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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聚焦台電維持綜合電業與供電穩定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25-03-24

LawTrace 法律歷程:電業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委員所提「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7案。會中主要聚焦於因應國際地緣政治與淨零碳排趨勢,修正原先台電需進行廠網分離的規定,改為維持綜合電業經營模式,以確保電力系統穩定。此外,針對電價調整、綠電交易、核能政策及台電財務虧損等議題,委員與經濟部部長郭智輝及台電官員進行激烈詢答,最終多數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交付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

核心議題

  • 因應國際能源危機及淨零碳排趨勢,修正電業法第六條,取消台電向下分割為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家子公司的時限,維持綜合電業經營型態。
  • 台電因俄烏戰爭導致國際燃料價格上漲而產生巨額虧損,面臨財務改善與電價調漲壓力之因應措施。

相關爭議

  • 台電廠網分離政策急轉彎:過去修法要求台電分割以落實電業自由化,現因應國際趨勢改為維持綜合電業整合,遭質疑政策反覆與浪費資源。
  • 電價調漲與政府撥補爭議:台電因國際燃料成本大增而虧損,立法院朝野針對政府預算撥補台電、電價是否調漲(涵蓋民生與工業用電)以及能源政策配比(是否重啟核能)產生激烈辯論。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認為隨著國際局勢變化,台電分家已非好選擇,支持維持綜合電業經營模式以確保供電穩定。
  • 強調強化電網韌性與公共投資仍為必要之舉。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指出俄烏戰爭後全球能源市場變動,為達成2050淨零碳排,需要大型綜合電業執行綠電躉購及新能源開發。
  • 主張將電業法第六條修正為輸配電業得兼營發電業與售電業,以維持供電穩定並符合國際趨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主張台電應以綜合電業模式繼續經營,以統整各種發電效益並支持國家產業政策與民生穩定。
  • 要求能源署評估建立再生能源場域各級數據監理機制,並由台電場域先行試辦。

鄭正鈐 立法委員

  • 質疑過去8年能源政策不變卻從台電獲利變成持續虧損,並詢問修法是否因台電虧損而將政策回復原狀。
  • 關切能源政策是否調整以及4月份電費是否會再度調漲。

張啓楷 立法委員

  • 批評過去3年電價已漲4次,若再度調漲將嚴重衝擊民生物價與中小企業。
  • 認為台電虧損主因在於綠電採購過貴及能源結構問題,呼應檢討核能政策以降低成本。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強調民生電價絕對不能調漲,否則將引發物價飛漲且難以回頭。
  • 呼籲兼顧台電第一線搶修員工的薪資福利與意外險保障。

相關人員回應

郭智輝 經濟部部長

  • 表示國際電業經營思維已由自由競爭轉為強化管制與整合,支持台電維持綜合電業以確保供電穩定。
  • 說明電價調漲與否由電價審議委員會獨立決定,經濟部尊重其結論。
  • 指出核電重啟需符合安全無虞、全民有共識及核廢料可處理三大原則。

曾文生 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

  • 說明國際間如英國、法國等過去將電業拆開的國家近期也陸續走向整合,維持綜合電業對臺灣較合適。
  • 強調台電不分割並不代表壟斷,民營發電業與民間廠商仍可直接交易綠電,台電僅負責輸配電自然壟斷之公共投資。

李君禮 經濟部能源署代理署長

  • 說明106年修法時綠電佔比僅4%,未來綠電佔比將持續增加且特性不穩定,需要統一的電業來維持市場穩定。

相關後續

  • 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含維持台電綜合電業型態、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及相關罰則等條文)完成協商,照行政院提案與委員版本通過。
  • 作成附帶決議:請能源署評估建立再生能源場域各級數據監理機制,並規劃台電場域先行試辦。
  • 不須交由黨團協商,提報院會討論。

原始資料

公報
1143101
卷/期/冊
114/31/1
發布日期
2025-04-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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