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宗教基本法草案:聚焦宗教自由保障與法規競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12-10
LawTrace 法律歷程:宗教基本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次會議排定審查委員許智傑等38人、國民黨黨團及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之「宗教基本法草案」共3案。朝野立委針對宗教基本法之立法必要性、宗教自由保障與現行各類實體法規(如教育、環保、勞動、土地等)之競合關係進行詢答與討論。內政部及各相關部會則就草案可能造成宗教自由凌駕其他法律、缺乏明確定義及現行已有憲法與兩公約保障等理由提出書面報告與疑慮,會議最後決定議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委員許智傑等38人、國民黨黨團、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宗教基本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我國是否應制定「宗教基本法」以提升宗教人權並落實宗教自由。
- 探討宗教基本法若通過,其與現行國土計畫、環保、教育、勞動等25種法律規範間之競合與適用疑義。
相關爭議
- 立法必要性與疊床架屋爭議:提案委員認為現行憲法抽象,需有專法落實並展現國家對宗教之積極保障;內政部則主張憲法及兩公約已有完善保障,且無國家以基本法名義制定宗教專法,恐致法規疊床架屋。
- 宗教自由與其他法律之優位性爭議:內政部與多位立委擔憂草案未設但書或界線,恐使宗教自由優先於國土計畫法、環境保護法、勞動基準法、教育基本法等數十種法律,形成宗教治外法權或影響公共利益。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旨在提升國內宗教人權至先進國家之列,增加社會對宗教不寬容心態的調整。
- 希望內政部針對規範範圍及內容提出具體意見,在不逾越國家法令原則下訂定妥適法案。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宗教為社會安定基石,我國已有教育、環境、文化等多部基本法,不應獨漏宗教。
- 主張將國家對宗教的態度從消極管理轉化為積極保障與協助,建立更完善的宗教法治環境。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指出有專家學者及宗教團體支持宗教基本法,建議內政部傾聽民意並與社團討論。
- 關注宗教團體涉及詐欺、高利貸或販賣加持飾品等問題,建議建立跨部會聯合稽查機制。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擔憂宗教基本法通過後可能導致役男以宗教為由不服兵役,或放生行為不受管制。
- 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解決寺廟土地登記及老舊廟宇用地因歷史沿革產生的編定問題。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指出宗教活動若缺乏規範易流於比拼熱鬧與煙火鞭炮,影響環保與社會秩序。
- 強調宗教雖有高度自由,但仍須符合臺灣土地、兵役及環境等相關法令。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關切寺廟登記與補辦登記的實際比例及遭遇之土地、山坡地問題。
- 提醒若宗教基本法通過後缺乏有效管理,恐使部分不肖負責人無法無天,應加強與地方溝通。
黃捷 立法委員
- 質疑宗教基本法若通過,是否會與性平教育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現行法規產生衝突與扞格。
- 強調宗教行為自由應有界線與法律底線,不應隨便貿然實施。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認為應確立教俗分離原則與宗教自主管理,宗教自由不可自外於憲法與法律。
- 質疑草案條文中「適當場所」等用詞過於模稜兩可,擔憂缺乏法律明確性原則。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關注臺灣穆斯林及移工族群之宗教需求,指出公共場域與工業區缺乏足夠的祈禱室與友善環境。
- 要求內政部與相關部會應針對少數宗教之實際需求進行全國性盤點與調查。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認為宗教基本法草案具跨黨派共識,盼內政部以更開放態度面對立法討論。
- 關注臺東炸寒單等地方民俗文化資產登錄國家級無形文化資產遭遇之瓶頸,要求內政部跨部會協助。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管理寺廟之「監督寺廟條例」制定於民國18年,已不符現代社會需求。
- 認為面對宗教團體治理與法律地位模糊之問題,應透過制定基本法及子法來根本解決。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立法保障宗教平等與自由,並關心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暫行條例將於明(115)年6月到期之延展與輔導協助。
丁學忠 立法委員
- 建議宗教基本法應去除爭議並邁出第一步,建立完整法律架構。
- 反映宗教團體赴大陸交流時常面臨政治壓力與調查,希望政府確保宗教交流健康與安全。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認為修法應針對農業部放生、教育部學校中立等疑義進行條文精進。
- 建議行政機關提供具體建議,並探討由內政部研擬「宗教團體法」作為可行替代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劉世芳 內政部部長
- 說明內政部立場認為我國憲法及兩公約已保障宗教自由,且草案未定義宗教範圍,恐使宗教自由凌駕國土計畫、環保、勞基等25種現行法律。
- 表示經諮詢宗教事務諮詢委員會,九成以上委員認為現階段無推動宗教基本法之必要性與急迫性,應優先凝聚共識或研議宗教團體法。
- 針對歷史沿革產生的老廟違規或土地編定問題,內政部會採個案與低度管理原則積極協助解決。
林振祿 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司長
- 說明目前補辦寺廟登記數量多卡在農地、山坡地等土地變更問題,內政部將持續透過輔導與共識營協助解決。
- 表示針對穆斯林等少數宗教需求,將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中國回教協會審慎研議協助。
廖怡如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副處長
- 說明行政院正在研擬反歧視法草案,已將宗教信仰列為禁止歧視特徵以保障宗教自由及落實平等原則。
張金淑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 指出教育基本法規定公立學校應維持教育中立不得從事宗教宣傳,私立學校雖可辦理特定宗教活動但不得強迫或歧視未參與者。
- 建議草案有關傳播宗教自由應規範於「適當場所」,以符合教育中立原則。
黃綉娟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副組長
- 指出不當放生行為會導致動物死亡、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漁業法已有相關限制。
- 建議草案第四條第二項限制宗教行為之規定,宜在憲法框架下比照憲法第二十三條文字立法。
李慧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簡任視察
- 說明雇主依規定負有移工生活照顧責任,聘僱達50人以上者應提供宗教信仰場所或資訊,並透過1955專線及多元管道保障移工宗教自由。
許嘉緯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科長
- 說明非都市土地在各縣市第一次實施編定管制前已存在之寺廟,可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政府申請更正編定為建築用地。
張文源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
- 說明警政單位針對非法的宗教詐欺案件已移送多起,並會結合相關部會進行聯合稽查與科技偵查追索。
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10601
- 卷/期/冊
- 114/106/1
- 發布日期
- 2025-12-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