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陸委會、海基會、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1-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14年1月2日舉行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議程為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部分。會議中委員針對行政院所屬人員涉嫌霸凌案件處置、財劃法修法影響、兩岸關係與交流、海基會功能與預算增加、港澳業務等議題進行質詢。最終,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全部保留送協商,陸委會及相關財團法人預算部分項目經討論後予以減列、凍結或改為主決議通過。
討論事項一
請行政院秘書長率同所屬,就行政院所屬人員涉嫌霸凌案件處置情形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所屬機關近期傳出職場霸凌事件,行政院需就處置情形進行專題報告。
- 檢討現行公部門職場霸凌防治機制,研議強化法制、提升公務人員職業安全、提供心理健康支持等精進作為。
- 建立院層級「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的運作機制與成效。
- 說明行政院院本部處理職場霸凌案件及員工協助機制,並報告疑似個案的處理情形。
相關爭議
- 委員質疑行政院對霸凌事件的處理速度緩慢,認為存在官官相護的疑慮,特別點名嘉義教育處長及行政院秘書處處長相關案件。
- 委員質疑行政院新設的職場霸凌通報平臺是否能有效解決基層員工不敢申訴的問題,認為已通報的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 委員關切行政院如何界定職場霸凌的界線,認為需要更明確的準則供公務人員及主管參考。
- 委員質疑行政院對各部會離職率、調職率異常狀況的掌握是否足夠,認為應將此列為識別霸凌高風險單位的指標。
- 委員質疑行政院發言人就財劃法修正影響發布的訊息不實,認為政府帶頭造謠損害公信力。
- 委員質疑經濟部在郭智輝部長上任後多位次長離職是否與職場環境有關,認為行政院應深入了解原因並留住人才。
- 委員質疑行政院在處理重機械停放空間問題上進度緩慢,未能有效協調相關部會解決業者困擾。
- 委員質疑行政院在處理霸凌案時對院本部要求一個月內報告,而對其他部會要求一週,認為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 委員對行政院秘書長在上次會議未經主席同意擅自離席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此舉藐視國會,要求提出調查報告並追究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行政院應對近期立法權擴張的爭議性法案表達態度,並堅守憲政秩序的底線。
- 行政院應統籌各部會處理事業廢水問題,全面盤點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並逐步建置聯合處理設施,明確主管機關。
- 要求行政院在下個會期前提供關於事業廢水處理的書面資料。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總統元旦談話未提中華民國,希望各部會不要只在預算書寫中華民國。
- 質疑行政院對憲訴法提出覆議的理由,認為大法官人選應盡快提出。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及各部會臉書發布財劃法修正將導致預算刪減28%的訊息不實,要求澄清。
- 質疑行政院秘書處處長涉嫌霸凌及不倫戀事件的處理,認為公器私用。
- 要求行政院儘快處理霸凌案,不要只提覆議。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上次會議未經同意擅自離席,認為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 質疑政府第二預備金編列浮濫,部分單位重複申請經費。
- 認為行政院應加強管理各部會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 質疑行政院霸凌通報平臺的成效,認為應有更多主動掌握霸凌狀況的措施。
- 建議行政院應將離職率、調職率異常狀況列為督導對象,並由人事總處提出初步報告。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關於財劃法預算重編的說法是造謠,要求澄清。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認為行政院處理霸凌事件的速度太慢,存在官官相護的疑慮。
- 點名嘉義教育處長涉嫌霸凌及恐嚇受害者家屬,認為不應繼續擔任現職。
- 關切基層員工因申請調職遭刁難的問題,希望行政院重視並協助。
- 要求行政院成立的霸凌申訴單位應確保隱密性,避免陳情者身份曝光。
- 要求行政院統籌處理嘉義市工業區事業廢水問題,協助地方政府改進污水處理設備。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行政院有責任明確界定職場霸凌的界線,提供準則供公務體系參考。
- 建議行政院應階段性地對外說明霸凌案件的樣態及處理結果。
- 關切未來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可能導致個資外洩的問題,要求行政院及早因應並訂出規範。
- 認為行政院應協調經濟部和內政部處理事業廢水問題。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建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但質疑其成效及公開透明度。
- 認為應有定期對外說明平臺處理成效的機制。
- 質疑公部門實際霸凌案件遠多於通報數,是冰山一角。
- 建議行政院應主動掌握離職率、調職率異常狀況,並將考績透明化,作為辨識霸凌高風險單位的措施。
- 要求行政院在兩個月內提出關於主動追查霸凌狀況及平臺後續處遇的報告。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及各部會關於財劃法預算重編的說法不實,要求行政院統一澄清。
- 質疑經濟部多位次長離職是否與部長領導風格有關,認為行政院應了解原因並留住人才。
- 質疑經濟部長隨意拋出政策想法,導致下屬疲於奔命,也是一種職場霸凌。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上次會議未經同意擅自離席,認為是藐視國會的行為,要求說明並交代。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的理由,認為看不出窒礙難行之處。
- 認為行政院將覆議案當作兒戲,不尊重立法院。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及各部會關於財劃法修正將導致預算刪減28%的說法是造謠,要求澄清並要求發言人下臺。
- 要求行政院正視觀光產業困境,針對兩岸觀光議題啟動協商,並檢討觀光振興諮詢會議未定期召開的問題。
- 質疑行政院院本部霸凌案處理速度慢於其他部會,認為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 認為行政院應儘快處理院本部霸凌案,避免公信力下降。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關於財劃法預算重編的說法是假訊息,認為行政院是最大的假訊息發布中心。
- 質疑高鐵南延案從左營方案改為高雄方案,浪費公帑且可能影響市區發展,認為是賴清德推翻蔡英文決策。
- 質疑高鐵南延屏東與現有鐵路僅差13分鐘,認為沒有必要性。
- 關切日本進口水果農藥超標問題,要求食安辦公室加強把關,確保民眾食品安全。
徐欣瑩 召集委員
- 強烈譴責行政官員未經主席同意擅自離場,認為不合乎憲政體制、立法院運作及基本禮節。
- 質疑行政院對民眾消費權益受損(如蘇丹紅、飯店偷拍)的保障不足,建議政府提供經費協助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
- 要求行政院改進法律案及行政法規命令未提前預告的問題。
- 要求行政院加強跨部會整合,特別是針對打詐及行人道路安全等民眾關切議題進行檢討改進。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醒行政院發言人應依預算法規定正確說明預算編列與修法生效的關係。
- 要求行政院儘速將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以符合憲法判決要求,並尊重原民會所提草案。
- 質疑原基法推動會未依原基法審議、協調未完成的法案,要求行政院督促原民會改正。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行政院秘書長上次會議未經主席同意擅自離席。
- 質疑賴清德總統「更大的民主」說法,認為民主程序沒有大小之分。
- 質疑民進黨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提出覆議及可能釋憲的作法。
- 認為賴清德總統若要展現溝通誠意,應找在野黨主席而非立法院院長。
- 認為賴清德總統若指「更大的民主」是罷免或公投,應停止阻擋公投併大選。
- 認為行政院應注意經濟部多位次長離職的危險現象,並了解原因。
- 質疑經濟部要求中鋼投資能源公司可能導致虧損,認為應審慎評估。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對憲訴法提出覆議案在立法院無法通過,認為應提出大家接受的大法官人選。
- 質疑行政院長關於霸凌案一週內調查完畢的承諾跳票,處理速度牛步化。
- 揭露公部門職場霸凌案件數五年來倍數成長,中央政府霸凌事件最多且嚴重,要求徹底解決。
- 要求人事總處和行政院提供公部門霸凌案件的處理狀況,並加快處理速度。
- 認為應加強對霸凌被害者的保護,並修改公務員保障法。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為財劃法問題應妥善分配資源,減少爭議。
- 肯定中央推出霸凌通報系統,有助減少霸凌事件。
- 關切重機械停放空間問題,要求行政院秘書長再次召開會議協調解決,由中央扛起責任。
- 認為重機械停放空間問題是全國性的,應有規範並協助業者申請興辦事業。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行政院秘書長上次會議未依議事錄決議提出調查報告並追究責任,認為藐視國會。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將未提出報告的責任推給召委。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聲稱自己承擔責任,但未說明如何懲處自己。
- 質疑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在內部群組討論要求行政官員離開的真實性,認為是另一種霸凌。
- 要求行政院秘書長說明是哪位幕僚打電話要求他離開。
- 認為行政院秘書長應公開向藐視國會的行為道歉,並由行政院提出懲處名單。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行政院秘書長
-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爭議法案非常關心,若有窒礙難行之處將尋求相關救濟,包括憲政爭議部分。
- 憲訴法提出覆議是因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會影響行政部門當事人權利。
- 財劃法修正案需收到正式函文後才能精算影響,但概略估算會對中央財政造成影響。
- 否認行政院有下令各部會因財劃法修正而刪減28%預算,認為各部會是說明長期可能影響。
- 否認行政院是最大的假訊息發布中心,認為發言人是做假設性說明。
- 關於上次會議離席,解釋是因表定會議時間已過且螢幕顯示會議尚未開始,後因螢幕顯示改變而返回,但未見主席故離開。
- 否認有指示其他行政官員離開。
- 承認公務機關存在調職困難問題,但表示到後來都會讓同仁調職。
- 表示行政院已架設通報平臺,讓基層員工可從外部申報霸凌案件,並要求機關一個月內處理。
- 同意霸凌案件樣態多元,未來將彙整案例並定期對外公布。
- 表示人事總處會追蹤離職率較高單位,但高離職率不一定與霸凌有關。
- 同意將霸凌高風險單位的識別機制納入報告,並由人事總處督導。
- 表示第二預備金是因應氣候變遷、救災等需要,未用到會繳回國庫。
- 表示行政院已成立個資辦,未來將籌設委員會,並將與中選會或內政部討論罷免連署個資保護機制。
- 表示經濟部次長離職是個人職涯規劃,部分在部長上任前已表達意願。
- 表示已看到中鋼員工抗議新聞,但認為誇大。
- 表示已召開會議協調重機械停放空間問題,後續將再召開協調會處理。
- 表示已與考試院聯絡研議修改公務人員保障法,將職安法保障內容加入。
- 表示霸凌通報平臺具名通報案件約126件,未具名12件,將要求機關一個月內調查處理。
- 表示行政院會加強跨部會整合,例如打詐及道安會報。
- 表示關於上次會議未經同意離席,自己承擔責任,懲處部分由委員會決定。
- 否認接到民進黨立委電話要求離開,表示是辦公室同仁提醒。
徐益梁 行政院秘書處處長
- 說明媒體報導的斷肢工友下跪事件,表示是工友自己說要下跪,處長說「我們一起跪」,因工友遇缺不補。
- 說明媒體報導的與陳姓資訊長約會事件,表示是颱風天後去檢查修繕中的副院長官邸,陳姓同仁是承辦人,一起前往是為了維護修繕工作。
- 否認媒體報導的每天一起吃早餐、中餐並關門的說法。
- 認為媒體報導對家人和同仁造成傷害,希望還他清白。
呂秋香 行政院主計處處長
- 說明行政院單位預算多為基本行政維持費,委辦及補助計畫部分可提供細部計畫說明書。
- 建議將臨時提案文字修正為預算書送達立法院後15日內提供委辦及補助計畫細部計畫說明書。
許輔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 針對日本進口水果農藥超標問題,表示只要超標就會退貨銷毀。
- 表示會加強食品安全稽查,讓民眾安心採買年貨水果。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全部保留送協商。
- 通過譴責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上次會議未經同意擅自離席的提案,要求其道歉並負政治責任,行政院一個月內提出懲處名單。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委員會審議預算的行政機關,自115年預算書送達立法院後15日內,比照農業部、原民會作法,提供委辦及補助計畫預算細部計畫說明書,說明預算編列依據、工作重點、規劃執行方式等。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大陸委員會114年度單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討論陸委會各項業務,包括一般行政、綜合規劃發展、經濟業務、法政業務、港澳蒙藏業務、聯絡業務、文教業務等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探討當前兩岸關係、交流現況、國人赴陸安全、經濟脅迫應對、港澳業務推動等議題。
- 檢視陸委會與海基會、策進會之間的業務分工與預算重複問題。
相關爭議
- 委員質疑陸委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大幅增加,但兩岸交流並未實質增加,宣傳效果不明。
- 委員質疑陸委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增加,但兩岸關係僵化、交流停滯,情勢研判與政策建議成效不彰。
- 委員質疑陸委會國外旅費編列的必要性與效益,認為應聚焦兩岸事務。
- 委員質疑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增加,但未能有效應對大陸經濟脅迫,協助農漁民與業者。
- 委員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中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使用率低、實質協助成效不明。
- 委員質疑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預算編列,特別是香港辦事處首長宿舍租賃必要性,以及策進會業務與陸委會重複問題。
- 委員質疑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人數持續下降,營隊辦理方式及廠商選擇有疑慮。
- 委員質疑陸委會與海基會之間在臺商子女教育輔導等業務上可能存在預算重複編列。
- 委員認為陸委會未能有效改善兩岸關係惡意螺旋上升的趨勢,質疑其功能與作為。
- 委員認為陸委會應多釋出善意,苦民所苦,反映基層老百姓對兩岸和平交流的期望。
立法委員發言
黃建賓 立法委員
- 陸委會媒體宣傳費增加,但兩岸交流未實質增加,宣傳效果不明。
- 質疑陸委會辦公廳舍年度維護整修預算編列細項不明。
- 質疑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增加,但未能有效應對大陸取消農產品免關稅等經濟脅迫行為。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未能有效協助一貫道親在大陸被逮捕等個案。
- 質疑陸委會兩岸事務法規研擬、協調及審議業務成效。
- 質疑陸委會捐助海基會預算增加,但海基會書面驗證案件數減少,預算增加不合理。
- 質疑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人數減少,政策執行不力。
- 質疑陸委會委辦學生營隊採限制性招標且得標廠商集中,應擴展廣度。
- 質疑陸委會營隊大陸學生比例偏低,缺少雙向交流,平均成本過高。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媒體宣傳費大幅增加,但對兩岸交流與維持和平沒有助益。
- 質疑陸委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增加,但兩岸關係僵化、交流停滯,情資研判沒有具體建議或成效。
- 質疑陸委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中資訊設備費用與資訊室重複編列。
- 質疑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增加,但對兩岸經貿沒有成效,農產品外銷受限。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中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登錄率低、緊急處理人數為零,沒有功效。
- 質疑陸委會捐助海基會預算大幅增加,但海基會功能不彰,總統發言也未提及海基會。
- 質疑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預算編列,特別是駐港澳機構視察人數眾多、香港辦事處首長宿舍沒有租賃必要、捐助策進會與陸委會業務重複。
- 建議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應精進政府組織效能。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一般行政業務費大幅增加,特別是中央聯合辦公大樓攤提費用增加幅度過高。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通訊費大幅增加,特別是赴港澳急難救助關懷簡訊費用編列過高。
- 質疑陸委會國外旅費編列,認為應著重於兩岸事務。
- 質疑陸委會捐助海基會預算巨額增加,但海基會功能不彰,每次傳遞訊息都被已讀不回。
- 建議減列海基會預算,將資源運用在其他更需要的領域。
- 呼籲政府重新審視對海基會的定位跟資源分配。
- 質疑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預算編列,特別是駐港澳人員無法正常履職、業務停滯、預算執行不佳。
- 質疑陸委會捐助策進會預算,認為港人來臺政策繁瑣、缺乏指引,策進會無法滿足需求,宣導費用效益不明。
- 呼籲政府優化港人來臺政策跟機制,提供更透明流程、有效指引及完善安置措施。
- 質疑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人數持續下降,政策執行不力。
- 建議凍結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要求提出如何提升陸生來臺意願的專案報告。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國外旅費報告列為機密,但內容與國安無關,是參訪餐廳等,無法接受。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在澎湖海域處理「大進滿88號」案處理不佳,對漁民保護不足。
- 質疑陸委會兩岸業務停滯,執行沒有進步,不應因錢多而做得更好。
- 質疑陸委會捐助海基會預算增加,但海基會書面驗證案件數減少,預算增加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首長特別費支出高於其他機關標準。
- 質疑海基會捐助預算增加,但大陸臺商及子女回臺投資人數減少,預算增加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研究生人數減少。
- 建議陸委會國外旅費改主決議或凍結,兩岸業務凍結,捐助海基會預算大幅減列。
- 建議海基會首長特別費改主決議,捐助預算大幅減列。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編列,認為兩岸法政交流幾乎停滯,預算編列目的不明。
- 質疑陸委會各項交流成績全面倒退,與民進黨上位政策相符,但預算應名符其實。
- 認為陸委會應將國安相關業務交由國安會編列預算。
- 強烈譴責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40%,認為海基會秘書長及董事長無能,在兩岸交流倒退下不應增加預算。
- 建議海基會捐助預算應回到扁政府時代的規模。
- 嚴正譴責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政治性發言,認為不符海基會應有的穩健形象。
- 建議大幅刪減海基會預算,要求海基會首長盡好本分,不要胡說八道。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認為陸委會媒體宣傳費不應刪減,應給予經費讓他們做得更好。
- 認為兩岸關係愈來愈差,表示陸委會失職。
- 認為陸委會文教業務應澈底傳播臺灣自由民主價值,強化兩岸文教交流品質和內涵。
- 質疑陸委會租賃港澳地區辦事處及首長官舍預算編列,在公務人員無法駐地的情況下,租賃必要性不明。
- 認為陸委會應釋出善意,讓港人覺得政府有想處理事情。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陸委會媒體宣傳費可以討論,但應先保留,與後續提案一併處理。
- 認為陸委會法政業務應說明協助人民處理事情的業務內容。
- 認為陸委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保留送協商。
- 認為海基會收入部分提案應改主決議。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認為兩岸關係問題主要在對岸,陸委會、海基會承受壓力過重。
- 認為陸委會、海基會仍應為在中國臺商及赴陸港澳國人的人身安全、相關政策等努力。
- 希望陸委會、海基會能說明相關業務內容,爭取預算。
- 認為陸委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讓主委再拜託說明。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讓主委再拜託說明。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為陸委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改為凍結方向。
- 認為兩岸交流應持續,不應因經費不足而窒礙難行。
- 呼籲國民黨委員將提案改為凍結,共同討論。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改為凍結方向。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認為陸委會兩岸政策做不好,解決問題能力不足。
- 質疑陸委會預算增加,但兩岸關係持續惡化,功能未發揮。
- 認為陸委會應苦民所苦,向高層反映基層老百姓對兩岸和平交流的期望。
- 認為陸委會應多釋出善意,遞出橄欖枝。
- 認為陸委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增加,但未能有效應對經濟脅迫,功能喪失。
- 建議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減列並凍結,要求專案報告。
- 認為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應全部保留送協商。
- 認為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人數減少,應凍結並要求說明。
- 認為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但海基會功能未發揮,應大幅減列或全部保留送協商。
- 認為海基會董事長應發揮功能,處理一貫道親在大陸被逮捕事件,而非秘書長發言。
- 認為海基會秘書長不應製造事端,不應將預算刪減與臺商教育掛鉤。
- 認為海基會預算編列不合理,服務人數少但經費增加。
- 建議海基會預算大幅減列或全部保留送協商。
徐欣瑩 召集委員
- 認為陸委會媒體宣傳費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經濟業務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法政業務預算應全部保留送協商。
- 認為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陸委會文教業務預算凍結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海基會支出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海基會委辦學生營隊案限制性招標且得標廠商集中,應擴展廣度。
- 認為海基會營隊大陸學生比例偏低,缺少雙向交流,平均成本過高。
- 建議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減列並凍結,要求專案報告。
- 認為海基會未能有效協助新竹縣民眾在大陸被關押事件,功能未發揮。
- 認為海基會與陸委會應理解委員刪減或凍結預算的用意。
相關人員回應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陸委會媒體相關費用增加是因應中共統戰宣傳及認知作戰,需要更多政策說明能量。
- 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系統登錄率已達5%,是政府部門中成績最好的,提供專線及小卡片加強風險提醒。
- 政策宣導有詳盡計畫,經費很少,希望委員支持。
- 陸委會綜合規劃處是陸委會的大腦,負責研判情勢、提供建議,至關重要。
- 陸委會一年接待國際訪團近140團,參加國際會議及參訪,維護臺海和平穩定。
- 陸委會民調長期進行,國內外各界關注,希望委員支持經費。
- 陸委會出國報告列為密件是因友我人士希望不曝光,委員需要可提供。
- 陸委會綜規處預算很少,刪減會是國家損失。
- 陸委會將努力堆疊善意,讓兩岸關係善意循環,推動和平繁榮。
- 陸委會經濟業務重點在減少經濟脅迫對產業影響、輔導臺商轉型及全球佈局、推動陸客來臺。
- 陸委會呼籲陸方相向而行,早日讓兩岸觀光落實,透過觀光小兩會溝通協商。
- 陸委會港澳辦事處僱用僱員持續履行業務,核發簽證、文書驗證、急難救助,對港人有信心鼓舞作用。
- 陸委會協調港澳業務並與第一線同仁視訊管理,運作良好。
- 臺港策進會與港澳處業務不重疊,策進會是官方溝通主要渠道,協助港人個案及在臺港人融入社會。
- 港澳辦事處官舍預算編列是象徵性意義,展現政府隨時會回去的態度,對港人有助益。
- 陸委會文教業務推動陸生來臺就讀,已通過陸生納保及友善措施,但大陸尚未開放。
- 陸委會與教育部研議是否開放海外陸生來臺。
- 陸委會營隊沒有圖利,依公開招標,來投標廠商少才限制性招標,要求品質。
- 陸委會營隊陸生與臺灣學生比例是一比一,會再了解委員提及比例懸殊的交流團。
- 陸委會與海基會臺商子女教育輔導業務不重疊,陸委會補助學校活動、老師回臺、補充教材,海基會辦理夏令營、冬令營。
- 陸委會臺商子女營隊規模擴大,海陸兩會持續照顧臺商子女。
- 陸委會預算已刪減很多,希望委員理解。
黃主任秀容 大陸委員會主計主任
- 說明陸委會國外旅費預算編列總額與委員刪減數額不符,刪減數已超過編列數。
- 說明陸委會第1目預算總額與減列數額比例。
- 說明陸委會第2目預算總額與減列數額比例。
- 說明陸委會第3目預算總額與減列數額比例。
- 說明陸委會第5目預算總額與減列數額比例。
魯仲尼 大陸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陸委會綜規處負責情勢研判,包括大陸內部變化,對政府政策判斷非常重要。
- 每年產出超過400篇報告供高層及外館參考,是同仁撰寫並參考國內外智庫意見。
- 蒐集各界意見及交流需要經費支持,包括到國外舉辦研討會及參訪。
- 情勢研判呈現客觀事實變化,需要高層了解,沒有經費就無法蒐集資訊。
- 綜規處預算很少,刪除會是國家損失。
張處長張 大陸委員會文教處處長
- 臺商子女學校就學補助由教育部負責,陸委會補助學校活動、老師回臺、補充教材,與海基會辦理學生營隊不重疊。
- 臺商子女學校學生未來會回臺考學測,補充教材對他們很重要。
- 陸委會與海基會臺商子女教育輔導業務多年來都沒有重複。
- 陸委會辦理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陸生與臺灣學生比例是一比一。
吳豊山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 海基會工作包括處理交流事務及對話,受政府委託編列預算。
- 交流事務從未中斷,使用海基會大部分經費。
- 過去幾年海基會經費不足需募款,今年預算增加是為了讓經費足夠,不是突然增加。
- 海基會工作成果一半操之在我,一半操之在對岸。
- 答應擔任董事長是笨蛋才答應,但既然答應了就賣命做,成果等著看。
- 海基會不是路邊攤,是開店面的,有辦公室費用。
- 海基會交流沒中斷,但成效不彰是事實,像學生考零分一樣。
- 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會影響做事,若刪太多就辭職。
- 海基會珍惜存在價值,維護機制與管道,發揮最大能量把事情做好。
羅文嘉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向高金委員致歉,表示同仁積極聯絡拜會但未獲允許,絕無獨漏之意。
- 海基會預算增加主要在維護費,用於公務車、大樓冷氣、電梯、外牆等維護修復。
- 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主要用於臺商子女暑假、寒假營隊,增加名額和梯次,包括冬令營及國高中營隊。
- 臺商子女營隊報名人數多,需求大,已辦理18年,有其意義。
- 海基會特支費編列比照中央機關標準。
- 海基會基金投資運用符合財團法人相關法律規定,以增加資金收益,去年有獲利。
- 關於一貫道長者案件,海基會積極透過各種管道了解狀況,但難以得到證實。
- 海基會低調處理,以救人為優先,呼籲中共放人。
- 認為救人優先,不分政黨政府民間,多一分力量救人回來是優先目的。
- 不認為海基會呼籲救人會導致預算刪除。
- 來到海基會半年,體認解決問題困難,但仍盡全力。
- 珍惜海基會機制與管道,認為對兩岸未來發展重要,應保存維護。
- 擔任秘書長秉持珍惜海基會價值,發揮最大能量把事情做好。
- 相關預算增加項目都有細目,可如實羅列說明。
- 同意併案刪除2,000萬,會重新調整預算,希望臺商子女營隊能照常舉辦。
- 不會對臺商子女、臺商或媒體說預算刪減會影響營隊,會核實調整。
- 理解委員對預算編列的質疑,會努力說明。
相關後續
- 大陸委員會歲入部分預算照列。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15項第1案、第2案合併處理,減列300萬元。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第5案、第7案改主決議;第3案、第4案、第6案、第8案併案處理,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第11案、第12案、第14案、第18案改主決議;第9案、第10案、第13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併案處理,減列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3目「經濟業務」第21案、第25案、第28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10%,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4目「法政業務」第32案、第47案、第59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保留送協商。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第66案、第67案、第71案、第72案、第75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10%,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6目「聯絡業務」第76案至第80案併案處理,減列7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8目「第一預備金」預算照列。
- 大陸委員會歲出部分第9目「文教業務」第84案、第90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凍結500萬元,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大陸委員會主決議第95案、第96案修正文字通過,其餘提案照案通過。
- 大陸委員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收入第1案改主決議;支出第5案、第13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減列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主決議第21案修正文字通過;第19案、第20案、第22案照案通過。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案收入預算照列;支出第1案改主決議。
-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討論海基會各項業務,包括辦公室行政、基金投資運用、維護、文教業務、研究、對外聯絡等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探討海基會與陸委會之間的業務分工與預算重複問題。
- 檢視海基會在兩岸交流停滯下的功能與定位。
- 討論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的理由與必要性。
- 關切海基會處理國人急難救助案件的成效。
- 檢視海基會媒體宣傳費用及刊物編輯費用的效益。
- 討論海基會臺商子女教育輔導業務的執行狀況與預算編列。
- 關切海基會秘書長的對外發言風格與妥適性。
相關爭議
- 委員質疑海基會辦公室行政暨業務費大幅增加,認為日常行政支出應隨業務減少而下降。
- 委員質疑海基會基金投資運用經理及保管費用編列,認為海基會不應進行投資業務。
- 委員質疑海基會維護費暴增三倍以上,認為不合理。
- 委員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大幅增加,但在兩岸業務縮減下不合理,特別是陸生來臺人數減少。
- 委員質疑海基會研究預算大幅增加,認為學術研究非海基會核心業務,應聚焦本業。
- 委員質疑海基會對外聯絡暨業務費用大幅增加,認為兩岸協議相關研討會及臉書宣傳成效不明。
- 委員質疑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40%,認為在兩岸交流倒退、海基會功能不彰下不合理。
- 委員質疑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的對外發言政治性過強,不符海基會應有的穩健形象。
- 委員質疑海基會處理一貫道親在大陸被逮捕等急難救助案件成效不彰。
- 委員質疑海基會臺商子女教育輔導業務預算增加,但服務人數減少,編列不合理。
- 委員認為海基會應發揮功能,扮演兩岸政府不能做的事情由民間來做。
- 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表示預算增加是為了讓經費足夠,過去需募款,並表示若預算刪太多就辭職,引發委員討論。
-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表示預算增加項目都有細目,可如實羅列說明,並強調海基會機制價值及盡力解決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收入部分提案應改主決議。
- 認為海基會支出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保留送協商。
- 認為海基會應說明處理兩岸事務的業務內容。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辦公室行政暨業務費大幅增加43%,認為日常行政支出應隨業務減少而下降。
- 建議減列海基會辦公室行政暨業務費,要求重新檢視行政支出並提出節流計畫。
- 質疑海基會基金投資運用經理及保管費用編列,認為海基會不應進行投資業務。
- 質疑海基會維護費暴增三倍以上,認為不合理。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大幅增加105%,但在兩岸業務縮減下不合理,特別是陸生來臺人數減少。
- 建議減列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要求提供具體計畫及實行方案。
- 質疑海基會研究預算大幅增加235%,認為學術研究非海基會核心業務,應聚焦本業。
- 建議減列海基會研究預算,希望海基會重新聚焦本業、優化資源。
- 質疑海基會對外聯絡暨業務費用大幅增加224%,認為兩岸協議相關研討會及臉書宣傳成效不明。
- 建議減列海基會對外聯絡暨業務費用,請海基會檢討國外旅費跟媒體政策執行成效。
- 認為海基會捐助預算巨額增加,但海基會功能不彰,每次傳遞訊息都被已讀不回。
- 建議減列海基會預算,將資源運用在其他更需要的領域。
- 呼籲政府重新審視對海基會的定位跟資源分配。
- 認為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但海基會功能不彰,總統發言也未提及海基會。
麥玉珍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首長特別費支出高於其他機關標準,改主決議。
- 質疑海基會捐助預算增加,但大陸臺商及子女回臺投資人數減少,預算增加不合理。
- 建議減列海基會捐助預算。
- 質疑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但陸生來臺研究生人數減少。
- 質疑海基會臺商子女教育輔導業務預算編列,服務人數少但經費增加,不合理。
- 建議減列海基會「處理兩岸事務」預算,但不減列教育部分。
- 認為海基會秘書長不應將預算刪減與臺商教育掛鉤。
羅智強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40%,認為海基會秘書長及董事長無能,在兩岸交流倒退下不應增加預算。
- 建議海基會捐助預算應回到扁政府時代的規模。
- 嚴正譴責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政治性發言,認為不符海基會應有的穩健形象。
- 建議大幅刪減海基會預算,要求海基會首長盡好本分,不要胡說八道。
- 質疑海基會媒體宣傳費用跟刊物編輯費用編列,在當前政治氛圍下宣傳目的不明。
- 認為海基會應說明媒體宣傳及刊物內容要傳達什麼訊息。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捐助預算大幅增加,但海基會功能未發揮,應大幅減列或全部保留送協商。
- 認為海基會董事長應發揮功能,處理一貫道親在大陸被逮捕事件,而非秘書長發言。
- 認為海基會秘書長不應製造事端,不應將預算刪減與臺商教育掛鉤。
- 認為海基會預算編列不合理,服務人數少但經費增加。
- 建議海基會預算大幅減列或全部保留送協商。
- 質疑海基會董事長聲稱預算增加才擔任董事長,但未見具體作為。
- 認為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發言強硬,未見中性路線。
- 希望海基會董事長說明未來如何發揮功能,回復兩岸關係。
- 認為海基會功能重要,應扮演兩岸政府不能做的事情由民間來做。
- 希望海基會秘書長澄清未將預算刪減與臺商教育掛鉤的說法。
王美惠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支出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讓主委再拜託說明。
李柏毅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承受兩岸關係壓力過重,仍應為在中國臺商及赴陸港澳國人的人身安全、相關政策等努力。
- 希望海基會能說明相關業務內容,爭取預算。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讓主委再拜託說明。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為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應改為凍結方向。
- 認為兩岸交流應持續,不應因經費不足而窒礙難行。
- 呼籲國民黨委員將提案改為凍結,共同討論。
牛煦庭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媒體宣傳費用跟刊物編輯費用編列,在當前政治氛圍下宣傳目的不明。
- 認為海基會應說明媒體宣傳及刊物內容要傳達什麼訊息。
徐欣瑩 召集委員
- 認為海基會支出預算減列幅度應再討論。
- 認為海基會委辦學生營隊案限制性招標且得標廠商集中,應擴展廣度。
- 認為海基會營隊大陸學生比例偏低,缺少雙向交流,平均成本過高。
- 建議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減列並凍結,要求專案報告。
- 認為海基會未能有效協助新竹縣民眾在大陸被關押事件,功能未發揮。
- 認為海基會與陸委會應理解委員刪減或凍結預算的用意。
相關人員回應
吳豊山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 海基會工作包括處理交流事務及對話,受政府委託編列預算。
- 交流事務從未中斷,使用海基會大部分經費。
- 過去幾年海基會經費不足需募款,今年預算增加是為了讓經費足夠,不是突然增加。
- 海基會工作成果一半操之在我,一半操之在對岸。
- 答應擔任董事長是笨蛋才答應,但既然答應了就賣命做,成果等著看。
- 海基會不是路邊攤,是開店面的,有辦公室費用。
- 海基會交流沒中斷,但成效不彰是事實,像學生考零分一樣。
- 海基會預算刪減幅度過大,會影響做事,若刪太多就辭職。
- 海基會珍惜存在價值,維護機制與管道,發揮最大能量把事情做好。
羅文嘉 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向高金委員致歉,表示同仁積極聯絡拜會但未獲允許,絕無獨漏之意。
- 海基會預算增加主要在維護費,用於公務車、大樓冷氣、電梯、外牆等維護修復。
- 海基會文教業務預算增加主要用於臺商子女暑假、寒假營隊,增加名額和梯次,包括冬令營及國高中營隊。
- 臺商子女營隊報名人數多,需求大,已辦理18年,有其意義。
- 海基會特支費編列比照中央機關標準。
- 海基會基金投資運用符合財團法人相關法律規定,以增加資金收益,去年有獲利。
- 關於一貫道長者案件,海基會積極透過各種管道了解狀況,但難以得到證實。
- 海基會低調處理,以救人為優先,呼籲中共放人。
- 認為救人優先,不分政黨政府民間,多一分力量救人回來是優先目的。
- 不認為海基會呼籲救人會導致預算刪除。
- 來到海基會半年,體認解決問題困難,但仍盡全力。
- 珍惜海基會機制與管道,認為對兩岸未來發展重要,應保存維護。
- 擔任秘書長秉持珍惜海基會價值,發揮最大能量把事情做好。
- 相關預算增加項目都有細目,可如實羅列說明。
- 同意併案刪除2,000萬,會重新調整預算,希望臺商子女營隊能照常舉辦。
- 不會對臺商子女、臺商或媒體說預算刪減會影響營隊,會核實調整。
- 理解委員對預算編列的質疑,會努力說明。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收入第1案改主決議。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支出第5案、第13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減列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主決議第21案修正文字通過;第19案、第20案、第22案照案通過。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 討論策進會各項業務,包括港人來臺就業、就學、投資、諮詢及專業管理等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探討策進會與陸委會港澳處之間的業務分工與預算重複問題。
- 檢視策進會在協助港人來臺方面的功能與成效。
- 討論策進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費用的效益。
相關爭議
- 委員質疑策進會業務與陸委會港澳處重複。
- 委員質疑策進會預算編列,認為港人來臺政策繁瑣、缺乏指引,策進會無法滿足需求,宣導費用效益不明。
- 委員質疑策進會捐助預算增加,但港人來臺政策執行不力。
- 委員質疑策進會媒體政策跟業務宣傳費用效益不明。
立法委員發言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捐助策進會預算,認為港人來臺政策繁瑣、缺乏指引,策進會無法滿足需求,宣導費用效益不明。
- 呼籲政府優化港人來臺政策跟機制,提供更透明流程、有效指引及完善安置措施。
張智倫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捐助策進會預算,認為與陸委會港澳處業務重複。
- 建議陸委會港澳蒙藏業務應精進政府組織效能。
麥玉珍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美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宏陸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柏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琪銘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欣瑩 召集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臺港策進會與港澳處業務不重疊,策進會是官方溝通主要渠道,協助港人個案及在臺港人融入社會。
- 策進會積極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照顧在臺港人,讓他們融入臺灣社會。
- 策進會舉辦座談會,協助港人申請居留、定居,瞭解政府制度,客製化服務。
- 港人在臺精神狀態改變,越來越安頓,回饋社會。
- 策進會持續進行臺港交流並給予人道援助。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案收入預算照列;支出第1案改主決議。
-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4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141602
- 卷/期/冊
- 114/16/2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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