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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租賃條例修正案:聚焦租屋市場透明化與議事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07-11

LawTrace 法律歷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8次會議,首先針對第27次會議議事錄的效力問題進行激烈程序發言與表決,最終以7比5票確定議事錄。隨後,會議審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主要討論租賃市場透明化、實價登錄範圍、包租代管規範及社會住宅政策。內政部主張漸進式推動,委員則呼籲政府應更積極明確,最終相關條文保留協商,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針對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的合法性與有效性進行討論,主要爭議點圍繞上次會議的程序瑕疵、會議地點變更通知不當、以及議事人員與委員進出會議室受阻等問題。

相關爭議

  • 議事錄記載不實:上次會議主席宣告「無異議」停止發言,但多位委員表示當時現場有明確異議聲浪,質疑議事錄記載與事實不符。
  • 會議地點臨時變更:第27次會議原定紅樓202,卻臨時手寫公告改至201會議室,且未經正式通知或蓋章,導致委員和官員未能及時入場。
  • 議事程序不公:多位委員聲稱未能進入201會議室,或進入時國民黨委員已完成簽到,質疑會議的公正性與「黑箱」操作。
  • 議事人員失職:有委員指出議事人員在會議當天「神隱」6小時,並質疑其被挾持至召委辦公室,導致會議程序未能正常進行。
  • 立法院長議事不中立:有委員抗議立法院長針對特定委員(黃捷)破壞公物事件的處理,認為其「辦綠不辦藍」且涉嫌洩漏監視器影像。
  • 門鎖問題與霸佔主席台:有委員指控民進黨委員提早進入會議室是為霸佔主席台,阻礙會議進行;民進黨委員則反駁稱國民黨委員自行佔領主席台。
  • 會議有效性:多位民進黨委員強烈主張第27次會議自始無效,因此其議事錄亦不應被確認。

立法委員發言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主張7月8日的議事錄無效,要求詳實記載會議狀況。
  • 質疑韓院長對黃捷委員的處理不合理,並詢問議事人員當天去向及公告來源。
  • 譴責國民黨製造黑箱會議,旨在推動身分證罷免連署。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上次會議議事錄記載「無異議」與事實不符,應不予確定。
  • 指出上次會議通知地點與實際開會地點不符,且變更通知手寫無關防,程序不合理。
  • 表示委員和官員無法進入會議室,會議在委員未入場下進行,認為會議無效。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質疑更改開會地點的通知像「小朋友在家裡隨便寫的」,不符立法院公文程序。
  • 表示身為內政委員會委員卻無法進入會議室,且主席宣告「無異議」通過有爭議。
  • 批評韓國瑜院長議事不中立,偏袒特定政黨。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對7月8日的會議感到遺憾,認為臨時更改會議室無公文及召委簽名,缺乏公信力。
  • 指出王美惠委員已提出異議,故議事錄無法確認,建議當天會議無效或尋求圓滑方式處理。
  • 為黃捷委員抱屈,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門鎖未遭破壞,媒體報導不實。

黃捷 立法委員

  • 嚴正宣告7月8日的會議無效,指控會議舉行和發言登記違反議事規則。
  • 質疑議事人員「神隱」6小時,並被帶至召委辦公室,認為是挾持議事人員進行閉門會議。
  • 抗議韓國瑜院長議事不中立,針對個人洩漏監視器影像,並指控國民黨霸佔主席台癱瘓議事。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上次會議程序有瑕疵,通知不即時且委員不得其門而入。
  • 指出伍麗華委員未得到發言機會,建議議事錄應記載此過程,保障委員權利。
  • 建議可先不處理議事錄,會議仍可照常進行,或修改內容以求周全。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指出7月4日召委無法進入會議室,認為7月8日更改會議室有其原因。
  • 批評民進黨委員提早到場是為霸佔主席台,而非認真開會。
  • 表示當天會議在混亂中仍有進行程序,並稱看到民進黨委員衝撞主席和議事人員。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質疑提早進入會議室是為霸佔主席台,阻止會議正常進行,不應稱為「認真上班」。
  • 強調門鎖問題在於是否有「外人」疑似進入院區,且有委員公然說謊,應查清真相。
  • 指出有正式公函變更會議室,且議事錄有14位委員簽到,證明會議非黑箱。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認為7月4日主席台被佔領,議事人員議事錄被搶,導致7月8日會議室不得不更改。
  • 質疑民進黨委員5點多潛入會議室,後又鎖門在外面「演戲」,不符7點開門慣例。
  • 表示當天會議旨在討論原住民選罷法及連署條件,為讓議事順利進行才更換會議室。

相關人員回應

高金素梅 主席

  • 說明7月4日會議因身體不適且主席台被佔領,無法理性討論議案,導致會議無法順利進行。
  • 解釋7月8日會議排案未接獲吳秉叡委員撤案通知,仍按公文討論。
  • 指出黃捷委員以不正式方法開門、鍾佳濱委員企圖破壞窗戶,且主席台被佔據,因此決定將議事人員帶至辦公室討論,並考量更換會議室。
  • 強調更換會議室後已透過電子系統發文給委員、公報及資訊處,完成公開透明程序,並要求國民黨團開門讓其他委員進入。
  • 表示接受許宇甄委員提議,暫停討論並休息,以保護議事人員人身安全。
  • 強調所有說明均根據事實,無情緒性或造謠發言。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表決,贊成者7位,不贊成者5位,最終確定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核心為推動租賃市場透明化,透過擴大實價登錄範圍(納入代管業者及租屋補貼資訊)、簡化申報程序,以解決租屋黑市問題,保障租客權益,並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 討論內容亦涵蓋社會住宅供給、租金補貼政策效益、新青安貸款影響,以及租屋電費新制等居住正義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全面實價登錄的衝擊:內政部擔心全面推動租賃實價登錄可能導致租金上漲或租屋供給減少,房東規避申報,影響市場安定性;委員則認為應積極推動透明化。
  • 代管業者實價登錄的範圍與可行性:內政部認為部分代管業者可能無法掌握真實租金資訊,且強制登錄恐引發業者反彈或房東不願委託;委員則主張應將代管納入實價登錄,趁早建立規則。
  • 租金補貼與查稅爭議:內政部稱租金補貼資料不得作為查稅依據,但委員及民眾反映房東仍擔心被查稅,導致不願出租或房客不敢申請,影響政策效益。
  • 政府政策的有效性與時程:委員質疑內政部對租屋市場透明化政策的推動進度緩慢,缺乏具體期程和績效指標;內政部則承諾6個月內公布區域租金行情統計分析。
  • 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稅負差異:委員指出公益出租人(56萬戶)的所得稅費用率(43%)低於包租代管(9萬戶)的60%,形成「一國兩制」,應檢討稅負公平性。
  • 社會住宅供給與租賃期限:委員質疑社會住宅興建進度緩慢,且租賃期限限制(6年或12年)恐無法滿足年輕家庭和高齡者的長期居住需求,呼籲放寬期限。
  • 電費超收與定型化契約:儘管內政部推出電費新制,委員仍擔憂房東可能轉嫁成本至租金,或舊契約房東不願配合,且稽查與申訴機制需加強宣導和協助。

立法委員發言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法旨在推動租賃市場正常化,而非僅限於社會福利,強調居住正義需多管齊下。
  • 主張應趁一般包租代管戶數尚少(約3,000戶)時,儘早確立實價登錄等遊戲規則,降低未來修法衝擊。
  • 指出現行子法已要求提供租金總額資訊,母法應齊一辦理,且修法有助降低業者申報難度。
  • 批評內政部雖承諾推動租屋透明化,但進度緩慢,若不修法恐不會主動作為。
  • 強調政策誘因不足導致大部分房東選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而非一般包租代管,政府應提升一般戶誘因。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支持租屋市場透明化,但擔憂全面實價登錄可能導致租金上漲或房屋供給減少。
  • 建議內政部應採「區塊式」公布租金行情,而非揭露詳細個資,以避免房東打退堂鼓。
  • 肯定現行租金補貼政策不需修法即可申報,且公益出租人有稅捐優惠,不應以此作為查稅依據。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支持租金透明化,但應確保租金穩定、房東房客關係和諧,避免因強制登錄導致對立。
  • 建議公布區域性租金資訊,而非單棟大樓各戶,以避免租金定錨效應造成全面漲價。
  • 呼籲內政部設立專責單位處理租屋糾紛(包括電費問題),而非僅交由地方消保官。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過去8年居住正義未實現,房價所得比高,租屋市場資訊不足且不透明。
  • 主張應全面或逐步推動租屋實價登錄,並將包租代管業者納入登錄範圍,包括公益租屋。
  • 質疑新青安貸款是否真正幫助年輕人,或反而推高房價和負擔。

黃捷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推動租屋市場透明化,承諾6個月內公布區段式租金資訊,保障租屋者權益。
  • 提醒政府在公開資訊時,應避免房東將成本轉嫁給租客,並鼓勵房東做公益出租以降低空屋率。
  • 呼籲內政部加強宣導,讓房東和房客了解合法合規的電費收取方式,減少糾紛。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小英政府8年來透過獎勵政策(如租金補貼)有效提高租約涵蓋率,但雙北地區仍偏低。
  • 質疑在獎勵手段已盡後,現在是否適合採取強制性「棒子」(罰款、強制登錄)的修法,及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如地下化)。
  • 認為應將力氣花在雙北地區,推廣有效的獎勵政策,而非引入強制裁罰關係。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質疑買賣實價登錄實施12年房價不降反升,擔憂租屋實價登錄也會造成租金上漲。
  • 要求內政部明確公布租金區間資訊的責任單位(中央或地方)與時程。
  • 指出地方政府過去多反對全面實價登錄,要求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
  • 反映有房東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後被稅務單位聯繫查稅,質疑「免查稅」承諾未落實。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租屋市場不透明,內政部掌握的實價登錄比例偏低,主因是房東不願申報。
  • 計算房東實拿租金與申報後所需金額的差異,說明房東不願申報的稅負考量。
  • 建議檢討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業者稅負不一致的問題,認為應提高公益出租人的費用率。
  • 關注夏季電費上漲對租金的影響,詢問內政部因應措施及新電價定型化契約的稽查方式。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住都中心在社會住宅興建上的問題,包括建材規格、經費虧損及銀行聯貸案等,要求內政部加強監督。
  • 關切賴總統25萬戶社宅政見的達成期程,指出目前完工戶數遠低於目標。
  • 主張政府應先從主導的包租代管和社會住宅開始施行實價登錄,以建立信任並解決租屋黑市問題。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為地政機關測量人員請命,爭取薪資調整,以肯定其辛勞與危險。
  • 指出房價和房租持續上漲,年輕人租不起房,批評政府實價登錄做半套,租屋市場資訊不透明。
  • 強調國民黨團修法重點在於市場透明化和實價登錄,質疑內政部書面報告自相矛盾、為反對而反對。
  • 要求內政部針對租金行情統計分析,提出具體公布時程,以回應年輕人關切。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但關切新青安政策與社會住宅供給量(25萬戶)的達成。
  • 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取得公有土地,加速社會住宅興建,特別點名新北市新莊塭仔圳、大柑園重劃區。
  • 呼籲政府應照顧基層勞動階級,提供合理租金的社會住宅,並將公有地優先用於興建社宅,而非買賣或出租。
  • 建議檢討社會住宅租賃期限(6年或12年)限制,應考慮年輕家庭和高齡者的長期居住需求。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指出租屋市場黑數大,政府掌握資訊有限,導致租客資訊不透明,處於弱勢。
  • 認為租金上漲與實價登錄並非主因,應推動實價登錄以健全市場,幫助租屋者。
  • 呼籲內政部提出具體規劃和政策,逐步落實租金透明化,保障租房者權益。
  • 提醒內政部新電價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考量老舊房屋公設用電分攤不易等實際狀況,避免造成租客與房東爭議。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自由住宅率高、空屋多,但房價房租仍飆漲,政府政策未能有效釋出空屋。
  • 關切租金補貼預算(300億元)的實際花費與申請戶數,要求內政部提供數據。
  • 質疑內政部對房東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不願出租的比例(一成)認知與實際市場狀況有落差。
  • 要求內政部明確說明房東資訊是否會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被揭露或查稅,以釐清疑慮。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推動租屋電價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是保障租客權益的重大進展。
  • 要求內政部改進租賃條例專區的QA內容,提供更具體、操作性的指引,例如適用範圍、查詢方式、防範漲租對策等。
  • 建議內政部應定期檢討QA,並利用更多社群平台和租屋網站主動宣傳政策,讓房東房客了解合法合規方式。
  • 呼籲政府擴大宣傳房東合法出租的優惠與非法出租的代價,引導市場行為校正,並確保8月1日租賃法律諮詢服務準時上路。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都會區原住民住宅自有率遠低於全國平均,呼籲內政部協助解決原住民居住困境。
  • 要求內政部督促各縣市政府社會住宅確保原住民入住比例不低於原住民族人口數,並提供調查結果。
  • 質疑原民會推動原住民族社會住宅進度緩慢,並指出臺中、新北樹林、桃園大溪等地的社宅案面臨經費或進度問題,要求內政部協助推動。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嚴厲譴責近期槍擊案頻傳,要求內政部部長將打擊黑道黑槍列為最重要任務,不可手軟。
  • 批評政府長期漠視租屋黑市,雖有法律規定,但房東仍可規避房客設戶口、申請補貼、報稅等權利。
  • 要求政府應公布已掌握的租金補貼資料(去識別化、路段化),並將代管業者納入實價登錄。
  • 呼籲內政部提出租屋市場透明化的具體時程表,並考慮提供房東誘因(如公證費用補助),以徹底陽光化租屋市場。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租賃市場透明化政策的「逐步完成」說法是虛應故事,要求明確公布時程。
  • 要求內政部承諾最慢在明年1月正式公布區域租金行情統計資料。
  • 支持牛煦庭委員提案中將「機關逕行登錄」資訊,簡化程序,認為此方向已達成共識。
  • 呼籲內政部在7月15日租屋電費新制上路前廣為宣傳,確保租客權益。
  • 建議檢討自然人憑證普及率低的問題,簡化認證程序(如雙證件綁定手機線上認證)。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住宅產品「小宅化」現象,擔憂影響年輕夫婦養兒育女及生活品質。
  • 建議內政部檢討社會住宅租賃期限(6年或12年)限制,應考慮年輕家庭和高齡者的長期居住需求,放寬期限。
  • 呼籲政府加速興建社會住宅,以滿足所有有住屋需求的人,解決目前量不足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劉世芳 內政部部長

  • 感謝委員推動租屋市場透明化的用心,但認為部分條文修正仍需審慎評估對市場安定秩序的影響。
  • 表示內政部推動租屋透明化是全面性考量住宅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租賃條例。
  • 指出111年邀集22個地方政府研商全面租賃實價登錄時,地方政府普遍擔憂可能導致租金上漲或供給減少。
  • 說明租賃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登記為必要,不易全面掌控,且恐有不實登錄或檢舉獎金造成租賃關係緊張。
  • 回應牛委員提案,認為包租契約成交租金不具市場參考性,代管契約非租金行情,若辦理實價登錄恐造成資訊混亂。
  • 規劃在不修法、去識別化、保護個資原則下,儘速辦理區域租金行情統計分析並適時發布。

董建宏 內政部政務次長

  • 認同租屋市場應朝透明化方向走,但強調需透過漸進方式,避免快速立法強制導致房東將房子轉入地下化或不願出租,反而擠壓市場供給。
  • 說明社宅的包租代管已納入實價登錄系統,並承諾在6個月內公布去識別化、區段式的租金行情統計資料。
  • 回應新電價租賃定型化契約將於7月15日上路,明確規範每度電價,房東不得超收,違者將有消保官稽查。
  • 表示住都中心相關爭議(如建材限定、經費虧損)已請政風處調查,並將儘快公布報告。
  • 說明社會住宅政策是透過直接興建、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三支箭,並將盤點公有土地加速興建。
  • 承諾會持續檢討社會住宅租賃期限,並研究其他住宅可能性,以滿足年輕人與高齡者需求。
  • 強調本部打擊犯罪不遺餘力,會嚴厲執行,並會加強宣導合法房東優惠與非法房東代價。

王成機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住宅法已規定領取租金補貼的資料不得作為課稅依據,排除追稅房東的可能性。
  • 確認112年實價登錄掌握的有效租賃契約有9萬4,000筆,其中56萬筆為租金補貼資訊,9萬筆為包租代管。
  • 表示內政部會整理租金資料,預計在6個月內(約明年1月)公布區域、房型、屋齡等統計分析資料。
  • 回應牛煦庭委員提案,指出目前社宅包租轉租及社宅代管契約已實價登錄,僅一般宅代管契約尚未納入,且部分代管業者難以取得真實租金行情。
  • 說明政府訂定租賃條例時已提供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誘因給一般宅包租代管,但社宅誘因較多。
  • 確認7月15日租屋電費新制上路後,電費單多少就只能收多少,不得超收,並將透過消保官稽查。
  • 說明自然人憑證普及率低的問題正在研議簡化程序。

張渝欣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專門委員

  • 回應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稅負不一致的問題,表示已發現此問題並正在研議修法。
  • 說明社會住宅目標達成進度,預計每年增加1萬戶,並在121年達成13萬戶目標。
  • 確認租金補貼政策將持續辦理,並承諾提供去年租金補貼的申請戶數與發放金額資料。
  • 說明社會住宅審查房客資料合格即撥付補貼,不會主動查核房東資訊,且不會作為查稅依據。
  • 回應社會住宅量不足問題,表示未來量多時會研議放寬12年租賃期限。

王俊龍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

  • 說明國稅局專案查核是針對屋主個人持有多戶的情況,並非針對房客申請租金補貼。
  • 承諾會請財政部瞭解委員反映的房東因房客申請補貼而接到查稅通知的個案。

相關後續

  • 國民黨黨團與牛煦庭委員擬具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二及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三條文,全數保留協商。
  • 通過兩項附帶決議:第一項要求內政部於114年1月針對租金補貼資料進行分析,彙整不同地區、屋型之租金行情區間並定期公布於網站;第二項要求內政部於6個月內研議相關政策優惠及便民措施,以增加房屋所有權人加入非社會住宅形式之一般包租代管體系意願,並扶植租賃住宅服務業。
  • 審查報告將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由高金召委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公報
1137401
卷/期/冊
113/74/1
發布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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