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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新住民法案與原民會、客委會權益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6-1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4次會議,首先確認上次會議中《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及《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等7案的審查決議,多數條文獲修正通過或保留送黨團協商。隨後,會議聽取原民會、內政部、文化部、客委會等單位就都會區族群權益保障措施、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及原民會114年度預算籌編狀況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聚焦於都市原住民聚會所、客語傳承、平埔族群身分認定及其經費影響、禁伐補償預算編列等關鍵議題,並要求各部會提出具體規劃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等7案 (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 持續審查並處理多個版本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及《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旨在完善新住民的社會適應、家庭支持、語言環境、教育文化及就業權益保障。
  • 釐清多版本法案併案協商的程序與行政院版本在未來討論中的地位。

相關爭議

  • 部分條文如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及委員提案條文仍存在爭議,未能達成共識而予以保留。
  • 關於多個法案版本併案協商的具體操作方式,以及行政院版本在協商中的地位,蘇巧慧委員提出疑慮,專門委員則解釋將以委員會審查版和行政院版作為協商標的。

立法委員發言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說明其提案「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的要旨。

邱鎮軍 立法委員

  • 說明其提案「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的要旨。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詢問上次會議結論中「併案協商」的具體解釋,特別是關於行政院版本在協商中的地位。
  • 強調應有行政院版本參與協商,並確認未來協商時將同時討論委員會審查版和行政院版。

相關人員回應

郭明政 專門委員

  • 解釋黨團協商將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條文與行政院函請審議的條文為標的。
  • 說明最終將形成一個黨團協商結論,並將保留條文送院會表決。

相關後續

  • 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及多項委員提案條文予以保留。
  • 增訂第六條之一,照委員羅美玲等22人提案第四條通過。
  • 增訂第六條之二,規定政府應每5年進行調查、擬定計畫並公開調查結果。
  • 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修正通過。
  • 增訂第九條之一,規定政府應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服務並設置家庭服務中心。
  • 增訂第十一條之一,規定政府應提供新住民基本資訊及多語言服務。
  • 第十六條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委員張智倫等18人、委員蘇巧慧等26人及委員邱鎮軍等27人提案通過。
  • 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高金召集委員素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通過附帶決議2項,要求移民署改善歧視申訴辦法,並要求內政部定期盤點反歧視相關法案及行政命令。
  • 主席宣告請內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全面檢視行政院版本草案,以利黨團協商順利進行。
  • 主席宣告請行政院於6月21日前將相關草案函請本院審議,將於院會交付逕付二讀後併案協商。

討論事項二

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及11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籌編情形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檢視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群及新住民的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涵蓋文化傳承、語言推廣、社會適應、居住權益等面向。
  • 報告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的推動規劃,特別是平埔族群身分認定、原住民族自治、土地資源共管、健康服務、教育體系及人才培育等。
  • 說明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預算籌編情形,並討論禁伐補償預算及平埔族群正名對預算的影響。

相關爭議

  • 都市原住民聚會所建置面臨土地取得、經費分配與中央地方權責劃分問題,委員關切計畫執行細節與申請流程。
  • 客語傳承在都會區面臨流失困境,委員建議應活化教學方式,如聘請未具認證的客語長輩入校教學。
  • 禁伐補償條例修法後,經費增加是否應由原民會現有預算挪用或由行政院額外編列,引發預算排擠與行政院責任歸屬的爭議。
  • 平埔族群正名後,其身分認定、權益範圍(特別是土地與預算)以及對現有原住民族權益的潛在排擠效應,引發多位委員高度關切。
  • 原住民族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法律位階過低,導致土地流失與不當轉賣,提升法律位階的進度受委員質疑。
  • 原住民族博物館籌備進度緩慢,委員要求加速動工時程。
  • 客語輸入法在手機應用上的技術障礙,委員要求客委會加速解決。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都市原住民聚會所建置進度,特別是「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的選址條件、申請主體及中央地方合作模式。
  • 要求原民會盤點新北市都會區原住民聚會所需求,並承諾協助輔導爭取。
  • 建議原民會盤整各部會針對原住民的補助計畫,並提供辦公室以協助族人爭取資源。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客委會對嘉義市客家文化的規劃及藝文活動資源挹注,特別是八音傳承與戲劇表演。
  • 質詢原民會對原住民團體赴中國交流被矮化為「少數民族」的立場,強調應尊重身分。
  • 要求原民會注意補助國際交流的經費使用效益,確保能真正幫助文化傳承。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指出都會區客語流失嚴重,認同語言是客家文化傳承的基礎。
  • 建議客委會與教育部協調,簡化客語長輩進入學校教學的認證門檻,以促進客語生活化傳承。
  • 強調應將資源投入都會區客語傳承,因其流失最嚴重。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追蹤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搬遷後員工宿舍的興建進度,要求原民會於1週內提出完整方案。
  • 指出員工宿舍符合「都市地區原住民族發展方案」中促進就業、多元居住方案及打造安居聚落等目標,要求原民會編列相關預算。
  • 建議內政部考慮發行ESG社會責任債券,為社會住宅興建籌措特殊財源,並協助原住民族相關計畫。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強調因應法律案通過增加預算是政府的常態及法律義務,質疑禁伐補償26億元預算為何要原民會自行挪用而非行政院額外編列。
  • 要求原民會主委在6月20日前將禁伐補償26億元納入預算,否則為失職,並指出排擠現有預算將傷害原住民。
  • 質詢原民會主委關於賴清德總統平埔族群政見的落實進度,特別是基礎資源盤點、相關經費、土地權利及參政權等具體規劃。
  • 指出平埔族群正名將導致教育經費增加約90億元,並詢問是否會排擠現有原住民族預算。
  • 質疑原民會主委對平埔族群正名後可能增加的土地需求(40-50萬公頃)及參政權(如修憲增加立委席次)缺乏具體規劃與回答。
  • 批評原民會主委對賴總統雙軌教育制度的實踐方式未有清楚說明,且報告內容多為既有工作。

黃仁 立法委員

  • 批評原民會主委對質詢狀況外且答覆敷衍,對原住民權益提升無益。
  • 強調禁伐補償6萬元應為額度外預算,而非排擠原民會現有預算,要求主委積極爭取。
  • 主張平埔族群正名應循客委會模式,設立獨立機構與預算,而非混淆現有16族權益,避免縮小原住民空間。
  • 要求放寬原住民族保留地使用限制,以促進族人自主經濟發展與循環,落實土地保障。

黃捷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都市地區中小學開設原住民族文化特色課程,並建議原民會積極協助高雄市推動。
  • 關切國立原住民族博物館的動工進度,要求原民會加速籌備並提前完工。
  • 追問「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提升法律位階的進度,要求原民會年底前將院版送進立法院。
  • 關切客語發展法中客語發展長職位及公務人員客語能力比例的爭議條文,建議用鼓勵而非罰則推動。
  • 追問手機客語輸入法進度,希望借重數發部專業加速協調解決技術問題。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對「第五縱隊」及「高風險族群」的定義與管理措施,特別關切新住民是否被視為高風險群。
  • 強調應以一致標準對待所有新住民,避免差別待遇與認知作戰。
  • 關切平埔族正名後,其身分對原住民保留地購買權及傳統領域主張的影響,要求原民會審慎處理。
  • 質疑平埔族正名可能對現有原住民族預算造成排擠,要求主委特別用心處理。
  • 關切陽明交通大學在客家學院校區興建商辦大樓案,肯定客委會保存客家文化地景的立場。
  • 詢問平埔族正名是否會與客家族群權益產生衝突,建議客委會進行相關研究。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都會區原住民聚會所建置進度,特別是新北市土城區原住民生態公園腹地,要求原民會主委親自會勘並加速推動。
  • 建議由原民會啟動與新北市原民局合作,提供公有土地興建聚會所。
  • 關切母語推動不理想的現況,建議文化部思考更有效誘因,從學校、家庭等多面向著手。
  • 建議文化部保存三峽利豐煤礦作為歷史與文化記憶點,並協助推動其文化資產指定程序。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切客家歌謠版權問題,要求客委會增購版權,並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報告。
  • 質詢新竹縣粄條節補助金額與舉辦地點指定問題,要求客委會足額補助並尊重地方決定。
  • 關切客家特色公園補助計畫,要求客委會支持新竹縣(客家人比例最高)更多客家特色公園的建置。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原民會預算成長主要來自禁伐補償、語言發展法、教育法等法律義務支出及轉型正義爭取,強調新增預算不應排擠現有項目。
  • 強調禁伐補償經費應為額度外預算,不能擠壓原民會現有預算。
  • 批評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轉型正義委員會的預算編列在原民會,而非總統府,認為不合理。
  • 強調原住民族的預算爭取多透過法律,並舉例台糖土地返還、花東基金部落聚會所計畫及族群主流化公共空間計畫均是長期協調爭取而來。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原民會主委5月20日就任,但明年度預算概算已於5月17日匡列,質疑主委如何將賴總統政見納入預算分配。
  • 要求主委盤點落實賴總統原住民政見所需的年度預算,並提出具體執行計畫。
  • 提醒主計總處立法院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並引用大法官解釋及財政紀律法,強調行政院應對預算負責,確保責任政治。
  • 建議主委思考如何透過土地維護(如碳權)創造政府收入,以支應未來提高的禁伐補償,減輕預算壓力。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追問原民會主委上次拜會時交代的「平埔族群」議題功課進度,批評主委未準備充分。
  • 質詢平埔族群正名後,教育經費將增加約90億元,詢問原民會如何承載此筆巨額經費,並強調應爭取額度外預算。
  • 關切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從2012年的100億元減少至目前的45億元淨值,要求原民會提交詳細的收支報告。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肯定賴清德總統在臺南市長任內對西拉雅族身分認定的努力,並強調血緣與身分認同的重要性。
  • 支持原民會以擬具平埔專法及採取雙軌模式來回應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此舉能保障平埔族群權益並合理控制預算。
  • 要求原民會於3個月內提供設立平埔專法的方向及身分認定具體規劃。
  • 肯定古主委在臺南市客委會期間的成就,並關切客語數位化困境,特別是手機客語輸入法問題。
  • 期待客委會如期於9月底完成手機客語拼音及輸入法,以利客語傳播。

陳瑩 立法委員

  • 追蹤原住民保留地在銀行作為擔保品的貸款協調進度,批評原民會延宕修正貸款要點,並質疑內部有人從中阻攔。
  • 要求原民會加速處理有價值原保地授信貸款,以造福族人創業、購屋及產業發展。
  • 質詢原民會社會福利處處長關於提升族人平均餘命的目標,強調應更重視「縮短原住民與其他族群平均餘命差距」的實際意義。
  • 指出政府公布的平均餘命差距縮短數據背後,實為全體國人平均餘命下降所致,而非原住民平均餘命顯著上升,要求導正此觀念以制定更精準的健康政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解決原住民傳統建築(石板屋)無使用執照問題,並編列經費處理建築圖說認證。
  • 要求原民會針對原鄉失能老人及邊緣戶入住住宿型機構補助問題,盡速訂定未產生經濟效益原保地認定標準,並編列經費補助。
  • 要求原民會修訂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保地審查作業要點,解決公有土地無法劃入原保地問題。
  • 要求原民會提出專案處理原鄉集會所既存違建年久失修、無法獲補助及拆除費用龐大等問題。
  • 建議原民會修訂專門人才獎勵要點,將舞蹈等文化藝術人才納入補助範圍。
  • 關切原教法中耆老及具專長人士擔任教學支援人員的薪資計算與媒合問題,要求原民會處理。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肯定禁伐補償案通過,並要求原民會努力完成後續工作。
  • 質詢原民會預算額度不足,建議應以人口比例爭取更高的總預算(約700億元)。
  • 要求將原住民課後輔導老師的服務範圍擴大至國中,並確保符合勞基法原則及基本薪資、勞健保。
  • 建議原民會規劃招考文化行政類科人員,以補足鄉鎮民族文物館及國家級博物館的專業人力需求。
  • 關切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結束後,第三期社工人力與財力投入問題,要求優先留任現有人員並增補社工督導。

相關人員回應

曾智勇 Ljaucu‧Zingrur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 承諾都會區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計畫(4年10億元)將協助都會區原住民建置聚會所,優先考慮1,500人以上人口且土地無爭議的公有地。
  • 表示將會同公共建設處與地方政府合作,加速推動聚會所建置,並盤點新北市需求。
  • 說明原民會將持續追蹤都會區原住民發展方案,確保各項施政落實,並舉辦法律草案公聽會。
  • 報告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推動規劃,包括114年10月27日前修正原住民族身分法,以專法或修法方式讓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並已受理西拉雅族、噶哈巫族及巴賽族民族認定申請。
  • 表示將提供經費補助各族群內部對話討論自治制度,並重啟部落公法人制度意見徵詢。
  • 規劃修正諮商同意辦法,提升法律位階至諮商同意條例;與內政部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鬆綁土地管制;研擬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條例草案,提升法律位階。
  • 說明將與衛福部改善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提升族人平均餘命,並推動文化健康站服務量能。
  • 表示將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建構知識體系,發展雙軌制教育,並透過國家語言方案推廣族語生活化。
  • 說明將持續透過南島民族論壇、原住民族經濟貿易合作協議等推動國際交流及人才培育。
  • 報告114年度預算正重新檢視調整,優先納入總統政見與施政重點,預計6月20日前送行政院審查,8月31日前送立法院審查。
  • 承諾會盡全力向行政院爭取禁伐補償26億元預算,使其不排擠原民會現有預算,並表示會持續與院方溝通。
  • 說明平埔族身分認定將先認定民族,再認定身分,並承認平埔族正名後教育經費將增加約90億元,會排擠現有預算,需請求行政院協助。
  • 表示立法委員席次增加需修憲,議員席次修法即可,但需與地方政府討論。
  • 表示原住民族博物館已成立籌備專案小組,將加速籌備處成立並與高雄市政府溝通加快動工進度。
  • 承諾年底前努力將「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查,並爭取送立法院。
  • 同意將在3個月內提供設立平埔專法的方向和具體規劃給委員辦公室。
  • 表示勞基法關於課後輔導老師薪資問題已解決,並將優先留任社會安全網社工,增補督導。
  • 承諾將盤點原住民文化園區發展困境,並研議實境節目等方式擴散影響力。

杜張梅莊 Adralriw Abaliusu 原住民族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草案已草擬四十幾點,近期將邀請相關部會協調,並邀請委員指導。
  • 認為信用保證部分,若能獲得其他部會同意,協調上問題不大。

羅赫踛 Helu Chiu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處長

  • 同意提升族人平均餘命和縮短與其他族群平均餘命差距兩者皆重要,且差距部分亦受重視。
  • 理解平均餘命統計數據背後可能隱含全體國人平均餘命下降等因素,將導正觀念以制定健康政策。

宋麗茹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貸款要點是新修訂而非修正舊有要點,導致時間落差。
  • 報告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淨值約45億元,可動用資金約14億元,並承諾將提供基金收支報告。

劉維哲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

  • 說明都會區原住民聚會所建置需地方政府申請,中央依補助比例分攤經費。
  • 承諾會後提供現有資料,並就個案與委員辦公室討論。

簡信惠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計室主任

  • 說明原民會預算成長主要來自禁伐補償等法律義務支出。

古秀妃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客委會113年度預算為39億元,114年度編列46億元,藝文語言預算約7億元。
  • 承諾大力支持嘉義市客家藝文活動推廣,特別是八音傳承,並已補助桐花祭70萬元。
  • 同意委員建議,將研議簡化客語長輩入校教學認證,讓客語流利長輩能與小孩學習。
  • 已知客家歌謠版權不足問題,承諾每年購買版權,並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報告。
  • 已正式回復新竹縣政府,粄條節舉辦地點由縣政府自行決定,客委會不指定。
  • 表示粄條節補助經費因年度預算科目爆滿,目前僅能提供100萬元,但會宣傳推廣。
  • 說明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提報客家特色公園,由專家審查。
  • 說明客語發展法修法仍在與各部會協商,尚有小爭議,無法快速送立法院,但會盡快處理。
  • 同意用鼓勵而非罰則方式推動客語,並將盤點使用比例與獎勵措施。
  • 報告手機客語拼音輸入法預計今年9月底完成,iOS顯示字問題將透過數發部與經濟部協調,暫以圖片方式呈現困難字。
  • 表示陽明交通大學興建商辦大樓案已終止計畫,客委會立場是保留客家文化、地景。
  • 認為平埔族正名對客家族群權益目前無衝突,但同意可針對客家與平埔族重疊性進行歷史層面研究。

陳慧娟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 表示因應法案通過,一定會編列相關預算,但會不會影響其他計畫不確定。
  • 說明101年禁伐補償預算增加是透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結論及通案刪減後處理。
  • 表示行政院目前仍在籌編預算階段,與當時情況不同。
  • 說明預算籌編從3月開始進行估測,5月17日匡列額度給各部會。
  • 解釋立法院對行政院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此為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所規定,旨在防止預算膨脹及確保責任政治。
  • 指出審查預算時移動增減條文會違背大法官釋字第391號解釋。
  • 說明預算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來源。
  • 表示主計總處未被徵詢禁伐補償新增法律案大幅增加支出的意見,目前也未確定財源。
  • 說明與原住民相關預算編在原民會可看出全貌,法律義務經費會編列,但資源有限,不必然能完全外加,會努力。

吳堂安 內政部常務次長

  • 表示不清楚「第五縱隊」定義,但人民自由及權益應受保障。
  • 說明內政部主管宗教司業務,對寺廟登記有管理。
  • 表示大陸人士來臺資格由陸委會審查,移民署進行身分調查。
  • 表示內政部沒有專門作戰中心應對「第五縱隊」或潛在協助者。
  • 說明內政部移民政策不以國家安全風險為前提監控新住民,主要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
  • 承諾對不同地區新住民將以一致標準對待。
  • 說明社會住宅興建結合ESG是努力方向,籌措財源仰賴閒置公有土地及行政院撥補,政策延續,將強化相關工作。

顏容欣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 說明文化部與教育部、原民會、客委會共同執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投入321億元,旨在提升年輕一代語言能力,落實語言生活化。
  • 說明文化資產指定需向縣市政府提報,經評估、現勘、審議會程序。
  • 表示三峽利豐煤礦目前無文資身分,但文化資產局已納入煤業文化路徑,後續可向新北市政府提報。

相關後續

  • 原民會主委承諾將會同公共建設處與地方政府合作,加速推動都會區原住民聚會所建置,並盤點新北市需求。
  • 客委會主委同意研議簡化客語長輩入校教學認證門檻。
  • 原民會主委承諾會盡全力向行政院爭取禁伐補償26億元預算,使其不排擠原民會現有預算。
  • 原民會主委同意將在3個月內提供設立平埔專法的方向和具體規劃給委員辦公室。
  • 客委會主委承諾每年購買客家歌謠版權,並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報告。
  • 客委會主委表示手機客語拼音輸入法預計今年9月底完成。
  • 原民會主委承諾年底前努力將「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查。
  • 內政部承諾對不同地區新住民將以一致標準對待。
  • 原民會政務副主任委員表示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草案已草擬,近期將邀請相關部會協調。
  • 原民會社會福利處處長表示將導正平均餘命統計觀念,以制定更精準的健康政策。
  • 王美惠委員提案「如何加強嘉義市客家藝文活動推廣」照案通過,要求客委會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 未及答復的書面質詢,相關單位需在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委員黃健賓、張智倫、丁學忠、高金素梅、莊瑞雄所提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公報
1136101
卷/期/冊
113/61/1
發布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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