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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與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審查:聚焦移工免評估與健保補助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6-13

LawTrace 法律歷程:就業服務法、老人福利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3年6月13日召開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就業服務法」及「老人福利法」等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在就業服務法部分,針對80歲以上長者免經巴氏量表評估聘僱外籍看護工之提案展開激烈辯論,正反雙方主要聚焦於缺工效應、重症家庭排擠及長照系統衝擊等議題;在老人福利法部分,則針對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全額補助之財政負擔與世代正義進行審議。會議最後,相關條文均全數保留並送交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

核心議題

  • 檢討80歲以上高齡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之可行性。
  • 針對原住民身分被看護者及營造業移工引進配額之相關規定進行修正。

相關爭議

  • 全面開放80歲以上免經巴氏量表評估,可能加劇移工缺工、導致重症失能家庭遭受排擠之風險。
  • 放寬年齡門檻是否將大幅拉高移工薪資,並對國內中產階級家庭及長照體系造成結構性衝擊。

立法委員發言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議80歲以上長者免除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用外籍看護移工。
  • 認為現行規定未考量高齡長者突發性照顧需求,放寬規定可減輕青壯家屬之照顧負擔。

鄭天財Sra 立法委員

  • 主張營造業雇主進用外籍移工時,必須考量原住民之就業機會。
  • 提出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時,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由衛福部與原民會共同決定。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全面放寬後是否會產生排擠效應,導致真正需要照顧的重症家庭找不到看護工。
  • 認為行政部門的配套措施總是落後民意需求,要求勞動部加強整體人力規劃。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指出臨床醫師開具巴氏量表面臨巨大壓力與醫療糾紛風險。
  • 支持80歲以上申請外籍移工不需要巴氏量表,以符合基層民眾迫切需求。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擔憂在移工來源有限的情況下,全面放寬將使健康及亞健康長者排擠重症家庭的需求。
  • 強調應以重症患者之實質需要為優先,避免引發移工挑選雇主之困境。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憂心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會造成中重症民眾及有需要的家庭受到嚴重排擠。
  • 建議應將現行需要巴氏量表的剩餘申請程序進一步簡化,例如推動醫師到宅評估。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警告放寬門檻將導致供給遠小於需求,造成重症家庭找不到看護工的嚴重後遺症。
  • 指出勞動市場失衡將大幅推升移工薪資,並對臺灣長照保險及整體長照系統造成瓦解。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關注雙就業家庭在長者發生突發狀況時面臨的心理壓力與陪伴需求。
  • 詢問勞動部有無相關方案可協助健康或亞健康長者的白天陪伴需求以解決部分痛點。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80歲以上亞健康與未失能健康人口高達53萬人,全面放寬將帶來巨大的需求風暴。
  • 建議針對80歲至85歲間的失能程度適度放寬,採取循序漸進方式而非急就章。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認為去年10月放寬後80歲以上多數已使用多元免評,未經評估的需求人數不如想像中龐大。
  • 批評勞動部對於移工來源不足與仲介制度等問題長期缺乏有效競爭力與應變準備。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指出三明治家庭肩負沉重壓力,放寬資格可實質紓解民眾困境。
  • 強調第一線醫護人員對於巴氏量表評估承受極大刑責與醫療糾紛壓力,應積極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何佩珊 勞動部部長

  • 說明全面放寬恐使53萬名潛在健康及亞健康長者需求驟增,引發重症家庭被排擠之逆選擇現象。
  • 規劃於下半年試辦由NGO與仲介合作之外展服務,以一對多彈性陪伴模式滿足健康長者需求。
  • 表示未來將針對偏遠地區放寬不必前往醫院評估,並持續檢討擴大免評適用對象與免繳就業安定費範圍。

相關後續

  • 除委員涂權吉及呂玉玲提案另擇期繼續審查外,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計10案審查完竣。
  • 所有審查條文及附帶決議均保留,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老人福利法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補助65歲以上長者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一定標準者之健保費。
  • 檢討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老年福利補助上的財政負擔與全國平權機制。

相關爭議

  • 全面補助65歲以上健保費將造成健保收入大減及高達數百億元的中央財政負擔,引發世代正義與資源分配爭議。
  • 六都與其他縣市現行補助標準不一,全面由中央補助是否會剝奪地方自主性及排擠其他社福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反駁衛福部將健保補助抹黑為錢坑法案,強調多數直轄市早已實施相關補助。
  • 主張居住在不同縣市的國人應享有一致福利,避免落實憲法平等原則受阻。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刻意發布不實新聞稿擴大財政黑洞數字,製造行政與立法對立。
  • 認為補助65歲以上健保費能落實全國平權,不因地方財源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優先照顧經濟弱勢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老人,並建議將補助年齡從70歲調降至65歲。
  • 憂心若全面由政府支付健保費將花費近800億元,恐嚴重排擠其他國家重要預算。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批評現行六都以外縣市無力全額補助老人健保費,形同讓非六都居民成為二等國民。
  • 認為衛福部試算金額過度誇大,主張應有一致性標準照顧全臺長者。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超高齡社會來臨速度極快,地方政府因財源不同而有差別補助亟需中央整體因應。
  • 建議中央應對率先實施福利之地方政府給予獎勵,並重新檢視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試算。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提出明確精算數字,質疑推估經費的計算基礎與實際落差。
  • 強調65歲以上長者多數仍有繳稅或由子女幫忙繳納健保費,不應過度渲染世代對立。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主張補助長者健保費是落實世代公平、減輕年輕親屬負擔的重要政策。
  • 認為衛福部指稱健保短收400億元的說法不符事實,呼籲落實公平正義原則。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指出65歲以上高齡者不等於貧窮人口,未來將掌握相當比例的社會財富。
  • 擔憂全面補助將排擠青少年與其他弱勢族群福利,反對毫無限制的全面補助。

相關人員回應

邱泰源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強調國家本應照顧弱勢,但必須考量世代正義及國家整體財政負荷。
  • 擔憂以公務預算大規模補助健保費將導致健保36%法定負擔遭到排擠,進而衝擊醫療體系與健保點值。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說明若針對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全額補助,推估113年約需359億元經費。
  • 補充目前包含中央及地方所有縣市政府實際已投入的各類老人健保補助總額約為133億元。

相關後續

  • 老人福利法條文修正草案計7案審查完竣,條文均保留。
  • 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交由黨團協商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136301
卷/期/冊
113/63/1
發布日期
2024-07-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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