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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專題報告:移工支持系統、薪資提升與勞工權益保障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0-17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勞動部「如何提升移工問題諮詢與申訴處理效能,並重視與建立移工的社會支持系統」及「如何有效提升國內薪資水準,落實保障政府機關單位內勞工之權益」兩大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綜合質詢。會議聚焦於移工生育給付、遠洋漁工權益、公職醫事人員薪資、加班費免稅額、勞動部自身低薪承攬問題及勞保年金改革等,勞動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各項質詢進行回應,並承諾將檢討與研議多項政策。

討論事項一

邀請勞動部部長就「如何提升移工問題諮詢與申訴處理效能,並重視與建立移工的社會支持系統」及「如何有效提升國內薪資水準,落實保障政府機關單位內勞工之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探討如何強化在台移工的社會支持系統,包括諮詢申訴效能、懷孕生產保障、失聯移工管理,以及如何提升國內薪資水準,特別是政府機關內勞工的權益保障、最低工資、薪資透明化與職訓課程的適切性。
  • 會議亦關注公職醫事人員待遇、加班費免稅額、低薪定義、勞動部承攬人力薪資、原住民勞工權益及勞保年金改革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移工生育給付爭議:家事移工未納入生育給付,勞動部雖曾表態研議,但指引草案未提及,部長回應社會各界(含雇主)有不同意見。
  • 印度移工直聘比例過低:委員認為產業移工直聘目標僅5%過低,應提高;勞動部解釋因印度無直聘系統且為首次合作,需考量可行性。
  • 遠洋漁工權益與1955專線效能:台灣遠洋漁業連續3年被列入強迫勞動清單,委員質疑海上漁工難以使用1955專線求助;勞動部稱已改善並與漁業署協作,但承認WiFi普及率低,需加強對美方澄清。
  • 勞動部補助違法企業:審計部報告指出勞動部補助多家違反勞動法令的企業,甚至有連續違法者,委員質疑此舉與ESG原則背道而馳;勞動部坦承需檢討並明確情節重大定義。
  • 公職醫事人員薪資歧視:公職醫事人員專業加給普遍低於其他公務員,尤其學校護理師更低,委員質疑存在雙重歧視;人事總處表示衛福部正檢討中。
  • 加班費免稅額限制:加班超過46小時即無法免稅,委員認為此舉懲罰有加班需求的勞工,不符勞資雙方合意加班的現實;勞動部稱目的為不鼓勵過度加班,但承認需考量勞工收入需求並與財政部研議。
  • 勞動部帶頭給低薪:勞動部將低薪定義為32,000元以下,但其所屬勞發署卻開出29,261元的承攬職缺,委員質疑勞動部帶頭低薪且人力承攬人數大幅成長;勞動部承諾檢討並編列預算改善,但表示承攬薪資將以「平均總薪資」而非個別勞工薪資達標。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家事移工被排除於生育給付,勞動部應展現魄力納入,不應因社會阻力而退縮。
  • 批評勞動部對懷孕移工的實質協助不足,婦幼諮詢中心數量不足且跨區服務量能受限。
  • 強調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應守穩勞工立場,積極解決問題。

陳昭姿 立法委員

  • 認為台印移工合作備忘錄中5%的直聘目標過低,尤其產業移工應提高比例。
  • 指出台灣遠洋漁業連續3年被美國列入強迫勞動清單,勞動部應與農業部共同努力澄清並改善。
  • 質疑1955專線對海上漁工的實用性與申訴處理機制。
  • 批評勞動部補助曾多次違反勞動法令的企業,與ESG原則相悖,要求檢討並明確規範。
  • 要求勞動部具體說明檢討結果,並對違反勞動法令的企業設定明確的補助限制。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軍公教調薪,但質疑公職醫事人員專業加給過低,尤其學校護理師受到雙重歧視。
  • 要求人事總處與衛福部、教育部盡速研擬方案,提升公職醫事人員專業加給至與警察相當水平。
  • 強調應重視醫事人員工作現場的忙碌狀況,不應僅在辦公室制定規則。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指出勞動部「職場心理健康服務」預算執行率低、服務人次少,且預約流程不友善,應向衛福部學習宣導與執行策略。
  • 批評勞動部自身非典型承攬人力(非典勞工)大幅增加,與其協助非典勞工轉正職的政策目標互相矛盾。
  • 要求勞動部檢討並改善其內部非典勞工的勞動條件,並提出協助轉正職的具體策略與目標。

廖偉翔 立法委員

  • 主張針對身心障礙者雇主聘僱移工的就業安定費應予免繳或減繳,以符合CRPD公約精神。
  • 質疑加班費免稅額度僅限於46小時以下,對有加班需求(尤其藍領製造業及社會新鮮人)的勞工不公平,要求勞動部向財政部爭取放寬。
  • 建議一併爭取將伙食費免稅額度從2,400元提高至3,000元,以因應通膨。
  • 提醒勞動部應持續關注薪資成長是否追得上通膨,並追蹤中小企業加薪抵稅的成效。

盧縣一 立法委員

  • 關切工傷死亡個案(特別是原住民勞工)因未投保或無受益人導致賠償不公,要求勞動部主動介入協助。
  • 指出25到54歲原住民勞動參與率低於全國平均,且多從事低階臨時性工作,要求勞動部提升其專業技能與工作機會。
  • 呼籲勞動部關注高山嚮導工作危險性高、收入不穩定、保險不足及救難無償等問題,應研擬簽約格式、保險保障並檢討高山協作指引。
  • 建議將高山協作員納入農業部或環境部的高山工作人員,以提供更穩定的工作保障。

王正旭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推動移工友善就醫地圖專區,並關切其使用率與效益。
  • 詢問黑戶寶寶醫療呆帳及失聯移工醫療費用由誰承擔,並建議向來源國協商分攤。
  • 關心最低工資提升後,中階勞工薪資成長問題,建議透過薪資透明化及軍公教調薪發揮帶動效果。
  • 呼籲勞動部加強中高齡勞工工作保障,預防因數位轉型等因素導致的失業,並宣導資遣年齡歧視罰則。
  • 期待透過修法與討論,鼓勵屆齡退休者延聘或重返職場。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對低薪勞工的定義(薪資中位數2/3,約32,000元)與其勞發署開出的29,261元承攬職缺自相矛盾,批評政府帶頭給低薪。
  • 指出勞動部在2018年承諾公部門薪資樓地板3萬元,但至今仍有低於此標準的職缺,質疑政策跳票。
  • 要求勞動部明確承諾並說明明年勞務承攬招標時,如何確保所有員工薪資達到32,000元以上,而非僅平均薪資。
  • 批評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勞務承攬人數成長率遠高於行政院平均,且多屬低薪,要求檢討改進。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指出失聯移工人數持續攀升至8.8萬,佔移工總數11%,增幅高達66%,專案查緝後不減反增,要求勞動部提出有效解決方案。
  • 關切失聯移工幫派化趨勢對治安的衝擊,要求勞動部加強與移民署、警政單位合作查處。
  • 強調移工犯罪人數在10年間增加3.5倍,對國人安全構成威脅,應保障國人安全。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1955專線對移工的實質幫助有限,未能有效解決移工失聯問題,應深入研議導致失聯的原因。
  • 批評政府留才方案對移工不友善,設有雇主同意等條件,導致移工「看得到吃不到」。
  • 關切移工在台身亡後缺乏申訴管道,導致跨國求助,要求勞動部建立真正能幫助移工的社會支持系統,確保其生命安全。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詢問勞動部對最低工資突破3萬元的期待時程,並要求審慎衡量社會承受度。
  • 質疑最低工資審議過程缺乏明確調幅建議,最終僅剩數字,與過往基本工資審議無顯著差異。
  • 強調最低工資調漲應高於CPI年增率,避免實質薪資因通膨而倒退嚕,要求勞動部將此作為常態性指標。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失聯移工人數逼近9萬大關,且肇事逃逸、酒駕等治安事件頻傳,要求勞動部統籌警政署、移民署、法務部成立跨部會平台,加強移工法治教育。
  • 質疑勞動部職訓課程包含「股票投資」及「自助旅行規劃」等,認為其與職能訓練關聯性低,且動用就業保險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不合理。
  • 要求勞動部檢討職訓課程內容,確保其符合職能發展需求,並於2週內提交檢討報告。
  • 關切台電電力維修缺工問題,建議勞動部應主動與台電合作開班培訓國人或資深移工,而非僅建議台電自行處理。

楊曜 立法委員

  • 批評勞動部在制定移工懷孕指引及其他政策上,常以「社會共識」為由延宕,缺乏自身政策版本,導致政策無法到位。
  • 強烈反對勞動部將「政府撥補」視為勞保年金改革的唯一方案,認為此為消極且不負責任的作法,將問題留待未來政府處理。
  • 強調勞保年金改革應有更全面的方案,不能僅靠撥補,並質疑部長態度顯示不願面對問題。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動部支持僑外護理生留台工作政策,並確認僑外生未來可進入醫院擔任護佐。
  • 主張僑外護理生語言及專業技術優於一般外籍看護,應積極參與機構、家庭及醫院護佐工作。
  • 要求勞動部向教育部溝通,放寬僑外生護理教育招生名額限制,強調其不會衝擊本國勞工就業機會。
  • 確認勞動部已開放醫院護佐、客運司機、貨運駕駛等3類中階技術人力,並支持僑外生修業後從事這些工作。

陳瑩 立法委員

  • 指出勞基法第2條工資定義自民國73年以來未修正,且抄襲自已廢止的法規,認為其定義模糊且存在謬誤。
  • 質疑勞動部將績效獎金與本薪、津貼混為一談,可能導致雇主以績效為由片面減薪,要求釐清工資與薪資的定義。
  • 建議勞動部參考台積電等績優企業的薪資結構,確保本薪與津貼反映物價及經濟成長,並保障勞工權益,不應成為「慣部長」。

相關人員回應

何佩珊 勞動部部長

  • 指出在台移工已達80萬人,並提供1955雙語專線、機場服務站、一站式入國講習等全面社會支持系統。
  • 表示已提升最低工資、強化工會協商實力、促進薪資透明化(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非主管職薪資中位數)及推動青年就業方案。
  • 承認移工生育給付納入家事移工面臨社會不同意見,但勞動部有此想法且正草擬指引,並會與衛福部協作跨縣市服務懷孕移工。
  • 坦承台灣遠洋漁業列入強迫勞動清單,正與農業部協作改善,並將加強向美方澄清。
  • 承認勞動部補助違法勞動法令企業的問題,承諾檢討並制定明確規範。
  • 同意評估身心障礙者雇主聘僱移工的就業安定費減免議題。
  • 解釋加班費免稅額上限旨在不鼓勵過度加班,但承認需考量勞工賺錢意願,將與財政部研議放寬。
  • 承認勞動部自身承攬人力薪資偏低問題,承諾在114年預算中提升,並將改善承攬勞動條件。
  • 表示失聯移工問題複雜,涉及經濟、集團化、同鄉誘導等因素,雖疫情後失聯率下降,仍將與移民署加強查處。
  • 同意加強新入國移工的法治教育,並與警政署、移民署、法務部建立跨部會平台。
  • 解釋台電電力維修缺工問題,鼓勵台電優先培訓國人或輔導資深移工考照,勞動部可協助開班代訓。
  • 同意檢討台灣就業通職訓課程中股票投資等項目是否符合職能訓練目的,並請勞發署檢討。
  • 重申勞保年金改革政策為「政府撥補」,強調其為積極負責作為,並表明反對砍年金。
  • 支持放寬僑外護理生留台工作,並確認其未來可進入醫院擔任護佐,不會衝擊本國勞工就業權益,將全力配合教育部與衛福部推動。
  • 支持僑外生從事長途客運司機、貨運駕駛等工作,並已獲國發會通過。
  • 針對勞基法工資定義,承認實務狀況複雜,將檢討並思考如何完善法制,保護勞工薪資不被績效理由片面減損。

蔡孟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

  • 說明移工懷孕指引草案已歷經多次會議與修正,目前主要爭議點為家事移工生育給付補助,將研議對特殊情況提供社會支持資源。
  • 解釋移工懷孕期間,雇主可透過合意解約,雇主名額不影響,移工則有安置保護,待可工作後轉換雇主,以兼顧雙方權益。
  • 澄清勞動部勞務承攬人員有4個級別,最低級別29,000元將於明年提升一級,其他級別薪資已超過32,000元並比照加薪。
  • 承諾將檢視台灣就業通職訓課程,排除與未來職能發展無相關性的項目,並具體規範勞務承攬招標須知,確保承攬人員薪資標準。

李秉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表示公職醫事人員專業加給問題,衛福部正在檢討中,人事總處將追蹤。
  • 說明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主要邀請財主單位與專家學者討論,未邀衛福部。
  • 承諾將促請衛福部與教育部盡速提出公職醫事人員專業加給調整方案。
  • 說明政府機關內技工、工友適用勞基法,其管理措施依勞基法規定,但機關一般希望勞工留任,會了解非自願離職狀況。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將針對《性別平等工作法》及相關法規增訂彈性「親職假」議題進行研擬,並於1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勞動部將評估身心障礙者雇主聘僱移工的就業安定費減免,並將評估結果送交委員服務處。
  • 勞動部將與財政部研議放寬加班費免稅額度及提高伙食費免稅額度。
  • 勞動部將檢討其自身勞務承攬人員的低薪問題,並在114年預算中編列經費改善。
  • 勞動部將請勞動力發展署檢討台灣就業通職訓課程內容,確保其符合職能訓練目的,並於2週內提供檢討報告。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38601
卷/期/冊
113/86/1
發布日期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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