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及所屬114年度總預算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2-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考試院及所屬(含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退撫基金管理局)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附屬單位預算。會議重點討論歲出預算中的國外旅費、水電費、設備汰換、資訊業務費、公務人員保障法與安衛辦法修法進度、考績制度、退撫基金資訊公開及車輛採購等議題。部分預算項目經討論後予以減列或凍結,並要求機關提出書面報告或修法草案,部分爭議性項目則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等4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退撫基金管理局)114年度的歲入及歲出預算編列。
- 檢視各項預算支出的合理性與必要性,特別是國外旅費、水電費、設備更新及資訊維護等一般行政費用。
- 討論與公務人員權益相關的法制議題,包括公務人員保障法、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考績制度、退撫基金管理及資訊公開等。
- 審查委員針對預算提出的各項增刪、凍結及主決議提案。
相關爭議
- 考試院編列的國外旅費預算被質疑必要性及效益,委員認為考試院近年表現不彰,不應維持高額出國考察費用。
- 各機關編列的水電費預算因應電價調漲而增加,委員認為政府應帶頭節電,質疑漲幅編列不合理。
- 考試院本部編列汰換冰水主機(空調)及影音會議系統的預算,委員質疑其必要性、效能及過去維修成本的透明度。
- 各機關編列汰換首長專用車(電動車)的預算(210萬/195萬),委員質疑其高昂價格及必要性,認為應撙節支出,並質疑主計總處訂定的編列標準。
- 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安衛辦法修法進度緩慢,委員認為保訓會作為主管機關作為消極,應積極推動改革,特別是針對職場霸凌問題。
- 退撫基金的投資決策透明度不足,委員要求公開相關會議紀錄及資料。
- 退撫基金的機制設計被認為有不完善之處,委員要求檢討並提出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
- 討論事項第一案(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 歲入部分提案1案(沈發惠委員等),經說明後,考試院同意照辦,照案通過。
- 歲出部分: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2案(國外旅費)保留送院會協商。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3案、第4案(水電費)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5案(冰水主機汰換)凍結100萬元,俟考試院將委員所要求之相關資料(原採購合約、廠商檢測報告、近3年修繕費用明細)書面送達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6案(影音會議系統汰換),考試院同意明年暫不編列,本案減列647萬5,700元。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7案、第8案(資訊業務費),併同第6案減列金額,第1目合計減列650萬元。
- 考試院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案號第9案改列主決議,照案通過。
- 考試院本部第3目「法制業務」:提案案號第10案(謝龍介委員等),凍結4萬1,000元,並針對凍結提案提出書面報告,俟考試院於本屆第3會期內將保障法修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始得動支(兩個條件需同時達成)。
- 考試院本部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提案案號第11案至第16案,合計減列75萬元、凍結75萬元,俟考試院將委員所要求之相關資料(如資通委外標案細項、大數據分析計畫及成果等)書面送達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考試院本部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提案案號第17案改列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 考試院本部第5款第1項(車輛採購):提案案號第18案、第19案(首長專用車)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考試院本部提案案號第20案至第24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考試院本部提案案號第25案、第26案(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27案(水電費)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28案改列主決議,照案通過。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29案(業務基金計畫)凍結10%,俟考選部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30案(考試試務)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31案併第32案(考試試務),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考選部第3目合計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33案併第34案(一般建築及設備,含新建考場大樓),合併凍結1,317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35案至第37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38案併第39案(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 考選部部分:提案案號第40案至第42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銓敘部部分:提案案號第43案(水電費)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銓敘部部分:提案案號第44案、第45案(車輛採購)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銓敘部部分:提案案號第46案至第51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部分:提案案號第52案(一般行政,含系統重建)保留。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部分:提案案號第53案(水電費)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部分:提案案號第54案(保障暨培訓,含保障法修法)凍結14萬1,000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字依委員修正意見)。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部分:提案案號第55案至第58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部分:提案案號第59案、第60案(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部分:提案案號第61案(水電費)保留送院會協商(通案處理)。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部分:提案案號第62案(退撫基金管理)凍結1,368萬3,000元,並針對凍結提案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部分:提案案號第63案、第64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 第一案至第四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需交由黨團協商。
- 通過修正之預算提案,請機關將修正內容經提案委員簽名同意後送交主席臺,列入公報紀錄。
- 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0501
- 卷/期/冊
- 114/5/1
- 發布日期
- 2025-01-0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