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研商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員工加薪相關規定)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4-06-13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討論國民黨黨團及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之「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聚焦於是否透過證券交易法強制上市櫃公司提撥一定比例獲利為員工加薪並給予租稅優惠。朝野立委與金管會、財政部官員就證交法之法律架構、公司治理原則、租稅公平及稅損評估等面向進行討論。最終主席裁示請金管會於1個月內提出強化員工薪資資訊揭露與鼓勵加薪之具體辦法,再行評估後續審議或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國民黨黨團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探討是否應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明定上市櫃公司提撥一定比例獲利為員工加薪,並給予相關租稅優惠,以因應貧富差距擴大及基層員工薪資追不上物價的問題。

相關爭議

  • 修法正當性與法律體例:提案委員認為此舉有助於改善基層員工薪資過低、貧富差距擴大的問題;金管會與財政部則指出證交法旨在規範市場秩序與資訊揭露,加薪屬於公司治理及勞動條件,且強制規定固定加薪比例忽略了各公司經營狀況差異,亦不符合證交法體例。
  • 租稅優惠與財政衝擊:財政部指出租稅減免需考量納稅者權益保護法及財政紀律法,粗估現行提案每年約產生100億元稅損,在營所稅稅收衰退的情況下難以承受,且上市櫃公司多已依獲利狀況主動為員工加薪,額外給予租稅優惠屬於錦上添花。

立法委員發言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認為基層員工薪資落差大、苦哈哈,上市櫃公司賺錢應將部分比例拿出來與員工分享以減緩貧富差距。
  • 在加薪比例上保持彈性,可由執政黨或政府精算,期盼朝野正面看待此案以照顧基層受薪階級。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認為本案逕付二讀缺乏委員會充分討論,且提案要求上市櫃公司提撥一定比例加薪並涉及租稅優惠,應依納稅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提出實施年限、舉行公聽會及提出稅式支出評估。

相關人員回應

張振山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

  • 指出「加薪」定義模糊,且公司法第235條已有規定員工報酬獎金概念,若在法規直接要求強制提撥固定比率不符公司治理概念。
  • 證交法核心在於資訊揭露,透過公開非主管員工平均薪資及個別董監事酬金,可對公司產生社會責任與嚇阻肥貓的效果。

簡立忠 臺灣證券交易所總經理

  • 表示近年申報顯示上市櫃公司若賺錢,員工薪資比率大致增加,但去年平均員工薪資隨稅後淨利下降而略有降低。
  • 若強制規定固定比率加薪,公司在不賺金時無法調降,恐造成營運困擾,相關酬勞分派已明定於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

宋秀玲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指出證交法主要在維持交易市場秩序,放入租稅優惠條文並不妥適,且相關加薪減稅優惠已透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在經濟委員會審查。
  • 粗估國民黨團提案的加成減除方案每年平均稅損約100億元,在今年營所稅自繳稅額衰退的情況下難以承受,且上市櫃公司本就會依盈餘幫員工加薪,額外減稅為錦上添花。

彭金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證交法不適宜處理加薪與稅負議題,且上市櫃公司產業體質差異大,強制規定一定比率加薪有其實務難處。
  • 金管會將透過公司治理評鑑指標、編列加薪指數及強化資訊揭露等鼓勵方式,促使上市櫃公司照顧員工薪資。

相關後續

  • 請金管會於1個月內研擬並提出強化提升薪資的具體鼓勵與資訊揭露辦法。
  • 視金管會後續提出的辦法內容再行決定協商進度,若未提出則擇期再議並送院會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136301
卷/期/冊
113/63/1
發布日期
2024-07-08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