不一:委員許宇甄、張嘉郡、王育敏、涂權吉等指出,目前各縣市對65歲以上長者健保補助制度不一,造成「一國多制」及居住地不平等,主張由中央統一補助以實現公平正義並減輕地方財政壓力。
  • 健保補助是否破壞保險本質:楊曜委員質疑,若健保費及點值皆由公務預算補助,是否會破壞健保的保險本質。
  • 陪伴者優惠的財政影響:衛福部對陪伴者優惠持保留態度,認為涉及跨部會、地方政府財政支出、補貼機制及民間業者營運,需審慎研議;交通部亦指出可能增加運輸業者負擔,建議社政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並設緩衝期。
  • 衛福部對前朝政策的延續性:王育敏委員質詢衛福部是否延續前部長薛瑞元承諾的對第六類109萬人補助健保費100億元的政策,次長呂建德回應僅針對第六類中的弱勢研議,被質疑為否定前朝政策。
  • 健保投資占比與醫療品質:陳昭姿委員指出台灣國民醫療保健支出佔GDP比例(6.1%)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9%),認為國家對健康投資不足,應提高政府對健保的投入,並強調醫療需求隨年齡增長而增加,支持從年齡角度處理健保補助。
  • 健保補助對象的排富標準:黃秀芳委員質疑,若以所得稅率未達20%作為補助標準,可能導致月領4、5萬元的年輕人補助月領10萬元的長者,建議應以「真正需要」的邊緣戶作為補助對象,而非僅以年齡劃分。

立法委員發言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老人福利法第22條之1,主張由中央政府統一補助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
  • 認為現行各縣市健保補助標準不一,造成不公平現象,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 國民黨黨團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比照雙北、桃園,對所得稅率20%以下、65歲以上老人由中央全額補助健保費。
  • 此提案不會破壞保險本質,也不會增加健保支出,因由中央編列預算支應。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由中央政府統一補助全國65歲以上且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長者健康保險費。
  • 指出台灣將步入超高齡社會,但長者健保補助存在縣市不平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 認為統一補助可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確保長者平等享受福利,建立更公平合理的老人福利制度。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明定65歲以上且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申報標準或未達20%者,健保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
  • 主張參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老年人陪伴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文教設施、康樂場所時,亦可享有相關優待。
  • 指出台灣國民醫療保健支出佔GDP比例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國家對健康投資不足,應提高政府投入。
  • 認為醫療需求隨年齡增長而增加,因此用年紀來處理健保補助具有相對道理。
  • 提供數據分析,質疑衛福部對原住民平均餘命縮短差距的說法,指出是因全體國人平均餘命下降而非原住民平均餘命上升,要求衛福部檢討數據分析方式。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人口負成長、老人人口持續成長,勞動人口負擔日益加重,社會福利資源分配應考慮對世代的影響。
  • 質疑台灣社會福利資源一半以上花在老人身上,可能排擠青壯世代及身障者資源,建議應更多以社會投資理念照顧年輕人、兒童及家庭。
  • 建議老人健保補助應考慮世代正義,避免過度集中,並應設排富條款,確保中央與地方分工考量支付能力。
  • 關切老人虐待問題,建議衛福部加強宣導、改善通報機制,並檢討訪視調查期限,避免受虐老人未能即時獲得協助。
  • 呼籲衛福部針對長者數位落差問題,應盤點現行執行策略,擴大社區據點及大學課程,提供實際生活技能教學,而非紙上談兵。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關切再生醫療法三讀進度,質疑新聞與社群造謠在野黨阻擋再生醫療法,強調朝野共識希望儘速通過。
  • 指出過去10年再生醫療法未能通過,是因時任立委邱泰源(現任衛福部部長)及林靜儀(現任衛福部次長)等人立場導致。
  • 關切立法院周邊陳抗活動音量過大,影響臺大醫院病患安寧及就醫權益,要求衛福部協調警政署控制音量。
  • 譴責有樂團以「死亡通告」為名邀請病童觀看演唱會,認為此舉缺乏同理心且嘲諷病童。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肯定再生醫療雙法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後送出,希望儘速三讀通過以造福病患。
  • 質疑教育部對老人福利法第25條修正草案(陪伴者優待)的立場不一,要求教育部說明是否估算過公務支出及業者補貼金額。
  • 質疑若依委員版本全面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可能導致月領4、5萬元的年輕人補助月領10萬元的長者,造成世代不公。
  • 建議衛福部應精算健保補助對財政及保費的影響,並擇期再審,待部長回國後報告精算結果。
  • 主張健保補助應優先照顧真正需要幫助的邊緣戶,而非僅以年齡劃分,以確保資源花在刀口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各縣市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制度不一,形成「一國多制」的不公平現象,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 質疑衛福部新政府是否否定前朝薛瑞元部長承諾的對第六類109萬人補助健保費100億元的政策,要求明確說明新的補助規模。
  • 譴責衛福部在永豐化學缺藥事件中失靈失責,導致生理食鹽水嚴重短缺,批評衛福部犧牲勞工權益(取消加班工時限制)並以3倍價格專案進口彌補過失,浪費公帑。
  • 要求衛福部澈底檢討缺藥問題,不允許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認為將老人福利與世代負擔問題導向世代對立,是當代政府無能的表現,不應將責任歸咎於長輩的社會福利。
  • 主張全民健康保險對65歲以上長者應是國家重大政策,應由中央直接處理,而非由地方政府因財政差異導致補助不一,違背立法宗旨。
  • 以其過去在台中市的經驗為例,建議中央承擔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地方政府則有更多餘裕執行老人共餐、長青學苑、送餐等地方福利政策,實現中央地方合作。
  • 認同社會保險應量能負擔,但中央應協助減輕地方政府在全民健保上的財政負擔。
  • 呼籲衛福部重視健保總額點數問題,指出桃竹竹苗區人口增加率高,但健保天花板未隨人口調整,造成區域不公平,要求衛福部提出解決辦法。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關切肺癌成為台灣癌症第一名,指出主要原因為空氣污染及錯誤的能源政策,要求衛福部與環境部討論,讓人民有知的權利,檢討空污警示燈號標準是否過於寬鬆。
  • 支持衛福部部長邱泰源提出的將政府投資健保保費支出從36%調高至38%的健康白皮書方向,認為可增加數百億預算以支持老人健保補助政策。
  • 關切長照員嚴重不足問題,詢問衛福部對「一學區一日照」政策的推動及社工人力對應機制。
  • 呼籲衛福部應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日照長照政策。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提醒衛福部在討論老人福利法時,應考量健保永續性及勞保補貼政策,並借鑒超徵稅收以增加對高齡社會福利的投入。
  • 不希望各縣市在老人健保補助上不斷加碼,造成資源排擠和地方財政壓力。
  • 關切輸液缺口問題,批評食藥署將缺藥定義為「供貨吃緊」是口號,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而非藉口。
  • 質疑衛福部突然開放50至64歲民眾公費施打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因庫存疫苗效期將至,要求說明疫苗效期及政策是否具持續性,並批評決策有問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60歲以上民眾存在嚴重數位落差,特別是65歲以上長者在資訊查詢和行動支付方面使用率極低,導致高齡者外出受挫、被邊緣化。
  • 舉例說明長者在餐廳手機點餐、超市app結帳及醫院線上掛號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數位障礙及社會歧視現象。
  • 批評衛福部現行「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中提升高齡者數位連結的政策流於紙上談兵,社區大學課程內容不符實際需求。
  • 建議衛福部應借鑒韓國經驗,增設「慢機台」、將電子機台搬入樂齡課程手把手教學,並與企業合作提供長輩實際操作練習的機會。
  • 強調數位落差會縮小長輩社交範圍,增加孤獨感和輕生率,要求衛福部盤點並精進現行執行策略,擴大具體生活能力的教導課程,打造友善高齡環境。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支持其與黃健豪委員等提出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條文,主張由中央統一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以實現公平性並減輕年輕人負擔。
  • 批評衛福部以政治話術阻擋老人健保補助,強調政府應有條件照顧0至100歲國民。
  • 關切護理人力短缺問題,要求衛福部說明3月1日實施的三班護病比標準及夜班獎勵的實質改善成效,並提供書面資料。
  • 不認同衛福部將護理師跨科支援問題推給勞動部,要求衛福部作為主管機關應深入了解問題並提出具體改善方式。
  • 詢問衛福部是否研議將腸病毒疫苗納入公費施打,以減輕家庭負擔,並要求提供研議方案。

陳瑩 立法委員

  • 重申過去多次提出將原住民老人認定年齡調整為55歲的訴求,因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人差距近10歲。
  • 質疑衛福部對原住民簡易生命表分析結論的說法,指出其「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呈縮小趨勢」的結論,實為全體國人平均餘命下降所致,而非原住民平均餘命上升。
  • 要求衛福部檢討內部機關單位對數據的分析方式,應如實分析以找出問題並研擬對策,而非美化、粉飾太平,避免造成民眾誤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回顧新北剴剴案,指出社會安全網缺失在於地方政府未遵照衛福部訂定的「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導致悲劇,要求衛福部強化指引的約束力。
  • 關切社工人力荒問題,指出社工需求高但投入職場人數逐年減少,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薪資、職場環境及降低服務人口比例的報告。
  • 比較台灣與日韓社工服務人口比例,指出台灣社工服務比例遠高於鄰近國家,凸顯社工職場環境惡劣。
  • 呼應召委主題,認為老人健保補助政策應有一致性標準,避免城鄉及縣市差異,建議衛福部與主計單位討論,盤點統籌分配稅款及專案計畫,進行大調整以因應超高齡社會。
  • 強調健保補助應優先針對真正有需要、艱困的民眾,而非僅以年齡或所得稅率劃分。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反映社區關懷據點業務費發放標準不合理,建議應考量服務時段與服務人數,而非僅依時段,以解決經費不足問題。
  • 指出社區關懷據點設備老舊汰換補助不足(營運3年僅補助5萬元),以及人力缺乏勞健保等問題,要求衛福部檢討並提供書面報告。
  • 關切健保總額點數天花板問題,指出桃竹竹苗區人口快速增加,但總額未隨人口調整,導致健保費變相縮水,對該區不公平,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解決辦法。

楊曜 立法委員

  • 建議健保補助應從經濟弱勢角度區分,而非僅從年齡劃分,尤其是第六類投保對象中經濟較弱勢者。
  • 呼應次長呂建德對「邊緣戶」的關注,建議衛福部放寬社會救助法中對近貧家庭的相關規定,優先補助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
  • 質疑若全面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增加中央400億元(衛福部稱359億元)支出,30年後可能達600多億元,恐排擠其他政策,造成財政負擔。
  • 建議健保補助方式可討論是否以減免部分負擔取代免繳健保費,以更符合長者實際就醫需求。
  • 支持放寬外國人取得社工師執照後投入社工工作,認為可補充本國人力,但強調文化差異應在實習期間訓練。
  • 關切社工師工作量大、長期累積負能量導致替代性創傷問題,要求衛福部檢視107年至今社工心理諮商等執業安全計畫成效,並加強對照顧者的關懷與支持。

相關人員回應

呂建德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關於老人健保費補助,衛福部已全額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全國一致且平等。
  • 全面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預估每年將增加359億元支出,至2054年可能達627億元,恐排擠長照3.0等政策,且可能造成年輕人(中位所得3萬7,500元)補助高所得長者(月收入12萬元)的不公平現象,強調社會保險應量能負擔、世代公平。
  • 關於老人陪伴者優待,考量大眾運輸、康樂場所等經營以自給自足為原則,若擴大優惠範圍或票價調整,涉及跨部會、地方政府財政支出與民間業者營運,需通盤審慎研議,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衛福部將投入250億餘元推動「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強調資源需花在刀口上,優先照顧弱勢。
  • 承認台灣老人虐待案件持續上升,主要型態為精神暴力、肢體暴力、疏忽、遺棄等,施暴者多為家庭成員(直系卑親屬),通報管道有113專線及「關懷e起來」網路平台。
  • 回應老人虐待改善措施,將透過推廣疏忽辨識工具、服務分流指引,結合長照系統及脆家社福體系及早發現並轉介個案,提供庇護安置、經濟法律扶助及加害者處遇計畫等多元服務。
  • 認同台灣社會福利政策應以社會投資理念,將有限資源優先投入年輕人、兒童及家庭,透過服務創造就業機會(如長照服務員),減輕年輕人負擔。
  • 承諾將研議放寬社會救助法中對「邊緣戶」的相關規定,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長輩。
  • 承諾將轉請臺北市政府妥善處理立法院周邊陳抗音量過大影響醫院病患權益的問題。
  • 承認衛福部對原住民平均餘命數據分析存在盲點,將與同仁研議改進測量方式,以如實找出問題並研擬對策。
  • 承認社工人力荒問題,主要原因為教、考、訓、用接合問題及薪資勞動條件,將透過社安網2.0提高薪資、加強實習,並研議放寬外國人投入社工職場。
  • 承諾將檢討社區關懷據點業務費補助標準,考量服務時段與人數,並提供書面報告,同時會持續推動日照中心布建計畫,目標「一學區一日照」。
  • 認同健保總額支付制度下,桃竹竹苗區因人口成長應考量調整天花板,將帶回研議。
  • 回應護理人力問題,指出行政院已核定12項對策,承諾將詳實提供書面資料說明成效及滾動式調整計畫,並深入了解跨科支援問題。
  • 回應腸病毒疫苗納入公費施打建議,表示將轉請疾管署研議並書面答復。

陳真慧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

  • 若全面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健保基金收入預估將短收近400億元。
  • 目前健保基金在政府挹注200億元公務預算及200億元特別預算後,預計年底可達安全準備一個月,但若全面補助將導致基金短收。
  • 指出健保基金短收會影響日後計算基礎,可能導致保費增加,造成支撐經濟者的額外負擔。

吳明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

  • 永豐化學停工後,食藥署已協調國內廠商取代14項臨床藥品缺口,並專案進口及製造,確保6、7月生理食鹽水供應充足,預計6月10日前第一批專案輸入的二十多萬袋生理食鹽水將到貨。
  • 已建置系統要求醫療機構填報每週需求量,將有每週供應機制確保臨床端藥品需求不會短缺,目前廠商提報數字顯示到10月前供應無虞。

李丞華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

  • 專案進口藥品價格因快速需求,約為原價的2到3倍。

紀咸仰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專門委員

  • 針對老人福利法第25條(陪伴者優待),教育部評估有助於營造敬老、親老的高齡友善環境,故尊重委員提案。
  • 表示目前無法短時間估算陪伴者優待所需公務支出及業者補貼,因文教設施涉及多部會。
  • 說明教育部所主管的國立社教機構若提供免費入場,是減收規費而非額外支出,且老年人參觀比例不高。
  • 表示其餘老人福利法第22條等條文因不涉及教育部業務,尊重衛福部意見。
  • 強調教育部依老人福利法及終身學習法推動樂齡學習政策,鼓勵55歲以上國民學習,並轄管國立社教機構提供65歲以上長者平日免費入場。
  • 建議老人陪伴者優惠應審慎評估必要需求及身分識別,以利實務執行。

張順發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遊憩管理組組長

  • 目前國家公園僅4處收費,主要公共造產在墾丁國家公園,老人敬老票約佔總收入三分之一以上。
  • 若增訂陪伴者門票優惠,將影響政府景點收入,並減少地方公共造產(如貓鼻頭、鵝鑾鼻公園)的財政收入,影響地方居民福祉。
  • 承諾會後將統計相關數據,提供給委員參考。

相關後續

  • 所有關於「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計7案,因衛福部部長不在且需精算財政影響,決議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相關機關須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135501
卷/期/冊
113/55/1
發布日期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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