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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14年度預算案詢答及金融監理議題討論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4-12-19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行詢答。會議聚焦於美國降息對台股影響、金融業減碼台股現象、保險法結構性修法、租賃公司納管及監理套利、打擊金融詐騙(含告誡戶解除、KYC清查、社群平台廣告)、虛擬資產監理專法進度、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設立、公共建設證券化及綠色金融等議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針對各項質詢進行說明與回應。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收支部分。(僅詢答)

核心議題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收支編列與施政重點報告。
  • 討論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包括歲入、歲出、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執行率及差異原因。
  • 說明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涵蓋強化資本韌性與風險監理、健全市場行為與公司治理、落實普惠金融與消費權益保護、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加速金融與科技創新、強化永續金融等六大面向。
  • 報告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細節,包括歲入、歲出、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預算數及增減原因。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聯準會降息對台股的影響,以及金融業(銀行、壽險)大量減碼台股是否反映對後市疑慮。
  • 關切外資賣超台股並匯出的原因,以及短期回補台股資金的機會。
  • 詢問金管會研擬翻修保險法納入新興議題(金融科技、永續金融、資本監理)的內容是否確定,以及結構性修法的時程和急迫性。
  • 認為結構性修法應能避免應急式、反射式的修法缺點。
  • 關心保險法大翻修是否能重新喚起外商保險公司來台設立的意願,並避免成為其加速退出臺灣的催化劑。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認為美國降息一碼可能符合市場預期,美股下跌與年底作帳有關。
  • 關切老年人被詐騙及金融消費糾紛增高的情況,詢問金管會的作法。
  • 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建議,認為評議應更考量金融機構與消費者間的不對等關係,抑強扶弱。
  • 建議評議中心的預算不應直接來自金融機構繳納的錢,以維護公正性。
  • 關切韓國政局不穩及韓幣短期內貶值對臺灣金融市場的影響,詢問金管會是否應有因應準備。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美國降息後美股暴跌的原因,認為可能與市場預期降息速度放緩、川普政策不確定性、年底作帳或資金流向加密貨幣有關。
  • 關切虛擬貨幣市場的DeFi(去中心化金融)活動,特別是幣託提供的保本穩賺債權商品,質疑金管會是否納管,並認為其接近吸金行為。
  • 詢問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的進度及預計送行政院的時程。
  • 質疑金管會公布的全臺灣人均存款數據(特別是臺北市),認為應使用中位數而非平均數,並詢問統計方式是否包含外幣存款。
  • 關切網銀非約定轉帳提高額度的約定時間問題,認為銀行告知的1年時間不合理。

賴惠員 立法委員

  • 關切租賃公司監管套利、融資及管理問題,詢問銀行局租賃公司是否歸其管轄。
  • 詢問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預期時程,並要求確切時間點。
  • 強調大型租賃公司在個人車輛融資及先買後付業務中占比高,但消費者保護不足。
  • 質疑融資公司利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破洞,規避不動產放款規定,將銀行資金借給建設公司。
  • 肯定金管會發函要求銀行加強對融資公司授信的貸後管理及風險控管。
  • 詢問除了行政命令,是否會討論制定租賃公司專法,並肯定金管會雙軌並進的積極態度。
  • 比較信用合作社與租賃公司在個人車貸金額的占比,認為租賃公司占比較大,若無法可管是金管會卸責,質疑是否為對窮人的普惠金融。
  • 認為金融機構與租賃公司的貸款條件比較顯示租賃公司有誘惑無知消費者的問題。
  • 要求金管會落實對租賃公司的穿透式管理,透過銀行來管理租賃公司。
  • 關切中租與兆豐銀行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擔心有牌銀行被捲入。
  • 詢問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協調會中金管會是否受到施壓,並要求加速納管進程。
  • 要求金管會針對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協調會的討論事項,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認為川普當選對全球金融市場有挑戰,特別是其對虛擬貨幣的友善態度將影響美國政策。
  • 關切金管會虛擬貨幣相關專法及政策的進度,認為應隨著美國政策改變而加快進度或更加鬆綁。
  • 認為金管會目前對虛擬資產的態度較保守,可能被動因應外界變化。
  • 詢問傳統金融機構是否能涉足虛擬貨幣相關服務,以及國內投信業者是否能發行虛擬貨幣ETF。
  • 關切保單不能強制執行的修法進度,詢問草案是否已送行政院,以及不可強制執行的解約金額額度。
  • 強調保單強制執行問題關係到許多一般及弱勢選民,希望儘快完成修法並送出。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關切當沖降稅再延三年法案若本會期無法通過的影響,詢問金管會的因應備案。
  • 認為國民黨將爭議性法案排在前面,導致當沖降稅法案被當作肉票。
  • 詢問金管會今年赴中國金檢因對岸稱時機不妥而取消的具體原因,以及明年是否會再次嘗試。
  • 關切臺灣銀行業在中國的暴險金額,希望有詳細資料,並認為應持續降低因應中國房地產等風險。
  • 詢問銀行公會對融資租賃業授信實務公告是否已實施。
  • 關切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的進度,詢問是否已公告及實施時程。
  • 詢問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的主要阻力為何,以及最快何時能納入。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肯定將租賃業者消費金融業務納入金保法的共識,但認為適用範圍及緩衝期需考量周全。
  • 強調法規應一體適用於全國數千家租賃業者,而非僅針對特定幾家。
  • 認為業者納入金保法需緩衝期進行系統、合約、人員調整。
  • 關切納入金保法後,消費爭議調解費用過高問題,希望降低費用。
  • 反駁金管會被施壓的說法,認為立法院委員間的溝通是正常現象。
  • 關切TW-ICS第四階段的公布進度及遇到的困難,詢問將調整哪些在地化參數。
  • 詢問TW-ICS是否會有第五階段,認為政策應滾動式調整。
  • 關切打擊詐騙議題,特別是人頭帳戶管理及臨櫃關懷的精進空間。
  • 詢問銀行局針對跳槽族被列為高風險帳戶的問題,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及是否能與勞動部勾稽資料。
  • 認為大部分詐騙案來自社群平台,詢問金管會除了不投放廣告外,還有什麼更積極有效的源頭管理作法,並期待看到成效。
  • 詢問銀行局清查KYC資料的進度,特別是外國公司負責人及可能有國際通緝犯身分者,要求一個月內回覆清查結果。
  • 關切金融機構合併常態化下的員工權益保障問題,認為應鼓勵各金融機構成立工會,並希望金管會大力介入勞動部相關行政指引的制定,保障員工權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立法委員

  • 關切如何將國內金融業資金(特別是壽險業)引導回國投資,指出國內超額儲蓄高,但缺乏投資標的。
  • 引用卓院長「兆元投資國家方案」,強調推動平台媒合案源、優化公共建設融資條件、增加公共建設金融商品的重要性。
  • 提及財政部促參2.0「有償PPP」模式有助吸引民間資金,並特別關切將衛生福利醫療設施(長照)納入適合的公共建設。
  • 指出原鄉長期缺乏住宿型長照機構,衛福部布建區域未納入原鄉的理由(需求人數未達營運規模)與政府政策矛盾。
  • 詢問「有償PPP」模式及增加公共建設金融商品(證券化、債券化)是否能有助於國內壽險業資金投資原鄉長照。
  • 詢問如何提高投資報酬率,讓壽險資金願意投入公共建設(特別是原鄉長照),並關切公共建設證券化、債券化的進度(如REITs、永續債)。
  • 詢問金管會綠色授信如何幫助原鄉參與生質能發電、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並要求在3個月內提供報告說明如何協助原鄉發展。

陳玉珍 立法委員

  • 肯定REITs法案已出委員會,詢問為何尚未排入院會審查,並請金管會向民進黨團追蹤。
  • 肯定金管會對當沖降稅延三年法案未雨綢繆的準備,認為若依民主程序應會通過。
  • 詢問全臺灣租賃公司的大約家數,並肯定金管會願意將其納入金管會主管範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 質疑金管會若僅針對特定幾家大型租賃公司納管,可能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六條的平等原則,認為應按照產業整體公告納管。
  • 強調政府行政行為應依法行政,不應為差別待遇。
  • 肯定金管會願意承擔納管數千家租賃公司的責任,但認為金管會不可能管數千家。
  • 關切金門在兩岸關係冰凍下的特殊地理位置及角色,認為金管會應善用優勢,研究金門在兩岸金融相關發展中扮演的角色,並提及大陸國台辦及陸委會對此的說法。
  • 詢問金管會今年裁罰金額劇減的原因,是否監管鬆懈或力道不足。
  • 關切KY公司有價證券買賣管理是否準用我國證交法,以及金管會對民眾具體檢舉KY公司違反證交法案件的處理態度,認為即使涉及刑事責任,行政上的監管仍應存在。
  • 表示手頭上有民間檢舉KY公司的案件,將提供給金管會,要求確實監管並依法辦理。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關切2025年台股農曆年休市11天對股市波動的影響,並對明年股市提出期許。
  • 強調金管會應掌握國際情勢、地緣政治、升降息、通膨等因素對台股的影響,希望台股穩健成長。
  • 肯定金融業面臨數位及永續轉型挑戰,金管會扮演引領角色。
  • 詢問金管會明年成立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的業務內容、目標及如何幫助臺灣金融發展。
  • 關切創新處編列的2,100多萬預算運用效率及效益,要求嚴格把關、拒絕不必要開銷,確保資金發揮價值。
  • 關切虛擬貨幣市場監理,特別是VASP專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對四家業者的裁罰。
  • 詢問除了罰款,金管會對屢勸不聽、一再犯錯的業者能採取什麼更進一步的手段,並強調專法速度要快。
  • 期待未來在開罰規範及教育投資人方面有更全面作為,打造透明、公平、穩定的虛擬貨幣市場環境。
  • 詢問銀行局防止遊戲點數詐騙的進度,特別是回歸發卡行強化風險控管及與遊戲業者聯防機制是否已上路。
  • 舉例說明民眾遭遊戲點數詐騙案件,認為銀行監理在健全銀行業務管理方面仍有進步空間。
  • 指出詐騙案件數及增幅高,金管會防詐措施成效不彰,要求銀行局加強監管力道。
  • 關切國際通緝犯奧納德在臺灣登記公司並開立銀行帳戶的問題,詢問銀行局清查結果及KYC是否落實。
  • 要求銀行局一個月內回覆清查KYC資料的情形,認為應進行回溯性清查並有進度。

黃珊珊 立法委員

  • 關切詐騙及洗錢問題,特別是告誡戶的解除困難。
  • 指出洗錢防制法新修後,提供人頭帳戶者被裁處告誡處分,限制使用金融服務部分功能,但解除困難重重。
  • 舉例說明無辜民眾因帳戶被利用而成為告誡戶,即使獲得不起訴處分也無法解除的問題。
  • 認為金管會應研議專門方法或救濟機制,區分告誡戶等級,優先處理獲得不起訴處分者。
  • 強調此問題影響數十萬無辜百姓,不能再拖,應與法務部、警政署協調。
  • 關切國際通緝犯奧納德在臺灣登記公司並開立銀行帳戶的問題,詢問銀行局清查結果及KYC是否落實。
  • 質疑銀行在開戶時未查核,認為KYC可能淪為空談。
  • 要求銀行局一個月內回覆清查KYC資料的情形,並進行回溯性清查。
  • 關切金融機構合併常態化下員工權益保障問題,特別是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案中兩銀行原無工會。
  • 認為應鼓勵各金融機構成立工會,保障勞工權益,並希望金管會大力介入勞動部「金融機構合併勞工勞動權益保障行政指引」的制定,聽取工會意見。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金管會推動臺灣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的進度,提及五大策略、16項措施的具體做法。
  • 詢問比特幣ETF何時推出,並提及目前開放專業投資人複委託購買國外ETF。
  • 認為金管會對虛擬貨幣的態度應更開放友善,並引用過去經驗說明未開放可能扼殺年輕人賺錢機會。
  • 詢問川普上任後,美國是否可能將虛擬貨幣作為外匯準備儲備。
  • 希望金管會以開闊心態,掌握契機,讓臺灣在亞洲資產管理部分占有一席之地。
  • 肯定前主委黃天牧奠定的穩健基礎,認為現在應有更多開放和點子。
  • 詢問目前銀行逾放比及保險業低於資本適足率的家數。
  • 關切韓國戒嚴對金融市場的影響,並詢問若臺灣發生戒嚴對金融業的影響。
  • 關切當沖降稅延三年法案若來不及通過的影響,認為對成交量影響很大。
  • 詢問目前租賃公司的消費糾紛案件數,質疑在不清楚案件數的情況下為何急著管理。
  • 認為若要管租賃公司,應全部納管,而非分階段僅管少數幾家,質疑差別待遇。
  • 指出租賃公司界線模糊,難以明確定義產業,但認為應有一致性的管理。
  • 提醒金管會不要用大砲打小鳥,管理應適當、有意義且一致性,並關切是否會進一步管地下錢莊及當鋪。
  • 認為租賃公司是次級市場,銀行借不到錢的企業才會轉向,管理應差異化,只做行為管理。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及碳權交易所等皆設於高雄,未考慮所在地板橋。
  • 建議金管會未來設立相關中心時,可考慮辦公所在地板橋的條件。
  • 詢問經濟部長郭智輝指控雲豹能源炒股票、放假消息的問題,證交所查處進度如何。
  • 詢問證期局查處結果,是否確認雲豹公司對外發言不審慎導致股票波動。
  • 質疑證交所對雲豹公司僅警告及罰鍰,未移送檢調是否為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 關切金管會推廣ETF及新型商品(如主動式ETF),但部分ETF已出現套牢狀況。
  • 詢問金管會對ETF行銷及投資人保護的措施,並要求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把關。
  • 詢問金管會請民間銀行不要對社群平台下廣告的配合程度,以及這是否為金管會主推的阻詐方法。
  • 認為應有更多積極方法阻詐,因詐騙集團廣告更多且手法不斷變形。

相關人員回應

彭主任委員金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說明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尚屬正常,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增加導致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執行率較高。
  • 報告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強化監理韌性、健全市場行為、落實普惠金融、促進市場發展、加速科技創新及強化永續金融。
  • 說明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包括歲入、歲出及各附屬單位預算。
  • 回應美國降息對台股影響難預測,金管會會考慮各種情境,金融業投資調節屬正常。
  • 認為臺灣整體經濟面不錯,上市櫃公司營收成長支撐台股。
  • 表示金管會非證券分析師,不對未來股市做預測,關注金融業投資安全性。
  • 認為外資在臺持股占比穩定,短期波動密切關切。
  • 證實金管會研擬結構性翻修保險法,納入金融環境改變、金融科技、永續金融、資本監理等議題,預計1年蒐集意見,不預設時程,寧可修好也不急。
  • 說明保險法修法方向與其在論壇陳述一致,涵蓋保險契約法及保險業法,希望建立未來二、三十年需要的架構。
  • 認為健全市場發展有助吸引外商保險公司來臺設立據點。
  • 說明對老年人金融安全的作法,認為應更細緻區分不同老化階段,營造金融友善環境。
  • 回應金融消費糾紛比例增高,主要申訴內容包括信用卡消費代償及保險,會持續處理。
  • 說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適用公平合理原則,可推翻部分法規規定。
  • 表示對鄰國貨幣巨額波動(如韓國)會高度警戒,密切關注影響。
  • 回應美股暴跌原因複雜,包括降息預期放緩、川普政策不確定性、年底作帳等。
  • 認為資金流向加密貨幣引人矚目,但整體交易量仍相對較低。
  • 說明幣託等平台提供的債權商品屬於DeFi,未來研訂虛擬資產管理專法時會納入規範,強調未來必然納管,前提是合規。
  • 說明虛擬資產管理專法草案預計1月公聽,6月送行政院,內容包括交易、機構管理、投資人保護。
  • 說明第三方支付主管機關為數發部,金管會管轄範圍有界線。
  • 回應臺北市人均存款數據,表示未來公布數據會納入不同參數避免解讀困擾,將查證是否包含外幣存款並提供中位數資料。
  • 說明網銀非約定轉帳提高額度無1年時間限制,約定後約2天生效,將查證個案情況。
  • 說明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納管的進度,法制作業已準備好,但需與業者溝通取得共識後預告實施,預計最快四到五個月上路。
  • 說明普惠金融涵蓋服務面,融資公司在企業金融有貢獻,但個人金融衍生的問題將透過金保法納管。
  • 強調對融資公司納管是希望同一個行為、同一個風險、同一個管理,基於契約公平及保護消費者弱勢角度介入。
  • 說明已發函銀行公會要求對融資公司授信加強貸後管理,避免成為銀行風險管理漏洞。
  • 說明融資公司專法與金保法納管雙軌並進,專法討論分歧大,金保法納管可解決當前問題。
  • 回應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協調會是溝通,非施壓,希望儘快溝通完畢及早上路。
  • 說明對虛擬資產監理按部就班,謹慎態度,參考國際規範。
  • 說明已公布VASP洗錢專法,開放專業投資人投資國外比特幣ETF試行中,研訂專法將對機構、交易、消費者保護進行管理。
  • 說明明年1月1日起開放銀行申請試辦虛擬資產保管業務。
  • 表示暫時不會全面開放傳統金融機構從事虛擬資產服務,但會漸進讓其涉獵金融科技領域。
  • 表示發行虛擬貨幣ETF還需考慮,短期間不太可能。
  • 說明保單不能強制執行修法草案已出,正在與委員溝通,希望本會期(今年底)前送進行政院,目標解決七、八成問題。
  • 說明不可強制執行額度約為解約金額10萬到20萬,需有共識。
  • 回應告誡戶解除問題,表示警示戶與告誡戶不同,將請同仁了解並與法務部協調救濟機制。
  • 回應國際通緝犯在臺開戶問題,銀行局已清查並要求銀行加強KYC及回溯性清查,將請銀行儘快處理。
  • 回應金融機構合併員工權益保障問題,表示這是審查重點,會與勞動部合作,不反對銀行成立工會,保障員工權益。
  • 說明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的業務涵蓋創新、永續金融及市場發展,編列預算主要用於人事費及辦公室設備。
  • 強調會嚴格把關經費運用效率與效益。
  • 說明證交所已查處雲豹能源發言不審慎問題,予以警告及罰鍰,未達不實程度故未移送檢調。
  • 說明ETF市場規模約6兆,對行銷及投資人保護有訂定規矩並裁罰,將推動主動式ETF,會嚴格把控銷售管理。
  • 說明請民間銀行不要對社群平台下廣告是銀行公會自發性行為,金管會不介入其廣告政策。
  • 說明金管會設有團隊蒐報社群平台投資詐騙廣告,通知平台儘快下架,持續優化此作為。
  • 回應金門在兩岸金融發展中扮演角色的議題,表示已請同仁研究,將提供報告。
  • 回應裁罰金額劇減問題,認為不能單看兩年數字,監理不能鬆但發展不能忘。
  • 回應KY公司違反證交法檢舉案件,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金管會會研究案例,屬於轄管範圍會依法監管。
  • 回應租賃公司納管問題,表示其界線模糊,非明確產業,金管會不可能管數千家,將分階段納管,先針對大型及金融機構轉投資者,管理強度較低,只做行為管理。
  • 認為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納管是因應社會關注及相同行為應受類似管理,有助增加社會信賴感。
  • 回應土建融問題,表示已發函銀行要求究源控管,融資公司貸放業務未來金保法主要針對個人業務。
  • 表示會請公會針對爭議事項增加自律規範項目,排除不當手段。
  • 回應融資公司納管是否會養出新的大型業者,表示納管是考慮社會影響層面,將分階段進行。
  • 回應房地產量縮及貸款下降,但仍有AB約、低首付等手法,表示與內政部密切蒐集資料並預估,與財政部、央行嚴密監控。
  • 說明銀行對建商貸款有結構性調整,轉向一般民生貸款,銀行對周轉金也是總量控制。
  • 強調管理應適當、有意義且一致性,不會用大砲打小鳥,對租賃公司管理是低度、行為管理。

林處長志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

  • 回應金融消費糾紛主要申訴內容包括信用卡消費代償及保險。
  • 說明信用卡消費代償糾紛可能因預繳款項給信用卡公司引起。
  • 表示評議委員觀察申訴案件比例有提高,但與分母(含防疫保單)有關,會持續處理。
  • 回應告誡戶解除問題,表示告誡處分是行政處分,需在30天內提訴願,但收到不起訴處分已是半年後,將與法務部聯繫討論處理方式。

莊局長琇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回應租賃公司目前定義為一般法人機構,正考慮先納入金保法管理消費者權益部分。
  • 說明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納管的法制作業已準備好,預告後一定時間可實施,預計最快四到五個月上路。
  • 回應網銀非約定轉帳提高額度無時間限制,約定後約2天生效,將查證個案情況。
  • 說明已發函銀行公會要求對融資公司授信加強貸後管理,避免成為銀行風險管理漏洞。
  • 說明銀行公會對融資租賃業授信實務守則(BNPL及中古車貸)已於11月公告實施。
  • 說明將資本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適用範圍是根據金保法第三條規定,用行政命令公告方式實施,尚未公告,需尋求社會共識。
  • 回應防止遊戲點數詐騙問題,除了發卡行控管,遊戲業者也主動願意與銀行建立聯防機制,仍在討論中。
  • 說明已發函各銀行要求加強KYC,從奧納德事件來看,後續會請銀行做回溯性清查,將於一個月內回覆清查結果。

張局長振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回應雲豹能源炒股問題,證交所已進行查處,認為雲豹公司對重大訊息控管不佳,發言人對外發言過度,會讓外界聯想與輝達等公司有聯繫,但事實上公司並無正面回覆。
  • 說明證交所對雲豹公司做警告及罰鍰處罰,因查處結果未達不實程度,故未移送檢調。

童局長政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 回應今年赴中國金檢因大陸方面建議暫緩辦理而取消,原計畫赴上海及深圳檢查中信及一銀的分行。
  • 說明已透過調閱資料方式對中信及一銀大陸分行實施金融檢查。
  • 說明今年赴港澳檢查已順利完成,相關預算用於香港分行金檢。
  • 表示明年仍編列預算,計畫赴大陸兩家、香港兩家,會循正常程序與陸方溝通。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管會及其所屬單位收支部分及附屬單位預算,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約定。
  • 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用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140901
卷/期/冊
114/9/1
發布日期
2025-01-1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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