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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供餐法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審查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3-20

LawTrace 法律歷程: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多項修正草案。會中聚焦於學童營養午餐之品質、食安把關、營養師與廚工人力配置、中央與地方事權與經費分擔,以及運動產業租稅優惠與運動部籌備等關鍵議題,並聽取教育部、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等部會之專案報告與詢答。

討論事項一

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等23案

核心議題

  • 檢討現行學校午餐規範僅散落於學校衛生法中,缺乏全國一致性之中央專法以保障學童食安與營養。
  • 探討營養午餐價格落差、偏鄉供餐困難、食材溯源、營養師與廚工人力不足等問題。

相關爭議

  • 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及財劃法衝擊:教育部指出專法上路後預期將大幅增加中央與地方財政負擔,且受新版財劃法影響,事權與經費劃分尚待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立委則質疑專法延宕多年遲未送院版。
  • 學校營養師與廚工編制:委員主張應於專法中強制規範各校營養師及廚工之配置比例,教育部則考量地方財政與人事編制限制,認為需與地方取得共識。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指出我國校園飲食存在食材安全、營養不均與餐費落差等少數問題。
  • 主張應制定專法符合當今飲食與營養教育所需,參考日本學校給食法兼具營養健康與教育目的。
  • 強調專法應規範實施對象、中央與地方權責、營養師等人員分工及餐費補助等。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每個月供餐熱量超標情形達46%,且學校為食物中毒場所第二名,需全國專法把關。
  • 主張應建立全國一致性之食安標準,並賦予主管機關稽查與處罰權力。
  • 建議偏鄉及離島等弱勢學童之營養午餐費用應由政府全部免費補助。

徐巧芯 立法委員

  • 指出學校供餐缺乏單一法源,導致地方多頭馬車且權責不清。
  • 建議適用對象應涵蓋至十二年國教之高中職及幼兒園。
  • 主張由農業部主導建置食材採購平臺,並參照日本標準增設營養師及提高廚工比例。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學校午餐存在城鄉差距,偏鄉菜色與都市有落差。
  • 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統籌辦理學校午餐,並成立學校午餐精進諮詢委員會定期檢討政策。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主張應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建立統一供餐標準。
  • 建議學校應設置供餐及飲食教育推動小組,並規範優先採用國產在地優良食材。

羅廷瑋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學校衛生法僅有5條規定,無法涵蓋供餐面臨的各種問題。
  • 強調專法應一併保障學校營養午餐秘書及廚工等相關從業人員權益。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關注運動部成立後之體育政策統籌與資源整合。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認為應將學校供餐納入國家國民教育服務範疇,由政府義務提供學生就學期間之營養飲食。
  • 主張在偏鄉地區,供餐單位應會同相關機關將當地居民納入服務範圍,以發揮設施設備效能。

陳秀寳 立法委員

  • 強調學校餐食除營養健康外,應推動健康飲食意識並結合在地農產品與特色飲食文化。
  • 憂心財劃法通過後地方財政分配無法執行,呼籲教育部應先與地方縣市政府充分溝通經費負擔比例。

葉元之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營養午餐呈現一國多治狀態,缺乏統一制度。
  • 主張增設專責單位、專任午餐秘書及營養師,以落實營養均衡及食農教育。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強調營養午餐直接影響學生成長與表現,國家有積極投資必要。
  • 關注新版財劃法通過後,中央原有的補助項目是否會移交地方辦理及中央與地方分工問題。

劉書彬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高中生納入營養午餐受惠對象。
  • 希望民營團膳供應部分透過合約規範以確保穩定性與安全性。

郭昱晴 立法委員

  • 關注營養午餐熱量超標、加工品過多及食材登錄平臺缺失等問題。
  • 質疑財劃法對營養午餐補助之影響,要求中央與地方建立共識。

范雲 立法委員

  • 強調學校午餐專法應重視多元飲食文化、飲食教育及惜食教育以減少剩食。
  • 關注營養師人力配置與日本之差距。

伍麗華Saidhai 立法委員

  • 建議專法應納入氣候變遷下之低碳、抗旱、在地產銷、循環經濟及民族味覺記憶等未來性觀念。
  • 希望原住民部落在地食材(如小米、樹豆)能更順利進入校園營養午餐。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營養午餐常有菜色不佳、剩菜過多及系統性食安問題。
  • 主張營養午餐應朝專職處理方向規劃,避免教職員兼職負擔過重。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調立專法需負責任地與地方政府協調經費分擔,並落實財劃法後之地方責任。
  • 肯定現行學校衛生法及三章一Q政策在校園食安上之成效。

李坤城 立法委員

  • 以韓國學餐廚師為例,建議提升學校午餐預算及推動公辦公營模式。
  • 關切財劃法影響下74億中央補助款之未來分工。

陳培瑜 立法委員

  • 建議若與地方溝通窒礙難行,應將中央與地方在經費、人力及權責上的分攤比例攤開向家長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廖次長萬堅 教育部

  • 說明教育部已擬具部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並送行政院,惟受財劃法修正影響,需重新與地方政府溝通事權與經費分擔。
  • 指出教育部每年已透過各項計畫補助學校營養午餐共約 74 億元,若專法上路再增加 26 億元,總計超過 100 億元。
  • 說明學校午餐依地方制度法屬地方自治項目,經費分擔與人力編制需取得地方共識才能確保政策穩定。

彭富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

  • 說明教育部自 109 年起針對偏鄉中央廚房、交通及人力已投入 63 億元,並持續每年補助 15 億元運作。
  • 說明若專法全面推動公辦公營營養師與午餐秘書等新增經費龐大,需待財劃法定位後再與地方確實評估。

黃昭興 農業部農糧署副署長

  • 說明農業部長期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三章一Q),截至 114 年 2 月底覆蓋率達 98.81%。
  • 說明生鮮蔬果及畜禽產品抽驗合格率皆在水準之上,並持績輔導農民生產與查核標章使用。

林金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

  • 說明衛福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持續會同教育及農業主管機關辦理學校餐飲衛生查核與抽驗。
  • 健康署配合教育部提供國民飲食建議與營養基準,協助推動校園健康飲食教育。

相關後續

  • 各委員提案併案交委員會審查。
  • 教育部將視財劃法後續發展,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經費分擔與權責劃分,以推動後續立法程序。

討論事項二

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9案 (含委員提案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檢討現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對於民間企業舉辦賽事及捐贈之租稅優惠措施是否充足,以吸引更多民間資金投入體育活動。

相關爭議

運動事業門票免徵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捐贈列支金額限制:委員主張將運動事業納入門票免徵營業稅對象,並解除營利事業推廣全民運動捐贈之金額限制;財政部則認為現行稅法已提供相當之費用列支與補助,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立法委員發言

洪孟楷 立法委員

  • 主張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明定運動事業門票收入可免徵營業稅。
  • 主張在第二十六條增訂營利事業推行促進全民運動發展賽事或活動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 期待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共同努力於本會期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鼓勵民間企業舉辦體育活動及捐贈。

王鴻薇 立法委員

  • 主張運動事業及體育團體舉辦之運動賽事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且營利事業捐贈金額不受限制,以導入民間資金。

許宇甄 立法委員

  • 提案修訂第二十四條明定符合公益性質之運動賽事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
  • 主張修正第二十六條讓企業贊助全民運動之支出以費用列支且不受金額限制。

林宜瑾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將企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之營所稅抵減額度由現行 150% 進一步提升,以創造更大運動產業產值。

吳沛憶 立法委員

  • 建議提高企業捐贈運動之賦稅優惠、新增捐贈防賭基金之租稅優惠,並參考文化產業輔導企業投資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張廖次長萬堅 教育部

  • 說明行政院已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 針對主管機關變更及部分條文修正建議維持現行規定或併案審議,並將與財政部及產界溝通租稅優惠。

鄭世忠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說明體育署正積極與財政部研商相關租稅優惠修正條文,預計於近期將院版送行政院審議。

倪麗心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說明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準則對於營利事業贊助體育活動已有廣告費、職工福利等費用列支管道,無金額限制。
  • 指出現行規定企業捐贈費用加成扣抵 150% 等同政府補助三成,比例已高,建請維持現行規定。

相關後續

各委員提案與教育部後續將提出之行政院版草案併案交委員會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142901
卷/期/冊
114/29/1
發布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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