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及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24-06-27
本次黨團協商主要討論「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老人福利法」相關修正草案。針對80歲以上長者免經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僱外籍看護工案,朝野與行政部門就人力缺口、長照體系衝擊及家屬需求展開激烈辯論;針對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案,則聚焦於財政負擔、世代正義與全國一致性補助標準。經充分討論後,兩案皆無共識,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研商「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是否針對80歲以上長者免除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直接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
- 開放免評估政策是否會對國內長照體系、重症家庭及本國照服員就業造成排擠與衝擊。
相關爭議
- 免評估門檻與資格:提案委員主張80歲以上長者常面臨繁瑣評估程序且有實際照護需求,應簡政便民直接開放免評;衛福部與部分委員擔憂全面開放將導致50幾萬人湧入申請,排擠真正需要的重症家庭。
- 移工選擇權與長照體系:主席及部分委員認為外籍看護屬補充性商業模式且移工有工作選擇權,重症照顧應由國家長照體系承擔;反對方則擔憂移工會挑選輕鬆個案,導致重症無人照顧並衝擊本國照顧服務員工作機會。
立法委員發言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憂心80歲以上全面免除巴氏量表會造成人力壓擠,建議若要放寬可針對80歲以上輕度依賴者在申請過程給予寬待。
- 強調重症病患較難照顧,若輕症大量開放將導致移工挑選工作,使重症家庭更難留住移工。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認為80歲以上長者即使免評估也不會隨便亂請外籍看護,因為費用不低且家屬需全額自費。
- 指出臨床醫師開立巴氏量表壓力極大,且外籍看護可避免老人家因跌倒臥床導致後續嚴重併發症。
- 強調印尼移工MOU主要開放製造業,與家庭看護無關,且國內外籍看護與本國照服員皆存在挑選個案現象,不應將長照問題歸咎於外勞開放。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指出山地原住民長者常因申請巴氏量表程序繁瑣,需請假並奔波至遠距醫院,建議可用一般疾病診斷書替代以簡化流程。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輕度依賴」定義有問題,醫師評估標準僵化,且國內若不解決源頭缺工與直聘制度,將永遠存在缺口。
- 認為應有可信民調評估80歲以上長者真實需求比例,不應用空談或龐大戶籍人口推估來否定政策。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反對80歲以上全面開放免評估,認為會導致有錢人搶走資源,重症者請不到移工或價格高漲。
- 擔憂24小時陪伴之移工大量增加將衝擊長照體系,並加重中產階級與女性照顧者的負擔。
- 指出衛福部現行的多元免評已涵蓋長照使用達6個月以上等條件,無須修法全面放寬。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認為民眾確實有80歲以上長者照顧需求,且自費請看護不會減損長照資源,政府應調查真實自費比例以推動政策。
- 認為移工不足與長照接不接得住是勞動部與執政黨應解決的問題,不應與民眾尋求外籍看護的需求混為一談。
伍麗華Saidhai 立法委員
- 建議在就服法第四十六條家庭看護工規定中納入原住民文化安全精神,針對原住民身分之照顧對象建立獨立審查標準。
- 主張將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設立由「得」改為「應」,以提升執行效力。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擔憂80歲以上完全免除巴氏量表會導致重症與真正需要被照顧的人完全請不到家庭看護工。
相關人員回應
蔡孟良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 說明移工選擇權主要發生在國內承接階段,因國內缺工嚴重,移工確實會挑選雇主與病患狀況,導致轉換雇主時產生勞資爭議與空窗期。
許傳盛 勞動部次長
- 指出日本為因應高齡化已大幅開放看護移工並給予永久居留權及同工同酬待遇,臺灣未來爭取外勞將面臨嚴峻國際競爭。
- 擔憂80歲以上普遍開放免評估將衝擊偏遠部落及農村社區本國居家照顧服務員之工作機會。
祝健芳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說明長照體系積極布建住宿型機構並推動多元評估,現行多元免評適用人數已達65萬餘人。
- 統計80歲以上人口共91萬餘人,扣除已使用長照及機構資源者,一旦全面開放免評將有約53萬人符合資格申請,恐對照顧體系產生刺激與排擠。
相關後續
- 朝野與行政部門對於80歲以上是否全面免除巴氏量表無共識。
- 全案保留,交由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二
研商「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是否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65歲以上老人(或依綜合所得稅率未達一定標準者)健保費。
- 大規模補助健保費對國家財政、健保財務永續及世代正義之影響。
相關爭議
- 財政衝擊與世代正義:衛福部主張若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全免健保費,每年需增加359億元至628億元,且可能讓年輕世代補貼所得較高長輩;提案委員則認為六都已陸續補助,中央應全國一致並排富以達平權。
- 補助門檻設定:朝野及行政部門討論應採所得稅率5%、12%或20%作為排富標準,或改為針對65歲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擴大照顧。
立法委員發言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主張健保補助應照顧真正需要的人,若以所得稅率20%一刀切會讓年輕人產生剝奪感。
- 建議將現行70歲以上中低收補助年齡降至65歲或60歲,優先照顧弱勢長者。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提供不同所得稅率級距(5%、12%、20%)及扣除現有補助後的精確計算數據與基礎。
- 質疑政府長期未足額撥付健保法定36%補助,且直轄市補助不一造成一國多制與不平權。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65歲以上老人約436萬人,六都早已實施補助,若中央採5%稅率排富計算,扣除現有補助後經費約100多億元,並非無法負擔。
- 強調幫長輩繳健保費能減輕年輕人負擔,且應落實排富以解決地方補助不公問題。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認為若以5%稅率補助可能涵蓋隱形有錢人,贊成將資源集中並調降年齡門檻去大力協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認為依所得稅率補助無法看出長輩實際房地產與儲蓄,且大餅有限下恐排擠兒少及青少年福利預算,加重年輕世代剝奪感。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主張為達成全國平權,應由中央統一補助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之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解決農業縣市財源不足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呂建德 衛生福利部次長
- 建議本案緩議,指出綜所稅率未達20%補助方案每年將增加359億元至628億元,對健保財務與年輕世代造成沉重負擔。
- 表示若採綜所稅率5%方案,經費約147億元;並表態衛福部可研議將現行70歲以上低收、中低收健保補助向下擴大至65歲。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
- 補充說明若依綜合所得稅率未達12%補助金額為292億元,未達5%則為147億元,現行中低收補助約為20億元。
相關後續
- 朝野對於老人健保費補助之財源負擔及排富門檻(5%或低中低收)未達成共識。
- 全案保留,交由院會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6601
- 卷/期/冊
- 113/66/1
- 發布日期
- 2024-07-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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