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政策與修法審查:聚焦遊蕩犬貓、虐待刑責及綠鬣蜥管理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1-13
LawTrace 法律歷程:動物保護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部動物保護政策執行概況報告及多項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強化飼主責任、遊蕩犬貓管理、禁止動物作為贈品、山豬吊管制、虐待動物刑責加重、寵物血庫建立、以及綠鬣蜥與獼猴等外來種及野生動物造成的農損問題。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回應各項質詢與提案,並承諾將部分爭議議題納入考量、研議配套或加速行政院版修法進程,以提升動物福祉並解決人與動物衝突。
討論事項一
邀請農業部部長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執行概況,及動物保護法修法規劃內容與進程」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農業部動物保護政策的執行現況、動物保護法修法規劃與進程進行報告與質詢,並審查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
- 核心議題涵蓋飼主責任、動物收容管理、動物保護環境、寵物產業管理、動檢員執法賦權、嚇阻虐待動物等面向,並討論遊蕩犬貓、外來入侵種及野生動物對農業與生態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動物作為贈品:委員提案一律禁止以動物作為贈品,農業部原則支持,但考量夜市撈魚等娛樂活動的生計影響及社會爭議,建議增設但書或緩衝條款。
- 山豬吊管制:委員提案全面禁止金屬材質彈簧續壓式套索陷阱(山豬吊),農業部考量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及農作物防範野生動物侵擾,建議維持現狀,待改良式套索普及後再公告禁止。
- 虐待動物刑責:委員提案修正虐待動物致肢體或器官功能損傷即成立,並擴大加重刑責範圍至暴力或其他凌虐方式,刪除「複數動物死亡」要件。農業部原則支持,但針對「暴力」界定及刑罰衡平性建議洽法務部意見。
- 遊蕩犬貓管理:委員質疑流浪犬貓數量不減反增,對生態及人身安全造成威脅。農業部承認2032年清零目標難達成,但強調現有措施有成效,並將擴大熱區管理至村里層級。對於犬貓是否列為外來入侵種,農業部內部有爭議,部長認為爭議大,林保署則認為科學上符合條件。
- 動物救援職責:委員提案增列中央及地方執行動物救援的法定義務,農業部考量24小時專線、緊急診療、採證及人力預算配套問題,建議審慎評估。
- 動物實驗管理:委員提案要求強化動物實驗科學管理,增設獸醫師制度。農業部表示已推動3R原則及跨部會合作,過度限制恐衝擊學術研究,建議尋求更多共識。
- 農業金庫超思案:委員質疑農業金庫對超思公司貸款10億元雞蛋採購案的決策過程,以及農業部公股代表迴避討論的合理性,要求農業部提供會議資料並改革農業金庫制度。
立法委員發言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動保法,旨在深化動物保護、尊重生命並與國際接軌,填補現行法制不足。
- 建議將動物繁殖納入管理範圍,擴大第10條禁止不當目的動物交換或贈與的行為樣態,並將撈魚遊戲納入規範。
- 建議實驗動物宰殺需經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審查同意,以提供多一層保護。
- 建議全面禁止金屬材質彈簧續壓式套索陷阱(山豬吊)的使用、製造、販賣、持有,並要求網路平台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違法內容。
- 建議特定動物繁殖買賣需來自合法來源並植入晶片登記,以追蹤來源並減少非法問題。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動保法第10條,一律禁止以動物作為贈品的行為,增進動物福祉。
- 提案修正動保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一,提高虐待動物刑責與罰金,刪除「複數動物死亡」要件,並增訂暴力或凌虐方式亦應重罰。
- 質疑農業部不應因夜市撈金魚業者反彈而改變政策,應提出配套措施。
- 建議刪除動保法第25條之一中「複數」規定,只要使用藥物或槍械即應加重刑責。
- 建議擴大寵物投保種類,不限貓狗,以落實飼主責任及避免棄養。
- 關切桃園茶改場資源是否會因嘉義新場成立而減少,建議南北分工,嘉義側重飲料作物,桃園發展其他茶類。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全面禁止捕獸鋏及金屬材質彈簧續壓式套索陷阱(山豬吊)的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持有、廣告、教學或輸出入,並要求網際網路平台限制瀏覽或移除違法網頁。
- 質疑農業部未建立犬貓非營利血庫,且現有商業血庫管理不力,導致動物超抽血、黑市串流及飼主權益受損。
- 要求農業部於1週內提出犬貓非營利血庫及平台完整的規劃方案,包含北中南據點具體規劃,並提出現有市場商業機制的具體管理辦法。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綠鬣蜥在中南部大量繁衍造成農作物損害及人身侵擾,要求農業部提出有效控制數量的解方,並由中央統籌跨縣市處理,成立專責小組。
- 支持農業部針對高麗菜超種問題不再提供耕鋤補助,認為應建立機制避免資源浪費。
- 詢問超思雞蛋採購案有無涉及貪腐違法,並建議農業部未來缺蛋時應由貿易商自行進口,避免政府介入引發爭議。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於年底前提出公糧收購價格每公斤提高5元的配套措施,強調這是朝野共識,不應跳票。
- 質疑超思雞蛋採購案為弊案,要求農業部說明目前過期雞蛋處理方式,並追究浪費人民納稅錢的責任。
- 質疑農業金庫對超思案的融資決策過程,以及農業部派任的公股代表迴避討論的合理性,要求提供會議資料並釐清責任。
- 建議農業金庫進行制度改革,檢討獨立董事設置辦法,避免監管與裁判角色混淆,並改善虧損問題。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關切野保團體提出的精進遊蕩犬貓管理、擴增生態熱區管理範圍、以及將犬貓列入課綱外來入侵種案例等訴求。
- 質疑林保署官網將犬貓列為入侵物種與動保司立場存在落差,要求農業部整合對犬貓是否為外來種的定見。
- 建議農業部應對陪伴動物(寵物)的法律定位有更清楚的定義,使其不只被視為財產,也能反映其獨立生命體特質。
- 支持農業部禁止海上賽鴿的立場,要求提供完整報告並制定相關規範。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11月颱風對蚵農造成的蚵棚損害,要求農業部補助蚵棚復建,並將中央補助5,000元、市府補助1,000元的方案盡快公告實施,且不能再受漁業權限制。
- 要求農業部在明年汛期前訂定蚵棚避風的遊戲規則與辦法,以應對未來颱風災害。
- 要求農業部盤整延遲性農損,並要求臺南市政府各區公所積極提報,農業部應與地方政府有效溝通。
- 要求農業部重新評估隧道式農業設施的救助方式,補助應涵蓋支架等所有設施,而非僅棚子和塑膠布。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黑熊對卓溪鄉雞農造成的重大損失,要求林業署強化防範措施,特別是住家、部落附近的設施設備。
- 質疑漂流木處理作業緩慢,註記時間過長,且禁止使用小型機具搬運不合理,建議檢討縮短註記時間並適度開放小型機具協助搬運。
- 要求農業部檢討漂流木的屬地主義處理原則,並在適度條件下開放周遭居民撿拾。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質疑虐待動物案件裁罰率過低,認為現行動保法第25條及第25條之一規定過於嚴苛,導致難以定罪。
- 提案修正動保法第25條,只要使動物遭受傷害或致肢體、器官功能損傷即應成立,不限「重要器官」或「嚴重殘缺」。
- 提案修正動保法第25條之一,將除了藥物、槍械以外的暴力或其他凌虐方式納入加重刑責範圍,並刪除「致複數動物死亡」要件。
- 質疑零撲殺政策上路後遊蕩犬數量不減反增,要求農業部檢討並參考不丹等國經驗,加速流浪犬減量。
- 建議老農津貼領取標準應從500萬元提高至800萬元,以因應物價指數及房價上漲,要求農業部提出具體方案並再次提報行政院。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越南及中國蚵仔混充臺灣蚵仔問題,要求農業部加強勾稽金門牡蠣養殖登記與產量,並加強查緝走私,杜絕混充。
- 質疑漁業署預算成長幅度與總預算成長幅度有落差,認為政府對漁業不夠重視,導致漁港淤積嚴重,漁民出港安全受威脅。
- 要求農業部針對西海岸漁港的航道清淤問題提出整體計畫,確保漁民能安全出港,並重視漁港美化等預算需求。
謝衣鳯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部對日本牛結節疹疫情的處理與2020年金門疫情處理不一致,僅限制鮮乳進口,未禁止牛肉,懷疑是否受國際貿易法規範影響。
- 建議農業部應利用日本乳品進口受限的機會,積極推廣國產鮮乳進入手搖飲等市場,並建議食藥署提早試辦乳製品產地標示。
- 建議農業部趁與日本談防疫之際,一併解決臺灣稻草銷日檢疫問題,以增加稻農收入並減少稻草處理問題。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流浪犬貓數量持續增加,原因在於飼主責任未落實,建議推動寵物身分證制度,從根本上處理源頭管制問題。
- 關切獼猴對苗栗山區果農造成的嚴重農損,質疑現有電網、驅趕等防治方法成效不彰,要求農業部研究新的科學防治技術,例如生物製劑抑制繁衍。
- 要求農業部將獼猴造成的農損納入農業災害補償範圍,並於1個月內提出解決辦法。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業部漁業署應代位求償,協助漁民處理蒙古籍鴻盛88輪在茄萣外海擱淺造成的漁產損失,並將代位求償制度化。
- 要求漁業署積極協調高雄市政府及國產署,活化茄萣情人碼頭,不能因其為二類漁港而推卸責任。
- 關切「為野生動物而走」遊行訴求,質疑農業部對遊蕩犬貓管理的精進作為不足,特別是針對消極的地方政府,要求提出有效對策。
- 指出收容所容量不足,地方政府執行不力導致零撲殺政策難以落實,要求農業部加強協助與管理。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要求農業部為農民需求編列足夠預算,不要對外宣稱立委擋預算。
- 關切「班班有鮮奶」政策對羊乳產業的衝擊,要求農業部提出具體計畫協助養羊牧場永續發展,例如推行鮮乳券,讓學童有選擇牛奶、羊奶或豆漿的自由。
- 質疑流浪動物策略「因地制宜」成效不彰,收容所容量已達8成,且偏遠地區飼主放生未絕育問題嚴重,要求農業部與動保團體合作,提供資源協助愛心人士收留,並加強宣導正確觀念。
吳宗憲 立法委員
- 質疑遊蕩犬數量不降反升,與農業部2020年宣示2032年清零目標差距甚遠,認為政策預估與達成差距過大,影響政府公信力。
- 關切遊蕩犬對保育類動物石虎的攻擊事件,認為遊蕩犬管理不善會影響原生種生物保育計畫,建議解決民眾餵食問題,並提供有效收容方式。
- 關切康芮颱風造成宜蘭銀柳、金桔等農作物嚴重災情,農民收入僅剩原來的四分之一,要求農業部注意並儘速給予補償,並重新檢討天然災害救助金額的合理性。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動保法第10條第3款,擴大禁止以娛樂、遊戲、營業、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進行動物交換與贈與,認為夜市遊戲難以定義為賭博或不當目的,且動物飼養環境惡劣,易導致不當飼養及棄養。
- 質疑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管理不足,缺乏專業獸醫師制度,建議機構應常態性設置獸醫師,確保計畫審查、監督及動物照護皆有專業參與,避免動物不必要的痛苦。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非法屠宰場殺害數百隻犬隻案件,質疑政府稽查人力不足及動保檢查員公權力薄弱,導致裁處率極低。
- 倡議設立專職動保警察制度,以增強稽查人力、執法後盾及蒐證強度,防止動保案件發生。
- 建議農業部若無法成立動保警察,應考慮成立類似消保官的「動保官」制度,彌補執法缺口。
洪申翰 立法委員
- 關切遊蕩犬貓對生態造成的衝擊,特別是農業部轄下自然保護區內野生動物被攻擊的案例,要求農業部儘速制定保護區內禁止餵食遊蕩犬貓的規範及移置操作指引,並於2個月內提出做法。
- 建議農業部應通盤檢討動保法、野保法、畜牧法、漁業法等相關法規,釐清相互衝突、重疊或職責模糊的地帶,並於1個月內提出法規競合檢討報告。
- 指出梅花鹿雖被界定為家畜,但無飼主時難以用畜牧法管理,顯示法規模糊地帶。
- 建議在動保法修法時,應邀請野保法相關團體共同討論,確保法規一體性。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質疑公立收容所最大容量9,481隻遠不足以收容16萬隻遊蕩犬,認為預算再多也無法滿足,並關切民間狗場納管進度。
- 要求農業部加大力道管理非法繁殖場,並加強對繁殖場的強度管理,以控制源頭、減少棄養。
- 支持農業部不考慮恢復撲殺政策,但建議可透過人道處理失能動物以提高收容所周轉率。
- 建議寵物登記與狂犬病疫苗接種可適度脫鉤,以提高貓隻登記率,同時持續推動狂犬病疫苗。
- 要求農業部在動保法修法中,納入不當飼養、關籠、牽繩、缺乏陪伴等行為亦屬虐待動物的範疇,並擴大虐待動物的定義與分類。
- 肯定農業部承諾加賦動檢員稽查能力,使其有類似動保警察的執法權力。
徐富癸 立法委員
- 感謝農業部公告屏東紅豆受損災情補助,但關切綠鬣蜥對紅豆嫩芽的嚴重損害,建議農業部提供農民資材補助方案,並持續支持移除綠鬣蜥的經費。
- 關切墾丁梅花鹿對紅龍果等作物造成的農損,建議農業部研究將此類特殊物種侵害農作物納入天然災害救助或提供其他協助方式。
- 質疑風災受損豬場帆布未獲補助,認為帆布屬於養豬設施一環,應正視此問題並以專案方式協助。
- 關切同產季作物救助問題,要求農業部研議並於短時間內提出方向與資料,並重新計算天然災害救助金額的合理性。
張雅琳 立法委員
- 關切流浪犬貓造成大量農損、人身傷害及車禍,建議農業部應依據相關判例,加強宣導飼主責任,讓民眾瞭解餵食行為可能導致的法律責任。
- 要求農業部針對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餵養遊蕩犬貓的規範,提出規劃進度並儘速落實,於1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
- 關切動保法與野保法在山豬吊管制上的競合問題,要求農業部釐清並傾向於公告方式給予緩衝期而非直接明禁。
- 質疑彰化佛寺蝙蝠死亡案以動保法開罰的適用性,認為動保法與野保法界線不清,導致實務執行困難,要求農業部在修法時一併盤點釐清兩部法規的競合問題,確保執法正確性,並保障生物多樣性。
相關人員回應
陳駿季 農業部部長
- 動物保護業務聚焦於動物保護行政、建構友善動物社會、落實寵物照護及與國際接軌。
- 寵物管理涵蓋從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週期照護,包括繁殖買賣、食品用品、美容寄養、訓練保險及生命紀念等,並推動寵物分類分級管理、寵物身分證及貓隻登記,已預告寵物食品專法。
- 流浪犬管理採科學方法因地制宜,建置熱區清查絕育、監控移除具攻擊性犬隻,並公私協力增加通報機制,協助縣市建置收容所及衛星認養中繼站。
- 動保法修法將加強飼主責任、動物收容管理、強化動物保護、精進寵物產業管理、賦予動檢員執法權力及嚇阻虐待動物,預計12月送立法院審議。
- 針對委員提案,原則支持納管非營利大量飼養戶、擴大禁止以動物交換或贈與行為樣態、課予網路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違法網頁內容、擴大動保檢查員行政調查權能及加強虐待動物刑度,但部分議題需考量衝擊、爭議或洽詢其他部會意見。
- 承認2032年流浪犬貓清零目標難達成,但強調現有作為有抑制成效,並將熱區管理縮小至村里層級。
- 承諾會後成立專責小組處理綠鬣蜥跨縣市問題,並研議增加槍枝移除可能性,支持農民自力救濟的資材補助與捕捉獎勵。
- 承諾高麗菜已發布紫爆警報,若農民持續搶種導致價格崩盤,農業部將不會出手耕鋤補助,以導正市場機制。
- 說明超思雞蛋採購案經檢察官約談,個人坦蕩蕩,農業部政策無問題,但行政作為有瑕疵,已要求畜產會檢討;未來缺蛋將用減免營業稅方式由貿易商自行進口。
- 承諾將依主決議精神,在年底前提出公糧收購價格調整的配套措施,但需報行政院同意。
- 承認老農津貼500萬元財產標準已不符時宜,農業部已規劃適度放寬建議報院,將再次提報行政院討論。
- 同意將動保法第25條之一中「複數」規定納入評估檢討,並將虐待動物的暴力或其他凌虐方式納入考量。
- 表示已開放兔子、鳥類、蛇、龜、蜥蜴等非犬貓寵物登記,並將持續處理寵物分級分類與保險制度。
- 澄清桃園茶改場雙種場概念不會減少人力與資源,嘉義新場預算為額外增加,將朝南北分工方向發展。
- 說明臺灣黑熊復育成果顯現,但對農場造成損失,林保署已提供補償及防範措施,並建立通報機制與山林共治,研發改良式獵具。
- 承諾檢討漂流木註記時間過長問題,並在嚴謹規範下適度開放小型機具協助搬運不具價值的漂流木。
- 說明犬貓是否列入課綱外來入侵種爭議大,林保署官網物種名錄並非官方名錄,需嚴謹界定;承諾會後請動保司針對寵物法律定位做溝通。
- 表態支持禁止海上賽鴿,已成立跨部會聯繫處理機制,並希望適時入法。
- 承諾會後成立專責小組處理跨縣市綠鬣蜥問題,並研議增加用槍枝移除的可能性。
- 承諾將於1週內提供犬貓非營利血庫規劃進度,並會後了解漁業署代位求償制度化及情人碼頭活化問題。
- 說明漁業署預算減少主因是前鎮漁港專案經費減少,但漁業署工作繁多,將重新盤整,漁港維護雖屬地方主管,但農業部應負協助責任。
- 說明針對流浪犬貓管理,熱區已下修至村里,中央與地方政府及NGO團體密切合作,並將研議跨村里團隊執行方式。
- 說明禁止餵食遊蕩犬貓需有法可罰,將先從自然保護區著手,並於1個月內提供相關資料。
- 承諾蒐集飼主責任相關判例進行宣導,讓民眾了解餵食可能導致的法律責任。
- 說明動保法與野保法在山豬吊管制上將有一致性,傾向於公告方式給予緩衝期;並將儘速釐清動保法與野保法之間的競合模糊地帶,力求在修法過程中處理。
- 說明寵物登記與狂犬病疫苗接種可適度脫鉤,但仍會努力推動狂犬病疫苗。
- 說明天然災害救助補償標準將重新檢討合理性,預計11月底討論,最慢12月中旬確認公布新標準,涵蓋同產季作物及長期作物產期,並考慮特殊物種侵害農作物的協助方式。
江文全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司長
- 回應「為野生動物而走」訴求,表示流浪犬控制需精進,生態熱區管理應擴增,並提升野生動物保育與伴侶動物福祉觀念。
- 說明精進作為包括多管齊下、因地制宜,中央與地方合作,並挹注經費及人力協助地方政府。
- 解釋收容所認領養循環需達到進出平衡,才能有效控制族群數量。
- 說明禁止餵食流浪動物,若導致環境污染,地方政府可用廢清法開罰;保護區則有相關法規依據可公告禁止餵食。
周妙芳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副署長
- 說明農業金庫對超思公司貸款10億元雞蛋採購案,因是農業部所屬單位的貸款,農業部指派的公股代表有自主迴避,沒有參與該案件的審議。
邱垂章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署長
- 說明針對日本牛結節疹疫情,國際上肉品部分排除控管,乳品部分則因檢疫條件不符已與日方重新議定,現已可輸進來。
- 說明金門牛結節疹疫情處理方式不同,是因當時金門除了牛結節疹,還有口蹄疫等未施打疫苗疑慮,目前疫情已穩定,將評估是否適度開放。
林澔貞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署長
- 說明臺灣物種名錄網站中將犬、貓列為入侵物種是由科學家調查,並非林保署自行判斷。
- 說明綠鬣蜥已依照野保法第31條公告為外來入侵種,目前正在處理。
陳建佑 農業部漁業署副署長
- 說明蒙古籍鴻盛88輪擱淺案,目前漁民求償皆由民間自行處理,漁業署僅協助保全證據,沒有代位求償的案例。
相關後續
- 農業部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預計於11月下旬經行政院會確認後,希望在12月送進立法院,併委員提案一起討論審查。
- 農業部將於1週內提供犬貓非營利血庫及平台完整規劃方案,包含北中南據點具體規劃,以及現有市場商業機制的具體管理方案。
- 農業部將成立專責小組,處理綠鬣蜥跨縣市問題,並研議使用槍枝移除的可能性,以及提供農民資材補助與捕捉獎勵。
- 農業部將於年底前提出公糧收購價格調整的配套措施,並再次提報行政院討論老農津貼領取標準調高問題。
- 農業部將在2個月內提出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餵食遊蕩犬貓的規範及移置操作指引,並於1個月內提供法規競合檢討報告。
- 農業部將重新檢討天然災害救助金額的合理性,預計11月底內部討論,最慢12月中旬確認公布新的救助標準,並將考慮特殊物種侵害農作物及豬場帆布等設施的協助方式。
- 農業部將於1個月內到陳超明委員辦公室說明獼猴防治及農損補償問題。
- 農業部將於1週內提供農業金庫對超思公司貸款相關會議資料,若依規定可取得則提供。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39901
- 卷/期/冊
- 113/99/1
- 發布日期
- 2024-12-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