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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公聽會:多方探討超高齡社會因應與立法必要性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1-06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舉行公聽會,聚焦探討臺灣因應少子化與超高齡社會的人口轉型危機。會議廣泛聽取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對「壯世代」定義、新法立法必要性、世代正義、資源配置及現有政策成效的多元觀點,旨在為吳春城委員提出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收集意見,以期為行政部門提供法源依據,整合跨部會資源,並轉化高齡社會為國家發展動力。

討論事項一

「壯世代政策及產業發展」公聽會 (探討「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核心探討臺灣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人口結構轉型危機,以及現行因應政策效果不彰的困境,旨在為「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尋求各方意見,以建立跨部會法源依據,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及資源投入,並改變社會對55歲以上人口的看法。
  • 主要議題涵蓋壯世代的年齡定義、異質性、世代正義、現有高齡政策的瓶頸與跨部會協力的需求,以及是否需要進一步立法強化運作方式,以期將高齡化挑戰轉化為國家發展的機會。

相關爭議

  • 「壯世代」定義與年齡範圍:許甘霖教授質疑55歲以上定義過於籠統,涵蓋多個異質世代,難以制定具體政策;傅從喜教授指出媒體定義不一,且與現行制度年齡切割衝突,恐製造新議題。呂寶靜教授認為此定義讓「長輩主體性」消失,掩蓋其多元需求。辛炳隆理事長認為「壯」具主觀價值判斷,年齡切割缺乏強烈論述依據。
  • 新法立法必要性與疊床架屋:勞動部許次長及衛福部呂次長、蔡明芳教授、劉士豪教授皆認為現有法規(如《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高齡社會白皮書)已能有效運作,新法恐造成疊床架屋。吳春城委員、胡至柔秘書長、賴香伶副理事長則主張現有政策效果不彰且缺乏上位整合,新法有助於提供前瞻性法源與跨部會協調。
  • 資源配置與世代正義:許甘霖教授、蔡明芳教授、呂寶靜教授、林月琴委員擔憂將公共資源挹注在掌握主要財富的「壯世代」身上,恐加劇與「崩世代」的對立,扭曲資源配置,甚至惡化少子化問題。陳春山董事長、吳春城委員則強調法案旨在促進人才與產業價值,創造更大社會價值,擴大經濟大餅而非獨厚某世代。
  • 「有為老年」的詮釋:呂寶靜教授認為「有為」不應僅限於勞動市場的經濟貢獻,而應包含能提升長輩生活品質、幸福感及生命意義的創造性活動。吳春城委員則強調「壯世代」應發揮自我貢獻,促進世代循環,發展長壽經濟。
  • 現行政府政策成效:吳春城委員、賴香伶副理事長、楊瓊瓔委員認為政府現行少子高齡化政策效果不彰,各部會對60歲以上預算投入不足,計畫缺乏前瞻性。勞動部許次長、衛福部呂次長、傅從喜教授、劉士豪教授則表示政府已投入逾1,200億元推動跨部會方案,並在就業促進方面取得顯著成效,重點在於落實而非重新立法。
  • 法律性質與執行力:劉士豪教授指出草案條文多為訓示性規定,缺乏具體方案與強制力,難以執行。賴香伶副理事長則認為新法可促進社會辯論,消除隱性年齡歧視,並應具備強制性的立法方式來因應。辛炳隆理事長也質疑新法對年齡歧視問題的解決能力。
  • 「壯世代」作為污名化解方:吳春城委員、麥玉珍委員、陳春山董事長、韓柏檉教授、胡至柔秘書長、葉元之委員認為「壯世代」能賦予55歲以上國民新身份,改變「老人」、「銀髮族」等負面標籤,提升自我認同與社會貢獻意願。呂寶靜教授、傅從喜教授、林月琴委員則認為名稱改變並非根本解決之道,且可能掩蓋長輩多元需求,若社會結構未變,改名效果有限。

立法委員發言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的人口轉型是國安層次問題,過去因應政策效果不彰。
  • 強調吳春城委員提出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是關鍵時刻的長期藥方,能提供行政單位法源依據,整合部會資源。
  • 呼籲與會專家提出具體政策想法,為臺灣未來貢獻。

吳春城 立法委員

  • 指出少子化、高齡化問題日益嚴重,現行政策與解方無效,需翻轉思維,用新方法解決新問題。
  • 強調「壯世代」是一場社會運動,旨在賦予55歲以上人口新身份,擺脫「老人」污名化,使其成為國家發展動力。
  • 主張行政院應成立「壯世代政策辦公室」,立法院應通過「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以發展長壽經濟、促進世代循環。
  • 認為現行單軌照護性措施不足以應對未來800萬壯世代,需雙軌制發展性政策,將「分子壯起來,拉下來當分母」。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支持「壯世代法案」,目標是促進經濟活力、跨世代共榮、增強國家競爭力並降低社會福利負擔。
  • 認為「壯世代」稱謂能提升長輩自信與尊嚴,鼓勵其發揮所長。
  • 建議學校應轉型,增加空間讓長輩協助學校,創造就業與傳承機會,實現世代共學共榮。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面臨超高齡社會(2025年65歲以上人口將達20%)與少子化(今年出生人數可能不到13萬)的雙重問題。
  • 建議私校退場可轉型為壯世代學習機構,讓長輩重拾學業或補足學歷。
  • 強調「壯世代」需「有錢」和「有健康」作為底氣,呼籲政府推動整體政策與產業發展,而非僅單一部會職責。
  • 建議改革退休金制度(如勞保撥補問題)、推動多元就業機會(如AI結合壯世代經驗)、並加重詐騙退休金的處分以防詐騙。

林月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壯世代」的年齡定義與稱謂是否恰當,以及其背後隱含對長輩「剝奪感」的疑慮,指出貧富差距大,許多長輩需為長壽生活儲蓄而非消費投資。
  • 強調臺灣人口金字塔已變形,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延後顯示缺工問題嚴重,應關注55歲以上中高齡者失業率高及年齡限制導致的就業困難。
  • 建議政府應關注55歲以上80%非富裕者的就業狀態,透過職務再設計、友善工作環境改善勞動參與率。
  • 主張應將《老人福利法》修訂為「權益保障」法,而非疊床架屋另立新法,因現行法規與新法內容多有重複。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感謝召委舉辦公聽會,並表達對其參與連署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的推動支持。
  • 強調該法案獲得跨黨派支持,旨在建構完整架構以應對超高齡社會的挑戰。
  • 承諾將虛心聆聽各方意見,作為法案後續修正與補充的參考,並期望本會期能順利完成二、三讀,對臺灣社會產生積極助益。

陳菁徽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齡化社會下,對55歲以上國民的想像應隨人均餘命延長而改變,需重新思考衛生、福利、勞動、經濟發展等政策以避免年齡歧視。
  • 強調壯世代就業的重要性,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專法》成效有限,政府應有更多調整。
  • 分析中高齡勞工就業障礙在於企業擔憂薪資過高及職場氛圍不友善,而非僅是薪資政策問題。
  • 建議扭轉職場對壯世代就業的迷思,促進大眾與職場對壯世代的接受度,並善用科技(如AI)提升其職場表現。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支持「壯世代政策」,主張不應將長輩視為負面,而應視為社會資產,並從尊重長輩的角度推廣相關業務。
  • 建議行政院可成立專責部門,推廣長輩的第三人生概念,協助其追尋自我實現與人格完整。
  • 強調高齡教育的重要性,應以幫助長輩完整人格為目的,而非僅是課程學習。
  • 認為推動世代共榮至關重要,可透過教育(如服務學習)讓年輕世代理解長輩,促進跨代溝通與家庭和諧。

相關人員回應

許傳盛 政務次長 勞動部

  • 承認高齡者就業成效及職場環境氛圍有待改善,勞動部將與行政院相關部門研究精進《中高齡就業專法》。
  • 設定未來工作目標:每年協助12萬名以上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預計117年將勞參率提高至70%。
  • 規劃114年至117年協助12萬名以上65歲高齡者就業,逐年增加,短期目標為117年協助3萬7,500名以上。
  • 表示將適度修正就業協助辦法,考慮加強企業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的補助金額與期限(目前每月補助1萬5,000元,持續1年)。

呂建德 政務次長 衛生福利部

  • 衛福部對「壯世代」立法持保留態度,主要基於內容實質面、現有施政作為、法制面及組織面等4個理由。
  • 認為「壯世代」是法律概念不明確、學術定義不明確、政策施行不明確的名詞,且55歲定義甚待商榷。
  • 指出「壯世代」不符合世代正義,因戰後嬰兒潮世代多屬經濟強勢,政府職能應優先照顧弱勢,並參考青年世代研究。
  • 強調目前已有政委推動的「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投入1,206億,結合15部會推動345方案),教育部也已納入活力老化方案。
  • 指出勞動部已推動《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方案》成效顯著,且有111萬志工參與,重點在於落實現有作為而非疊床架屋。
  • 認為「壯世代」法案不符合立法體例,內容涵蓋基本法、作用法、組織法,且多為訓示性規定,條文內容重疊,牽涉各部會,有疊床架屋問題。

相關後續

委員會將把公聽會上所有寶貴意見及書面資料編輯成冊,分送給本院全體委員及與會政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參閱,作為審查特定議案之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139301
卷/期/冊
113/93/1
發布日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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