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創新單位DIU報告與國防採購、資安及軍醫議題質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7-1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日聽取國防部顧立雄部長報告國軍成立國防創新小組(DIU)的革新作法及預期成效。會議聚焦於DIU的角色定位、與中科院的協作、民間科技導入國防的機制、國軍採購陸製產品的資安疑慮、軍醫人員夜班費不實領,以及離島海纜是否列為關鍵基礎設施等議題。多位委員提出具體質詢與建議,國防部及相關部會官員進行回應,並承諾將針對多項議題進行檢討、調查與書面回覆。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報告「國軍新成立類似美軍國防創新單位(DIU)後,對建軍整備有何革新作法及未來預期成效」
核心議題
- 國防部參考美軍DIU模式成立國防創新小組,旨在引進民間成熟科技與創新能力,加速國軍戰力形成並強化不對稱作戰優勢,以應對現代戰爭型態的快速變化。
- 會議重點討論了國防創新小組與中科院在國防科技研發體系中的分工與定位,以及如何有效運用民間技術於無人載具、AI目標辨識等優先領域,並確保國防採購的資安與透明性。
相關爭議
- 國防創新小組與中科院的角色重疊與定位:委員質疑創新小組與中科院在技術備便水準(TRL)6-9級的功能可能重疊,擔憂中科院的研發角色被弱化,以及部長兼任中科院董事長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 國軍採購陸製資通訊產品的資安疑慮與管理不當:多位委員揭露國軍營區使用中國製逆變器、路由器、工業電腦及行車紀錄器,質疑國防部清查不實、廠商欺騙與採購管理漏洞,要求嚴肅追究責任。
- 軍醫局醫護人員夜班費未足額發放:委員指出軍醫院醫檢師等非醫護人員夜班費因醫勤獎金上限問題無法實領,要求比照其他部會按月足額發放。
- 離島海纜是否列為關鍵基礎設施(CI):數位發展部對臺馬海纜列為CI的態度游移,引發委員對政府國安態度的質疑,認為應加速評估與認定。
- 國軍戰備跑道選址未充分溝通民意:委員反映臺東關山鎮戰備跑道設置案未與地方民意及原住民族充分協商,引發民眾抗議,要求國防部重新評估其他方案。
- 國軍志願役人力流失與薪資待遇:委員指出志願役不適服人數多,實領薪資與勞工平均有落差,建議國防部評估改善軍人待遇以留住人才。
- 國防採購制度弊端:委員質疑「減價收受」制度可能導致品質不符、廠商低價搶標或供應鏈被掌握等問題,以及被列入黑名單的廠商仍能持續承攬國防標案。
立法委員發言
羅美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創新小組與中科院在技術備便水準(TRL)分層上的具體分工,特別是創新小組在引進與媒合民間科技方面的角色,以及如何避免與中科院研發重疊。
- 關切國防創新小組是否能擺脫中科院過去統包科研生產案的情況,並縮短溝通路徑、提高效率。
- 詢問創新小組未來是否將著重於無人系統(如無人機、無人艇)等領域的引進。
- 關切115年濱海作戰指揮部成立後,臺灣海豹部隊併入引發退伍官兵反彈與美方關注的報導,要求國防部說明。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防部發行漢光演習乖乖的創意,認為有助於推廣全民國防與軍民親近。
- 提醒國防採購法中「減價收受」作業規定可能存在的弊端,例如廠商低價搶標、供應鏈問題或標案價格過低,建議部長檢視此制度。
- 建議將國產XT-112步槍配備的近戰瞄準鏡列為全軍標配,以提升射擊準度、效率並縮短訓練時間。
- 呼籲國防部就新式步槍口徑(5.56mm或6.8mm)做出重大決策,並考量其對彈藥攜帶量與殺傷力的影響。
- 建議爭取海軍在美方艦艇上進行跨國協訓,並讓相關人員進入美國實驗室進行模擬訓練。
黃仁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國防部在臺東關山鎮設置戰備跑道案,未事先與地方民意、原住民族部落協議,導致民眾抗議,要求國防部重新考量選址。
- 詢問國防創新小組的成立建議來源,質疑是否為蕭副總統的旨意或美國指導組成,並關切資通電軍解編的傳聞及其運作效能。
- 質疑國造無人機預算遭排擠,與國防創新單位優先聚焦無人載具的政策矛盾,要求說明預算排擠情況與美臺彈簧刀採購的系統整合、指管運用及戰術搭配問題。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揭露綠能國家隊聯合再生在軍事營區安裝中國製逆變器、路由器、工業電腦等資通訊產品,質疑廠商欺騙與國防部清查不實。
- 要求國防部嚴肅看待會欺騙、無視國安的廠商,不應僅限於更換設備,而應評估其是否適合成為國防部合作對象。
- 指控國防大學隱匿其校區發現中國製路由器並通知廠商拆除的事實,要求部長徹查包庇行為並追究責任。
沈伯洋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創新小組與中科院在技術備便水準(TRL)1-5級的民間基礎研究與6級以上系統整合中的具體分工,建議中科院應更專注於突破性創新與系統整合。
- 提出中科院董事長由國防部長兼任可能導致的採購利益衝突問題,建議研議修正中科院定位與相關修法必要性。
- 建議將網路戰納入國防創新小組的優先關注領域,並關切AI在軍事應用上的倫理規範,特別是避免發展不受控的殺人武器。
- 呼籲軍中轉型正義,建議軍冤委員會常態性設置,並確保案件迅速、正確調查與外部監督機制,以提升國軍信任度。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揭露國軍採購使用中國製太陽能逆變器、路由器、工業電腦及行車紀錄器等問題,質疑國防部在採購查察、履約能力評估及防杜洗產地方面的不足。
- 指出伊達諾、互暢、義坤金屬、暢威興業等家族企業有大量被停權紀錄,卻仍持續承攬國防標案,質疑採購制度漏洞與可能存在包庇行為。
- 要求部長在合約中明確訂定罰則與懲處條件,以有效防堵陸製產品滲透和不肖廠商。
- 質疑國防創新小組優先導入無人機與人工智慧,但民間創新科技是否有具體案例能比中科院耗費巨資研發的成果更優異,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建議若有更好的創新科技,應暫停採購過時的無人機,將有限預算優先用於引進先進技術,並支持扶植民間產能。
陳冠廷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參考美國DIU的OTA(Other Transaction Authority)機制,建置更靈活的採購制度,以加速創新技術的導入與籌獲效率。
- 強調DIU應促進新文化制度化,不應僅限於高科技應用,也應關注能改變生態體系的高效率組件或流程管理,並鼓勵跨領域人才參與。
- 要求國防部澄清臺灣DIU與DARPA的差異,向民間說明DIU旨在引進成熟科技而非重新發明輪子。
- 關切臺灣軍工市場規模受限,建議國防部積極與美方交流,特別是接軌美國CMMC 2.0資安認證體系,以利臺灣產業進入美國國防供應鏈。
- 建議國防部在與民間溝通時應使用白話文,以提升DIU網站的可親近性,吸引更多有實力、有科技能量的產業投入國防。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揭露國防部使用的行車紀錄器在淘寶上僅售310元且為中國大陸製,質疑國軍不僅用到中國貨,還被廠商坑錢。
- 要求國防部查明該批行車紀錄器去向,並清查是否有轉移至其他軍用車輛使用,承諾兩週內提供書面報告。
- 質疑互暢與義坤金屬工業公司非行車紀錄器製造商,國防部採購時未查廠,且未追查供應鏈源頭,導致貼牌產品流入。
- 指出陸軍後勤指揮部在廠商被列為拒絕往來黑名單的同一天仍與其下訂,質疑國防部採購流程存在嚴重問題或人員貪贓枉法。
- 揭露國防部最終決標清單中,將電池、電源、線材等周邊配件排除於中國大陸製產品限制之外,要求全面清查過往採購案,並將類似情況的產品下架。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指出軍醫局所屬醫療人員(如醫檢師、放射師、藥師)夜間輪班費無法足額實領,係因夜班費請領方式透過三節獎金且設有上限,要求比照其他部會醫院按月足額發放。
- 強調臺馬海纜應被認定為關鍵基礎設施(CI),質疑數位發展部在此議題上態度曖昧,要求明確列入CI並加速評估程序。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創新小組設置於國防部整評司底下,能否有效達成其應對戰場變化、建立嚇阻戰力的重大任務,建議部長評估其專業能力與發揮空間,並與中科院等單位共同討論推動方式。
- 強調精良軍備需有專精國軍,關切志願役人力流失與薪資待遇問題,建議部長評估改善軍人待遇以提升留營意願。
林楚茵 立法委員
- 批評數位發展部次長對於離島海纜列為關鍵基礎設施問題的回應態度,認為其不夠尊重立法院質詢。
- 指出中共透過社群平台對國軍進行滲透,樣態包括要求軍人裸拍、提供低利貸款及高額徵稿(需提供軍人證),要求國防部掌握並防制。
- 建議國防部與數位發展部建立「綠色通道」聯絡管道,以便一旦發現要求軍人裸拍、低利貸款或高額徵稿等滲透樣態的貼文時,能立刻通知平台下架。
林憶君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國防創新小組的成員組成、與國安會、國防部、軍備局、中科院、國安院的關係。
- 書面質詢中科院與軍備局是否將進行組織調整,以及中科院未來是否將扮演類似美國DARPA的角色,專注於長期、大量資金投入的TRL1-5級技術研發。
- 建議國防部應針對戰鬥個裝(如戰術背心、抗彈板、頭盔)訂定「採購標準」,允許通過認證的民間廠商參與生產製造,或直接採用美軍ESAPI、ACH等實戰標準,由陸軍統一建案向民間招標。
- 建議國防部考慮開放通過採購標準並經認證的戰鬥個裝由官兵自購,以適應不同體型、體能與作戰需求,並順應世界潮流。
- 建議國防部應加強兵工廠的抗炸能力與地下化工程,以保障戰時生產能力,避免產能癱瘓。
相關人員回應
顧立雄 國防部部長
- 現代戰爭需引進民間科技創新,強化國防實力與不對稱優勢,國防創新小組將作為引進民間科技的橋樑。
- 國防創新小組無研發能量,主要負責民間科技調研、媒合與評估引進成熟產品,以縮短研發期程、快速形成戰力。
- 否認美方反對或同意濱海作戰指揮部成立與臺灣海豹部隊整併的報導,強調組織變革是根據國土防衛作戰需求,以符合最佳作戰效能。
- 承諾審慎研議臺東關山戰備跑道其他可能方案,並傾聽地方民意進行評估。
- 說明國防創新小組是在蔡總統任內構想,於今年2月1日成立,旨在引進成熟裝備與技術,快速形成戰力,而非學DARPA發展次世代武器。
- 表示資通電軍仍存在且建置完整,並有效運作。
- 回應國造無人機預算並未排擠,美造與國產攻擊型無人機同步進行,將透過AI整合不同型無人機於共同圖像。
- 承諾針對軍事營區中國製逆變器問題,紅柴林營區將終止合約,其他無資安疑慮的逆變器將採更換方式處理;將徹查國防大學隱匿中國製路由器問題。
- 同意研議中科院更明確的定位,特別是其在系統測試與整合方面的任務,並評估修法必要性。
- 強調AI在軍事應用上需注意生成式、自我學習的部分,嚴守最後攻擊指令必須由人下達的倫理原則,不會讓AI成為自動殺人機。
- 承諾將檢討國防採購驗收程序,結合政風與法律單位加強策進,並對新成立、地址可疑或有停權紀錄的廠商進行審慎查核,甚至不符資格標。
- 表示6.8公釐步槍研發將於今年開始,並在113年底前完成研製與測評;光學瞄具將逐步到位,逐年編列預算配發戰鬥人員。
- 指出國軍需要扶植民間產能,支持軍用商規無人機採購預算,以提升整體防衛能力。
- 同意與數位發展部研議建立綠色通道,以處理社群平台滲透國軍貼文的下架問題,並加強國軍保防教育、警覺意識與個資保護宣導。
苗蕙芬 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司長
- 說明國防創新小組設立目的為肆應戰場變化、建立強韌嚇阻戰力,參考美國DIU模式,於今年2月1日成立,負責創新概念評估及引進民間成熟科技。
- 報告國防科技研發體系分工:民間學術機構負責TRL1-5基礎研究,中科院負責TRL6以上系統發展與整合,創新小組負責TRL7-9民間成熟技術的評估與引進。
- 指出創新小組優先聚焦無人載具、反制無人機系統、AI目標辨識、自主導航等領域,並將持續關注通訊、網路戰等技術。
- 承諾未來每3個月向委員會提報國防創新小組的運作進展,並將引進具工程、科技與法律背景的人才提供諮詢。
陳育琳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
- 說明漢光40號演習乖乖是國防部為推展全民國防、希望民眾關心國防事務而製作的限量文創品。
陳建義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報告新式步槍已從機械瞄準改為光學瞄準,效能良好,陸軍的整體規劃書將於本月送行政院,現階段優先籌購特戰與下車戰鬥人員所需。
- 承諾將查明徐巧芯委員所指的行車紀錄器是否在下架名單內,並強調不會將陸製產品轉移至其他車輛使用。
李世強 國防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
- 說明中科院與國防創新小組在技術備便水準(TRL)6級的介接方式,中科院將依DIU引進的新技術發展原型模型,經軍種確認後進入工程發展與量產。
- 強調AI運用於軍事用途上,必須嚴守最後攻擊指令由人下達的倫理原則,不會讓AI成為不受控的殺人機器。
- 澄清國造無人機預算並未被排擠,不論美造或國產攻擊型無人機都同時進行中。
- 認同OTA(Other Transaction Authority)概念,表示未來中科院新製裝備在量產過程中將不斷引進新技術進行更新與性能提升。
- 報告已從中科院研發人員中選派2位年輕博士工程師支援DIU,協助審視現有技術,確保具備相關工程背景。
盧建中 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
- 確認圖片中紅色標籤為資訊產品管制標籤,表示該行車紀錄器屬國防部所有。
- 報告已對媒體披露的行車紀錄器進行全軍性清查,目前已下架約800部大陸製行車紀錄器,但需進一步查證特定型號是否包含其中。
劉青勳 國防部陸軍後勤指揮部參謀長
- 說明所採購的行車紀錄器並非由陸勤部列管,且110年採購案對廠商資格未限定須自製,廠商交貨地點包含臺灣及馬來西亞。
- 承認互暢與義坤廠商有被列入黑名單的紀錄,但表示採購案在廠商被列為拒絕往來名單前已完成公開招標,並非在列入黑名單後下訂。
闕河鳴 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
- 說明關鍵基礎設施(CI)的核定程序為每兩年評估一次,並不會因媒體報導或立委質詢而提前更改期程。
- 強調臺馬海纜的微波備援充足,但其他海纜可能不足,CI評估需依據分數與重要性等要件。
- 表示軍方與中華電信的微波系統是分開的,海纜中確有部分供軍方使用。
- 說明數位部的綠色通道對所有部會開放,只要有法律依據要求下架不實或違法資訊,數位部都會積極辦理。
蔡建松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解釋醫勤獎金發放是經行政院核定,設有上限,若軍醫院績效好導致超出上限,夜班費可能無法足額實領。
- 承諾將按照委員指導,未來醫勤獎金計算方式會把夜班費單獨優先計算,並與行政院溝通希望實現按月足額發放,預計兩個月內提出方案並改進。
林文祥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表示國防部已要求對中國製產品問題落實清查,但國防大學未回報相關訊息。
- 說明將配合國科會,每年編列10億預算整合七大學研中心的研究成果,導入國防創新小組平台統一運用。
趙亞平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主任
- 說明廠商基本資格審認依據相關規定,如設定登記證明、納稅證明等,對於廠商間的關係僅為參考。
陳俊良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參謀長
- 報告資通電軍目前編制完整,並因應任務需求將通訊部隊編配至各作戰區,以提升作戰效益。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國防部部長承諾將針對國防大學隱匿中國製產品問題進行調查,並將結果回覆黃國昌委員。
- 國防部部長承諾針對未來如何防堵陸製產品滲透問題,提供詳細書面報告給馬文君委員。
- 陸軍參謀長承諾將於2週內,就徐巧芯委員質詢的行車紀錄器相關問題,包括陸製產品清查、轉用情況及110年採購案的合約條款,查明案情並提供書面報告。
-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承諾將於1個月內提出方案,並在2個月內改進軍醫院非醫護人員夜班費發放方式,確保按月足額領取。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7301
- 卷/期/冊
- 113/73/1
- 發布日期
- 2024-08-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