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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委會業務與「臺灣台語」名詞定義政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0-0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聽取客家委員會與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業務報告,並就「臺灣台語」名詞定義、是否侵犯其他語言地位及政策修正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語言政策引發的族群爭議、客語復振困境及師資問題,以及原民會禁伐補償預算不足等議題。多項法案審查延期,並通過數個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客家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暨「臺灣台語」名詞與政策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客家委員會及其附屬基金會的年度業務概況報告,涵蓋客語復振、文化傳承、產業發展及國際交流等重點施政方向。
  • 各部會就「臺灣台語」名詞定義是否符合「國家語言」定義、是否侵犯臺灣其他語言併存地位及修正相關政策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 「臺灣台語」命名爭議:部分立法委員及客家族群強烈反彈文化部將「閩南語」更名為「臺灣台語」,認為此舉恐造成族群對立,矮化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的地位,並質疑其命名邏輯不一及行政程序未充分尊重異議。
  • 客語流失與推廣困境:客語能力認證報考人數下降,儘管學習班人數增加,凸顯客語推廣誘因不足及華語環境強勢,師資亦有不足。
  • 禁伐補償預算爭議:原民會禁伐補償預算未足額編列至三讀通過的每公頃 6 萬元,行政院長稱部分為「浪費公帑」引發原住民族群不滿,質疑原民會未積極爭取,並挪用綜發基金的合法性。
  • 客委會預算與補助:客家鄉親認為客委會對義民祭等活動的補助經費逐年減少,且對台北市等非重點發展區的客家事務補助不足,產生相對剝奪感。
  • 行政機關提交報告延宕:主席徐欣瑩委員嚴正譴責客委會、文化部、原民會及教育部未能依指定時間提交書面報告,質疑其刻意延宕、藐視國會監督。
  • 原民會聘用族群委員酬庸爭議:質疑原民會聘用委員遴選過程不透明,未依規定召開審查會議且缺乏履歷審查,且部分委員具政治背景,涉嫌酬庸。
  • 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職能重疊:委員關切文化部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與原民會下屬基金會職能重疊,恐造成經費分配及業務推動效率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主委全程使用客語答詢,並強調語言學習環境的重要性。
  • 指出客語學習班人數增加但認證考照人數下降,建議客委會應創造考照誘因及客語明星,並大力補助親子客語活動以從小親近母語。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認定應考量客家人口多寡而非僅比例,以照顧更多客家族群。
  • 呼籲擴大伯公照護站的設置範圍至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如台北市、新北市。
  • 關切客語輸入法下載人數不足及功能問題,建議精進應用程式。
  • 質詢原民會主委對禁伐補償條例每公頃補助 6 萬元的立場,並要求提出預算解決方案。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委會與僑委會合作,主動關懷海外客家子弟的客語學習,並在台灣舉辦相關活動。
  • 強調客家人口多的地區,公務人員應具備客語能力,並持續推廣客語認證。
  • 建議原民會應將資源擴大推廣至更多原住民業務,而非單一聚焦禁伐補償,並在與朝野協商時提出具體方案。
  • 建議原民會應加強推廣原住民語言學習 App,並確保原鄉網路設備及學習載具的普及。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關切凱米颱風後客委會對客家庄災情協助與評估,建議應比照辦理或成立服務專線。
  • 詢問客委會未來客語推廣規劃,並建議協助海外客家組織立案,在地推廣客家文化。
  • 提醒客委會注意網路詐騙利用客委會名義徵才或招募講師,要求加強反詐騙宣導及辨識方式。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要求原民會主委務必參加台東山陀兒颱風災區勘災,協助原住民地區災後復原。
  • 強烈建議原民會應持續向中央爭取禁伐補償法定預算,而非挪用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
  • 質疑「台語」應涵蓋所有台灣本土語言,而非獨指閩南語,避免造成族群對立。
  • 指出客語推廣困境在於師資不足,要求客委會從根本解決師資問題。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推動客庄小招牌或無招牌運動的效果與必要性,認為地方特色應由縣市發展。
  • 建議客委會與原民會合作,運用資源共同製作影集或劇場,以活化原客共居地區文化並帶動觀光。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將「閩南語」更名為「臺灣台語」引起客家族群反彈,並詢問教育部網站已全面更改名稱的依據。
  • 質疑在語言名稱前加「臺灣」二字的必要性,認為此舉反而引起更大爭議。
  • 要求原民會主委說明禁伐補償預算未足額編列的原因,並承諾國民黨團將作為後盾爭取。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感謝客委會對嘉義市客家文化經費的協助,但認為仍不足,要求持續加強。
  • 強調所有瀕臨失傳的母語都應被保存,並建議文化部與客委會、原民會合作,以生動活潑的方式推廣母語。
  • 認為「台語」一詞長久以來已是閩南語的代稱,應尊重民眾習慣。

黃捷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旨在尊重所有台灣母語,促進族群平等與多元包容。
  • 肯定文化部推動台語配音動漫等跨世代溝通方式,並鼓勵民眾加入台語家庭計畫。
  • 關切高雄市成立台語實驗學校的後續發展,期望中央提供誘因與預算支持地方推廣實驗學校。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指出台北市客家人口眾多但客委會補助金額偏低,要求提高對台北市及全國義民祭活動的補助。
  • 認為客家經費縮減加上「臺灣台語」命名,導致客家族群產生相對剝奪感與不滿。
  • 要求客委會主委作為客家代表,應向中央強力爭取客家族群的預算,維護客家族群權益。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提醒客委會主委應堅守客家本位,勇於表達客家鄉親對「臺灣台語」命名的不滿。
  • 指出客語三代流失率高達 72.15%,要求客委會應以「扭轉流通困境」為目標,而非僅限於文化資產保存。
  • 要求客委會提出具體的客語復振 KPI,設定止跌回升的目標及時間表。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文化部將「閩南語」定義為「臺灣台語」,認為此舉造成族群對立,政府施政不應引起恐慌。
  • 要求客委會主委作為客家族群最高行政官員,應向行政院及文化部強烈溝通,堅定維護客家語言的平等地位。
  • 指出教育部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改為「臺灣台語」認證,加劇族群間的衝突與不滿。

林倩綺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手語」與「世界通用手語」及「台澎金馬手語」的定義與差異,要求文化部提供資料。
  • 質疑「臺灣台語」名稱中「臺」與「台」字的使用邏輯,以及其作為專有名詞的合理性。
  • 指出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系統的羅馬拼音發音差異,質疑語言教學系統的完整性。
  • 批評文化部在語言命名上將原住民族語言概括處理,未凸顯各族群語言特色,造成民族情感傷害。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客語推廣在社群平台觀看人數不多,建議客委會利用 AI 翻譯等科技吸引年輕人學習客語。
  • 強調客語推廣需有誘因,建議客委會思考如何透過客語認證提供福利或獎勵,並將補助與認證成果掛鉤。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回顧自身經歷,強調過去獨尊華語政策對所有母語的壓抑與打壓,認為「臺灣台語」命名並非撕裂,而是回應歷史不正義。
  • 肯定文化部、客委會、原民會推動各自母語活動的努力。
  • 強調「台語」作為專有名詞,符合台灣民眾的自稱習慣,且歷史上「台語」一詞早於 1950 年代就已存在。
  • 呼籲文化部、客委會及原民會應團結合作,加大資源投入,讓所有母語蓬勃發展,擺脫華語獨霸。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不為所動,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改為「臺灣台語」,並引述網友意見表達困惑與不滿。
  • 指出廈門人與馬來西亞華人也會說閩南語,證明其與台灣閩南語同源,質疑文化部將「閩南語」更名為「臺灣台語」的去中化意圖。
  • 認為將「台語」專屬於閩南語,反而使事情變得繁複,且可能造成外國人誤解台灣沒有其他語言。

涂權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未針對客家族群調查「臺灣台語」命名是否造成排擠感,並呼籲主委拿出硬頸精神為客家鄉親發聲。
  • 批評文化部承認「臺灣台語」命名會造成傷害,卻仍執意推動,認為此舉操作意識形態、撕裂族群。
  • 指出文化部在語言命名上有多重標準,例如「國語」改「華語」及「福州話」改「馬祖語」的邏輯不一。

徐富癸 立法委員

  • 關切南北客家文化發展不對等,要求客委會加強推廣南部六堆地區的文化保存與產業發展。
  • 建議客委會在屏東 8 個客家鄉鎮每年辦理常態性藝文活動,並善用伙房等在地特色,鼓勵年輕人返鄉發展。
  • 強調客語檢定後仍需在日常生活、學校及社會中推廣使用,以提升客語普遍性。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質疑禁伐補償議題被過度炒作,強調其合法性及綜發基金支應的依據,並呼籲原民會澄清事實。
  • 關切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與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職能疊床架屋,擔憂經費分配及人才重複。
  • 指出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草案缺乏推廣、發展任務,僅著重研究典藏,建議加強語言環境友善化。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質疑將「閩南語」更名為「臺灣台語」是否意味只容許一種發音,並擔憂此舉忽視客語及原住民族語。
  • 指出「台語」本為「臺灣閩南語」的簡稱,文化部再加「臺灣」二字,使「臺灣台語」成為專有名詞,恐造成外國人誤解台灣僅有單一語言。
  • 質疑文化部此舉可能為滿足特定政治意識形態,而非語言保存與發展。
  • 呼籲客委會及原民會主委應為族人發聲,反對將台灣語言變成一言堂。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前主委花費 145 萬元公帑出版個人成果專刊涉嫌浪費公帑,要求主委承諾不再為個人出版。
  • 要求原民會於 1 週內書面回覆該專刊經費來源細目。
  • 譴責原民會未依黨團索資提供帛琉行程,僅回覆新聞稿,要求主委徹查並書面報告。
  • 質疑原民會聘用族群委員遴選過程不透明,連審查會議都未提供履歷表,且部分委員具政治酬庸色彩。
  • 要求原民會主委承諾檢討聘用委員制度,並於 1 週內書面回覆哪些委員非主委提報。

相關人員回應

古秀妃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同意蘇巧慧委員關於客語推廣應創造誘因、打造客語明星、從小親近的看法,並承諾努力。
  • 說明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主要針對傳統客庄,對分散的都市客家則透過學校、社團推廣。
  • 表示伯公照護站計畫有討論擴大辦理至非客家地區。
  • 說明客語輸入法花費 7 年千萬建置語料庫,軟體 app 花費 350 萬,目前下載人數約 3,500 人,將加強宣傳並改進功能。
  • 解釋客語流失嚴重,目標是先止跌,再逐步提升使用率,需 5 至 10 年長期努力,並承諾 2 週內提供精進方案。
  • 回應義民祭補助經費,表示預算有限,但客委會每年預算有成長,會努力爭取更多。
  • 回應「臺灣台語」命名爭議,表示尊重各族群對語言的自稱,客委會採開放性態度,並非強制唯一使用,會多聽取客家鄉親意見。
  • 說明客委會透過沉浸式幼兒園方案,著重老師客語能力培養,創造全客語環境,並將擴大辦理。
  • 說明客委會支持六堆地區硬體與軟體建設,透過影視、活動等提高能見度,並支持年輕人投入產業發展。
  • 說明客語新詞彙編列有專家學者討論,並會滾動式更新系統。

曾智勇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禁伐補償條例,認為補助從 3 萬元提升至 6 萬元應逐步進行,目前預算已編列至 4 萬元。
  • 否認行政院長稱 6 萬元為「浪費公帑」,解釋為「一下子增加太快」。
  • 表示禁伐補償預算不足部分可視狀況從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支應,並會與行政院協商。
  • 承諾原民會將擴大資源推廣原住民語言學習 App,並與地方政府合作確保原鄉網路及載具普及。
  • 表示原民會對「臺灣台語」命名爭議敬表尊重,認為各族群有其歷史與文化性,應互相尊重。
  • 承諾參與台東山陀兒颱風災區勘災。
  • 回應原民會前主委個人成果專刊爭議,承諾檢討並於 1 週內書面回覆經費來源。
  • 承諾未來不會再編列預算出版個人專刊。
  • 認同行政與立法應良好互動,承諾回去了解黨團索資未提供完整行程的問題,並於 1 週內書面回覆。
  • 說明原民會聘用族群委員有召開初審會議,但未親自參與,且承認部分委員並非由主委提報。
  • 承諾檢討聘用委員制度,並於 1 週內書面回覆非主委提報的委員名單。
  • 不認同原民會聘用委員制度被用於酬庸。

李靜慧 文化部政務次長

  • 澄清文化部主管「國家語言發展法」,除了客語、原住民語有專責機關外,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也由文化部推動保存。
  • 說明「臺灣台語」命名是經過行政院核定、多方溝通協商,將「台語」定位為專有名詞,不等於「臺灣所有語言」的簡稱。
  • 承認溝通不足,將持續努力與各族群溝通,並安撫族群情感。
  • 說明「臺灣」二字用於語言名稱旨在強調在地深化與主體性,避免族群被排除感。
  • 解釋書面建議用語有 6 類 12 種名稱,供各機關視情境使用,優先使用第一類組。
  • 表示會持續與教育部討論,推動台語實驗學校在各縣市遍地開花,並與客委會、原民會合作。
  • 承諾提供「臺灣手語」與「世界通用手語」及「台澎金馬手語」差異的資料。
  • 解釋「臺」與「台」字的使用,前者用於正式指稱「臺灣」,後者為「臺」的簡寫,並將「台語」視為專有名詞。
  • 說明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與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職能區分,前者處理單一語言,後者處理跨語言,中心經費將獨立編列。
  • 回應「臺灣台語」命名的英文翻譯為「Taiwan Tâi-gí」,是創新的專有名詞,非用「Taiwanese」。
  • 否認文化部有要求將「國語」改為「華語」的公文。
  • 說明「馬祖語」命名是依與連江縣政府溝通結果,尊重地方意願。
  • 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旨在彌補過去錯誤的語言政策,所有固有語言皆為國家語言,國語不再專屬於華語。

梁學政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依行政院核定之「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及文化部函示,優先使用「臺灣台語」等書面建議用語。
  • 表示教育部已於 113 年 8 月底前完成與十二年國教課綱關聯性低的教育業務名稱修正。
  • 說明課綱修正需依既定程序,將配合文化部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的討論結果,持續辦理。
  • 承認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預告修正期間有接獲陳情,並已說明理由。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三

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之(一)至(六))

核心議題

審查多項委員提案,聚焦於「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的具體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廖先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林沛祥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黃健豪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劉世芳 內政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以上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委員廖偉翔等17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之(一)至(八))

核心議題

審查多項委員提案,聚焦於「都市計畫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以上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一:鄰長、里鄰志工權益保障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鑒於鄰長及里鄰志工(含環保清潔、愛心、社區巡守、義警、義消等)服務社會貢獻良多,但高齡志工可能面臨保險拒保或勤務風險保障不足的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專案報告。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專案報告。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專案報告。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專案報告。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內政部會同衛生福利部於 2 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二:臺東山陀兒颱風災後重建救助措施

核心議題

因山陀兒颱風造成臺東南迴地區豪大雨及嚴重災情,特別是太麻里鄉、金峰鄉等原住民鄉鎮,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亟需政府奧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勘,並從優提供救助措施。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勘,並從優提供救助措施。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勘,並從優提供救助措施。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勘,並從優提供救助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內政部會同相關部會及臺東縣政府辦理現勘,並請相關部會從優提供救助協助措施,俾利災民進行重建工作。

討論事項七

臨時動議: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案

核心議題

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旨在免收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的相關費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黃捷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殯葬管理條例第 21 條之 1。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預計於 2 個月內再次排案處理。
  • 相關經費請內政部儘量於 1 個半月內協調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原民會主委赴帛琉行程與支出明細要求

核心議題

台灣民眾黨團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智勇主任委員赴帛琉共和國之完整行程列表及行程支出明細。

相關爭議

  • 原住民族委員會最初僅提供外交部新聞稿,拒絕提供完整行程,被質疑隱匿規避監督。
  • 高金素梅委員質疑曾主委提早赴帛琉,避開立法院總質詢,且帛琉總統當時在台灣,質疑其行程必要性及是否將禁伐補償預算置於次要地位。

立法委員發言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主委赴帛琉之完整行程列表及支出明細。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主委赴帛琉之完整行程列表及支出明細。
  • 質疑曾主委提早赴帛琉避開總質詢,且帛琉總統在台,其特使身分與行程安排不合理。
  • 批評原民會拒不提供行程列表,要求落實國會監督。

翁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主委赴帛琉之完整行程列表及支出明細。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主委赴帛琉之完整行程列表及支出明細。
  • 譴責原民會僅以新聞稿回應黨團索資,要求徹查決定者並書面報告。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曾主委赴帛琉之完整行程列表及支出明細。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對提案內容要求提供行程無意見,但建議修正文字,刪除「拒不提供」等字眼,並建議以機密文件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曾智勇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會洽外交部提供行程,但希望刪除「拒不提供」等文字,因其以特使身分出訪。
  • 說明赴帛琉是參加獨立 30 週年系列活動,非僅 10 月 1 日國慶。
  • 否認避開總質詢,表示有預先安排國務部拜訪。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洽外交部於 1 週內將曾智勇主任委員赴帛琉共和國之完整行程列表及行程支出明細送交內政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

原始資料

公報
1138001
卷/期/冊
113/80/1
發布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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