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法制爭議探討:聚焦促參法、房市與個案檢討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7-1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多個部會就「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進行專題報告及質詢。會議聚焦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的運作、公私部門合作模式的爭議處理機制,並延伸討論新青安貸款對房市的影響、地上權宅的推動、基隆東岸廣場案的產權爭議,以及鄭文燦貪污案的偵辦進度與政治干預疑慮。多位委員就相關議題提出質疑,各部會官員則就權責範圍進行說明,部分議題要求提供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 (專題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主要探討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特別是促參法下的BOT、ROT、OT等模式)所衍生的法制爭議及其改善方向。
- 討論內容涵蓋促參案件的申請審核與履約爭議救濟機制、公有土地開發與住宅供給、潛在的政治力干預司法個案,以及特定地方政府促參案與政府採購模式的爭議。
相關爭議
- 專案報告範圍與司法部會職責:多位委員質疑司法院及法務部在通案性「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報告中的具體職責與質詢範圍,擔心質詢可能偏離主題或涉及個案。
- 鄭文燦貪污案偵辦延宕與政治干預:立法委員質疑鄭文燦貪污案拖延7年才偵辦,懷疑存在包庇、壓案及政治力施壓檢調的行為,並對法務部在偵辦過程中的態度和偵查強度表示擔憂。
- 新青安貸款對房市的影響:委員擔憂新青安貸款政策雖立意良善,但可能導致房價再次上漲,並被投資客或人頭戶利用,要求內政部與財政部加強審核與貸後管理。
- 地上權宅與社會住宅政策:討論地上權宅作為增加住宅供給的可能性,以及是否能納入促參法或社會住宅範疇,與現行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等政策進行權衡。
- 基隆東岸廣場案爭議:多位委員針對基隆東岸廣場OT案轉ROT、契約變更、產權歸屬、續約爭議、執法爭議以及財政部介入協調的態度提出質疑,並有委員指控此為政治操作。
- 中資滲透公共建設疑慮:委員關切促參案中可能出現中資假冒外資滲透到自來水、能源、數位建設等國家核心技術領域,質疑現行法規管控量能是否足夠。
- 政府採購模式的合理性與漏洞:有委員以「超思雞蛋案」為例,質疑政府透過補助法人進行採購,法人與協力廠商之間關係不清,且政府部門規避採購法責任,凸顯法規可能存在的漏洞。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鄭文燦貪污案偵辦延宕7年,是否存在包庇或政治力施壓,要求法務部徹查嚴辦,向上偵辦無底線。
- 指出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及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曾就廖俊松陳情案發函,質疑有權勢者「有關係好辦事」。
- 揭露桃園市政府將農地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及住宅區,質疑鄭文燦點石成金的過程。
- 呼籲法務部部長應成為基層檢察官的靠山,抗衡政治壓力,掃除貪瀆不法。
謝龍介 立法委員
- 肯定賴清德總統打擊黑金的態度及法務部對鄭文燦案的偵辦,但提醒部長要擋住壓力,避免司法成為政治打壓工具。
- 詢問憲法法庭死刑辯論的宣判日期與法務部對判決結果的因應推演,特別是若死刑違憲對 37 名死刑犯的影響。
- 擔憂若死刑違憲,死刑犯可能被釋放,要求法務部就此提供書面說明。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本次專報主題的廣泛性,以及司法院與法務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認為更適合財政委員會討論。
- 提出政府應透過公共建設增加房市供給,而非僅靠融資租稅手段,建議評估地上權宅作為滿足住屋需求的方式。
- 建議將地上權宅納入促參法範疇,並透過不動產證券化(REITs)籌募資金,引進民間力量興辦。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租屋電費超收問題,詢問內政部新制上路時程與房客檢舉管道。
- 擔憂新青安貸款政策可能導致房價上漲,要求內政部與財政部留意炒作、人頭戶及轉租等違規行為,並加強審查與貸後管理。
- 建議財政部與金管會研議不同銀行申貸資訊互通機制,以防堵人頭戶利用多銀行申請貸款。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對鄭文燦案的偵辦,但質疑案件拖延7年,監聽譯文、蒐證照片早已齊備,是否存在包庇或壓案。
- 指出過去有法務部部長及監察委員施壓檢察官的案例,擔憂承辦檢察官面臨壓力,要求法務部成為檢察官的後盾。
- 比較鄭文燦案與在野黨縣市首長案件的偵查強度差異,質疑民進黨涉案者享有「特權列車」,擔心案件雷聲大雨點小,淪為政治鬥爭。
- 呼籲法務部不要選擇性辦案,應有案就查,抗住政治壓力。
陳俊宇 立法委員
- 詢問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案是否需中央審核,以及促參案履約期限訂定標準與權衡機制。
- 關切中資假冒外資滲透自來水、能源、數位建設等核心技術促參案的風險,要求財政部加強管控。
- 詢問數位建設納入促參法後的辦理成效、案件數量及面臨困難,並強調資安防護的重要性。
林思銘 立法委員
- 聚焦基隆東岸廣場案,質疑其OT與ROT性質、契約變更、附屬事業定義以及財政部在爭議中的介入態度。
- 引用法院判決內容,指出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合意「提升開發規模」,將增建物納入營運範圍,認為這應視為ROT案。
- 建議財政部應積極介入公私合作案的履約爭議協調,不能置身事外,以利雙方周全完成履約項目。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批評在野黨委員利用質詢時間針對個案進行未審先判或政治操作,意圖以政治力干預司法,深表遺憾。
- 認為本次專案報告題目定義不清,質疑其為政治命題或私設刑堂,且委員會職權分工不清。
- 澄清基隆東岸廣場案中林右昌前市長的作為,強調大日公司與NET的合作符合合約,並指出謝國樑市長處理方式導致爭議,涉嫌強盜罪。
- 呼籲召委排案主題應明確清晰,並重申立法委員應自制,不介入個案。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批評部分委員不瞭解本次專報主題「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卻持續批評議程。
- 指出報告中未提及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 模式,認為財政部宣導不足。
- 強調法務部應剛正不阿,不接受政治力介入,國會議員關心社會矚目案件如涉貪或槍擊案是職責所在,不應被視為介入個案。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以「超思雞蛋案」為例,質疑政府透過補助法人進行採購,法人與協力廠商簽約與付款對象不符,且行政機關規避督導責任,認為此模式不合理且可能存在法律漏洞。
- 要求法務部與工程會就此類政府採購模式的合理性及法律漏洞進行說明,並提供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吳三龍 司法院秘書長
- 說明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廣泛,僅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進行說明。
- 指出促參法適用公共建設範圍廣泛,民間參與方式包含BOT、無償BOT、有償BOT、ROT、OT、BOO等。
- 說明促參法相關爭議救濟途徑,包括最優申請人甄審決定循行政爭訟,投資契約履約爭議依契約性質分別向民事或行政法院救濟。
鄭銘謙 法務部部長
- 表示尊重行政院長卓榮泰關於全面偵辦不法案件的態度,並強調肅貪是法務部全力執行的工作。
- 回應鄭文燦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將依社會提供告發或新情況一併處理,並強調「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 表示檢察官辦案本就不分黨派,有證據就辦到哪裡,尊重檢察官的偵辦。
董建宏 內政部政務次長
- 說明內政部透過國土管理署作為促參窗口,列管 7 件促參案件,主要為國家公園遊憩區的營運移轉案,並定期訪視評定績效。
- 表示新型租賃定型化契約已公告,預計 7 月 15 日上路,明定電價不得超過台電最高級距,違者可依消保法檢舉。
- 回應新青安貸款政策旨在幫助年輕人購屋,內政部將與業者合作,從嚴審核申貸資格,防止炒作。
- 對於地上權宅,表示將進行研議評估,以增加住宅供給量,提供更多選擇,但 REITS 涉及營利問題需進一步討論。
徐肇晞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 解釋依採購法第 7 條規定,生鮮農漁產品非採購法適用範圍。
- 說明依採購法第 4 條,政府機關補助法人金額達 50% 或公告金額以上,該法人辦理採購需依採購法規定。
- 針對超思案,認為其為得標廠商與協力廠商間事務,非採購法規範範圍,除非有違反轉包規定。
李建賢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
- 報告促參法執行概況,自 91 年至 113 年第 2 季,促參案件達 1,661 件,民間投資金額逾 1 兆元,且簽約金額持續成長。
- 說明促參案件爭議處理機制,包括申請審核階段的異議申訴(促參申訴審議會)及履約管理階段的爭議調解(履約爭議調解會)。
- 回應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案無需報備財政部,但可提供協助;履約期限由財務試算決定,過長可透過修約機制調整。
- 指出外國廠商可參與促參案,中資滲透有經濟部資金審議機制防範,促參 2.0 修法也要求主辦機關評估資安與國安議題。
- 表示數位建設類促參案目前尚無案例,但未來將與其他公共建設結合,資安管控將一體適用公私部門規範。
- 回應基隆東岸廣場案從頭到尾都是 OT 案,並非 ROT 案,一樓商場及增建屬附屬事業,未違反促參條例。
- 說明財政部拒絕大日公司調解申請,因爭議點在於優先續約而非資產,且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介入。
- 表示目前國產署有辦理地上權住宅標案,樂觀其成將地上權宅納入促參範圍以加速興建,並與金管會討論不動產證券化(REITs)籌資可行性。
黃謀信 法務部常務次長
- 回應鄭文燦案有偵辦歷程,非突然偵辦,但個案問題無法回答。
- 表示外界對邱太三施壓檢察官的質疑,監察院彈劾不成立,但承認檢察官工作辛苦。
- 承諾法務部將是基層檢察官的支持後盾,不允許政治力介入辦案。
- 解釋判決確定後死刑犯進入收容程序,而非羈押,收容沒有期限,與妥速審判法羈押期限限制不同。
- 強調檢察官辦案不會考慮政治因素,有證據就辦到哪裡,不應接受政治力介入。
郭永發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
- 回應大法官憲法法庭死刑辯論內容,身心障礙者判死刑是個案審查問題,並非辯論重點。
林秀燕 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
- 說明新青安貸款撥貸金額累計約 1.9 兆元,旨在協助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成家。
- 表示將要求各行庫落實貸前徵審、強化貸後管理,並要求自住切結書及限貸 1 次,以防堵人頭戶或轉租。
- 說明與金管會及聯徵中心研議在聯徵紀錄上顯示申貸紀錄,以處理不同銀行申貸問題。
相關後續
- 委員謝龍介所提關於死刑違憲下 37 名死刑犯釋放可能的做法,請法務部以書面說明。
- 委員鍾佳濱所提政府出土地興建地上權宅、車位、店面並以不動產證券化方式開放公私合作營運的可行性,請內政部研究評估後做書面報告。
- 委員沈發惠所提促參法督考制度精進與修法評估,以及新增促參項目執行概況,請主管機關於 2 個月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葉元之所提超思案採購模式的合理性及法律漏洞,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事後補交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7301
- 卷/期/冊
- 113/73/1
- 發布日期
- 2024-08-0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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